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黃金白銀貴金屬批發、零售一般納稅人需要交納什麼稅稅率分別是多少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為6%的有:金融業(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基金等)
為適應新的業務模式,便於金融機構核算管理,方便納稅,本公告明確,金融機構從事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允許的貴金屬交易業務,可比照銷售個人實物黃金,實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已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金融機構,可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及相關規定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一、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一)發生實物黃金交易行為的分理處、儲蓄所等應按月計算實物黃金的銷售數量、金額,上報其上級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各支行應按月匯總所屬分理處、儲蓄所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本支行的實物黃金銷售額,按
照規定的預征率計算增值稅預征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率
(三)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應補稅額=應納稅額-預征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其留抵稅額結轉下期抵扣,預征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在下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從事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級金融機構取得的進項稅額,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預征率由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Ⅱ 代理銷售貴金屬適用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銷售黃金的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 票適用稅率是3%,銷售黃金的增值稅可以採用簡易徵收辦法計算交增值稅。。
Ⅲ 貴金屬投資的真正稅率是多少
由於目前國家政策,貴金屬交易是不收取任何稅率。但是交易所也是企業,所以只交企業稅就可以了。
企業稅: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房產稅、車船稅、企業所得稅按、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Ⅳ 銷售貴金屬增值稅稅率多少
一般納稅人銷售貴金屬增值稅稅率為17%,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貴金屬增值稅稅率為3%。
Ⅳ 中國現在對黃金交易是如何收稅
《黃金交易所黃金交易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
一、關於黃金交易的品種
1、標准黃金產品 :四種成色:AU9999、AU9995、AU999、AU995; 五種規格: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 公斤;
2、非標准黃金產品 除上述四種成色、五種規格以外的黃金產品 ;
二、關於黃金交易的有關征稅規定 :
1、為便於增值稅的徵收管理,按照黃金交易所章程規定注冊登記的會員以及按照黃金交易所章程規定登記備案的客戶,通過黃金交易所進行的標准黃金產品交易[並持有黃金交易所開具的《黃金交易結算發票》(結算聯)],未發生實物交割的,由賣出方會員單位或客戶按實際成交價格向黃金交易所開具普通發票,並免徵增值稅;如發生實物交割的,由黃金交易所主管稅務機關代黃金交易所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向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提貨方會員單位或客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記賬聯、存根聯由黃金交易所留存,抵扣聯傳遞給提貨方會員單位)。對提貨方會員單位或客戶為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標准黃金實物交割"是指:會員單位或客戶將在黃金交易所已成交的黃金從黃金交易所指定的金庫提取黃金的行為。
2、黃金交易所交易環節發生標准黃金實物交割,應按實際成交價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實際成交價格為所提取黃金買賣雙方按規定報價
方式所成交的價格,不包括交易費、倉儲費籌費用。為准確計算所提黃金的實際成交價格,黃金交易所應按後進先出法原則確定。
3、為便於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在黃金交易所開業初期,對非黃金生產會員單位或客戶(不包括銀行系統),應按本單位的黃金實際使用量 從黃金交易所的指定金庫提取的黃金,對沒有按本單位黃金實際使用量而從黃金交易所指定金庫多提取的黃金,不得再向黃金交易所指定的金庫存入黃金進行交易,包括黃金交易所開業之前非黃金生產會員單位或客戶(不包括銀行系統)在本單位的庫存黃金。
4、黃金交易所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返的優惠政策,同時免徵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
5、對納稅人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准黃金的,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和免徵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的政策。
三、會員單位和客戶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核算
1. 對會員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和黃金生產企業除外)或客戶應對在黃金交易所黃金交易的進項稅額實行單獨核算,對按取得的黃金交易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包括相對應的買入量)單獨記賬。對會員或客戶從黃金交易所購入黃金(指發生實物交割)再通過黃金交易所賣出時,應計算通過黃金交易所賣出黃金進項稅額的轉出額,並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同時計入成本;對企業當期賬面進項稅額小於通過下列公式計算出的應轉出的進項稅額,其差額部分應當立即補征入庫。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單位進項稅額×當期黃金賣出量。 單位進項稅額=購入黃金的累計進項稅額÷累計黃金購入額
2. 會員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和黃金生產企業除外)或客戶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企業原有庫存黃金,應按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相應的進項稅金轉出額,並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計入成本。應轉出的進項稅額=銷售庫存黃金實際成交價格÷(1+17%)×17%。
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1.為便於增值稅的徵收管理,黃金交易所應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並申請印製《黃金交易結算發票》。
2.會員單位和客戶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資格的,可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會員和客戶在黃金交易所所在地設有分支機構的,並由分支機構進行黃金交易的,對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可向黃金交易所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
五、關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黃金交易所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單價、金額和稅額的計算公式:
單價=實際成交單價÷(1+增值稅稅率);
金額=數額×單價;
稅額=金額×稅率;
單價小數點後保留四位。
六、對會員單位和客戶應按黃金交易所開具的《黃金交易結算發票》作為會計計賬憑證進行財務核算;對買入方會員單位和客戶取得稅務部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記賬聯,存根聯由黃金交易所留存,抵扣聯傳遞給提貨方會員單位),只作為核算進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為財務核算的憑證。
七、會員單位和客戶未發生實物交割的,應憑黃金交易所開具的《黃金交易結算發票》(結算聯),向會員單位和客戶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
八、為便於增值稅的徵收管理,黃金交易所應加強對會員單位和客戶的基礎管理工作,會員單位的自營黃金交易與代理客戶的黃金交易應分別進行核算。
Ⅵ 金融單位銷售黃金如何繳納增值稅及消費稅
金融單位銷售黃金,不屬於則不繳納消費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一、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一)發生實物黃金交易行為的分理處、儲蓄所等應按月計算實物黃金的銷售數量、金額,上報其上級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各支行應按月匯總所屬分理處、儲蓄所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本支行的實物黃金銷售額,按照規定的預征率計算增值稅預征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率
(三)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應補稅額=應納稅額-預征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其留抵稅額結轉下期抵扣,預征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在下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從事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級金融機構取得的進項稅額,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預征率由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Ⅶ 定州增值稅有沒有政策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七
一、關於旅行社選擇差額征稅中增值稅扣稅憑證問題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旅遊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遊服務購買方收取並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用後的余額為銷售額。並規定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鑒於旅遊服務結束後,火車票、機票由旅遊服務購買方持有,旅行社不能取得這些扣除憑證,因此,暫可用旅遊服務購買方火車票、機票的復印件作為有效扣稅憑證。
二、關於保險公司給予的旅遊及實物獎勵徵收增值稅問題
保險公司給予正式員工的旅遊及實物等獎勵,凡屬於福利支出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對於非正式員工的旅遊及實物等獎勵,應作為銷售收入,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三、關於銀行銷售貴金屬產品等增值稅計稅方法問題
營改增後,為便於銀行納稅申報,我省銀行銷售貴金屬產品等業務統一改為收入比例法計算繳納增值稅額。原實行金融機構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0.8%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停止執行。
四、關於銀行在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贈送給客戶的禮品是否要做視同銷售問題
銀行在提供金融服務時,贈送給客戶的禮品不做視同銷售處理。
其他企業同類行為照此辦理。
五、關於企業購買保潔服務,取得保潔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抵扣的問題。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保潔服務,未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取得的保潔費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關於供熱公司一般納稅人向用戶收取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工的供熱管網的入網費,可否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問題。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供熱介面費(入網費)按照「建築服務-安裝服務」稅目征稅增值稅。同時,上述服務符合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建築服務的條件。因此,供熱公司一般納稅人向用戶收取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工的供熱管網的入網費,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七、關於分公司是否允許扣除以總公司名義支付的土地價款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分公司在項目發生地作為獨立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因總公司與政府簽訂開發合同,土地價款由總公司名義支付,房地產開發企業分公司可憑土地出讓金憑證原件按規定扣除土地出讓價款。
八、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預收款開具發票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預收款時,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的規定,使用「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二)》第四條「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預收款范圍及開票申報問題」中不得開具發票規定廢止。
九、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的房地產項目因確權面積差、銷售折扣等原因紅字發票開具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已開具營業稅發票的,2016年5月1日以後由於確權面積差、銷售折扣等原因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時應在備注欄內註明紅字發票對應原開具的營業稅發票的代碼、號碼及開具原因。
納稅申報時,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負數金額在申報表如實填報的同時,在無票收入欄次填報相同的正數銷售額。
十、關於企業營業稅發票開具錯誤重新開票問題
2016年5月1日之後,納稅人發現原營業稅發票開具錯誤,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可於2016年12月31日之前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不動產不受此時間限制),同時開具藍字增值稅普通發票。
紅字發票開具時應在備注欄內註明對應原開具的營業稅發票的代碼、號碼及開具原因。藍字發票開具時應在備注欄註明對應原開具的營業稅發票的代碼、號碼,紅字增值稅發票的代碼、號碼及開具原因。
十一、關於納稅人查補營業稅補開發票問題
試點納稅人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發生的應稅行為,試點前未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以後因稅收檢查等原因補繳營業稅,需要補開發票的,可於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二、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抵扣問題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兼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免徵增值稅的房地產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以《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建設規模」為依據進行劃分。如期間費用涉及進項稅額無法劃分也按照本辦法進行稅務處理。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簡易計稅、免稅房地產項目建設規模÷房地產項目總建設規模)
其中「房地產項目總建設規模」應按照營改增後選擇適用簡易計稅、免稅房地產項目剩餘建設規模與按照一般計稅方法項目剩餘建設規模之和計算。剩餘建設規模是指尚未交付(或轉為固定資產)的開發產品建設規模。
十三、關於企業租入不動產支付租金進項稅抵扣問題
企業租入不動產支付租金,屬於購買不動產租賃服務,依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第27條,如果租入不動產既用於應稅項目,又用於免稅、簡易計稅項目,進項稅不能全部抵扣,應按照《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第29條分攤進項稅。
十四、關於與政府共同合作進行土地改造、拆遷(一級土地開發)繳納增值稅問題
納稅人(以下稱投資方)與地方政府合作,投資政府土地改造項目(包括企業搬遷、危房拆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符合《關於納稅人投資政府土地改造項目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15號公告)所規定的「投資行為」的,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不徵收增值稅。投資方收取固定或保底收益的,按照貸款服務稅目徵收增值稅。
如納稅人受託進行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並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其提供建築物拆除、平整土地勞務取得的收入屬於「建築服務」稅目;其代委託方向原土地使用權人支付拆遷補償費的行為屬於「經紀代理」稅目。
十五、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以老帶新」獎勵費增值稅問題
房地產開發企業老客戶推薦新客戶買房,給老客戶的獎勵費,應按照「經紀代理」稅目繳納增值稅。
十六、關於一般納稅人和起征點以上小規模納稅人部分業務使用定額發票的問題
一般納稅人和起征點以上小規模納稅人以下業務,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無法滿足其開票需求的,可以申請使用定額發票:
(一)火車站小件寄存業務。
(二)集貿市場按次收取的臨時攤位管理費。
(三)企業經營中面向個人集中、定額收取的費用,如考務費、學歷認證費等。
(四)入戶上門收取的垃圾清理費。
(五)旅遊景點兼營的遊船、泳圈等租賃服務業務。
十七、關於保險企業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問題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保險代理人稅收征管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規定,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征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傭金費用後,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除該公告規定可以申請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的行業外,其他行業同類性質的業務暫可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五)》第十二條相關規定廢止。
十八、關於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51號)明確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按照以下規定執行: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並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註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五)》第十九條「關於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如何填列稅款信息問題」相關規定廢止。
十九、關於納稅人銷售預存卡、儲值卡發票開具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和支付機構預付卡發票開具及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做了規定: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可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機構銷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幣資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資金,不繳納增值稅。支付機構可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應嚴格按照規定。
售卡方和支付機構銷售單用途卡和多用途卡以及對單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充值業務,均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執行。銷售成品油納稅人售賣加油卡適用《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2號)規定。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三)》第三條關於「關於生活服務業納稅人銷售預存卡、儲值卡銷售服務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問題」相關規定廢止。
二十、關於單位和個人土地被國家徵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免徵增值稅問題
國家因公共利益或城市規劃需要而收回單位和個人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標准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包括不動產)的補償費,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單位和個人取得的上述補償費免徵增值稅。
二十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綠化種植土是否可以按照簡易計稅方法徵收增值稅問題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綠化種植土,適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選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三款中「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規定,按照簡易計稅方法徵收增值稅。
二十二、關於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收取自來水水費問題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54號)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向服務接受方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隨水費收取的水資源稅不徵收增值稅。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收取的水費全額選擇3%徵收率,收取的污水處理費選擇「免稅」,收取的水資源稅稅款信息在發票備注欄註明,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水資源稅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六)》第七條相關物業公司收取自來水水費的規定廢止。
二十三、關於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預收租金收入跨2017年度免徵增值稅的問題
其他個人採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後,2017年12月31日前的租金收入可享受小微企業發生應稅行為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2018年1月1日後的租金收入可享受個人發生應稅行為的月銷售未達到2萬元增值稅起征點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相關優惠政策調整後,按調整後的時間標准執行。
Ⅷ 金融機構從事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允許的貴金屬交易業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8號)規定:「一、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一)發生實物黃金交易行為的分理處、儲蓄所等應按月計算實物黃金的銷售數量、金額,上報其上級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各支行應按月匯總所屬分理處、儲蓄所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本支行的實物黃金銷售額,按照規定的預征率計算增值稅預征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率
(三)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應補稅額=應納稅額-預征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其留抵稅額結轉下期抵扣,預征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在下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從事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級金融機構取得的進項稅額,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預征率由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省稅務局確定。」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銷售貴金屬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3號)規定:「一、金融機構從事經其行業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允許的金、銀、鉑等貴金屬交易業務,可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開展個人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8號)規定,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允許,是指金融機構能夠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其從事貴金屬交易業務的批復文件,或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的備案文件,或行業主管部門未限制其經營貴金屬業務的有關證明文件。」
Ⅸ 2020年增值稅稅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應稅銷售收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2月底以前,適用3%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按照3%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適用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按照1%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以下簡稱「13號公告」)有關規定,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9)貴金屬增值稅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徵收范圍
一般范圍: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特殊項目: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貨物期貨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
寄售業銷售委託人寄售物品的業務;
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Ⅹ 2017年增值稅有哪些全新的重大稅收優惠政策
1、在減稅方面,繼續推進營改增,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進一步擴大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范圍,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將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2、在降費方面,取消、停徵或減免43項中央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7項收費標准。取消和減免5項政府性基金,降低2項徵收標准。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
(10)貴金屬增值稅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按照銷售額和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稅率計算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