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個人外匯買賣業務
目前,招行有開展外匯實盤買賣業務。「個人實盤外匯買賣」是指客戶按照招行發布的外匯匯率進行即期外匯買賣操作。通俗地說,是指個人客戶委託招商銀行在可兌換幣種范圍內,將一種外幣兌換成另一種外幣的操作。
招行「個人外匯實盤買賣」可通過網銀、手機銀行、櫃台等渠道開通,開通實時生效,均不收費。詳情請撥打客服熱線或登錄「在線客服」了解。
Ⅱ 國內能不能做個人外匯買賣
國內能做個人外匯交易,人外匯交易在銀行開戶。
我國銀行開辦的個人外匯買賣為個人實名交易,因此,您開立的個人外幣存款帳戶必須與您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相一致。若委託他人辦理交易,代理人必須同時持有代理人及交易委託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如您與代理人之間發生任何糾紛,應由雙方自行處理,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客戶到銀行辦理外匯買賣需持賣出外匯現鈔或在本機構的外幣儲蓄存單(折),並填寫《個人外匯買賣申請書》,交外匯業務櫃台。由銀行外匯經辦人員依據我行當日掛牌匯率辦理外匯買賣業務手續。成交後銀行將客戶買入的外幣存入客戶指定的我行存款帳戶或支付現鈔。無法支付的現鈔零頭,將按當日國家牌價付人民幣給客戶。
Ⅲ 個人是否可以直接購買外匯
一:新政策下,個人如何購買外匯;
個人購買外匯是境內居民個人因私購匯的業務簡稱,是指居民個人因指定范圍用途而向銀行申請購買外匯的業務。新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已於2007年2月1日正式實施,新辦法的細則對以前一些規定做了調整,如將個人年度購匯總額由2萬美元提高到5萬美元;購買外匯的程序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客戶在銀行購匯只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完整填寫購匯申請書後,即可用人民幣換得外匯。現在大多數商業銀行都可以提供個人因私購匯業務,但只能到銀行櫃台現場辦理,而不能通過網上銀行或者電話交易。也並非銀行的每一個網點都能辦理,所以在購匯之前最好給銀行客服打個電話,詢問附近哪個網點可以辦理。
以建設銀行為例,通過客服了解附近有哪些可以購匯的網點,然後憑存摺或龍卡儲蓄卡前往購買外匯,免去攜帶大額現金的風險。如果是5萬美元以下的購匯,只需帶上自己的身份證件和建設銀行的儲蓄卡或者存摺,就可直接辦理。如果是5萬美元以上的購匯,則超過了年度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還須持有明確真實費用金額的需求憑證,比如出國留學購匯須出示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境外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費用證明等材料到當地的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經批准後,可憑其核准件和相關的證明材料到建設銀行辦理購匯業務。
除了購買外幣現鈔這種傳統方式,客戶在購匯後可將所購外匯轉換為匯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多種結算方式攜出境外。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規定,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為個人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Ⅳ 如何進行個人外匯交易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凡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擁有一定 金額外匯(或外幣)的境內居民均可進行個人實盤外匯交易。 如客戶進行櫃面交易,只需將個人身份證件以及外匯現金、存摺或存單交銀行櫃面服務人員辦理即可。如要進行電話交易或自助交易,則需帶上個人身份證件以及外匯現金、存摺或存單,到銀行網點辦理電話交易或自助交易開戶手續後,才可進行交易。
客戶可以通過個人實盤外匯買賣進行以下兩類交易: (1)美元兌日元、英鎊兌美元、美元兌歐元、美元兌港元、美元兌瑞士法郎、澳大利亞元兌美元、美元兌加拿大元、美元兌荷蘭盾、美元兌法國法郎、美元兌德國馬克、美元兌新加坡元、美元兌比利時法郎。 (2)以上非美元之間的交易牞如英鎊兌日元、澳大利亞元兌日元等,此類交易被稱為交叉盤交易。 問:個人實盤外匯買賣有哪些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牽答: 目前,個人實盤外匯買賣的交易手段主要有櫃台交易、電話交易和自助交易三種三種交易手段各有優點牶櫃台交易有固定的交易場所牞人氣氛圍濃厚牞特別適合初涉外匯寶交易的投資者牷電話交易成交迅捷並可異地操作牞特別適合工作繁忙的白領投資者牷自助交易信息豐富牞並提供多種技術圖表牞特別適合具有一定外匯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此外牞家居銀行和網上銀行也正在增加個人外匯買賣業務。
首先牞為了提高個人實盤外匯買賣的投資效果牞投資者應具備金融學、貨幣銀行學及經濟學等相關方面的知識牞特別是對於外匯和外匯市場要有基本認識。這是投資者參與個人實盤外匯買賣應具備的基礎知識。 其次牞利用個人實盤外匯買賣業務進行投資理財的關鍵是把握外匯匯率的走勢。要正確運用有關的經濟金融理論知識結合可獲得的各種市場信息對外匯走勢進行「基本面分析」牞同時結合利用「技術分析」對匯率走勢進行綜合判斷。絕不能單憑感覺牞更不能有「賭博」心理。 再次牞在進行個人實盤外匯買賣的過程中牞如果市場匯率向不利於客戶的方向變化牞使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匯率波動風險時牞客戶應及時設定「止損」價位牞並在此價位及時平倉牞以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最後牞由於外匯匯率變化莫測牞客戶進行個人實盤外匯買賣有可能獲得利潤牞也可能遭受損失牞這取決於客戶對外匯市場行情的判斷是否正確牞所以牞個人實盤外匯買賣應由客戶自行決策牞自擔風險。
Ⅳ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嗎
私下買賣外匯違法。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個人外匯買賣擴展閱讀:
台灣男子非法私下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今年50歲的台灣人庄某,十多年前來到廣州做面料生意。在經營過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戶和台灣商人有生意聯絡,便萌生了做新台幣和人民幣兌換生意,從中賺取差價的念頭。
2011年,庄某讓親友到工行等幾大銀行為其辦理20餘張銀行卡,又讓親友到台灣永豐銀行辦理了數張銀行卡。2011年7月,庄某開始在廣州的寓所內,利用上述銀行卡從事人民幣與新台幣的網上兌換業務,並僱傭甘某為其轉賬。
據庄某交代,當台灣有客戶需要匯錢到大陸時,他便讓對方把錢打至上述辦好的台灣銀行卡上,然後他按照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高的匯率,支付人民幣給客戶的大陸下家;如果大陸客戶需要匯錢至台灣,他便以比當日人民幣兌換新台幣的匯率稍低的匯率操作,從中賺取差價。
經調查,從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開立的44個個人賬戶中,剔除賬戶之間互相來往金額後,對外經營人民幣及新台幣兌換業務的轉入金額近9.27億元人民幣,轉出金額近9.98億元人民幣,共計約19.25億元人民幣。庄某實際非法獲利200餘萬元。
該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轄。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庄某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考慮到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已追回違法所得100餘萬元,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買賣外匯,仍為其劃轉資金,其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人民網-台灣男子非法買賣外匯經營額共計19億元人民幣獲刑
Ⅵ 2019個人如何買賣外匯
現在買賣外匯還是比較簡單的,也就是漲與跌之中二選一,而且還不用考慮漲跌幅度。不過個人想買賣外匯的話,還是要找一個平台開戶才可以操作。目前比較適合個人的外匯平台有銳意金融,准入門檻也就100美元起。
Ⅶ 個人外匯買賣如何操作
若通過招行操作實盤或者確認兩種外幣之間兌換情況,要操作外匯實盤,登錄手機銀行,選擇「我的→全部→跨境金融→外匯買賣→行情信息」,選擇對應的貨幣對,就可以操作外匯實盤買賣。個人實盤外匯買賣功能,開通以及交易都沒有手續費,買入賣出會涉及點差。
招行個人外匯買賣交易時間為:北京時間周一8:00至周六5:00。
溫馨提示:
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和國際的主要金融市場假日,系統會關閉;如果因為通訊線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招行可以暫停交易。
Ⅷ 個人如何買賣外匯
個人外匯買賣分兩種,一種是銀行的外匯寶,需要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到銀行開立外匯買賣帳戶,簽署《個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協議書》,存入外匯,也可以將已有的現匯帳戶存款轉至開辦個人外匯買賣業務的銀行;辦理網上交易和電話委託交易開戶手續。是實盤交易,沒有杠桿比例;動用資金大,風險控制較難,贏利少,基本上是幫銀行賺錢。唯一的看點是得到國家承認,受法律保護。另外一種是外匯保證金交易,可買漲買跌,虛盤交易,動用資金小,操作風險易控制,贏利多,但如果虧損時不設止損點,憑僥幸心理,會虧損很多。其中有很多公司都是對賭的,風險較大。
Ⅸ 作為一個普通的百姓,可以買外匯嗎,怎麼買賣外匯
普通老百姓是可以購買外匯的,但是沒人每年只有等值五萬美元的外匯限額,只需憑身份證即可去當地開展有外匯兌換業務的銀行辦理結匯和購匯。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 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託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本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辦理。
(9)個人外匯買賣擴展閱讀: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