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996年至今的中國的外匯管理制度變革
96年到現在我國的外匯制度一直延用的是盯住美元的盯住匯率制度,也就是以美元和人民幣的供求為基礎,把人民幣和美元的匯率控制在一個固定的區間裡面。這是因為我國和美國的貿易往來最多,維持人民幣和美元的匯率穩定有利於外貿企業的生產經營,在金融市場不是很成熟的中國,浮動很大的匯率制度會讓外貿企業承擔很大的風險,比如說匯率上升將會使出口企業出口得到的外幣只能換回少量的人民幣,使企業虧損。在這種匯率制度下,人民幣和其他國家的匯率就是套算匯率,先算出一外幣值多少美元,然後再乘以一美元人們幣的數量,便得到人民幣兌那一國的匯率了。由於美國的次貸危機,美國對中國出口產品的需求已經發生變化,我國需要改變目前的匯率制度,據最近的報告,應該會是根據與各國的貿易權重,參考一籃子貨幣,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B. 試述世界各國匯率制度的演變過程和中國的匯率制度。
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勝利的前夕,二戰中的45個同盟國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頓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開了「聯合和聯盟國家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了以美國財長助理懷特提出的懷特計劃為基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總稱布雷頓森林協定,從此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具體內容是:美國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美元與黃金的兌換比例為1盎司黃金=35美元。其它貨幣按各自的含金量與美元掛鉤,確定其與美元的匯率。這就意味著其他國家貨幣都釘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國貨幣圍繞的中心。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平價上下各1%的限度內波動,1971年12月後調整為平價上下2.25%波動,超過這個限度,各國中央銀行有義務在外匯市場上進行干預,以保持匯率的穩定。只有在一國的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才允許貶值或升值。各會員國如需變更平價,必須事先通知基金組織,如果變動的幅度在舊平價的10%以下,基金組織應無異議;若超過10%,須取得基金組織同意後才能變更。如果在基金組織反對的情況下,會員國擅自變更貨幣平價,基金組織有權停止該會員國向基金組織借款的權利。
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的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3、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各國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現在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1).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2).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本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本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目前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3).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4).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中國匯率制度 我國的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所以現在西方一直說中國的匯率沒有市場化。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本次匯率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匯率調控的方式。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參考一籃子表明外幣之間的匯率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於盯住一籃子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將有利於增加匯率彈性,抑制單邊投機,維護多邊匯.
二是中間價的確定和日浮動區間。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0.3%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3%的幅度內浮動率穩定。
三是起始匯率的調整。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這是一次性地小幅升值2%,並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後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C. 中國外匯制度變遷的內容提要
全書分為四個部分,共十四章內容。第一部分,簡述了制度經濟學理論及外匯制度變遷的經濟環境。第二部分,在明確外匯制度及其變遷的概念的基礎上,先回顧了新中國成立以來(1949--1993年)的外匯制度變遷,後將本書主要研究的十年變遷過程(1994--2004年)分為三個階段進行分別闡述,向讀者展現了外匯制度變遷的全過程。第三部分,從五個方面分別介紹了外匯制度變遷對我國金融、經濟發展及安全的影響,最後總結了這一變遷過程中的缺失。第四部分,在前面論述的基礎上,作者提出了關於外匯制度改革的建設性意見,如建立活性匯率制度、完善外匯決策與監測系統。
本書回顧了1994--2004年十年間我國外匯管理制度的變遷,詳細分析了外匯管理制度變化對我國金融、經濟發展和安全的影響,在總結經驗與教訓的基礎上,對我國未來的外匯制度改革進行了展望。通過對回顧和展望的全面分析,本書詳盡地向讀者展示了中國外匯制度發展及變遷的全貌,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研究中國外匯管理制度的著作。
D. 世界各國匯率制度的演變過程
匯率制度是指各國普遍採用的確定本國貨幣與其它貨幣匯率的體系。匯率制度在匯率的確定,匯率的變動等方面都有具體規定,因此,匯率制度對各國匯率的決定有重大影響。回顧和了解匯率制度,可以使我們對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的波動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國際金融史上,一共出現了三種匯率制度,即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1、金本位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間,主要西方國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國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幣作為貨幣,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自由兌換及自由輸出入。在金本位體系下,兩國之間貨幣的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Gold Parity)來決定,例如一個英鎊的含金量為113.0015格林,而一個美元的含金量為23.22格林,則:
1英鎊=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兩國貨幣的含金量不變,兩國貨幣的匯率就保持穩定。當然,這種固定匯率也要受外匯供求、國際收支的影響,但是匯率的波動僅限於黃金輸送點(Gold Point)。黃金輸送點是指匯價波動而引起黃金從一國輸出或輸入的界限。匯率波動的最高界限是鑄幣平價加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出點(Gold Export Point);匯率波動的最低界限是鑄幣平價減運金費用,即黃金輸入點(Gold Import Point)。
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逆差,外匯匯率上漲超過黃金輸出點,將引起黃金外流,貨幣流通量減少,通貨緊縮,物價下降,從而提高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輸出增加,輸入減少,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反之,當國際收支發生順差時,外匯匯率下跌低於黃金輸入點,將引起黃金流入,貨幣流通量增加,物價上漲,輸出減少,輸入增加,最後導致國際收支恢復平衡。由於黃金輸送點和物價的機能作用,把匯率波動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對匯率起到自動調節的作用,從而保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35年間,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匯率從未發生過升貶值波動。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各國停止黃金輸出入,金本位體系即告解體。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各國貨幣基本上沒有遵守一個普遍的匯率規則,處於混亂的各行其是的狀態。金本位體系的35年是自由資本主義繁榮昌盛的「黃金時代」,固定匯率制保障了國際貿易和信貸的安全,方便生產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國際投資的匯率風險,推動了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的發展。但是,嚴格的固定匯率制使各國難以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執行有利的貨幣政策,經濟增長受到較大制約。
2、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也可以說是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勝利的前夕,二戰中的45個同盟國在美國新罕布希爾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頓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開了「聯合和聯盟國家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了以美國財長助理懷特提出的懷特計劃為基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總稱布雷頓森林協定,從此開始了布雷頓森林體系。布雷頓森林體系建立了國際貨幣合作機構(1945年12月成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又稱「世界銀行」),規定了各國必須遵守的匯率制度以及解決各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措施,從而確定了以美元為中心的國際貨幣體系。
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匯率制度,概括起來就是美元與黃金掛鉤,其它貨幣與美元掛鉤的「雙掛鉤」制度。具體內容是:美國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為0.888671克,美元與黃金的兌換比例為1盎司黃金=35美元。其它貨幣按各自的含金量與美元掛鉤,確定其與美元的匯率。這就意味著其他國家貨幣都釘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國貨幣圍繞的中心。各國貨幣對美元的匯率只能在平價上下各1%的限度內波動,1971年12月後調整為平價上下2.25%波動,超過這個限度,各國中央銀行有義務在外匯市場上進行干預,以保持匯率的穩定。只有在一國的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才允許貶值或升值。各會員國如需變更平價,必須事先通知基金組織,如果變動的幅度在舊平價的10%以下,基金組織應無異議;若超過10%,須取得基金組織同意後才能變更。如果在基金組織反對的情況下,會員國擅自變更貨幣平價,基金組織有權停止該會員國向基金組織借款的權利。
綜上所述,布雷頓森林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實質上是一種可調整的釘住匯率制,它兼有固定匯率與彈性匯率的特點,即在短期內匯率要保持穩定,這類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匯率制;但它又允許在一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不平衡時可以隨時調整,這類似彈性匯率。
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尼克松宣布美元貶值和美元停兌黃金,布雷頓森林體系開始崩潰,盡管1971年12月十國集團達成了《史密森協議》,宣布美元貶值,由1盎司黃金等於35美元調整到38美元,匯兌平價的幅度由1%擴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貶值,歐洲國家及其他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紛紛退出固定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徹底瓦解。
固定匯率制解體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與黃金儲備之間的矛盾造成的。貨幣間的匯兌平價只是戰後初期世界經濟形勢的反映,美國依靠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和黃金儲備,高估美元,低估黃金,而隨著日本和西歐經濟復甦和迅速發展,美國的霸權地位不斷下降,美元災加劇了黃金供求狀況的惡化,特別是美國為發展國內經濟及對付越南戰爭造成的國際收支逆差,又不斷增加貨幣發行,這使美元遠遠低於金平價,使黃金官價越來越成為買方一相情願的價格。加之國際市場上投機者抓住固定匯率制的瓦解趨勢推波助瀾,大肆借美元對黃金下賭注,進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額供應和對黃金的超額需求,最終美國黃金儲備面臨枯竭的危機,不得不放棄美元金本位,導致固定匯率制徹底崩潰。
3、浮動匯率制度
一般講,全球金融體系自1973年3月以後,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就不復存在,而被浮動匯率制度所代替。
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國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業國,如、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其他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仍然實行釘住的匯率制度,其貨幣大都釘住美元、日元、法國法郎等。
在實行浮動匯率制後,各國原規定的貨幣法定含金量或與其他國家訂立紙幣的黃金平價,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國家匯率體系趨向復雜化、市場化。
在浮動匯率制下,各國不再規定匯率上下波動的幅度,中央銀行也不再承擔維持波動上下限的義務,各國匯率是根據外匯市場中的外匯供求狀況,自行浮動和調整的結果。同時,一國國際收支狀況所引起的外匯供求變化是影響匯率變化的主要因素--國際收支順差的國家,外匯供給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下跌、匯率下浮;國際收支逆差的國家,對外匯的需求增加,外國貨幣價格上漲、匯率上浮。匯率上下波動是外匯市場的正常現象,一國貨幣匯率上浮,就是貨幣升值,下浮就是貶值。
應該說,浮動匯率制是對固定匯率制的進步。隨著全球國際貨幣制度的不斷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8年4月1日修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條文並正式生效,實行所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由於新的匯率協議使各國在匯率制度的選擇上具有很強的自由度,所以現在各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多種多樣,有單獨浮動、釘住浮動、彈性浮動、聯合浮動等待。
(1).單獨浮動(Single Float)。指一國貨幣不與其它任何貨幣固定匯率,其匯率根據市場外匯供求關系來決定,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在內的三十多個國家實行單獨浮動。
(2).釘住浮動(Pegged Float)。指一國貨幣與另一種貨幣保持固定匯率,隨後者的浮動而浮動。一般地,通貨不穩定的國家可以通過釘住一種穩定的貨幣來約束本國的通貨膨脹,提高貨幣信譽。當然,採用釘住浮動方式,也會使本國的經濟發展受制於被釘住國的經濟狀況,從而蒙受損失。目前全世界約有一百多多個國家或地區採用釘住浮動方式。
(3).彈性浮動(Elastic Float)。指一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對釘住匯率在一定彈性范圍內可自由浮動,或按一整套經濟指標對匯率進行調整,從而避免釘住浮動匯率的缺陷,獲得外匯管理、貨幣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權。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幾個國家採用彈性浮動方式。
(4).聯合浮動(Joint Float)。指國家集團對成員國內部貨幣實行固定匯率,對集團外貨幣則實行聯合的浮動匯率。歐盟(歐共體)11國1979年成立了歐洲貨幣體系,設立了歐洲貨幣單位(ECU),各國貨幣與之掛鉤建立匯兌平價,並構成平價網,各國貨幣的波動必須保持在規定的幅度之內,一旦超過匯率波動預警線,有關各國要共同干預外匯市場。1991年歐盟簽定了《馬斯赫特里特條約》,制定了歐洲貨幣一體化的進程表,1999年1月1日,歐元正式啟動,歐洲貨幣一體化得以實現,歐盟這樣的區域性的貨幣集團已經出現。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中,過去美元在國際金融的一統天下,正在向多極化發展,國際貨幣體系將向各國匯率自由浮動、國際儲備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趨勢發展
E. 人名幣匯率制度的演變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是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回顧人民幣匯率制度五十多年來的演變,對於我們更好地認清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推進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義;對於我們保持現階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更好地為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也具有重大意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人民幣匯率機制經歷了曲折的發展演變過程。我國的外匯體制改革也經歷了一個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模式,轉變為在外匯留成和外匯上繳體制基礎上的計劃與市場結合的管理模式,然後再轉變為建立在結售匯制上的以供求關系為基礎,市場調節為主的管理模式。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演變以各階段經濟發展為基礎,以各階段經濟體制改革為線索,以改革開放為分界點,可以分為兩大階段。
2.1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制度
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的管
理浮動和盯住美元再到盯住一籃子貨幣。
2.1.1管理浮動制階段(1949—1952年)
人民幣誕生初期,計劃經濟體制尚未建立,人民政府宣布人民幣不以黃金為基礎,在實際操作中實行的是管理浮動制。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根據人民幣對美元的出口商品比價,進口商品比價和華僑日用生活費比價三者加權平均來確定;這段時期,人民幣匯率確定的依據是物價,其作用實際上是調節對外貿易,照顧僑匯收入。
2.1.2從盯住美元到盯住一籃子貨幣
由於社會主義改造的完成,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匯率已失去調節進出口貿易的作用,為了有利於內部核算和編制計劃,人民幣匯率堅持穩定的方針。1955年3月,新幣代替舊幣,直到1971年11月,人民幣匯率在近16年時間里基本保持為1美元=2.4618人民幣。國際上布雷頓森林體系處於鼎盛時期,主要西方貨幣之間的匯率大體穩定,人民幣對西方主要貨幣也相應穩定。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人民幣匯率的確定是選擇我國在對外經貿往來中經常使用的若干種貨幣,按其重要程度和政策上的需要等,確定權重,根據這些貨幣在國際上的升降幅度,加權計算出人民幣匯率。實質上是盯住了一籃子貨幣。這種盯住籃子貨幣的匯率安排,操作簡便,在很大程度上能夠抵禦或減少國際匯率波動對我國貨幣的影響,從而保持了人民幣匯率的相對穩定,有利於對外貿易企業的成本核算,利潤預測及減少匯兌風險。從1973年到1979年間,人民幣貨幣籃子的權重,只有為數幾次的調整。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人民幣的主要功能只是起一種輔助性的計算單位的作用。它的變動,對我國外貿進出口的名義利潤有較大影響;但由於外匯當局的調節,人民幣匯率的變動對外貿部門的實際利潤並不起作用。
2.2改革開放後的匯率制度
改革開放後,人民幣匯率制度為更好的適應經濟的發展,經歷了計劃內部雙軌制和盯住美元的匯率制度兩個階段。
2.2.1計劃內部的雙軌制(1979—1993年)
1979年起我國實行外貿體制改革。為促進外貿的發展,實現貿易內部結算價和官方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一種是使用非貿易外匯收支的對外公布的匯率(1美元等於1.5人民幣作用,官方匯率),實際是按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計算。另一種使用於外匯收支結算的貿易內部結算價(1美元等於2.8人民幣,匯率),實際上按全國平均換匯成本加上一定利潤算出的。因此,本階段我國人民幣匯率事實上實行的是計劃內部的雙軌制。內部結算價旨在糾正人民幣匯率被高估的問題,發揮了匯率作為價格杠桿刺激貿易出口的作用,是當時改革開放後人民幣匯率機制反映人民幣匯率市場化方向的一種進步。
2.2.2盯住美元的管理浮動匯率制(1985—1993年)
在人民幣實行雙軌制的同時,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一直在進行。1985年1月1日起,我國取消內部結算價,恢復單一匯率,人民幣匯率進入「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存時期。1986年,我國實行盯住美元的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這種管理浮動的匯率歸屬於較高彈性的匯率制度。此後,人民幣匯率經過了幾次大幅度下調,到1992年3月,人民幣匯率已下調至1美元=5.74元人民幣。這一時期,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主要按供求決定,但整個市場處於國家管理之中,必要時國家可採取行政手段對市場匯率進行干預。
2.2.3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1994—至今)
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幣實現官方匯率與外匯調劑市場匯率並軌.並軌後的匯率向市場匯率靠攏,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制。1996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宣布中國自12月1日實行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亞洲金融危機後,鑒於國內外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人民幣成為了實際上的「盯住美元匯率制」,事實證明了這種匯率安排是合理有效的。至此,人民幣匯率明確了進一步走向市場化,使十幾年來的人民幣匯率改革得到進一步深化,並取得了重大突破。
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演變發展的歷程,有很多經驗教訓值得我們總結和吸取。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一國的匯率制度不可能永遠不變,各個時期的人民幣匯率的安排都是隨著各個事情經濟發展的需要而演變的。(2)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走了一條盯住單一美元---盯住一籃子貨幣---雙重匯率制---盯住單一美元之路,但是,逐步擴大匯率的靈活性和匯率的市場化是這條演變之路的實質。因此,未來的人民幣匯率的改革必然也是朝著市場化方向發展。
F. 中國匯率制度的改革歷程
人民幣
匯改
四階段
1979年至1984年:人民幣經歷了從
單一匯率
到
復匯率
再到單一匯率的變遷。
1985年至1993年:官方牌價與外匯調劑價格並存,向復匯率回歸。
1994年: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
2005年: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
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
G. 中國外匯制度變遷的目錄
第一部分 外匯制度變遷的環境
第一章 外匯制度及其變遷
第一節 關於制度的幾個基本問題
第二節 制度安排及制度變遷
第三節 金融制度的基本原理
第四節 外匯制度及其變遷
第二章 外匯制度變遷的經濟環境
第一節 宏觀經濟制度的變遷
第二節 對外經濟貿易制度的變遷
第三節 外貿體制改革
第四節 貨幣金融制度變遷
第二部分 外匯制度變遷的過程
第三章 計劃經濟時期的外匯制度變遷
第一節 高度集中的統一計劃的外匯制度(1949~1978年)
第二節 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時期的外匯制度(1979~1993年)
第四章 市場競爭機制階段的外匯制度變遷
第一節 外匯體制的轉折性改革階段(1994~1996年)
第二節 外匯體制的自我適應性調整階段(1997—2000年)
第三節 外匯體制改革的前瞻性深化階段(2001—2004年)
第四節 外匯制度變遷的深遠意義
第三部分 外匯制度變遷的影響
第五章 外匯宏觀調控模式漸進轉變
第一節 外匯間接管理調控模式的啟動(1994~1996年)
第二節 外匯間接管理調控模式的形成(1997~2000年)
第三節 外匯間接管理調控模式的完善(2001~2004年)
第六章 金融業外匯經營環境
第一節 外匯市場競爭日益充分
第二節 外匯資產的多樣化
第三節 銀行資產負債結構優化
第七章 推進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
第一節 有效地推動貿易便利化
第二節 穩步推進投資便利化
第八章 均衡管理理念的引入
第一節 國際收支的發展變化催生均衡管理理念
第二節 外匯管理理念的根本轉變
第九章 資本項目審慎開放的效果
第一節 亞洲金融危機的回顧
第二節 應對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
第十章 外匯制度變遷中的缺失
第四部分 外匯制度變遷的展望
第十一章 建立「活性」匯率制度
第一節 中國外匯體制改革目標定位分析
第二節 匯率制度選擇研究
第三節 人民幣匯率制度的現實約束與未來選擇
第四節 活性匯率的宏觀調控效應
第五節 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的特點及影響
第十二章 有序推進人民幣可兌換進程
第一節 繼續完善經常項目可兌換
第二節 有序開放資本項目管制
第三節 加速推進外匯市場的再造
第十三章 人民幣的區域化和國際化
第一節 人民幣國際化利弊分析
第二節 增加人民幣境外供給的制度安排
第三節 構建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
第四節 人民幣國際化的路徑構想
第五節 加強對跨境人民幣流通的統計與監測
第十四章 完善外匯決策與監測系統
第一節 外匯政策決策系統的轉變:從多元化到一元化
第二節 國際收支監測分析系統的轉變:從部門化到國家化
第三節 反洗錢監控系統的轉變:從分散化到集中化
參考文獻
H. 中國外匯制度變遷的作者簡介
呂進中,男,1964年10月出生,籍貫湖北省洪湖市。高級經濟師。1982~1986年,在中南財經大學金融專業學習;1986~1988年,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88~1998年,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工作,先後任外匯綜合處科長、副處長;1998~2000年,任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銀行監管一處副處長、營業管理部非銀處處長;2000~2002年,任中國人民銀行陽江市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兼外匯管理局局長;2002~2004年,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外匯綜合處處長;2004年5月至今,任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廣西區分局副局長。2002年,主編《反洗錢》(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在該書中提出了提高全社會反洗錢意識,整合反洗錢機構,統一本外幣反洗錢系統等政策建議。在《金融研究》、《中國金融》、《中國外匯管理》等報刊上發表論文十多篇。刊登於《中國金融》2005年20期的《匯回要求功能變化與出口收匯監
I. 中國貨幣制度的演變
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根據1997年4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咨詢議事機構是貨幣政策委員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在國家宏觀調控、貨幣政策制定和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為應對當時的嚴峻經濟形勢,中國開始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
1998年至2002年,中國面臨通縮壓力,那時穩健的貨幣政策取向是增加貨幣供應量。
2003年以來,面對經濟中出現的貸款、投資、外匯儲備快速增長等新變化,穩健的貨幣政策內涵開始發生變化,適當緊縮銀根,多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和利率。
2007年6月13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貨幣政策開始「穩中適度從緊」。
2007年12月5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2008年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定為「兩個防止」: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會議要求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
2008年7月以來,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加劇、國內通脹壓力減緩等情況,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宏觀調控措施,連續三次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兩次下調存款准備金率,取消對商業銀行信貸規劃的約束,並引導商業銀行擴大貸款總量。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根據世界經濟金融危機日趨嚴峻的形勢,要求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確定了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