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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匯率制度選擇論

發布時間: 2021-06-16 05:54:33

❶ 影響一國匯率制度選擇的因素有哪些

影響一國匯率制度選擇的主要因素:

1.本國經濟的結構性特徵
如果一國是小國,那麼它就較適宜採用固定性較高的匯率制度,因為這種國家一般與少數幾個大國的貿易依存度較高,匯率的浮動會給它的國際貿易帶來不便;同時,小國經濟內部價格調整的成本較低。相反,如果一國是大國,則一般以實行浮動性較強的匯率制度為宜,因為大國的對外貿易多元化,很難選擇一種基準貨幣實施固定匯率;同時,大國經濟內部調整的成本較高,並傾向於追求獨立的經濟政策。
2.特定的政策目的
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之一就是固定匯率有利於控制國內的通貨膨脹。在政府面臨著高通脹問題時,如果採用浮動匯率制往往會產生惡性循環。例如,本國高通脹使本國貨幣不斷貶值,本國貨幣貶值通過成本機制、收入工資機制等因素反過來進一步加劇了本國的通貨膨脹。而在固定匯率制下,政府政策的可信性增強,在此基礎上的宏觀政策調整比較容易收到效果。又如,一國為防止從外國輸入通貨膨脹而往往選擇浮動匯率政策,因為浮動匯率制下一國的貨幣政策自主權較強,從而賦予了一國抵禦通貨膨脹於國門之外、同時選擇適合本國的通脹率的權利。可見,政策意圖在匯率制度選擇上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再例如,出口導向型與進口替代型國家對匯率制度的選擇也是不一樣的。
3.地區性經濟合作情況
一國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合作情況也對匯率制度的選擇有著重要影響,例如,當兩國存在非常密切的貿易往來時,兩國間貨幣保持固定匯率比較有利於相互間經濟關系的發展。尤其是在區域內的各個同家,其經濟往來的特點往往對它們的匯率制度選擇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
4.國際國內經濟條件的制約
一國在選擇匯率制度時還必須考慮國際條件的制約。例如,在國際資金流動數量非常龐大的背景下。對於一國內部金融市場與外界聯系非常緊密的國家來說,如果本國對匯率市場干預的實力因各種條件限制而不是非常強的話,那麼採用固定性較強的匯率制度的難度無疑是相當大的。
以上是一國在選擇匯率制度時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匯率制度的選擇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許多結論在理論界也是存在諸多爭議的,因此我們在這里的介紹只是初步的。

❷ 如何選擇匯率制度

Fischer(2001)將以上的匯率安排歸納為三組:「硬」的釘住制(包括1和2,共有47個成員),中間匯率制度(包括3—6,有59個成員),和浮動匯率制度(包括7和8,有78個成員)。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到2001年3月底,世界上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經濟體,這其中大多是發展中經濟,實行的是中間匯率制度。Fischer指出在過去的十年中,隨著「硬」的釘住制和浮動匯率制在比例上超過「軟」釘住制,中間匯率制度正在逐步消失(見圖1,在1991年實行硬釘住制的國家有25個,佔16%,而到1999年則上升到45個國家,佔24%;同樣,在1991年,實行中間匯率制的國家有98個,比例為62%,而到1999年數目下降到63個國家,比例為34%;實行浮動匯率的國家數量在1991年為36個,比例為23%,到1999年的數量則為77國,佔42%)。他預期「兩極論」將適用於新興市場經濟。而在硬釘住制與浮動匯率制之間的選擇則根據經濟體的特徵,特別是他們的通貨膨脹歷史而定。硬的釘住制對於有長期的貨幣不穩定歷史的經濟體或者對在資本與經常帳戶交易幾乎與其它經濟體實現了一體化的經濟體適用。Summers(2000)的研究也發現最近的貨幣危機的根源不是財政赤字和經常帳戶危機,而是銀行和金融部門嚴重的脆弱性和短期資本的流入。他指出在金融自由化和資本自由流動的情況下,固定匯率制的表現是非常糟糕的,他認為選擇正確的匯率制度就意味著「從可調整的釘住匯率這樣的中間匯率向兩極匯率制度(浮動和固定匯率制),如果必要的話可通過放棄獨立的貨幣政策來支持」。

但也有人反對以上的「兩極論」觀點,因為兩極論是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布的分類標准來進行研究的,但是基金組織的分類方法,特別是1998年以前的分類方法,可能只簡單的反映了成員國匯報的法定匯率制度。然而,基於金融市場和宏觀經濟變數實際運行的事實上的匯率制度可能更准確。一些經濟學家就是根據事實上的匯率制度研究來反對「兩極論」的。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2000,2001)根據匯率波動率(以一年中名義匯率平均每月的絕對變動百分比計算)、匯率變動的標准差(以匯率每月變動率的標准差計算)、以及外匯儲備的波動率(以國際儲備相對前一月的貨幣基礎的每月平均變動率計算)這三個宏觀經濟變數,將經濟中的匯率制度分為四類:浮動匯率制、中間匯率制、固定匯率制和其他匯率制。這一分類方法又稱為LYS分類方法。按照他們的分析,歸為「中間匯率制度」的經濟體的數量仍然超過所有經濟體的四分之一。Masson(2001)還指出中間匯率制度還將繼續構成實際匯率制度一個可觀的部分。另外,Frankel(1999)也強調,兩極匯率並不是對所有國家普遍適用的,它只在一定時間內對某些國家適用。

❸ 影響一國匯率制度選擇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本國經濟的結構性特徵
如果一國是小國,那麼它就較適宜採用固定性較高的匯率制度,因為這種國家一般與少數幾個大國的貿易依存度較高,匯率的浮動會給它的國際貿易帶來不便;同時,小國經濟內部價格調整的成本較低。相反,如果一國是大國,則一般以實行浮動性較強的匯率制度為宜,因為大國的對外貿易多元化,很難選擇一種基準貨幣實施固定匯率;同時,大國經濟內部調整的成本較高,並傾向於追求獨立的經濟政策。
2.特定的政策目的
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之一就是固定匯率有利於控制國內的通貨膨脹。在政府面臨著高通脹問題時,如果採用浮動匯率制往往會產生惡性循環。例如,本國高通脹使本國貨幣不斷貶值,本國貨幣貶值通過成本機制、收入工資機制等因素反過來進一步加劇了本國的通貨膨脹。而在固定匯率制下,政府政策的可信性增強,在此基礎上的宏觀政策調整比較容易收到效果。又如,一國為防止從外國輸入通貨膨脹而往往選擇浮動匯率政策,因為浮動匯率制下一國的貨幣政策自主權較強,從而賦予了一國抵禦通貨膨脹於國門之外、同時選擇適合本國的通脹率的權利。可見,政策意圖在匯率制度選擇上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再例如,出口導向型與進口替代型國家對匯率制度的選擇也是不一樣的。
3.地區性經濟合作情況
一國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合作情況也對匯率制度的選擇有著重要影響,例如,當兩國存在非常密切的貿易往來時,兩國間貨幣保持固定匯率比較有利於相互間經濟關系的發展。尤其是在區域內的各個同家,其經濟往來的特點往往對它們的匯率制度選擇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
4.國際國內經濟條件的制約
一國在選擇匯率制度時還必須考慮國際條件的制約。例如,在國際資金流動數量非常龐大的背景下。對於一國內部金融市場與外界聯系非常緊密的國家來說,如果本國對匯率市場干預的實力因各種條件限制而不是非常強的話,那麼採用固定性較強的匯率制度的難度無疑是相當大的。
以上是一國在選擇匯率制度時所要考慮的主要問題。匯率制度的選擇是個非常復雜的問題,許多結論在理論界也是存在諸多爭議的,因此我們在這里的介紹只是初步的。

❹ 什麼叫中間匯率制度哪些理論可以說明中間制度消亡論

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實證研究
朱孟楠 林瑩 喻海燕
摘要: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的危機呈現出一個新的特點,即危機越來越多地爆發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而且投機攻擊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是否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之間存在某種必然聯系,本文嘗試通過一些實證分析和理論探討,來研究這一問題,以期為我國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深度改革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的發生和發展,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的危機(包括綜合性金融危機,銀行危機,貨幣危機,匯率制度危機等各種類型和程度的危機)呈現出一個新的發展特點,即危機越來越多地爆發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而且投機攻擊也越來越多地發生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所謂的中間匯率制度(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1999年對其成員國的匯率制度分類體系進行重新調整後產生的概念范疇,是指處於完全固定匯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浮動匯率之間的各種層次的匯率制度,.統計數據顯示,20世紀90年代以來,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數所佔比例也有縮小的趨勢,而實行角點匯率制度(除了中間匯率制度之外的匯率制度)國家比例則越來越高.
理論來自於實踐,相應地,理論界也產生一個全新的理論——"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The hypothesis of the vanishing intermediate exchange rate regime).該理論認為在資本流動性日益增長的經濟中,一國實行的匯率制度將不得不在完全固定匯率制度和完全自由流動匯率制度之間做出選擇,任何形式的中間匯率制度都是不可持續的.雖然該理論的論點有偏激之嫌,也因此產生了很多反對觀點,但關於這方面的探討正在取代傳統的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優劣之爭而成為匯率制度選擇理論爭論的焦點問題.
盡管國際學術界關於"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及其相關問題的探討方興未艾,但對"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的理論基礎問題仍未有定論,還處於探索階段.但是這一論斷的提出至少表明了中間匯率制度和金融危機之間存在著某種關系,由此導致中間匯率制度的可持續性發展遭到質疑,也才有"消失"之說.目前理論界關於"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的理論探討較少有對它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做出較全面,系統論述的,而筆者則認為這方面的研究是有很大的現實和理論意義的.就我國而言,正在實行的匯率制度就是一種中間匯率制度.因此,在不斷開放的經濟,金融背景下,探討中間匯率制度及其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對我國匯率制度的選擇與轉換,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與完善以及任何採取策略防範於未然,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二,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實證分析
(一)樣本的選擇
考慮到數據的可獲得性以及"中間匯率制度消失論"產生的年代,本研究的樣本期設定為1990—2001年.樣本國家僅限於已經或者正在融入資本流動日益加劇的國際金融市場的發達市場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具體有澳大利亞,玻利維亞,加拿大,哥倫比亞,埃及,印度尼西亞,義大利,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奈及利亞,菲律賓,西班牙,瑞典,瑞士,泰國,土耳其,英國,美國,烏拉圭這20個國家.
我們選取三類變數:宏觀經濟變數,金融變數和虛擬變數.宏觀經濟變數包括GDP增長率,實際利率,通貨膨脹率,中央政府赤字與GDP之比,金融變數包括M2與外匯儲備之比,私人部門信貸與GDP之比,銀行流動儲備與銀行資產之比,國內信貸的增長率,此外,我們引入虛擬變數——匯率制度的選擇,即當匯率制度是中間匯率制度時變數值為1,當它是角點匯率制度時變數值為0.樣本變數數據來源是IMF的國際金融統計.
(二)模型的選擇
本文借鑒Demirgüc和Detragiache(1998)在研究銀行危機時的方法,使用多變數logit模型研究匯率制度的選擇與金融危機的關系,具體而言,本研究將匯率制度的選擇以虛擬變數的形式作為解釋變數之一,通過模型得出其對金融危機的發生概率這一被解釋變數的解釋能力.
在樣本觀察期的每個時間段(每年)內,一個國家的危機狀態有兩種可能:存在金融危機或不存在金融危機.則危機這一被解釋變數為一個二元變數,設以代表國家在年份的危機狀態:當危機存在時,取值為1,其概率為;當危機不存在時,取值為0,其概率為.設為解釋變數,它是一個維向量,代表對某一特定國家或地區在某一特定時段的金融危機產生影響的一組變數.是對應解釋變數的系數向量,它的值由模型回歸確定.是概率分布函數.
根據logit函數的定義,可得的概率分布為
(1)
其似然函數為
(2) 設,則可以表示為
(3)
將其代入似然函數,得
(4)
對(3.4)式兩邊取對數,得
(5)
使用logit估計對上述模型進行回歸,得到系數向量的估計值.但是,並非是它所對應的解釋變數的彈性.只是的正負號說明被解釋變數的發生的概率變化的方向.既如果為正值,則解釋變數與危機發生概率呈同方向變動;如果為負值,則該解釋變數與危機發生的概率呈反方向變動.
由於危機發生期間各經濟變數並非是獨立的,當危機發生時,它們之間相互影響會增加,因此,這會影響到模型的回歸結果.考慮到這一點,本研究的樣本剔除了危機持續期間的樣本點,只保留了危機發生前的年份,危機爆發的年份和危機結束後的年份的樣本,以此削弱危機本身對模型回歸結果的干擾.
(三)研究過程及結果
先對所有的九個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由EQ1表示,再對其中的幾個宏觀經濟變數和虛擬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2,然後對金融變數和虛擬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3.最後在此基礎上,選出統計檢驗顯著性較好的變數,對這些變數進行回歸,結果為EQ4.表1列出了對九個經濟變數的幾個回歸結果.
在幾個方程中,解釋變數"匯率制度"都以90%或95%通過了統計顯著性檢驗,這說明匯率制度的選擇對危機發生概率存在影響.
在比較logit模型的回歸結果時,通常使用的參數是AIC(Akaike's Information Criterion).根據"最小AIC法則"——AIC值較小的模型回歸效果較好.表3.1所示的多個模型回歸結果中EQ4的效果最好,這是由於該模型的解釋變數選擇是建立在其他回歸模型結果基礎上的.使用EQ4對在其他條件均相同的情況下,中間匯率制度與角點匯率制度引發金融危機的概率做研究,結果顯示,中間匯率制度下誘發金融危機的概率為11.52%,遠遠大於角點匯率制度的1.17%.
表1 logit模型研究結果

EQ1
EQ2
EQ3
EQ4
宏觀經濟變數
GDP增長率
-0.184877**
-0.149640*
-0.159432*
(0.0242)
(0.0625)
(0.0656)
實際利率
-0.013369***
-0.010129***
-0.012098***
(0.0023)
(0.0001)
(0.0013)
通貨膨脹率
0.015943^
0.00375
(0.1816)
(0.6711)
中央政府赤字與GDP之比
0.145525*
0.026868**
0.032395**
(0.0548)
(0.022)
(0.0179)
金融變數
M2與外匯儲備之比
-0.0079887*
-0.045964
(0.0991)
(0.2489)
私人部門信貸與GDP之比
-0.112009^
0.01062
(0.1484)
(0.3967)
銀行流動儲備與銀行資產之比
-12.29622**
-5.050808
-4.514626^
(0.0379)
(0.2538)
(0.1756)
國內信貸的增長率
1.341618
0.054941
(0.2002)
(0.6017)
虛擬變數
匯率制度
2.340511*
2.096929*
1.980507*
2.379285**
(0.0527)
(0.0614)
(0.0781)
(0.0336)
AIC
0.598474
0.592889
0.631794
0.586634
注:單元格中的數字是回歸中各解釋變數所對應的系數,括弧中的數字代表它的概率度.
用^,*,**和***四種符號表示解釋變數通過了顯著性分別為0.80,0.90,0.95和0.99的統計檢驗.
三,中間匯率制度與金融危機關系的理論分析
實證的結果表明中間匯率制度的確比角點匯率制度更容易引發金融危機,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是:
(一)中間匯率制度的隱含擔保(Implicit assurance)易誘發金融道德風險
經濟學中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一般是指在委託—代理關系中,代理人(泛指信息優勢方)受自利本能的驅使,利用制度漏洞和擁有的信息優勢,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損害委託人(泛指信息劣勢方)或其他代理人的效用所帶來的風險.金融道德風險就是指資金融通過程中,由於代理人的投機敗德行為,而使委託人金融資產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根據Eichengreen和Hausmann(1999),金融體系中的道德風險是一個具有以下性質的問題:銀行擁有有限債務,市場對於銀行承擔的風險具有不對稱信息,當銀行陷入困境時有一定的獲救概率.根據這一定義,在所有金融系統中或多或少都存在道德風險問題.金融體系道德風險中,銀行是金融風險的最主要發生源.在當局監管不力或政府為銀行提供明確或隱含擔保的情況下,銀行就會缺少實行充足風險管理的激勵,在利益最大化的驅使下,將會為了追逐利潤而去冒極大的風險,比如銀行會在超過資本許可和自身經營能力的范圍之外過度借貸,以爭奪國內市場份額,並導致自身資產質量下降等問題.一旦資本流動方向逆轉,就可能發生嚴重的金融問題,甚至危機.
在實行中間匯率制度的國家,政府承諾維護匯率的一個特定價值或者把匯率穩定在一個小范圍之內.實際上政府就向市場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政府有決心,有能力維持中間匯率制度,維持匯率的相對穩定,即相當於為匯率穩定提供了一個隱含擔保.隱含擔保是孳生道德風險的源頭之一.東南亞金融危機中幾個國家的情況就是很好的例子,Krugman(1998)就說過,"雖然金融機構的債權人並沒有來自政府的顯性擔保.然而,媒體報道確實暗示了大多數對泰國財務公司,韓國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資金的那些人相信他們會受風險保護,這些機構所有人與政府很強的政治關系的也加深了這種印象." 銀行,公眾等金融市場借款人預期到政府將會維持匯率不變或沿著其公布的方式小幅變動,這就降低了他們對沖其外幣敞口頭寸(Foreign exposure)的激勵,相反卻增加了他們進行有風險投資的激勵,使得大量外匯頭寸暴露在匯率變動的風險中.同時,由於銀行借貸的是不對沖的外債,為了減小不確定性的發生,外國貸款人多是貸給其短期債務,一些原來的長期項目不得不靠短期貸款提供資金來源,使經濟,金融體系更加不穩定.
事實的情況正是如此. 在20世紀90年代的幾次金融危機中,銀行都沒有完全對沖其外匯風險,以至於在危機發生時許多銀行破產,導致了銀行—貨幣雙生危機(Twin crises).以東南亞金融危機為例,當時在東南亞幾國中與其他成熟市場國家相比的較低的匯率波動率(見表2)使投資者相信當局會對匯率風險進行擔保,結果是導致大量的短期外國資本通過銀行體系的中介流入國內,而銀行等借款人則沒有激勵去對沖外幣借貸(見表3).此時,一旦某個危機信號閃現(比如短期債務的激增等),投資者認為該國金融體系出現問題,匯率可能會下跌,就會用本幣兌換外匯儲備直至政府放棄中間匯率制度,結果是匯率貶值,銀行本幣收入無法償還其外幣債務,只能宣布破產,同時也激活了政府對外國債權人的義務,使政府陷入債務困境之中.
不僅銀行如此,企業和個人的也存在同樣的狀況,在中間匯率制度下,他們也沒有動機完全對沖其借貸外債的匯率風險.比如東南亞金融危機時,在印度尼西亞,許多公司直接從離岸市場貸款,他們的不對沖頭寸使得向其提供本幣貸款的國內銀行遭受了巨大的信貸風險.表4顯示了1996年一些亞洲國家的債務狀況,可見這些國家外國債務占總債務的比重相當高,其中短期外債的比例還普遍高於長期外債的比重.

❺ 匯率選擇理論分析中國目前應選擇怎麼樣的匯率制度

那麼,一國如何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匯率制度?首先應該指出的是,一國匯率制度的選擇不同於國際匯率體系的選擇。相對國際經濟體系而言最優的匯率制度,並不總是適合某國某個經濟發展階段的需要,即並不一定是最優的。但是要確定一國較合適的匯率制度,不得不考慮其所處的國際環境,包括國際貨幣體系所處的發展階段、國際匯率制度、調節機制、資本流動甚至不同的政治體制等因素。同時,如前所述,既然在當今國際貨幣體系中,固定、浮動匯率制度都不能完全避免危機的沖擊,那麼在一國匯率制度的選擇中,具體如何選擇,或者說,應注意些什麼? (一)尋找最優貨幣區實際上,只要允許國際間的交易,則兩個市場之間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相互作用,即不論採取何種匯率制度,經濟周期的相互傳遞不可避免,只是傳遞的方式不同而已。傳遞的程度取決於各經濟體的特徵(以不同的彈性表現,大國與小國又有明顯的區別),由此,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有效性也不盡相同。換句話說,選擇何種匯率制度,只是在選擇與外部國家之間經濟周期的傳遞方式而已。著名經濟學家蒙代爾在《資本流動和國家相對大小》一文中,在一個世界的模型分析中,證實了在固定和浮動匯率制度下(資本自由流動),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對本國和世界的影響。證明在固定匯率下,貨幣政策的效果並沒有完全喪失,而是傳遞到了國外;在浮動匯率下,財政政策的效果並沒有喪失,而是傳遞到了世界其他地區。 (二)大國、小國與發達、發展中國家的不同選擇一國的經濟特徵,首先是大國與小國的區別。匯率作為國家之間的貨幣比率,當一個國家沒有對外經濟聯系時,匯率就沒有意義,這時任何匯率制度都沒有區別。因此,匯率制度的選擇必然是基於一國與世界其他國家存在一定的經濟聯系基礎之上的。同樣,這個時候所謂的大國、小國,也與一國對外開放的程度密切相關。在閉關鎖國(或嚴格控制與世界的經濟聯系)的情況下,即使是像中國一樣的大國,在這里也不能認為是一個大國。因為在這種情形下,中國經濟的波動對世界無足輕重,世界經濟的波動對中國來說也是微不足道。因此,這里的大國、小國,既與一國的經濟規模、經濟的多樣性有關,也與一國對外開放程度、在世界經濟中的比重有關。匯率制度的選擇,對於大國和小國,具有不同的意義。以上的討論都以小國為基礎,即本國的宏觀政策、經濟行為不會對世界經濟、貨幣環境造成實質性影響。但對於像美國、歐盟,甚至進入21世紀後的中國這樣的大國而言,其一舉一動都將對世界經濟帶來影響。類似於完全競爭的模型已不能提供足夠的分析線索,這些大國對匯率制度的選擇結果,需要進一步考慮其與世界之間的互動。(三)資本賬戶管制是對匯率制度的一種補充以上分析,原則上是建立在資本賬戶開放的基礎之上的。實際經濟生活中,一國可以通過資本賬戶管理這種「計劃經濟」手段,來調節兩個國家貨幣、金融市場的融合程度,並從數量管理上作為匯率這一價格機制的一種補充。或者說,資本賬戶管制規定了兩國在哪些金融市場將相互融合,哪些市場將相互分割(或不完全分割),從而規定了匯率波動所反映的市場范圍。資本賬戶的管制狀況,是一國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特徵之一,影響著最優貨幣區的選擇。 (四)固定匯率制度與浮動匯率制度誰主沉浮歷史上,單個國家的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表現是不一樣的,而且,不同時期不同的國際貨幣體系下的固定匯率制度、浮動匯率制度,也表現出不同的特性。影響匯率制度的最終表現,不僅僅是匯率制度本身的差別,它還與政治環境、國際資本流動有關,與國內的經濟表現、宏觀調控目標、監管措施甚至金融微觀結構有關。說到底,匯率制度是從屬於一個國家的貨幣制度,其作用發揮的優劣結果也是整個貨幣體系與經濟相互作用的結果。因此,單純從一國匯率制度判斷其最後結果的優劣,並沒有明確的答案。更重要的是,國際匯率制度的演變本身,相當程度上只是國際政治環境、資本流動,特別是經濟全球化演進和國家間競爭的一個反映。由於存在網路效應,在匯率制度具體形式的選擇上具有歷史的偶然性,但需要解決的矛盾卻具有歷史的必然性。 (五)中間匯率制度是對固定和浮動匯率制度的揚棄現實世界中存在的匯率,除了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之外,還存在大量介於固定匯率與浮動匯率之間的各種中間匯率制度。中間匯率制度本質上是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的一種組合,在某種條件下使用所釘住國家的貨幣政策,在其他條件下則允許本國採取較為靈活的匯率制度。巴里·艾肯格林(1994)、奧伯斯費爾德和羅格夫 (1995)等依據資本高度流動使得匯率承諾變得日益脆弱分析,提出了「兩極論」或「中間空洞論」匯率制度假說。「兩極論」認為,一個國家的匯率制度要麼是固定匯率,要麼是浮動匯率,沒有中間匯率可以選擇。如奧伯斯費爾德和羅格夫認為,「形成和保持信譽已變得越來越困難,甚至像歐洲貨幣體系(EMS)那樣的寬幅匯率目標區也面臨投機攻擊,因而浮動匯率與共同貨幣之間的中間匯率制度不再是合意的。」 (六)不能忽視匯率制度轉換過程本身的重要性最後想指出的是,匯率制度選擇是否合理,有否風險,不僅僅是被選的匯率制度本身,還涉及到從被選前的匯率制度向被選匯率制度這一轉換過程本身。20世紀70年代以來,各國匯率制度頻繁變動(見表4-9)。1975~1999年各國匯率制度變動次數合計高達310次之多。其中,退出次數最多的就是單一貨幣釘住制度,而同時轉換到這一制度的為39次;進入合計次數最多的就是任意干預的管理浮動匯率制度,達107次,而同時轉換出這一制度的為82次。從每種匯率制度實際採用的時間看,嚴格釘住制度的久期最長,均值為14.9年,中值為23年;單一貨幣釘住和貨幣籃子釘住的久期次之,均值為9~10年,中值為6~8年;浮動匯率制度的久期最短,均值為4~6年,中值為2~4年。這表明,一是匯率制度轉換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沒有任何一種匯率制度會一勞永逸。當決定匯率制度的主導因素發生變化時,原有的匯率制度必然重新面臨選擇。即匯率制度的選擇不是一個靜態問題,而是一個動態轉換過程,具有歷史階段性。起碼這一從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以來的國際匯率體系歷史性特徵,即使因美國2008年引致了全球危機,但全球都在探索國際體系重建,在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內,這一歷史性特徵仍不會消失。二是一國匯率制度往往不是一次性轉換到位,而是需要多次的反復和轉軌。

❻ 匯率超調理論的匯率超調與人民幣匯率制度選擇

由於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縣一級的基層單位構成了我國的經濟基礎。因此,我國商品市場仍然是一個分割程度相當高的市場,分割走向統一需要較長的歷程。在分割的市場中,信息的流動不是充分的,且是有成本的,一價定律不成立。這樣商品價格的調整速度就具有更大的滯後性和遲緩性。而我國的金融市場,其生成和發育是一個全新的過程,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和引進先進技術設施的基礎上更易於形成一個統一的市場。目前,中國已基本上形成了一個統一競價的證券市場、外匯市場和貨幣市場。雖然整個市場還有待於進一步的規范發展,還不是一個有效的市場,但信息的流動相對充分,且成本較小,一價定律基本滿足,價格的調整也就相當迅速。所以,在統一市場中資產價格的調整速度要大於商品市場價格的調整速度,可能產生匯率超調。
當前我國與美國還存在一定的利差,國際收支「雙順差」,外匯供給持續增加,市場預期人民幣將保持小幅升值 。國內金融市場為套利資本流入所提供的風險報酬是本、外幣利差扣除匯率預期變動的那部分,導致了「國際熱錢」的大量流入。隨著熱錢的內流,外匯市場上的外匯供給進一步增加,人民幣面臨更大的升值壓力。我國的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利率尚未市場化,而人民幣升值會給國內經濟帶來負面影響,中央銀行採取措施進行抑制,致使人民幣匯率對外匯供需的變化缺乏彈性。因此,人民幣匯率不可能在瞬間實現充分的升值以令市場形成對人民幣匯率將要貶值的預期,來抵消國內利率水平上升所形成的風險報酬。
匯率超調模型說明,均衡匯率的形成符合購買力平價理論。人民幣匯率面臨升值壓力和升值幅度的討論同樣可以認為升值幅度可以由購買力平價理論來決定。從長期看,均衡匯率的決定取決於相對經濟實力。而我國GDP 雖然穩步增長,但國情決定我國的經濟實力同發達國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因此,由人民幣隨預期浮動升值為時尚早。可見,多恩布希的標准匯率超調理論並不能解釋人民幣匯率目前的情況。但其揭示的匯率超調並不是源於市場中的群體效應,而是由於國內商品市場的價格粘性在當今社會的存在。因此在我們探討人民幣匯率變動時,多恩布希關於匯率超調和商品市場價格粘性,資本市場價格彈性的思想仍然在起作用,並且對我國如何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有很大的借鑒意義。 中短期應對策略:目前的人民幣匯率制度既非完全意義上的固定匯率制,也非真正意義上的浮動匯率制,而是政府根據市場變動狀況相機抉擇的浮動匯率制度。這種機制雖考慮了市場因素,但最終決定匯率的過程非常復雜。改革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是中國金融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其根本目的在於更為市場化的形成機制。
1、維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
2、逐步過渡到自由結售匯制
3、慎重處理好各種關系
4、穩定市場環境
5、健全金融體系
長期規劃:一是實現人民幣自由兌換。二是實行匯率目標區制度。

❼ 論述匯率制度選擇與開放宏觀均衡的相關關系。

第一,不同匯率制度下對外經濟失衡的表現不同。固定匯率制下,貨幣當局有義務維護本幣的對外價值,在國際收支失衡時必然進行外匯市場干預,因為外匯儲備金額變動影響了基礎貨幣投放。如果不進行貨幣沖銷,則在國際收支順差時,隨著外匯儲備增加而推動本國LM曲線向右移動,在國際收支逆差時,隨著外匯儲備減少而使IM曲線左移。浮動匯率制下,國際收支順差時本幣對外升值,因為有利於進口不利於出口,則隨著貿易逆差進一步惡化,使IS曲線和BP曲線都向左移動。國際收支逆差時本幣對外貶值,具有獎出限入的作用,則隨著貿易逆差改善而同時推動IS曲線和BP曲線右移。
第二,宏觀經濟政策工具在不同匯率制度下具有不同效應。實行浮動匯率制,自然比固定匯率制增加了匯率政策這一工具。此外,固定匯率制下,如果以貨幣政策追求內部均衡目標,在不進行貨幣沖銷的情況下,外部經濟狀態的改變將通過貨幣當局對外匯市場的干預而迫使LM曲線回移,且跨國資本流動程度越高,貨幣政策失效得越快;如果以財政政策追求內部均衡目標,則會由於LM曲線的相應移動而使之政策效果增強,且跨國資本流動程度越高,財政政策的產出放大機制越強。相反,浮動匯率制下,隨著跨國資本流動程度提高,財政政策失效越快,貨幣政策的產出放大機制越強

❽ 一國如何選擇合適的匯率制度

匯率制度又稱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指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作出的系統規定。傳統上,按照匯率變動的幅度,匯率制度被分為兩大類型:固定匯率制和浮動匯率制。
每個國家制定或匯率制度,都沒有固定的模式,這需要充分結合本國的基本國情來制定,在選擇匯率制度時,通常會考慮以下因素:
第一,經濟規模與開放程度。如果貿易佔GNP份額很大,那麼貨幣不穩定的成本就會很高,最好採用固定匯率制度。
第二,通貨膨脹率。如果一國的通貨膨脹率比其貿易夥伴高,那麼它的匯率必須浮動,以防止它的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下降,如果通貨膨脹的差異適度,那麼最好選用固定匯率制度。
第三,勞動力市場彈性。工資越是具有剛性,就越需要選擇浮動匯率制,以利於經濟更好的對外部沖擊做出反應。
第四,金融市場發育程度。金融市場發育不成熟的發展中國家,選擇自由浮動制度時不明智的,因為少量的外幣交易就會引發市場行情的劇烈動盪。
第五,政策制定者的可信度。中央銀行的聲望越差,採用盯住匯率制來建立控制通貨膨脹信心的情況就越普遍。固定匯率制幫助拉丁美洲經濟減緩了通貨膨脹。
第六,資本流動性。一國經濟對國際資本越開放,保持固定匯率制就越難,就越傾向於採用浮動匯率制。

❾ 結合影響一國匯率制度選擇的因素,分析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趨勢。 這是一個論述題,麻煩您了

第一,一般認為經濟規模較小的國家不太適用浮動匯率制,而經濟規模較大的國家則較適宜採用浮動匯率制;
第二,通常認為通貨膨脹率較高的國家適宜採用固定匯率制,而通貨膨脹率較低的國家適宜採用浮動匯率制;
第三,在全球化背景下,如果一國已經放鬆了對國際資本流入、流出本國的限制,而且貨幣當局手中沒有掌握足夠的外匯儲備數量,則適宜採用浮動匯率制,反之,則適宜採用固定匯率制。
(2)1994年,我國改革人民幣匯率制度,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2005年,我國進一步推進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增加了匯率彈性。
(3)伴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及經濟、金融對外開放程度的逐步深化,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作為一個經濟大國,我國確立的匯率制度改革目標是建立健全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在匯率制度改革中應堅持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