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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付外匯預付核銷

發布時間: 2021-06-15 15:33:13

⑴ 如果預付款不是100%預付外匯的話,留5%一年後再付,核銷會有什麼問題嗎

不會有問題,因為不管是進口關單還是進口付匯核銷單,都是可以分批用於核銷的,即可以留有餘額下次處理。

⑵ 預付貨款需要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做外匯核銷嗎

預付貨款先要上平台登記,估計以後需要核銷,就上服務平台注冊一下,然後就可以做了。裡面有詳細的說明,看看就明白的。 應該是實際進口有了進口報關單之後核銷。

⑶ 預付貨款付匯核銷有效期限

在到貨報關後一個月內去核銷。
附:須提供下列單證材料:
1.進口報關單正本(蓋有海關驗訖章);
2.加蓋單位公章的「貿易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一式兩份);
3.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代申報單);
4.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
5.進口付匯備案表((如需辦理備案的);
6.中國電子口岸IC卡(若通過網上交單操作的可以不提供);
7.結匯水單及收帳通知單。
進口付匯核銷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預付貨款項下的進口單位應當自貨物向海關報關後一個月之內,持進口付匯核銷單、進 口合同、進口貨物報關單、發票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⑷ 預付貨款的核銷怎麼處理

預付的時候,首先已經在外管局網上服知務平台上做了預付登記了,等進口報關單退道下來後,也要在網上做注銷的,在外管局大廳的進口核銷科核銷時,需專要帶的是IC卡
進口報關單以及銀行的付匯聯屬,另外每筆預付款的核銷金額是30元/筆。

⑸ 外匯預付款核銷問題

這種事情很麻煩的,屬於無收匯核銷,搞不好外匯局要求你們提供對方拒絕發貨的證明,打官司證明,對方公司破產證明等,而且一般要求第三方(最好是政府)的證明。中西文化差異很大,這些要求不切合國外的實際,所以一般很難弄到,最後工作做了一大批,仍然辦不成。當然,如果你們和外匯局關系好的話,又是另外一回事。
好在你們金額不大,建議用其他的關單核銷,外匯局也希望你們這樣,免得他麻煩。
我的可能未必是你想要的,但是確實是的。希望幫到你。

⑹ 公司有筆預付外匯付完後也已經在國家外匯局網站做了預付貨款報告新增,請問後面還需要做什麼核銷的動作

新增完後不需要做任何處理了,只需要貨物在付款後30天內進口就OK

⑺ 預付貨款在銀行付完款後怎麼在外匯局應用服務平台上核銷

預付款後要在30天內進口,若無法30天內進口就需要預付貨款報告
你要查那筆款可在預付貨款報告新增那裡用日期區間查詢,比如2013-11-01到2013-11-13,若還查不到,那就是銀行還沒有把款匯出,或是系統數據沒更新,你過兩天再查

⑻ 預付貨款在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登記完再怎麼核銷呀

是進口預付款?

額度不夠,有兩種可能,1、前面的單子沒注銷,2、你單位近來進口業務猛增,系統給的額度不夠,你得去外匯局申請增加額度。

⑼ 預付款該如何做核銷

進口單位進口付匯核銷

辦理依據:

1.《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銀發〔1996〕210號);

2.《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監管暫行辦法》(〔97〕匯國發字第01號);

3.《進口付匯核銷貿易真實性審核規定》(〔98〕匯國函字第199號);

4.《關於重新明確使用進出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1999〕97號);

5.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貿易進口付匯核銷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匯發〔2002〕113號);

6.《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對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辦理售付匯及核銷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匯發〔2003〕15號);

7.《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紙質進出口報關單及相關電子底帳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14號);

8.《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范憑收匯憑證辦理進口付匯核銷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4〕76號);

9.《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取消部分進口付匯備案類別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40號);

10.《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進口付匯差額核銷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04〕116號);

1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進口延期付匯、遠期付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8號);

12.《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貿易進口付匯及核銷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67號);

13.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貨到匯款項下貿易進口付匯自動核銷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04〕〕82號);

14.《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綜發〔2007〕166號)。

申請資料:

進口企業在銀行辦理貿易進口付匯後,應當在有關貨物進口報關後一個月內持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或者進口付匯項下國際收支申報憑證(目前僅限於招商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貿易進口付匯到貨核銷表(以下簡稱到貨核銷表,一式兩份加蓋公司公章,內容需列印,表樣可從我管理部網站下載,見附件2)等有效單證到北京外匯管理部經常項目管理處進口付匯核銷科櫃台辦理核銷報審手續,領取了進口付匯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的企業,還須提交備案表企業留存聯。具體不同結算方式核銷報審所需資料要求如下(除特殊註明外,均為原件):

(一)貨到匯款項下

1、在注冊地銀行辦理的貨到匯款項下付匯,企業在銀行付匯的同時同步核銷,不需到外匯局辦理核銷報審;

2、異地付匯。企業(含保稅監管區域內企業)辦理了異地付匯的,企業(含保稅監管區域內企業)仍須持核銷單或進口付匯項下國際收支申報憑證(目前僅限於招商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到貨核銷表、進口付匯備案表企業留存聯到注冊地外匯局辦理報審手續。

(二)信用證、托收及預付款項下

信用證、托收及預付款項下的進口付匯,持核銷單或者進口付匯項下國際收支申報憑證(目前僅限於招商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到貨核銷表、進口報關單付匯核銷聯原件、海關IC卡、進口付匯備案表(領取了備案表的付匯提供)到北京外匯管理部經常項目管理處進口付匯核銷科櫃台辦理進口付匯核銷報審手續。屬下列情況的,還需提交相應的單據資料:

1、代理進口項下經營單位與付匯方不一致的,需提供正本代理進口協議。

2、轉口貿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質、退匯項下

提交銀行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書原件及兩套復印件(收匯憑證上銀行須簽注「轉口貿易收匯」、「境外工程使用物資收匯」或「進口退匯」等字樣,並加蓋銀行業務章;同時,對於從境內離岸賬戶匯入境內的外匯,收匯憑證上銀行須簽注「離岸賬戶匯入」字樣,並加蓋銀行業務章)、涉外收入申報單,及外匯局要求的其他資料。轉口貿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資項下,收匯金額須大於付匯金額。

3、進口報關單貿易方式為「有條件對外售(付)匯的貿易方式」類別的,參照《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對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辦理售付匯及核銷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匯發〔2003〕〕15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