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收匯結匯了,沒核銷,時間過去一年了,怎麼辦也沒有登記。
無暇顧及是否已經報關了。當時款是按照預收款收匯並結匯的,說明當時是沒有關單的。目前一個事情你確認了就好辦:1.當前公司有沒有核銷單沒有核銷?一旦確認,可以趕緊用這筆收匯核銷掉,沒有問題的(隨意核,不管是不是這筆的報關)。
Ⅱ 出口收匯核銷延期了一次,還是沒收到客戶的錢,能再辦理一次延期嗎
不能了,現在出口收匯核銷期限是180天,超過了只能辦理一次延期
Ⅲ 在線急求!!!!國際收支銀行逾期未申報了怎麼辦!!!!
我是中行的,這事的嚴重性我倒是知道。但是你錯的太離譜了。外管局這些人就等著你這樣的,好罰款。
你趕緊和業務主管匯報,部門主任,分管行長,逐級上報,直到你們市行或者省分行國際結算主管部門。然後向外匯管理局作出書面說明,先積極補報。這樣,外管局有數據了,不會對客戶有影響。不然客戶找你算賬,如果出口受到影響,或者結匯核銷有影響,還有匯率損失。你就2面得罪人了。
行內處分,就看你們行長和國結部門的態度了。真要狠了,扣你的一個季度獎金,也有可能。當然,除非這事外管沒擺平。回來拿你撒氣。如果外管擺的平,給你小處分,罰款,也就罷了。
你所要做的是積極匯報,態度誠懇,這事你肯定擺不平,得行長和國結部門的領導出面,外管局才理會。他們吃喝請客送禮,這些肯定少不了。一般是這樣。
最直接和最狠的方法。就是認識外管的人,最好認識涉外科的。在青島山東這邊,叫涉外申報科,專管收支申報這攤活。認識裡面的人,就什麼都好說了,他們操作起來極簡單。行里作出說明,那邊一修改,就當沒發生過。如果你的關系和直接經辦的很過硬,可能外管的科長都不知道。但是,外管是你擺平的,你一定和行里、國結部門的說,你找了關系,這事擺平了,他們就不會追究你的行內責任了。
Ⅳ 出口逾期未收匯怎麼辦
你是什麼類別的企業?出口收匯核銷不是180天嗎?
小規模納稅人或符合條件的企業在210天內核銷。
收匯核銷期間超過90天的款項。須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進行登記。這是外管局的電子化外債登記而已。
納稅申報期結束之日是90天。
Ⅳ 外匯核銷單過期未核銷如何處理
丟了就做個核銷單掛失,因為每個地方不一樣,還是去外管局問一下怎麼補單核銷,一般來說逾期核銷不會罰,但是當你未核金額累積到500萬美元的時候,他們就會找你麻煩了。
Ⅵ 沒有按時核銷外匯怎麼辦
進口付匯逾期未核銷」系指進口單位進口貨物報關後一個月內未辦理進口付匯核銷報審手續的付匯業務。而不是以預付貨款後計算的,你可以判斷一下你的業務是否屬於逾期。
對於進出口收付匯逾期未核銷業務,外匯局核銷部門會及時清理並向進出口單位催核,經催核依然不能辦理核銷手續的,移交外匯局檢查部門查處。
即使逾期了,你現在及時到外匯局辦理核銷,並向外匯局做出合理解釋,罰款的可能性也不大。
建議你盡快去核銷吧。
Ⅶ 逾期核銷怎麼辦
外管局會催核的啦~即使已經過了核銷期限外管還是會給一定的時間核銷的,不用急,但是外管如果簽發催核通知幾次之後企業都沒有去核銷的話就有可能會被處罰哦~盡快去核銷就好啦!
我們就有過一次被處罰了~~~慘!!!!!!!!
Ⅷ 出口收匯核銷中核銷超過收匯日期三十天怎麼辦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11-15 文號:匯綜發[2008]176號 來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列印] ---------------------------------------------------------------------------------------------------------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對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對外債權實行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56號)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見附件),現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 延期收款登記管理原則 第一條 為完善對外資產統計監測,規范境內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對外債權的登記管理,保護出口企業的正當權益,保證跨境貿易活動與其資金流動的真實性和一致性,特製定本指引。企業貨物出口項下延期收款應按本指引進行登記和管理。 第二條 企業自2008年12月1日(含,下同)後貨物出口而發生的期限超過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收款(以下簡稱「延期收款),須登陸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上的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www.safesvc.gov.cn)辦理逐筆登記。 第三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延期收款的收匯額(以下簡稱「延期收匯額)實行余額管理,並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延期收匯額進行調節。 第四條 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銀行)為企業辦理待核查賬戶內延期收款資金結匯或劃出手續時,應按照《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匯發[2008]29號)進行操作,同時按照本指引為企業辦理延期收款的注銷手續。 第五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應加強對企業延期收款登記、結匯或劃轉以及注銷環節的現場及非現場監管,完善統計與監測管理。 第二部分 企業延期收款登記管理操作指引 第六條 企業自2008年12月1日後貨物出口而發生的延期收款,須登陸系統辦理延期收款合同登記和對外債權登記(以下簡稱「債權登記)。 貨物出口合同中如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業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理合同登記,並於實際出口後辦理債權登記。債權登記時間為自出口報關單海關簽發日起至90天加上15個工作日。 無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而企業預計收匯日期將要超過出口日期90天的,企業可在實際出口後辦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記,合同登記的時間為出口後90天加上15個工作日,並於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債權登記。 無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約定收匯日期或出口合同約定收匯日期晚於出口日期不超過90天,而實際收匯期限超過90天的延期收款,企業應在實際出口90天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同時辦理合同登記和債權登記。
採納哦
Ⅸ 各位大蝦你們好,我們公司現有幾筆逾期未核銷和未結匯的款,現在遇到麻煩了,要如何解決,請看補充!
你的那些出口有3種情況:
1、未報關就出口。(含代理報關產品不符的情況)你後來為了補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里的額度,自己找代理補報關,雖然這樣一來額度有了,銀行給你結匯,但報關的產品不一樣啊,去外匯局核銷的時候會有不一致的問題。
另外,你那幾筆自己出口但沒報關的貨款,如果是08年7月14日後簽約的合同,應該要登錄企業貿易信貸系統,按照預收貨款處理,先做預收貨款的合同登記,收到錢再做提款登記,系統給你確認後,銀行那邊聯網核查就會有額度,就會給你結匯,但你真正核銷的時候還是要有關單的,這個關單要跟你簽的合同一致。銀行看見了關單才給你出核銷專用聯,你拿著專用聯可以去辦理退稅的,所以你不實際出口,只能是核銷沒完成,且做不了出口退稅。建議你還是提供跟合同一致的關單。
2、丟失關單的處理: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紙質進出口報關單及相關電子底帳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進出口單位遺失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應書面向原簽發海關申請補發。在海關報關單電子數據存儲期限(一般為一年)內,原簽發海關可直接調用報關單結關庫予以列印補發,並在補發的報關單左上角批註「補辦」字樣,同時加蓋「驗訖章」。對超出海關報關單電子數據存儲期限,且自進出口之日起未超過三年的進出口報關單,進出口單位應持加蓋單位公章的「情況說明」、「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報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外匯局根據進出口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審核進出口單位提供的有關憑證和商業單據,通過「核查系統」及「出口收匯核銷系統」核實該筆進口貨物報關單或出口收匯核銷單未核銷後,在「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外匯局意見欄內簽署意見,並加蓋「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業務章」或「出口收匯核銷監管業務章」,將「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一聯同「情況說明」一並留存,「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二聯退進出口單位。 進出口單位需持外匯局簽署意見的「進出口貨物報關情況證明」到報關單原簽發海關辦理相關手續。海關查閱核實存檔報關單後,情況正常的,由經辦關員簽字,並加蓋「驗訖章」,一聯歸檔,一聯退進出口單位辦理收付匯及核銷手續,不需再補辦報關單證明聯。
3、報關單金額超過實際結匯金額:這個也要去外匯局做差額核銷。還有,逾期未核銷要抓緊准備核銷用的材料去外匯局做核銷,不然會影響企業在外匯局的信譽,比如如果外匯局把你標成黑名單企業,那麼你進口付匯每次都要憑外匯局簽發的登記表銀行才給你付匯,還有其他的監管措施,很麻煩的。
Ⅹ 進口付匯核銷業務逾期未核銷的該怎麼辦啊請大家指教,該如何做具體點我公司已收到外管局的崔核通知書
進口付匯核銷其實不存在嚴格的過期與不過期的說法,但是外管局方面的確要求在付匯30天內進行核銷。其實這只是敦促企業盡快處理,以免掛在當地外管局的系統中不好看,被上級機構看到了會對當地外管局進行批評。
既然外管局催核,你們就盡快填製表格去核銷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