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一) 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里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二) 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
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 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和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
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為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准備,這主要是因為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
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准備。
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後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准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五) 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某項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為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六) 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企業應按照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入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此外為了正確的核算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還應當結轉相應的科目。
企業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把原來計入當期損益轉出作為企業總的投資損益的組成部分。
企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需要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作為核算該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的一部分。
『貳』 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有什麼區別_
一、持有期限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持有期限是長期。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一般大於1年。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是短期。
二、目的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目的是長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短期差價。
三、股票債券類型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股票債券類型是債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四、風險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風險低。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風險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風險高。
五、初始計量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計量是賬面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歷史成本(實際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完全公允價值。
『叄』 向你求助: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問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時間相對較長,持有意圖不明確,防止上市公司調整利潤,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到所有者權益,不直接在利潤表體現。
『肆』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1)持有意圖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意圖明確,持有時間短,是為了短期之內進行交易,賺取交易差價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限就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那麼明確。
(2)初始取得時的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則是計入了資產的初始確認成本。
當然,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資產形式不同,計入的賬戶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均構成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金融資產資產減值的處理不同。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4)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伍』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二、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三、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
2、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四、初始計量時存在差異
1、交易性的金融資產主要是將取得的公允價值作為企業交易時初始確認的金額,將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耗的費用,在取得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支付的款項中。
如果存在尚未被發放但已被宣告的股利現金,就應當將其單獨確立為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交易性的金融資產處事的確認金額。
2、可供出的金融資產,其初始的確認金額就應當包括企業金融資產相關的交易費用和公允價值的和來確定,在所支付的款項中如果包含尚未發放但已經宣告的現金股利,就應當將其確認為企業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例如,2010年9月28日。甲公司將乙公司中的每股價值l元的股票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入本公司,共購買780000股該股票,總共需要付給乙公司交易費用3000元,在這部分資金中,同時包含以每股0.5元計算的已經被宣告但並沒有領取的現金股利。
『陸』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的不同之處
(一) 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里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二) 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 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和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為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准備。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准備,這主要是因為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准備。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後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准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五) 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某項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為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
(六) 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企業應按照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收入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此外為了正確的核算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還應當結轉相應的科目。企業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把原來計入當期損益轉出作為企業總的投資損益的組成部分;企業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需要將原來由於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對應轉出為投資收益,作為核算該金融資產投資收益的一部分。
『柒』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分析如下:
1,2012.5.10購入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600
應收股利 20
投資收益 6
貸:銀行存款 620
2, 5.30收到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20
貨:應收股利 20
3,2012.6.30,上升了3.2*200-600=4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0
4,2012.8.10:
借:應收股利 40
貸:投資收益 40
5,2012.8.20
借:銀行存款 40
貸:應收股利 40
6,2012。12.31,上升了:3.6*200-3.2*200=8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80
7,2013.1.3出售:
借:銀行存款 630
投資收益 9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6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20
因為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時候是在2013年,只有第7筆分錄是發生在2013年的。所以影響的利潤總額是—90萬元(因為借方是投資收益)
二,分析如下:
1,2012.5.2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295.8
應收股利 6
貸:銀行存款 301.8
2,2012.5.27
借:銀行存款 6
貸:應收股利 6
3,2012.6.30.因為甲公司預計乙公司股價下跌是暫時性的,所以不用計提減值准備。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5.8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5.8
4,2012.12.31,要計提減值准備了
借:資產減值損失 95.8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5.8 (這里關鍵點是:別把6月分的公允價值變動少計了)
5,2013.4.26:
借:應收股利 1
貸:投資收益 1
6,2013.5.10
借:銀行存款 1
貸:應收股利 1
7,2013.6。30,價值是250,之前是200,所以減值要轉回。因為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的股權投資,轉回不能通過損益轉回。要通過所有者權益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0
8,2013。12.24:
借:銀行存款 278.32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5.8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295.8
投資收益 78.32
項投資對2013年營業利潤的影響額為78.32+1=79.32萬元 (你是沒有把減值准備的資本公積轉到投資收益中去,還有13年4月分的股利形成的投資收益也沒算到裡面去)
建議你做上述題的時候不要一步到位,一步一步地分析把思路弄清楚,這樣簡單很多。
『捌』 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正確答案:C
解析:交易性金融的是以賺取差價為投資的目的,取有後可能隨時出售,以達短期獲利的目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投資目的卻不是很明確,也就是說雖持有的時間較長,但其沒有具體時限,不象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有固定的持有期限的。就其持有的目的而言,它是介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的一種投資分類!
如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祝你學習快樂!!!
『玖』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9)甲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拾』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快速計算方法是什麼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
1.處置確認的投資收益=公允價值-初始投資成本
2.處置影響營業利潤=公允價值-賬面價值
【例題】2012年6月16日,甲公司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價值150萬元(其中成本為1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50萬元),出售價款為180萬元。
處置確認的投資收益=公允價值180-初始投資成本100=80(萬元)
處置影響營業利潤=公允價值180-賬面價值150=30(萬元)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沒有減值的情況下確認處置投資收益:公允價值-初始投資成本
2.沒有減值的情況下影響營業利潤=公允價值-賬面價值±資本公積
【例題】2012年6月16日,甲公司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150萬元(其中成本為1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50萬元),出售價款為180萬元。
處置確認的投資收益=公允價值180-初始投資成本100=80(萬元)
處置影響營業利潤=公允價值180-賬面價值150+資本公積50=80(萬元)
3.計提減值的情況下確認處置投資收益:公允價值-初始投資成本+資產減值損失
4.計提減值的情況下影響營業利潤=公允價值-賬面價值±資本公積
【例題】2012年6月16日,甲公司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550萬元(其中成本為500.8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49.2萬元),累計計入資本公積160萬元, 原計提資產減值損失110.8萬元,出售價款為650萬元
處置確認的投資收益=公允價值650-成本500.8+資產減值損失110.8=260(萬元)
處置影響營業利潤=公允價值650-賬面550+資本公積160=2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