Ⅰ 外債還本付息申請書的內容怎麼寫
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業務申請表-外債(轉貸款)還本付息申請人名稱(蓋章):申請人機構代碼:聯系人:聯系電話:業務種類□ 外債還本付息□ 外債轉貸款還本付息申請金額及幣種(小寫):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號:提交材料清單□ 還本付息申請書;□ 債務登記憑證;□ 還本付息通知書;□ 對境外支付利息的提供完稅或免稅證明;□ 因債務豁免申請注銷外債登記的,應提供債權人出具的豁免通知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外債轉資本金注銷外債登記的應提供境外債權人書面確認書、商務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文件中需明確企業增資的資金來源為已登記外債;□ 以現匯還本付息,需提供外匯賬戶最近5個工作日內銀行對帳單;□ 如為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補充說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蓋章申請日期:年月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黃石市中心支局制
Ⅱ 外匯資本金賬戶備用金需要提供發票嗎
「四、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企業資本金累計結匯額(含備用金)與該資本金賬戶已付匯(含境內劃轉)金額之和達到賬戶貸方累計發生額95%的,銀行應對上述結匯所對應的發票等憑證進行真實性核查,並在企業結匯申請書上加註「已核實賬戶內95%資金結匯發票(不含付匯)」字樣、日期及銀行業務章後,方可按支付結匯制要求辦理餘下的資本金結匯或付匯手續。」
我們這兒按照新的文件,在文件發布後已經成立很久的企業,剛好達到了95%的,審核明細,企業能提供發票或者會計憑證的就讓提供,企業提供確實有困難的,拿來全是100、200的發票充帳的,我乾脆就不要了,就按照2008142號文,提供明細;在新文件發布後成立的企業就先把文件打一份給他,告訴他用人和錢都要發票的,備用金結匯時也要求他提供上一筆的發票.
Ⅲ 資本金結匯業務客戶指引是什麼
1、外商投資企業向銀行申請資本金結匯,事先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辦理資本金驗資。
2、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應當在政府審批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使用。
3、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不得用於境內股權投資。
4、除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外,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購買非自用境內房地產。
5、商務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境內股權投資,其資本金的境內劃轉應當經外匯局核准後才可辦理。
三、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資本金結匯須提交貿金部審批的資料:
1、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2、資本金結匯申請表(櫃台核印)
3、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支付命令函(見表1,須核印)
除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企業備用金結匯和用於工資獎金發放的結匯資金可以在企業自身的人民幣賬戶留存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必須按照支付命令函的要求在結匯當日劃給收款人
4、資本金結匯的人民幣資金用途證明
A、商業合同,或
B、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應含商業合同主要條款內容、金額、收款人名稱及銀行賬戶號碼、資金用途等)
企業以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償還人民幣貸款,須提交該筆貸款資金已按合同約定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使用的說明。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驗資報告(須附外方出資情況詢證函的回函)
6、如該企業不是第一次結匯,還需提供
A、前一筆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按照支付命令函(表1)對外支付的相關憑證。(進賬單、匯款單等的客戶留存聯復印件)
B、上次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使用情況明細清單(表2,核印)
C、證明上次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用途的加蓋企業公章或財務印章的發票等有關憑證復印件
D、若該筆結匯為一次性結匯或企業的最後一筆結匯,企業應當於結匯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銀行提交前述材料
7、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8、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賬戶對帳單(列印日期由前一筆資本金結匯人民幣資金入賬之日起至此次結匯申請提交前一日)
9、另外需要注意的幾點:
A、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必須先進入企業人民幣賬戶然後再對外支付;
企業資本金賬戶及人民幣賬戶都開在我行的:企業須先填寫「委託付款憑證」並註明資本金結匯劃入人民幣賬戶,將資金結匯後劃入在我行開立的人民幣賬戶,然後按照支付命令函逐筆填寫「進帳單」及提供「支票」支付。
企業資本金賬戶開在我行人民幣賬戶在他行的:企業填寫「委託付款憑證」,並在憑證上註明「資本金結匯」字樣,然後將資金劃轉他行。
B、企業資本金賬戶及人民幣賬戶開立在同一家銀行的,結匯銀行必須在當日辦理完畢結匯、人民幣資金入賬及對外付出手續;
C、不在同一家銀行的,結匯銀行在辦理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劃出時,應當在劃款憑證上註明「資本金結匯」字樣,
D、各支行收到他行劃來的標注「資本金結匯」字樣的資金時,應當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支付命令函》正本,在2個工作日內(含劃入當日)完成該筆資本金結匯款項的對外支付劃轉手續。
Ⅳ 資本金結匯五萬美元以內需提供什麼下次結匯是否要提供上次五萬元的用途說明謝謝
請提供如下文件:
1〉外匯IC卡原件
2〉IC卡正反面復印件加蓋公章
3〉最近一期驗資報告加蓋公章和騎縫章
4〉境內匯款申請書 加蓋預留印鑒
如果您本次結匯為備用金結匯,請提供:
1〉支付命令函加蓋公章,結匯用途中需註明本次結匯為備用金結匯;
2〉上一筆大額結匯(如有);
大額結匯的境內匯款申請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大額結匯的支付命令函復印件加蓋公章;
支付命令函加蓋公章,需列明大額結匯後所得人民幣的用途明細,加蓋公章;
所有支付的記賬憑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3〉上一筆備用金結匯(如有);
備用金結匯所得付出的支付命令 復印件加蓋公章
備用金結匯的支付命令函復印件加蓋公章;
支付命令函加蓋公章,需列明備用金結匯後所得人民幣的用途明細,加蓋公章;
所有對公支付的記賬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如為初次結匯,請出具書面說明,說明本次結匯為首次結匯加蓋公章;
如果您本次結匯為大額結匯,
1〉支付命令函加蓋公章,需列明結匯後所得人民幣的用途明細;
2〉本次結匯後所得向外支付的支付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如發票,催收單等)
2〉上一筆大額結匯(如有);
大額結匯的境內匯款申請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支付命令函復印件加蓋公章;
支付命令函加蓋公章,需列明大額結匯後所得人民幣的用途明細,加蓋公章;
所有支付的記賬憑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另:大額結匯和備用金結匯的區別為:
大額結匯:明確知道結匯後的付款用途;
沒有金額的限制;
結匯後需直接付到第三方收款人,不得在賬上留存;
備用金結匯:結匯後用途尚不明確;最高不得超過5萬美元;結匯後可在本單位賬戶上留存。
Ⅳ 購付匯的辦理流程
1.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變動核准
1.1外商投資企業清算外方所得資金購付匯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申請報告(企業基本情況、清算情況、向投資各方分配剩餘資金的方法及依據、實際匯出數額的計算方法、稅務情況等);
(2)商務部門關於企業清算結業的批准文件或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的公告(證明文件)或企業到期應清算的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3)清算委員會的清算決議原件和復印件;
(4)普通清算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清算審計報告,特別清算提供商務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5)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6)申請前1日銀行對賬單原件和復印件;
(7)注銷稅務登記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驗資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9)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1.2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權轉讓購付匯
辦理依據:
(1)《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發〔1996〕210號);
(2)《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變動若干問題的通知》(〔96〕匯資函字第188號);
(3)《關於授權分局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轉股、清算外匯業務的通知》(匯發〔1999〕397號);
(4)《關於完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30號)。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申請報告(企業基本情況、股權結構、申請方企業的出資進度、出資賬戶等);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3)轉股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4)商務部門關於所投資企業股權結構變更的批復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5)所投資企業股權變更後企業的營業執照、批准證書和經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原件和復印件;
(6)所投資企業驗資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7)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所投資企業的審計報告原件或有效的資產評估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8)與轉股後收益方應得收入有關的完稅憑證或中介機構的納稅憑證;
(9)申請前1日購買股權方相關外匯賬戶對賬單原件和復印件;
(10)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1.3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減資購付匯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申請報告(說明減資原因等);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3)商務部門同意減資的批准文件和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4)驗資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5)企業董事會關於減資的決議原件和復印件;
(6)申請前1日外匯賬戶余額對賬單原件和復印件;
(7)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1.4外商投資企業外方先行回收投資(包括固定回報)購付匯核准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書面申請(說明合作合同約定償還外方投資的規定、償還金額、償還投資所屬年度、是否以自有外匯支付、若購匯其購匯的人民幣資金、售匯銀行、是否經主管財政部門批准等事項);
(2)企業外匯登記證原件;
(3)經批准生效的合作合同;
(4)驗資報告;
(5)企業董事會關於償還外方投資的決議;
(6)若以利潤形式收回投資應提供利潤產生年度所得稅完稅憑證或減免稅證明;
(7)申請之日所有外匯賬戶余額對賬單;
(8)償還外資所屬年度的審計報告;
(9)稅前回收投資或以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款回收外方投資的,應提供主管財政部門的批復;
(10)外方投資者通過提取合作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而先行回收投資的,如合作企業的債務包括銀行貸款和外方股東貸款的,外方投資者應提供由中國境內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出具的相應金額的擔保函;如合作企業的債務僅為外方股東貸款的,由外方股東出具對合作企業債務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函。
2.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外匯資本金變動核准
2.1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股東轉讓股權購付匯
辦理依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44號)。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申請報告;
(2)轉股協議;
(3)中國證監會、商務部門同意轉股的批復文件;
(4)受讓方當期所有外匯賬戶銀行對賬單;
(5)外方若有轉股收益,受讓方應出具代扣代繳預提所得稅完稅憑證。
2.2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外方股東減(撤)資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申請報告;
(2)公司董事會關於外方股東減(撤)資決議;
(3)中國證監會、商務部門同意減(撤)資的批復文件;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公司驗資報告及審計報告;
(5)申請前一日公司外匯資本金賬戶銀行對賬單;
(6)外方若有減(撤)資收益,應出具代扣代繳預提所得稅完稅憑證。
3.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回購境外上市股份的資金匯出核准
辦理依據:《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2〕77號)。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回購說明(包括回購資金來源、回購時間安排、股東大會決議、擬選擇開戶銀行等);
(2)購付匯申請或資金匯出申請;
(3)境外開戶申請;
(4)公司承諾函(承諾向外匯局所申報材料屬實);
(5)近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6)《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境外上市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前登記)。
4.非居民境內房產交易資金匯出核准
辦理依據:《關於外銷房轉內銷外匯管理若干問題的批復》(匯復〔2000〕246號)。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境外法人和自然人以外匯購買境內房產的憑證,包括銀行匯入匯款憑證或海關申報單、房產銷售發票;
(2)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過戶登記憑證、房產轉讓合同及完稅證明;
(3)境外法人和自然人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
(4)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5.保險外匯資金境外投資付匯及額度核准
辦理依據:《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4年第9號)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保險公司從事外匯資金的境外運用,應當在公司上年末外匯資金余額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匯出境外的投資付匯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一式三份:
(1)申請書,至少應當包括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擬申請投資付匯額度以及投資計劃;
(2)上一年度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財務報表及外幣資產負債表;
(3)上一年度末和季度末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償付能力狀況報告及其說明;
(4)內設的專業資金運用部門或者相關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情況介紹;
(5)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6)從事境外投資的專業人員簡歷;
(7)境內託管人的有關材料和託管協議草案;
(8)境外受託人的有關材料和資產委託管理協議草案,沒有境外受託人的除外。
6.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項下特殊情況的資金匯出核准
辦理依據:《關於發布〈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匯發〔2001〕150號)。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外匯局開出的期貨業務年度風險敞口登記確認函;
(2)證監會頒發的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
(3)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7.跨國公司境外放款外匯資金匯出核准
辦理依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內部運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4]104號)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跨國公司擬從事外匯資金境外放款的,應在放款協議簽訂後,由提供放款資金的境內成員公司通過所在地外匯局,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供審核:
(1)申請書;
(2)放款人與境外借款人簽訂的放款協議,或者放款人、境外借款人與境內受託金融機構簽訂的放款協議;境外借款人將所拆借外匯資金進一步用於對境外成員公司的股票、債券、期權等投資運作的,還應當在放款協議中列明放款人對境外借款人的投資委託條款;
(3)放款人最近一年含外匯收支情況表的財務審計報告;
(4)放款人的驗資報告;
(5)已進行的境外放款及其償還情況的說明;
(6)中資跨國公司另須提供其境外成員公司的名單、各境外成員公司的商務主管部門的批准證書復印件,以及境外借款人最近一年的財務報表、與境外借款人直接相關的境外投資聯合年檢報告書;
(7)外資跨國公司另須提供其境內成員公司的名單、各境內成員公司的外匯登記證復印件以及其境外控股母公司出具的放款資金安全性保證函(保證境內放款人提供的該項境外放款及其進一步的投資運作能夠足額回收本金)。經審核,國家外匯管理局出具批准其從事境外放款的批復文件。
放款人所在地外匯局及參與放款企業所在地外匯局以上述批復文件為依據,向放款人及參與放款企業出具境外付匯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
8.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從境內支付境外上市費用
辦理依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108號)
辦理期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提交材料:
(1)《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境外股票外匯登記表》(發股前登記);
(2)無逃匯行為的書面承諾;
(3)有關費用的支付合同或協議等。
Ⅵ 我是外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如何結匯
30萬人民幣的話最簡便的方法是通過備用金結匯,向銀行提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最新一期的驗資報告(附外管局詢證函回函)。再填寫銀行的結匯申請書、支付命令函等。備用金結匯企業每月可以結等值的10萬美金,每次結匯不得超過等值的五萬美金。
Ⅶ 關於資本金賬戶與結算戶的結匯問題
同意前者,似乎銀行的人把你搞混了 或者你搞混了呢呵呵。我來小理一下下吧希望能幫到你,順便說下我每天干這個的呵呵。
這里外匯賬戶分兩類,資本類 經常類
資本類就說資本金賬戶,如上所說,後一次結匯需提供前一次結匯所得人民幣用途去向的相關證明材料
經常類分待核查賬戶和結算賬戶,貨物貿易收匯需核查,需入待核查賬戶,可以憑IC卡,填寫出口收匯說明直接結匯,或者劃轉入結算戶對外支付貨款,海運費等以外幣結算的款項。至於到了結算戶的錢要結匯,只需填寫結匯申請書,帶財務章法人章即可,無需提供用途證明。
向毛主席保證!呵呵 可能人家是新來的 你再去追問下吧
Ⅷ 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用於支付員工工資,除提交工資清單,支付命令函以外還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資本金結匯用於支付工資要提供:
1.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2.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支付命令函及結匯申請書(銀行提供)
3.工資表明細作為附件
5.前一筆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對外支付的相關憑證及其使用情況明細清單
結出人民幣發放工資。下次再資本金結匯時提供資料里所列的「前一筆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對外支付的相關憑證及其使用情況明細清單」可以用代發工資的進賬單及支票存根代替,如有現金發放的需寫說明及支票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