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稅前抵扣嗎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的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因此,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類、同期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的標准支付給非金融機構的貸款利息是可以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況且,投資公司收取的利息標准也不一定就比銀行收取的利息標准高
㈡ 稅法中說的金融機構是指的哪些,小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也包括大型集團公司的財務公司。
㈢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所述的「非金融企業」的具體含義
所謂金融企業,是指各類銀行、保險公司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從事金融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金融機構,是指金融機構以外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企業或組織。包括向個人借款的利息。
㈣ 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按實際數扣除 修改錯的地方
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按實際數扣除
第三十八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㈤ 金融業應繳納那些稅款
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金融、保險。 金融保險業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一)營業稅
按照規定,金融業的計稅營業額,包括:貸款利息、融資租賃收益、金融商品轉讓收益及從事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的手續費收入。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三)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應納營業稅稅額×費率。
(四)金融業的企業所得稅統一在國稅機關進行繳納。
(五)房產稅
如果企業擁有房產產權的,需繳納房產稅,如果企業擁有土地使用權的,需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單位屬於「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城市房地產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兩種:一是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一種是以房產的租金為計稅依據。計算公式分別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扣除率)*1.2% 年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12%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徵收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七)城市房地產稅
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台胞,按照房產原值徵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分為兩種: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適用稅率為1.2%;按照房租收入計稅的,適用稅率為18%.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八)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資企業(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者除外),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徵收的一項費用。依外商投資企業的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准確定,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使用費額=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准。
(九)車船使用稅
如果擁有汽車、自行車等機動車、非機動車交通工具,還需繳納相應的車船使用稅,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車船使用牌照稅。 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 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 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
(十)車船使用牌照稅
車船使用牌照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向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駐京代表機構和外籍個人、港、澳、台胞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 機器腳踏車(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十一)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1、財政等部門的撥款改貸款簽訂的借款合同,凡直接與使用單位簽訂的,暫不貼花;凡委託金融單位貸款,金融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應按規定貼花。 2、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所說的「銀行同業拆借」,是指按國家信貸制度規定,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相互融通短期資金的行為。同業拆借合同不屬於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3、確定同業拆借合同的依據,應以中國人民銀行銀發(1990)62號《關於印發〈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為准。凡按照規定的同業拆借期限和利率簽訂的同業拆借合同,不貼印花;凡不符合規定的,應按借款合同貼花。 4、中國人民銀行各級機構經理國庫業務及委託各專業銀行各級機構代理國庫業務設置的帳簿,不是核算銀行本身經營業務的帳簿,不貼印花。
(十二)如果企業承受房地產時還需及時繳納契稅
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房地產成交價格或評估價格*稅率。
(十三)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
㈥ 金融業哪些業務可以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
1、到目前為止整個金融業,還沒有納入營改增范圍,即大部分業務仍然是交納營業稅,包括貸款、金融商品轉讓(如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如委託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
2、只有涉及到銀行買賣金銀的業務,按照稅法規定收增值稅,就這項業務,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買進金銀的時候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憑票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一、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一)發生實物黃金交易行為的分理處、儲蓄所等應按月計算實物黃金的銷售數量、金額,上報其上級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各支行應按月匯總所屬分理處、儲蓄所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本支行的實物黃金銷售額,按照規定的預征率計算增值稅預征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率
(三)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應補稅額=應納稅額-預征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其留抵稅額結轉下期抵扣,預征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在下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從事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級金融機構取得的進項稅額,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預征率由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㈦ 金融業需繳納哪些稅
金融保險業,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金融、保險。 金融保險業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一)營業稅
按照規定,金融業的計稅營業額,包括:貸款利息、融資租賃收益、金融商品轉讓收益及從事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的手續費收入。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稅率分別為7%、5%、1%。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稅稅額×稅率。不同地區的納稅人實行不同檔次的稅率。
(三)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營業稅的稅額,附加率為3%.計算公式:應交教育費附加額=應納營業稅稅額×費率。
(四)金融業的企業所得稅統一在國稅機關進行繳納。
(五)房產稅
如果企業擁有房產產權的,需繳納房產稅,如果企業擁有土地使用權的,需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單位屬於「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城市房地產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兩種:一是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一種是以房產的租金為計稅依據。計算公式分別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扣除率)*1.2% 年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12%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徵收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七)城市房地產稅
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台胞,按照房產原值徵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分為兩種: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適用稅率為1.2%;按照房租收入計稅的,適用稅率為18%.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八)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資企業(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者除外),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徵收的一項費用。依外商投資企業的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准確定,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使用費額=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准。
(九)車船使用稅
如果擁有汽車、自行車等機動車、非機動車交通工具,還需繳納相應的車船使用稅,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應繳納車船使用牌照稅。 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 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 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
(十)車船使用牌照稅
車船使用牌照稅是對行駛於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種類、噸位和規定的稅額,向外商投資企業或外國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駐京代表機構和外籍個人、港、澳、台胞徵收的一種財產行為稅。計算公式為:乘人汽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載貨汽車應納稅額=車輛的載重或凈噸位數量*單位稅額 機器腳踏車(摩托車)應納稅額=應稅車輛數量*單位稅額。
(十一)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1、財政等部門的撥款改貸款簽訂的借款合同,凡直接與使用單位簽訂的,暫不貼花;凡委託金融單位貸款,金融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應按規定貼花。 2、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所說的「銀行同業拆借」,是指按國家信貸制度規定,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相互融通短期資金的行為。同業拆借合同不屬於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3、確定同業拆借合同的依據,應以中國人民銀行銀發(1990)62號《關於印發〈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為准。凡按照規定的同業拆借期限和利率簽訂的同業拆借合同,不貼印花;凡不符合規定的,應按借款合同貼花。 4、中國人民銀行各級機構經理國庫業務及委託各專業銀行各級機構代理國庫業務設置的帳簿,不是核算銀行本身經營業務的帳簿,不貼印花。
(十二)如果企業承受房地產時還需及時繳納契稅
契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房地產成交價格或評估價格*稅率。
(十三)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是扣繳義務人的法定義務。
㈧ 金融機構增值稅抵扣項目
一.、到目前為止整個金融業,還沒有納入營改增范圍,即大部分業務仍然是交納營業稅,包括貸款、金融商品轉讓(如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如委託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
1.只有涉及到銀行買賣金銀的業務,按照稅法規定收增值稅,就這項業務,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買進金銀的時候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憑票抵扣進項稅額。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二.、對於金融機構從事的實物黃金交易業務,實行金融機構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屬地市級分行、支行按照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由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統一清算繳納的辦法。
(一)發生實物黃金交易行為的分理處、儲蓄所等應按月計算實物黃金的銷售數量、金額,上報其上級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處、儲蓄所應依法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各支行應按月匯總所屬分理處、儲蓄所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本支行的實物黃金銷售額,按照規定的預征率計算增值稅預征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率
(三)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應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按月匯總所屬地市分行或支行上報的實物黃金銷售額和進項稅額,按照一般納稅人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根據已預征稅額計算應補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應補稅額=應納稅額-預征稅額
當期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其留抵稅額結轉下期抵扣,預征稅額大於應納稅額的,在下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四)從事實物黃金交易業務的各級金融機構取得的進項稅額,應當按照現行規定劃分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五)預征率由各省級分行和直屬一級分行所在地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㈨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號)規定:(一)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其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大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二)建立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制度。金融機構以人民銀行規定的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為上限,實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即人民幣存款利率下限為0,上限為各檔次存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可根據其自身經營狀況,自主確定實行存款利率下浮的具體水平和時機,並報人民銀行備案。因此,貸款利率上浮、下浮已經成為一個合法制度。
在稅收實踐中需要釐清一個概念:土地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對利息費用扣除有不同政策規定,兩者不存在直接關系,納稅人分別按相應規定進行稅收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也就是說,只要該金融機構經過人民銀行、銀監會認定為合法金融機構,企業向其貸款利息均可按規定扣除;(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這部分在實踐中主要執行貸款基準利率。
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