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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疫情期間春耕備耕

發布時間: 2021-06-12 22:51:35

❶ 疫情期間那些還不上貸款的人該怎麼辦

疫情不結束,上班走不了,還貸又來了,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我相信有太多人面臨這種情況,只能祈禱疫情早日結束,看來不是工作需要我們,而是我們需要工作。

換不了貸款就會表現出一種恐懼和浮躁,所以此時更應該讓自己安靜下來,冷靜思考一下,貸款背後其實是一種對財商知識的缺乏和風險的管控,之所以換不了是因為大部分都是主動收入,需要工作才有收入,一個人必須學習財商創造被動收入。打造資產管理。學會防患於未然。

相信過不了多久在黨中央的領導下疫情就會過去,百廢待興,一切都會向著好的發展。我們的錢包也會慢慢的鼓起來。

❷ 網貸疫情期間還款政策有哪些

1.疫情期間還款逾期,不納入徵信失信記錄


疫情期間的停工、停業、停產,對於很多購房者和中小企業而言,是一個難關,沒有收入還款困難。為此,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幫助還貸群體度過這一個困難時期。


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例如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央行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並以加大融資支持、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同時還將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提高審批放款等,提高中小企業業務辦理效率。


對市場化融資有困難的防疫單位和企業的資金需求,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業務范圍,加強統籌協調,調整信貸安排,合理滿足疫情防控的需要。在個人還貸上,央行指出,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的人群,要求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疫情期間因不便還款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徵信失信記錄。



3.銀行:個貸或將有所優惠


房貸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LPR,這對購房者有什麼樣的影響呢?近日,記者采訪了柳州金融行業的相關負責人。柳州某行分行負責人賀某表示,3月1日起,房貸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LPR,視市場情況而定,對購房者而言,目前應該會有些優惠,LPR每個月都會變化,目前下降趨勢大一些。而資深地產人士表示,房貸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LPR,這是國家宏觀調整的又一重要舉措,也進一步刺激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回暖。

❸ 這是毛概的題

此次疫情也反映出系列問題,包括重要基礎設施能力不足、應急物資儲備和保障能力不足、綜合風險預警能力有待提高,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的「一案三制」--預案、體制、機制、法制在實踐中需要不斷修改和完善。在疫情防控外仍應統籌做好「六穩」工作,即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建立與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遵循「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精神,加大調節力度,防治經濟運行滑出合理區間,避免短期沖擊演變成趨勢化的傾向,具體可採取以下措施:
1. 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加大逆周期調節力度。在歷次應對危機的沖擊中,各國政府和央行都開出不同的葯方,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一般是必然的選擇。相對於貨幣政策側重提供流動性,調整需求的特點,財政政策具有精準定向、時效性快、增加結構性供給的特點,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為,用創新方法打開收支空間,發揮好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財政政策應普惠性與精準性雙管齊下。一是中央部門籌集資金,統籌用於疫情防控、增加疫情防控支出,對疫情嚴重地區中小微企業、防疫相關研發機構及企業進行補貼。重點支持一些行業復工復產,幫助中小微企業度過難關。二是積極擴大特別國債和專項債券的發行,為有效抗擊疫情完善公共衛生安全體系籌集資本,地方應做好項目儲備工作,盡快形成有效的投資。無論是1998年應對亞洲金融危機,我國發行2700億特別國債補充國有商業銀行資本金,還是2007年應對次貸危機沖擊,中國發行15500億特別國債購買2000億美元外匯作為國家外匯投資公司的資本金,特別國債的發行對於應對危機,促進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穩定市場和增長都發揮了關鍵的作用。三是加大轉移支付力度,進一步向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傾斜,確保基本民生。四是加大減稅力度,對於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可用虧損金額抵減盈利月份金額降低所得稅,減少捐贈人或企業的相關稅費,鼓勵承擔社會責任;五是降低社保繳稅率,降低企業負擔。
貨幣政策方面要更加適度靈活,加大逆周期調控力度,保障市場流動性充裕,利用結構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困難行業發展,降低融資資金成本。除定向降准、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要加大力度外,還要加大中小微企業發放金融專項債券的發行力度。貨幣政策持續助力企業信用環境修復,在綜合考慮經濟增長、物價等基本面情況下,有必要對存款基準利率進行適時適度調整,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維護企業穩定經營。鼓勵對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確保市場流動性。支持政策性銀行對製造業中的中小型企業、外貿中小微企業,還有春耕備耕等產業鏈上的中小微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考慮到疫情對房地產的影響,避免房地產資金鏈斷裂導致的銀行業流動性風險的傳導機制,要調整房地產信貸相關政策,地方政府也需要給予相關的配套支持。另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工具,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完善綠色通道,設計專項債券,匹配企業恢復經營的現金流期限結構,幫助其度過困難時期。
2. 金融應發揮「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2020年,貨幣信貸政策助力實體經濟發展,社融規模會明顯增加,預計一季度、二季度金融同比增長接近8%。金融機構作為金融基礎設施可加強信貸支持,包括增加信貸投放、發放專項貸款,降低餐飲、旅遊等困難行業企業以及口罩、葯品生產研發等防疫所需相關行業企業貸款利率。開啟疫情防控授信審批和跨境業務綠色通道,簡化購付匯業務,應急信貸審批實現當日上門、次日放款等。創新金融工具,例如中國銀行發行面值5億元人民幣的防疫專項同業存單,通過市場化手段籌集資金。政策性銀行應發揮自身特性,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要,推動專項貸款發放,降低貸款利率。銀行與專業投資機構應建立市場化長期性合作機制支持公共衛生服務醫療科技創新企業,政銀保聯動授信擔保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科技企業長期集合信貸機制。建立基於大數據分析的「銀行+徵信+擔保」的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新模式。建立銀行跟貸醫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緩釋資金池,完善投貸聯動創新機制。本次疫情暴露出金融機構治理體系亟需完善,金融機構應對重要業務系統建立應急預案,包括業務應急與技術應急,開發信息科技風險及重大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工具,各金融機構間也應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和機制化的溝通渠道,通過跨機構、跨系統聯動性應急演練聯防聯控以應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黑天鵝事件。
3.保險支持防疫工作助力復工復產。保險企業可加大企業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拓展力度,為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提供更多保障;提高疫情防控期間人身保障,為醫護人員及患者、奮斗在抗疫一線的工作人員提供疫情相關專項保險,提供綠色通道,加強各方面的保障,提供有效的激勵機制和金融支持;創新保險產品服務,不僅可以面向企業推出新產品,還可以擴展保障責任或者開發專屬產品直接向個人贈送保險,助力地方企業復工復產。

❹ 疫情期間需要還代款能不能順廷

可以延期的時間並未統一,可以協商,繼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上對前述人群予以適當傾斜、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後,2月21日,央行營業管理部再出舉措,積極組織轄內金融機構健全受疫情影響的特殊人群的紓困幫扶機制,並出台了延期還款應對措施。

不過,各家機構延期還款適用范圍不一,如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貸款延期還款適用對象為四類,包括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及與疫情防控相關人員、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員;

而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參加疫情防控的醫護人員適用對象,則為參加疫情防控的醫護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的政府工作人員;

因疫情被隔離人員;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以及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人。

❺ 疫情期間為深圳市南山區中小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支持的金融機構如何申請風險代償

一、政策內容。對2019年入圍南山區科技金融備案的銀行、擔保機構提供風險代償,鼓勵其為受疫情影響的區內中小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支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二、支持標准。貸款經南山科技金融在線平台備案,備案期間為2020年2月至5月;貸款類型為新增貸款、無還本續貸、貸款展期、應急轉貸等金融服務;申請代償的貸款項目符合國家銀保監會頒布的「不良貸款」分類標准,且該筆貸款利率上浮未超過國家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含);單筆代償比例不超過不良貸款本金部分損失的50%,單筆代償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報流程。申請單位登錄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台,仔細閱讀申報通知事項,按要求填寫申請書,申請材料按順序裝訂,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列印/復印,膠裝成冊並按要求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提交至受理部門。
四、申報材料。風險代償申請書;新版「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上年度納稅證明;貸款相關合同(綜合授信協議、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借款借據等);將貸款劃入「不良」類的原始文件(復印件);顯示貸款「正常」(或「關注」)和「不良」的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企業信用報告》;擔保類貸款需提交擔保機構代償證明文件。
五。聯系方式。南山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劉李靜涵,0755-26978511。
六、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