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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補稅匯率

發布時間: 2021-06-13 13:05:43

㈠ 每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匯率不一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企業所得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計算的,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年度終了匯算清繳時,對已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預繳稅款的,不再重新摺合計算,只就該納稅年度內未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部分,按照納稅年度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企業少計或者多計前款規定的所得的,應當按照檢查確認補稅或者退稅時的上一個月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將少計或者多計的所得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再計算應補繳或者應退的稅款。

㈡ 加工貿易內銷補稅如何計算

單耗=進口料件數*(1-損耗率)/出口成品數量
料件總用量=單耗*出口成品數量/(1-損耗率)
羽絨邊角料=進口料件量*損耗
面料邊角料=進口項凈重*(1-利用率) 利用率看排料圖
關稅=貨值*匯率*關稅額
增值稅=(貨值*匯率+關稅額)*17%

補稅數量*對應原進口報關單上的單價再折成人民幣大於1W元辦批准正
補稅的金額除以手冊實際的進口總金額佔比大於3% 提供批准征

㈢ 進口貨物上海海關要求補稅什麼情況

那就要補稅。

㈣ 匯兌損益 補稅

稅務機關對企業取得的外銷銷售收入結匯及運保佣支付外匯採取的匯率有明確的規定,必須選擇一種方式來進行匯率核算:1、當月1日的匯率(1日為休息日可採用前一日或者後一日);2、結算當天的匯率。一旦確認核算方法,一般一年內不得變更。不少企業在核算時圖方便,選擇了一個固定匯率進行核算,如果實際匯率升高,則企業應補繳對退回的增值稅,在檢查中發現的話這肯定是要補稅的。但補稅的同時一定記得前期多進項轉出的征退稅率差額要同時轉回,否則就吃虧了。
這部分退稅額的核算差異是由於匯率變化引起的,我個人認為應該做在匯兌損益之中;另外計入匯兌損益可以計入當期損益,計入成本則要在銷售發生之時才能結轉,有時間上的差異。

㈤ 海關進料加工手冊核銷補稅匯率問題!

《海關征稅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已申報進境並放行的保稅貨物、減免稅貨物、租賃貨物或者已申報進出境並放行的暫時進出境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繳納稅款的,應當適用海關接受納稅義務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及有關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
(一)保稅貨物經批准不復運出境的;
(二)保稅倉儲貨物轉入國內市場銷售的;
(三)減免稅貨物經批准轉讓或者移作他用的;
(四)可暫不繳納稅款的暫時進出境貨物,經批准不復運出境或者進境的;
(五)租賃進口貨物,分期繳納稅款的。

㈥ 內銷補稅如何計算

銷項稅額=FOB離岸價*匯率/1.17*0.17
小規模=FOB離岸價*匯率/1.03*0..03

㈦ 去年出口沒入收入,現在補稅,收入按哪個匯率

財稅[2012]39號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一句話「企業當月出口的貨物須在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免抵退稅相關申報及消費稅免稅申報。」這句話又是怎麼理解?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以後當月出口報關單一定要在對應的當月所屬期月份進行申報,比如7月出口的,一定要在所屬期為7月進行申報,不能在所屬期為8月或者9月進行申報?如果沒有在當月所屬期申報會有什麼影響?答:這句話其實很簡單,就是你7月25日出口的貨物需在當月確認銷售收入,而這個銷售收入有沒有實際確認是可以從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也就是8月15日前你的申報中可以知道有否確認。而你後面說的是出口退稅的申報,按最新規定,對該單證你可以最晚在明年的4月30日前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進行申報,說白了就是次年4月15日前。

㈧ 內銷補稅怎麼計算計算公式有嗎

關於
來料加工
料件經批准內銷征稅事宜,需繳關稅和增值稅,可按以下給定的條件進行計算:關於
完稅價格
,以料件申報內銷時的價格由海關進行估定;關於稅率,應當適用海關接受申報辦理納稅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關於匯率,料件價格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海關按照該料件適用稅率之日所適用的計征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按海關規定的計算方法和公式進行計算。

㈨ 企業所得稅的外幣是怎樣折算的

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以人民幣計算。所得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計算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並繳納稅款。

企業所得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計算的,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年度終了匯算清繳時,對已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預繳稅款的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不再重新摺合計算,只就該納稅年度內未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部分,按照納稅年度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對外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為人民幣以外貨幣的,在申報扣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扣繳當日國家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企業少計或者多計上述規定的所得的,應當按照檢查確認補稅或者退稅時的上一個月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將少計或者多計的所得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再計算應補繳或者應退的稅款。

可見,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月度或季度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匯算清繳期間多退少補稅款,只就未繳納稅款部分,按納稅年度最後一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稅務機關查出的多計或少計稅款,按檢查確認補稅或退稅時的上一個月最後一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清算所得應以實際經營終止之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計算。

㈩ 計算遞延所得稅外幣的需要使用什麼匯率

計算遞延所得稅外幣匯率應採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匯率來進行折算。
根據我國所得稅稅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企業所得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計算的,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後一目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年度終了匯算清繳時,對已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預繳稅款的,不再重新摺合計算,只就該納稅年度內未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部分,按照納稅年度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同時又指出,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企業少計或者多計前款規定的所得的,應當按照檢查確認補稅或者退稅時的上一個月最後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將少計或者多計的所得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再計算應補繳或者應退的稅款。
同時,根據我國財政部下發的會計准則,賬面匯率應採用即期匯率,即發布發表當期的利率。
所以計算遞延所得稅外幣匯率應採用期末(月末、季末、年末)匯率來進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