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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化解隱性債建議

發布時間: 2021-06-12 20:20:06

㈠ 公司有隱形債務怎麼辦

隱形債務或稱潛在債務,一般在改制的當時沒有在改制企業財務資料中體現出來,或者說當時尚未預見到的隨著後續事項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現的或有債務,如擔保債務、違約債務、產品缺陷債務、解決改制企業歷史遺留問題而發生的債務(職工的經濟補償金 等)、因各種原因未記入被改制企業財務資料的應付款或遺漏的其他債務。
隱性債務常發領域比如:勞務工資;土地轉讓款;設備和技術更新款,稅金要格外關注。具體要進行如下方面的核查:1、查清企業的擔保事項。現在企業對外擔保和互保的情況很多,要對企業的高管、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的人員進行方談,印證幾方說的是否一致。要注意企業關聯企業的狀況,重點核查關聯企業之間的擔保問題。2、勞務工資方面的糾紛近年來也很多,要核查收購企業的勞動合同及其他與勞動有關的文件,看是否存在隱患。檢索企業歷年來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及金額。3、要清查不具備入帳要求而在帳外循環並形成既成事實的事項;帳外循環銷售,未進行帳務處理。帳外資金拆借。4、要清查企業的合同,了解有無在財產和權益方面潛在債務的情況;
如何發現及防範「隱性債務」?
「第1招」前期接觸磋商了解
轉讓方、受讓方在前期磋商中,一定會涉及到對公司債務情況的陳述。受讓方也可以要求除股東之外的公司的財務人員、主要管理人員參與會談。總之,受讓方務必在前期磋商中,盡量了解公司債務信息。哪怕蛛絲馬跡也要充分注意,以便於在核實信息之後決定是否受讓以及受讓的股權定價。

「第2招」向第三方機構了解
以銀行貸款為例,如目標公司存在以不動產抵押貸款的,在不動產公示登記的信息中必然顯露銀行借款情況。
此外鑒於企業廣泛地採用聯保、互保模式,故此,可以向銀行、小貸公司、擔保公司了解目標公司金融借款以及擔保的債務。當然,該種途徑需要一定的資源才可實現。

「第3招」專業盡職調查了解
盡職調查應該是股權轉讓中的必經程序。通過盡調,尤其是通過律師和會計師的協同工作,可能會發現目標公司的隱性債務情況,為受讓方的商業決策提供重要參考。

「第4招」登報促使債權申報
雖然公司股權結構變更並不影響公司承擔債務,但是,公司的重大股權變更對債權人而言卻是一種重大資信變化。因此可以登報告知股權轉讓事項,促使公司的隱性債務爆發。
特別說明的是,此時債權人未在申報期內申報債權的,並不代表其喪失債權。

「第5招」合同披露及承諾

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最終落實為書面的股權轉讓合同。在合同中明確轉讓方已經披露的公司債務信息,並以附件(清單)格式載明債務的金額、性質、發生期間、到期日等信息,並附上相關的合同文書等、賬簿等記賬憑證,明確股權估值的財務基礎。同時,合同應當強化轉讓方對目標公司債務情況的披露責任,並約定:如轉讓方未披露或未完整披露目標公司負債的,應對受讓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6招」保留一定轉讓價款
約定分期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在實務中,如目標公司存在隱性債務,在受讓方接管了公司之後,一般會在一定期間內爆發。合同可以約定,隱性債務應賠償部分可以在未付款中等額抵扣,也可以約定該種條件下受讓方享有不安抗辯權。

「第7招」印章銷毀重新刻制
鑒於我國現在對於印鑒形成時間的鑒定條件要求非常苛刻、技術手段並不成熟且准確性極其有限,故要確定公司印鑒形成時間非常困難。為此,筆者建議,在移交程序中,受讓方及其委託的管理者不要繼續沿用原有印章,而是另行刻制公司運營所需要的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等印章。而原有印章在留下印鑒樣式後,即要求轉讓方當場銷毀,不再繼續使用。

㈡ 什麼是隱性債券

基金(Fund)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債券: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

㈢ 哪個部門提出打消地方債中央買單和政府兜底幻覺

財政部提出打消地方債中央買單和政府兜底幻覺。

此外,強化中央企業債務融資管控,嚴禁違規為地方政府變相舉債。

㈣ 中央正化解隱性債務效果怎麼樣

債務怎麼評估、怎麼衡量,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借別人的錢,而不是自己的錢,當然就是一種債務了。現在一般衡量,一類是政府部門的債務,一類是居民部門的債務,還有一類是企業部門的債務。當然金融機構本身也有債務,但主要還是三大部門。政府裡麵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債務。我們覺得我們國家總體上債務存在增長比較快的問題,但它又是結構性的,比如說在政府債務中,中央政府債務是比較穩定的,地方政府限額范圍之內的債務也是比較穩定的。但是政府債務當中最應該關注的問題是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因為這幾年我們看到新預演算法出台以後,確實出現了一些地方政府變換花樣來舉債的問題,中央政府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了,正在採取一些措施。

關於企業債務,我覺得是最值得關注的,特別是國有企業的債務,我們注意到增長是比較快的,包括一部分央企,總的債務是比較高的。所以在去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已經明確了一個任務,要把控制國有企業債務作為今後控制總債務的重中之重。我相信,國資委正在研究和制定有關辦法來控制國有企業債務,首先要控制中央企業的債務。因為債務是和GDP相關的,一個是分子,一個是分母,只要經濟能夠保持平穩持續增長,保持在6%—7%這樣一個水平,同時讓債務的增長能夠低於這樣一個水平,我們的債務率就會逐步得到下降,債務風險就會得到有效控制。

㈤ 多地啟動摸底清查隱性債務 如何有效遏制隱性債務

如何有效遏制隱性債務?
要穩杠桿,不再增加杠桿率,再花一段時間降杠桿,不能再加大風險隱患;
要靠軟著陸的方式解決問題,要防止處置不當引發新的風險。
決心解決各級政府、國企預算軟約束的問題,收縮資產負債表將是一種選擇。
應對政府債務風險要跳出債務本身,從投資的角度關注債務的使用。過去控制債務風險往往就是從發債規模上入手,忽視了債務投資使用效益,如果政府債務使用得當,收益能夠覆蓋成本,債務風險就是可控的。
採取四大措施處置隱形債務:
一是要對隱形債務進行篩查分類,隱形債務不是無形債務,可以對其規模、性質、年限進行篩查梳理分類,做到心中有數;
二是因地因事制宜,掌握債務資金鏈條可能出現問題的關鍵節點,以疏為主,對症下葯,有的放矢;
三是建立政府信用保護機制和隱形債務隔離牆,堅決剔除不屬於政府債務的隱形債務,防止隱形債務向政府轉嫁;
四是對屬於政府債務的隱形債務要區別情況對待。有資產、可運轉、有效益、可變現的隱形債務要規范運作,合理化解;對資產不完整、資金運轉困難、低效或無效的債務要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防控預警,分清時段,區分性質,明確責任,制定地方政府隱形債務處置方案、償還計劃和時間表,通過進一步優化政府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盤活債務資產、在政府可承受能力范圍內調配資金等多種手段逐步加以解決。
為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有效處置隱形債務,需要在財稅體制、行政管理體制、金融體制等方面加快改革。建議在財稅體制改革方面推進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清政府和國有企業的投融資邊界;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加強對地方違規舉債的責任追究和問責,控制住地方官員的道德風險。在金融體制改革方面加強金融監管,引導金融機構回歸資管本質,禁止違法違規擔保。

㈥ 韓正:堅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

韓正強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不斷完善政策工具箱,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新華社4月15日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15日出席省部級幹部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專題研討班座談會,聽取學員代表發言並講話。
韓正表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要站在黨和國家全局的角度,扎實做好各項財稅工作。要堅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穩妥化解債務存量,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堅持「資金跟著項目走」,做深做實項目儲備,提高項目成熟度。
韓正強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不斷完善政策工具箱,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同時,韓正亦表示,要完善監管體制機制,依法依規處置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要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穩步有序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做好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工作。要壓實地方政府責任,做好財力保障,確保兜牢基層「三保」底線。要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財稅鐵軍。

㈦ 國家採取哪些措施來規范地方債

疏堵結合防範地方債務風險已步入深水區。為防範化解隱性債務風險的高壓持續層層滲透,省、市、縣多級多地近期摸底嚴查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採取嚴把土地供應關口、整改平台公司等多項強有力措施化解存量債務,嚴控債務增量。

地方層面,多地已在對2018年經濟工作部署時釋放出嚴控地方債風險的明顯信號。例如,江蘇省強調要加強政府投資項目風險管控,對於新上項目要從嚴把關。重慶市強調「堅決防止靠過度舉債保增長的做法,決不能寅吃卯糧、透支未來」。吉林、江西等地也提出要加強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預警和監督,遏制隱性債務增量。近期,不少地方都開會或發布文件繼續採取強有力的舉措。例如,湖南日前出台相關意見,採取「停建一批、緩建一批、調減一批、撤銷一批」來化解存量債務,嚴控債務增量。

業內專家指出,盡管目前地方債總體風險可控,但是一些地方依然存在違法違規變相舉債等行為,累積的風險值得重視。防風險位列今年三大攻堅戰之首,既要有效嚴控隱性債務增量,又要合理有序化解債務存量風險,這對於地方政府而言無疑是個艱巨的挑戰,同時也是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的必然要求。來源:經濟參考報

㈧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存在哪些問題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存在的問題:

1、擴大結構性矛盾

地方政府負債投資整體上降低了社會投資效率和經濟增長質量,擴大了經濟發展的結構性矛盾。許多地方政府大規模啟動的投資項目效率很低,尤其是機場、公路的重復建設項目有許多建成即虧損,給當地財政背上了沉重的負擔,也降低了經濟增長的素質和質量。

2、惡化信用環境

債務約束軟化,惡化了社會信用環境。政府信用是社會信用的基石,地方債務的展期、拖欠會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財政該支未支、該補未補還直接損害不少企業的利益。地方債務不能到期清償還會產生嚴重扭曲的市場信號,動搖投資與消費信心,使得後續的政府投資項目籌資、經營變得困難重重。

金融風險放大

高居不下的地方債務積累了龐大的金融風險。地方政府通過對控股或全資的地方金融機構的行政干預,借款墊付地方債務是轉軌時期各地普遍存在的現象,地方債務向金融機構轉移導致地方金融機構財務狀況惡化,金融風險累積。

城市商業銀行平時的經營普遍受到當地政府的強烈干預,一般地方政府都是城市商業銀行的最大股東,向大股東的關聯貸款龐大是引發其財務風險的重要原因。

債務風險是社會穩定的隱患

一些感到財政收入不足、上級財政「補貼」不足、同時無力變相發債或借錢的地方政府或機構,往往情不自禁地利用手中職權向社會強行攤派或收費。個別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由於無法按期歸還銀行債務本息或拖欠工程款,使他們疲於應付籌措資金還債,這不僅使政府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擾,而且影響了政府在公眾中的形象。

(8)金融機構化解隱性債建議擴展閱讀: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償還途徑:

1、增加國家預算中用於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的支出;

2、利用股市變現國有資產,變現收入的大部分用以充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3、開征存款利息稅;

4、發行養老保險國家債券;

5、發行養老保險彩券;

6、開辟新稅種——個人住房房產稅、遺產稅及其他;

7、擴大共濟基金 可運營部分的投放渠道和投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