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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做貴金屬代理是詐騙嗎

發布時間: 2021-06-13 13:34:53

Ⅰ 現在的貴金屬投資都是騙局嗎

最近不管是實物需求還是金融投資需求,貴金屬投資的需求都比較旺盛,比如白銀投資最近就呈現比較大幅的增長趨勢。同時歷史數據證明黃金能有效地對抗通脹,而且貴金屬可以多元化投資組合。
目前很多人對股票投資失望,房地產因為國家隨時可能的調控,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壓力。而黃金白銀行情比較好,對穩健投資者而言起到了分散資產風險、規避通脹的作用。現在貴金屬投資者逐年增多,很多都是新進入的投資者,投資者比例大大提高,更加分散和普遍。

不僅是保值的需求,炒作的動能最近也明顯高漲起來。之前的情況是某個階段做實物黃金,偏穩健的投資者多一些,下個階段就變成做黃金T+D和現貨黃金、現貨白銀的投資者多一些。今年以來,投資、炒作的投資者都大幅增長。以黃金、白銀為代表的貴金屬投資還有很大的發展獲利空間。

綜合上述,現在進行貴金屬投資正當時,特別是最近美國債務上限和美聯儲非農話題更是助推貴金屬市場看漲,貴金屬投資正處於千載難逢的「黃金時代」。

Ⅱ 朋友讓我做貴金屬投資代理,但是我怕做不好,大家能給些經驗嗎

絕對的騙子。如果你今天不聽勸,改日必吃大虧。
電視上報導這么多類似的投資騙局,你都沒看過嗎?
很簡單的判斷方法:對方讓你注冊後,資金如果不是走銀行,由銀行託管,而是轉入私人帳戶進行交易,那就是絕對的騙局。將來你若要提現,他會有萬千借口搪塞你,天花亂墜的忽悠你。

Ⅲ 貴金屬投資騙局是真的嗎

那得看平台,小平台太多了,一般銀行的貴金屬應該問題不大,我買的農行

Ⅳ 江蘇九方貴金屬投資有限公司代理商浙江杭州源涵貴金屬有限公司是詐騙公司

這是個詐騙公司,九方貴金屬詐騙公司

Ⅳ 貴金屬網路銷售能做嗎感覺是忽悠人的

貴金屬公司人員調動行比較強,幾乎每天都有入職和離職的,你要是不想做長時間可以去做下,想長期發展的話就去電商公司或者互聯網公司做網路銷售吧。

Ⅵ 貴金屬投資騙局多嗎

貴金屬投資是一種新興的理財方式,和股票、期貨債券一樣都是一種投資理財形式。只是貴金屬投資在國內出現的比較晚,很多人不了解市場罷了。
貴金屬投資包括實物投資、帶杠桿的電子盤交易投資和銀行類的紙黃金紙白銀。現在我們所說的是帶杠桿的電子盤交易投資,主要是通過買漲或買跌,判斷行情走勢來獲利,和股票類似,交易模式更加靈活,如多倍杠桿、T+0、雙向交易等等。
貴金屬交易屬正常交易,為何還被很多人稱之為騙局呢?
一、看不平台背景 ,貪小便宜心理,誤入黑平台。
其實所有被騙的投資者都是選擇了所謂門檻低的小平台,而所有的黑平台都蝸居在小平台中偷偷生存。我想投資貴金屬的人都是有一定經濟實力的人,他們為什麼不去正規安全的大平台,而要選擇這些說的天花亂墜而實際上沒有任何保障的小平台呢?這些小平台正是抓住了大部分人愛佔小便宜的心理。馮銘誠提醒投資者,盡量選擇大平台,大平台都具有完整正規的資質認證,資金由銀行託管,出入金自由,不會以各種理由不讓你出金。
二、不專業還輕信他人。
很多投資者沒有任何專業知識,在業務員隨意「忽悠」下輕易選擇相信,最終虧錢是必然的。我們知道,貴金屬投資具有中等風險,任何投資者在沒有專業知識的情況下是無法完成合理的投資的,投資不是賭博,靠運氣賺錢。
三、代客操作。
代客操作是正規平台明令禁止的行為,做種行為大部分都是出現在黑平台中。黑平台往往會介紹給你所謂的金牌分析師,以為了操作更加及時穩定為由,跟投資者所要賬號密碼,名為代客操作,實為捲款潛逃。一定不能把自己的賬號密碼以及銀行卡交給他人。
其實貴金屬交易被騙,客觀上確實有黑平台違法亂紀的原因,根本上還是投資者不了解市場而盲目跟風所造成的。貴金屬交易是合理合法的,是絕對可以獲利的,重要的是投資者抓住機會,選對平台。

Ⅶ 大連貴金屬交易中心 騙局是真的嗎

大連貴金屬的現貨可信嗎?
就現貨這個產品而言,現貨投資理財是今年國內從國際上引進的新興投資理財產品,結合了國際上比較主流的金融產品的特點,現貨這個產品是2011年國家扶持的天交所開始引入國內的,是覺得正規得到國家認可的交易產品,至於大連貴金屬是否可信,就需要大連貴金屬交易平台提供相對應的政府批文才可以確認,只要國家認可的平台,就值得相信。

Ⅷ 我想做現貨貴金屬代理,風險大不大

貴金屬交易本身具有風險可控性,所謂風險的大小完全取決於人的決策。無論盈利還是虧損,該出不出,盈利也會變成虧損,小虧損會變成大虧損。只要你能控制住自己,就能在這個市場上盈利,也就是不貪,不猶豫,353120976,有問題聯系,希望能幫到你。

Ⅸ 貴金屬公司涉嫌詐騙一百多萬,員工怎麼判刑

如果是共同犯罪,以詐騙總金額定罪論處。判輕判重,則是要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一、概念。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二、法條與司法解釋。
1、法條。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司法解釋。
(2011年司法解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996年司法解釋)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3、相關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

Ⅹ 貴金屬投資代理賺錢嗎,如何做啊

1、國內大部分做貴金屬的平台基本都是不合規的三方公司。
2、如果是公司代理,風險會很大;如果是個人代理,百分百是虛假平台。
3、建議做別的行業,這行水很深,陷進去不容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