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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外匯延期

發布時間: 2021-06-14 07:10:45

外匯延期收款

看看這個能不能幫到你!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11-15 文號:匯綜發[2008]176號 來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列印] </SPAN>---------------------------------------------------------------------------------------------------------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對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對外債權實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56號)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見附件),現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延期收款登記管理原則
第一條 為完善對外資產統計監測,規范境內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對外債權的登記管理,保護出口企業的正當權益,保證跨境貿易活動與其資金流動的真實性和一致性,特製定本指引。企業貨物出口項下延期收款應按本指引進行登記和管理。
第二條 企業自2008年12月1日(含,下同)後貨物出口而發生的期限超過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收款(以下簡稱「延期收款),須登陸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上的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www.safesvc.gov.cn)辦理逐筆登記。
第三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延期收款的收匯額(以下簡稱「延期收匯額)實行余額管理,並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延期收匯額進行調節。
第四條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為企業辦理待核查賬戶內延期收款資金結匯或劃出手續時,應按照《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匯發[2008]29號)進行操作,同時按照本指引為企業辦理延期收款的注銷手續。
第五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應加強對企業延期收款登記、結匯或劃轉以及注銷環節的現場及非現場監管,完善統計與監測管理。
第二部分企業延期收款登記管理操作指引
第六條企業自2008年12月1日後貨物出口而發生的延期收款,須登陸系統辦理延期收款合同登記和對外債權登記(以下簡稱「債權登記)。
貨物出口合同中如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業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實際出口後辦理債權登記。債權登記時間為自出口報關單海關簽發日起至90天加上15個工作日。
無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而企業預計收匯日期將要超過出口日期90天的,企業可在實際出口後辦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記,合同登記的時間為出口後90天加上15個工作日,並於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債權登記。
無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而實際收匯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企業應在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
第七條國家外匯管理局已為辦理過進出口核銷業務的企業辦理網上登記的注冊手續,用戶名為企業代碼,初始密碼為12345678。已辦理過預收貨款、延期付款或預付貨款登記的企業憑組織機構代碼和密碼進入系統。為安全起見,建議企業通過系統中「密碼功能」修改初始密碼(詳見《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企業端操作手冊)。
凡未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上注冊的企業,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推廣使用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系統的通知(匯發[2007]46號)的規定,先到所在地外匯局注冊填報基本信息,外匯局將企業信息輸入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後,系統將為新登記的企業完成網上登記的注冊程序。
第八條企業延期收匯額是根據企業前12個月出口收匯的一定比例(基礎比例)、債權登記及注銷情況等來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延期收匯額=前12個月出口收匯額×基礎比例—(已確認債權登記金額—銀行注銷金額)
第九條系統於每晚23時對企業當日完成債權登記的延期收款進行逐筆確認。如單筆延期收款債權登記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前延期收匯額,系統將對該筆債權登記進行自動確認,否則,將不予確認。
第十條新成立、無出口收匯歷史記錄或出口收匯歷史記錄無連續性的企業,在辦理完延期收款債權登記後,可向外匯局申請人工確認。
第十一條國家外匯管理局暫不對企業的延期收款進行控制,企業已辦理債權登記的延期收款將被全額確認。
第十二條對已經確認延期收款債權登記的,企業須在系統中指定收款銀行為其辦理延期收款注銷。
第十三條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辦理延期收款的結匯或劃出手續時,除應符合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相關要求外,還應向銀行提交出口貨物報關單並申請辦理延期收款的注銷手續。
第十四條對已辦理債權登記的延期收款,如出現以下情況,企業應向外匯局提出注銷申請,由所在地外匯局確認注銷:
(一)出口退貨;
(二)經外匯局批准企業可在境外保留的外匯收入;
(三)其他無法收匯的情況。
根據出口合同約定企業不以貨幣形式結算的延期收款(如加工貿易進料抵扣),企業只需對以貨幣形式結算的延期收款辦理登記和注銷。企業境內收取外匯或人民幣且按照要求應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的(保稅區外企業從區內企業收匯的除外),應當按上述規定辦理延期收款登記和注銷。
第十五條出口收匯歷史記錄有連續性但延期收匯額不能滿足需求的,企業可向外匯局申請調整基礎比例或申請人工確認。除特殊原因外,同一企業申請調增基礎比例距上次調增的時間應不低於3個月。
第十六條企業申請調增延期收款基礎比例時,應向外匯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參考格式附後);
(二)企業近三年出口及收匯(含延期收款)情況;
(三)企業延期收款登記情況;
(四)企業已簽訂未履行出口合同主要條款(封面、目錄、主要條款頁、簽字頁復印件);
(五)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條企業申請人工確認延期收款債權登記時,應向外匯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參考格式附後);
(二)企業前12個月出口、收結匯(含延期收款)情況(新企業除外);
(三)企業已簽訂出口合同主要條款(封面、目錄、主要條款頁、簽字頁復印件);
(四)出口貨物報關單;
(五)該筆延期收款的貿易信貸債權登記信息;
(六)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部分銀行延期收款結匯、劃出及注銷操作指引
第十八條自發文之日起,各級銀行憑其上級銀行的授權材料,到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網上操作注冊手續(詳見《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銀行端操作手冊)。
第十九條銀行從待核查賬戶為企業辦理2008年12月1日後出口且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項下資金結匯或劃轉手續時,應審核企業提交的出口報關單。如出口貨物報關單註明的出口日期在2008年12月1日之後,且資金到賬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應登陸系統核對與該筆報關單對應的債權登記信息,並按此次結匯或劃轉金額為該企業辦理延期收款債權登記注銷手續。如系統中顯示無該筆報關單,銀行不能為該筆報關單辦理外匯資金結匯或劃轉手續(保稅區外企業從區內企業延期收款的除外)。
第二十條銀行辦理企業服務貿易收匯、貨物出口項下期限在90天(含)以內的延期收款的結匯或劃轉手續,仍按現行規定辦理。
第四部分外匯局延期收款登記管理操作指引
第二十一條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貿易信貸活動的特點和國際收支形勢,確定企業延期收匯額的核定原則和標准。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具體負責轄內企業延期收款基礎比例調整和人工確認。各分局、外匯管理部可根據轄區內具體情況對中心支局、支局進行相應授權。
外匯局應嚴格按照本指引審核企業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對於出口收匯歷史記錄有連續性但延期收匯額不能滿足需求的企業,外匯局可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及具體申請,為其調整延期收款基礎比例或進行人工確認。
除特殊原因外,調增同一企業延期收款基礎比例距上次調增的時間應不低於3個月。
第二十三條對於新成立、無出口收匯歷史記錄或出口收匯歷史記錄無連續性的企業,外匯局可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及具體申請,對企業登記的延期收款進行人工確認。
第二十四條外匯局在為企業調整基礎比例和人工確認延期收款債權登記信息時,應在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查驗該企業的基本信息;對申請調增基礎比例的企業,外匯局應在系統中查驗該企業當前基礎比例、延期收款登記情況及延期收匯額佔用情況;對申請人工確認的延期收款債權登記的企業,外匯局還應在系統中查驗該企業是否辦理該筆延期收款的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
第二十五條外匯局應從以下幾方面對該企業出口與未來實際收款的真實性和一致性進行評估:
(一)該企業過去若干年的實際收款和出口情況;
(二)該企業已簽約未履行的出口合同的規模與收款計劃;
(三)該企業在合同中約定的延期收款比例、金額是否符合行業結算慣例或產品的市場特徵。
第二十六條外匯局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企業基本信息使用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綜發[2008]140號)規定,根據企業申請,將企業基本信息從企業外匯信息檔案資料庫導入系統,以便企業能及時登陸系統(詳見《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外匯局端操作手冊)。
外匯局應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要求按月提取、計算企業月度收匯額,並導入系統,以便總局每月1日根據企業前12個月出口收匯數據計算企業延期收匯額。
第二十七條外匯局應按照對外債權管理有關規定和內控要求制定延期收款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內控建設,防範內控風險。
第二十八條外匯局應對調增延期收款基礎比例企業的收匯規模不定期地進行事後核對,如發現調增後基礎比例與實際需求明顯不符的,應及時調減基礎比例,同時告知企業。
第二十九條對有下列情況的企業,外匯局應對其延期收款的登記、使用和注銷情況定期進行事後監督和非現場檢查:
(一)延期收款基礎比例超過20%;
(二)延期收款債權登記人工確認申請頻率較高(每月超過3次)、規模較大(每次申請額度超過100萬美元);
(三)預計延期收款期限超過1年且延期收款余額規模超過500萬美元。
第三十條對企業超過預計收匯時間90天仍未辦理延期收款債權登記注銷手續的,外匯局應進行重點關注,必要時可組織對其進行現場檢查。
對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企業、銀行和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當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反映。

⑵ 由於交接時忘記說明要登錄外匯管理局做延期收款報告,今天才發現這一問題

你們是A類企業嗎,如果是,那麼90天不用登記延期,也就是說按出口日期來算90天內匯款的可以不用管了,可是超過90天付匯的,要在出口日30天內登記 ,如果你沒登記,金額相對於公司大的指標會出現紅色,那麼外管局就會重點監控你們企業,會被核的的哦,如果外管局沒有找你麻煩,你就不用管了

⑶ 外匯延期

中國是有外匯管制的,如果是大額的需要去外匯局申請大額轉帳。銀行是敢把錢往外放的。我收國外匯款也遇到過不讓進也不讓出被退回N多次,後來沒辦法去香港辦了!銀行辦事是按工作日算的,一般往國外匯進匯出是五到八個工作日,有的更長,我的一筆五千美元的匯款快一個月了也沒有消息了,估計要被退回了!

⑷ 外匯延期付款要辦理哪些手續

企業進口延期付款登記包括合同登記、提款登記兩個步驟,延期付款注銷登記由銀行來為企業辦理。

1、合同登記。08年10月1日起新簽約進口合同,如 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如期超過90天以上的,應在合同簽約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記手續;
2、提款登記。08年10月1日起心發生的貨物進口,如報關單著名的海關簽發日期後超過90天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登陸系統辦理提款登記手續,提款登記時間自海關簽發之日起至海關簽發日期後90天起15個工作日內。

無進口合同或進口合同約定對外付匯日期晚於進口日期不超過90天,但在報關單註明的海關簽發日期超過90天以上仍未對外付匯的,企業須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提款登記。

完全復制的。 汗~~~

⑸ 外匯局新系統裡面,怎麼找到延期付匯申請表呀!!!急急急!!!!

如果只是做延期付匯的話,外管局有個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裡面有個「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那裡就可以做。

要是做不來,在進入系統前,頁面上有操作手冊的,下載下來看一下就知道怎麼做了。

樣本如下:

XXX外管局:

公司因XXX需要,進口XXX(貨名,數量),合同號XXXX,由於XXXX原因 (合同約定、資金不足、貿易糾紛等等原因),該筆款項將延期至X年X月X日支付,特出說明。(公司簽章、日期)
同時要填寫一式4聯的專用表格。











(5)外匯延期擴展閱讀:

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採用分期付款,其貨款是在交貨時付清或基本付清;而採用延期付款時,大部分貨款是在交貨後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分期攤付。

採用分期付款時,只要付清最後一筆貨款,貨物所有權即行轉移;而採用延期付款時,貨物所有權一般在交貨時即轉移。

採用分期付款,買方沒有利用賣方的資金,因而不存在利息問題;而採用延期付款時,由於買方利用了賣方的資金所以就存在買方需支付利息的問題,延期付款是買方利用外資的一種形式,一般貨價較高。

在採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時往往將匯付、托收和信用證付款三者結合使用,即主要貨款採取信用證付款方式,少量貨款或貨款尾數則採用匯付或托收方式。

⑹ 外匯延期付款

是對方銀行還是對方發貨人。如果是銀行的話就不知了。

⑺ 外匯延期收款報告調整 超過時間不能調整嗎

A類企業出口後90天內不能收款的,要在出口之日起30天內做延期收匯報告。

企業與客戶簽定貨物出口合同若合同中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企業應在合同簽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出口報關單海關簽發日起的90天再加15個工作日間,辦理債權登記。

企業若無出口合同或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是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則視下列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預計收匯日期將要超過出口日期90天,企業應在實際出口後辦理合同登記,合同登記的時間為出口後90天再加上15個工作日,並於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債權登記。

(2)實際收匯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企業應在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

(7)外匯延期擴展閱讀

額度規定為:企業延期收匯額度=前12個月出口收匯額×基礎比例-(已確認債權登記金額-銀行注銷金額)。

該基礎比例由外匯局確定,一般不超過20%。若單筆登記金額不超過企業當前延期收匯額,系統將會對該筆債權進行自動確認。

對有連續性出口收匯歷史紀錄的企業,當延期收匯額不能滿足需求時,可向外匯局申請調整基礎比例,或申請人工確認延期收匯額。一般企業申請調增基礎比例的時間距上次調增時間,應不低於三個月。

⑻ 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里如何做出口收匯做延期收款報告

1.1.2.1.1 功能說明
實現企業操作員對出口日期在當前日期前30 天(含)內的出口數據新增延期收款報告操作。
1.1.2.1.2 操作步驟
1) 登錄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企業版),選擇「企業網上報告管理」->「貿易信貸與融資報告」
菜單。
2) 選擇「延期收款報告」->「延期收款報告新增」菜單。進入延期收款報告查詢頁面。該頁面分
為兩個部分,上半部分為查詢條件,下半部分顯示查詢結果列表部分。
3) 輸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按鈕,系統顯示符合查詢條件的報關單數據列表,如下圖所示。點
擊【重置】按鈕時,可以重新輸入新的查詢條件進行查詢。
系統提供以下三種查詢方式:
a) 輸入條件如果不填報關單號,必須輸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輸入可
點擊日期輸入框後的日歷表進行選擇。
b) 輸入報關單號時,點擊【查詢】按鈕,系統忽略其他輸入信息,只按照「報關單號」輸出查
詢結果。
c) 輸入合同號時,系統忽略收匯日期查詢條件,按照合同號進行查詢並輸出查詢結果。
4) 點擊查詢結果的報關單號超鏈接,可以查看該條數據的詳細信息。
5) 點擊頁面右下角【新增】按鈕,系統自動新增一行列表,點擊預計收款日期輸入框後的日歷表
可以選擇需報告的預計收款日期,關聯關系類型,點擊報告金額輸入框可以輸入需報告的出口
金額。
6) 如有多條報告記錄,可以點擊頁面右下角【新增】按鈕繼續錄入。輸入完成後,如需刪除,可
以勾選一條或多條數據記錄,點擊頁面右下角【刪除】按鈕,系統彈出提示框「您確認刪除嗎?」,
點擊確認框中的【確定】按鈕可以刪除所勾選的記錄。
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錄入後,點擊【提交】按鈕,系統彈出確認框「確定要提交這些數據嗎?」,
點擊頁面右下角【確定】按鈕,系統提示「報告新增成功!」。點擊頁面右下角【關閉】按鈕,
可以實現頁面關閉。
1.1.2.1.3 操作注意事項
1) 輸入查詢條件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報關單號與「報告起始日期」和「報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時為空。
b) 報告起始日期和報告截止日期不能超過30 天。
c) 合同號精確查詢。
2) 輸入新增報告信息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預計收款日期不能早於出口日期。
b) 所輸入報告金額必須為正數。
c) 所輸入報告金額合計不能超過最大可報告金額。
3) 對於出口日期在當前日期30 天前的數據,企業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收款報告。
4) 已進行差額報告的數據不得進行貿易信貸報告。
5) 已進行其他特殊交易報告的數據可以同時進行貿易信貸報告,各類報告的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該
筆出口數據的最大可報告金額。
6) 貿易信貸報告數據參與非現場總量核查篩選金額調整。

⑼ 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延期付款問題。

你要做延期付款報告,自己做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上面的企業報告

延期付款報告:

  1. 進口報關90天之內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報告。(但最好報告下數據會比較正常)

  2.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進口報關之日起30內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報告。

  3. 進口報關90天之後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做報告的,可以在報關之日起30天後、付款之前准備資料去當地外匯局做現場報告(延期付款現場報告)。

⑽ 到外匯管理局做延期收匯現場報告要帶哪些東西

因為對不同的企業要求不同,用戶可以跟外匯管理局進行聯系具體要些什麼東西。
1. 企業與客戶簽定貨物出口合同 若合同中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企業應在合同簽定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出口報關單海關簽發日起的90天再加15個工作日間,辦理債權登記。
2. 企業若無出口合同或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是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則視下列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預計收匯日期將要超過出口日期90天,企業應在實際出口後辦理合同登記,合同登記的時間為出口後90天再加上15個工作日,並於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債權登記。
(2)實際收匯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企業應在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