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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租賃公司稅務服務方案

發布時間: 2021-06-13 10:01:06

1. 一家融資租賃公司需要交哪些稅收

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務從上世紀80年開展以來,一直適用5%的營業稅,稅基為融資租賃收入全額.1997年頒布的財稅字[1997]4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首次明確提出了融資租賃差額征稅的概念,將融資租賃業務的計稅基數變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實際成本包括"貨物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但該文沒有將租賃公司本身的融資成本納入差額征稅范圍.
2011年1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1】110號),在上海開始營改增試點工作,有形動產租賃納入"營改增"試點,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但110號文並沒有具體提融資租賃的差額征稅政策,實際業務中繼續沿用了財稅[2003]16號文的規定.2013年發布的財稅[2013]37號文也沿襲了財稅[2003]16號文的規定,適用差額征稅政策的融資成本范圍僅限於貸.
2013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財稅[2013]106號文,將融資租賃差額征稅可以扣除的融資成本擴大到了借款利息和發債利息,相比之前增加了發債利息.從2003年到2013年的十年間,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迅速,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方式越來越多樣化,許多融資租賃公司都進行了發債.將發債利息納入抵扣范圍是國家稅務機關針對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而做出的調整,體現了稅收政策的與時俱進.

2. 融資租賃繳納什麼稅及稅率

售後回租按照融資租賃納稅,適用17%的稅率。36號文附件一《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將「融資性售後回租」歸入「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

根據36號文,「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2)金融租賃公司稅務服務方案擴展閱讀

二戰以後,美國工業化生產出現過剩,生產廠商為了推銷自己生產的設備,開始為用戶提供金融服務,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賒銷等方式銷售自己的設備。由於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轉移,資金回收的風險比較大。

於是有人開始借用傳統租賃的做法,將銷售的物件所有權保留在銷售方,購買人只享有使用權,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資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後,才將所有權以象徵性的價格轉移給購買人。

3. 營改增後 關於融資租賃業務稅務(上海)的若干問題!

一、交通運輸業 交通運輸業,是指使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一)陸路運輸服務。 陸路運輸服務,是指通過陸路(地上或者地下)運送貨物或者旅客的運輸業務活動,包括公路運輸、纜車運輸、索道運輸及其他陸路運輸,暫不包括鐵路運輸。 (二)水路運輸服務。 水路運輸服務,是指通過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運送貨物或者旅客的運輸業務活動。 遠洋運輸的程租、期租業務,屬於水路運輸服務。 程租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運輸任務並收取租賃費的業務。 期租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將配備有操作人員的船舶承租給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內聽候承租方調遣,不論是否經營,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賃費,發生的固定費用均由船東負擔的業務。 (三)航空運輸服務。 航空運輸服務,是指通過空中航線運送貨物或者旅客的運輸業務活動。 航空運輸的濕租業務,屬於航空運輸服務。 濕租業務,是指航空運輸企業將配備有機組人員的飛機承租給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內聽候承租方調遣,不論是否經營,均按一定標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賃費,發生的固定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的業務。 (四)管道運輸服務。 管道運輸服務,是指通過管道設施輸送氣體、液體、固體物質的運輸業務活動。 二、部分現代服務業 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圍繞製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一)研發和技術服務。 研發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發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1.研發服務,是指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 2.技術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專利或者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 3.技術咨詢服務,是指對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和專業知識咨詢等業務活動。 4.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果支付節能服務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報酬的業務活動。 5.工程勘察勘探服務,是指在采礦、工程施工以前,對地形、地質構造、地下資源蘊藏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的業務活動。 (二)信息技術服務。 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利用計算機、通信網路等技術對信息進行生產、收集、處理、加工、存儲、運輸、檢索和利用,並提供信息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軟體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1.軟體服務,是指提供軟體開發服務、軟體咨詢服務、軟體維護服務、軟體測試服務的業務行為。 2.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是指提供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產品設計、測試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的業務行為。 3.信息系統服務,是指提供信息系統集成、網路管理、桌面管理與維護、信息系統應用、基礎信息技術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管理、數據中心、託管中心、安全服務的業務行為。 4.業務流程管理服務,是指依託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經濟管理、金融支付服務、內部數據分析、呼叫中心和電子商務平台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三)文化創意服務。 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1.設計服務,是指把計劃、規劃、設想通過視覺、文字等形式傳遞出來的業務活動。包括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創意策劃等。 2.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 3.知識產權服務,是指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對專利、商標、著作權、軟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代理、登記、鑒定、評估、認證、咨詢、檢索服務。 4.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的策劃、設計、製作、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5.會議展覽服務,是指為商品流通、促銷、展示、經貿洽談、民間交流、企業溝通、國際往來等舉辦的各類展覽和會議的業務活動。 (四)物流輔助服務。 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代理報關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 1.航空服務,包括航空地面服務和通用航空服務。 航空地面服務,是指航空公司、飛機場、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國境內航行或者在我國境內機場停留的境內外飛機或者其他飛行器提供的導航等勞務性地面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旅客安全檢查服務、停機坪管理服務、機場候機廳管理服務、飛機清洗消毒服務、空中飛行管理服務、飛機起降服務、飛行通訊服務、地面信號服務、飛機安全服務、飛機跑道管理服務、空中交通管理服務等。 通用航空服務,是指為專業工作提供飛行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航空攝影,航空測量,航空勘探,航空護林,航空吊掛播灑、航空降雨等。 2.港口碼頭服務,是指港務船舶調度服務、船舶通訊服務、航道管理服務、航道疏浚服務、燈塔管理服務、航標管理服務、船舶引航服務、理貨服務、系解纜服務、停泊和移泊服務、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務、水上交通管理服務、船隻專業清洗消毒檢測服務和防止船隻漏油服務等為船隻提供服務的業務活動。 3.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是指貨運客運場站(不包括鐵路運輸)提供的貨物配載服務、運輸組織服務、中轉換乘服務、車輛調度服務、票務服務和車輛停放服務等業務活動。 4.打撈救助服務,是指提供船舶人員救助、船舶財產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撈服務的業務活動。 5.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指接受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在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勞務情況下,為委託人辦理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 6.代理報關服務,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委託,代為辦理報關手續的業務活動。 7.倉儲服務,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者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業務活動。 8.裝卸搬運服務,是指使用裝卸搬運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現場之間或者運輸工具與裝卸現場之間進行裝卸和搬運的業務活動。 (五)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1.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有形動產租賃業務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有形動產,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有形動產殘值銷售給承租人,均屬於融資租賃。 2.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 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於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光租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將船舶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操作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 干租業務,是指航空運輸企業將飛機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機組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 (六)鑒證咨詢服務。 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1.認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利用檢測、檢驗、計量等技術,證明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業務活動。 2.鑒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為委託方的經濟活動及有關資料進行鑒證,發表具有證明力的意見的業務活動。包括會計、稅務、資產評估、律師、房地產土地評估、工程造價的鑒證。 3.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財務、稅收、法律、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

4. 融資租賃的稅務如何處理

《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規定,在一項租賃中,如果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則可稱為融資租賃。出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賬務處理為:在租賃期開始日,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入賬價值,同時記錄未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確認為未實現融資收益。

融資租賃業務的稅務處理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第514號)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下面舉例說明出租方未取得融資租賃權開展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

2007年11月,柯瑞公司(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乙公司簽訂了一項租賃合同,由柯瑞公司出資購入設備一台,以租賃方式租給乙企業。租賃合同規定設備於2008年1月1日運抵乙企業,租賃期為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35100元,租賃期滿設備歸承租企業。2008年1月1日設備運抵乙企業,當日的公允價值為100000元,預計使用5年。

分析:①判斷租賃類型: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設備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滿足租賃新准則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該項租賃應認定為融資租賃。

②由於該項租賃合同規定設備的所有權最終轉移給承租企業,按稅法規定,柯瑞公司的此項租賃行為應納增值稅。在納稅義務時間的確認上,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於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③租賃內含利率為22.3%(計算過程略)。

1.租賃開始日的會計處理

最低租賃收款額=租金×期數+行使優惠購買權支付的金額=35100×5+0=175500(元)。

借:應收融資租賃款175500

貸:融資租賃資產100000

遞延收益75500.

2.未實現融資收益分配的會計處理

(1)未確認融資收入分配表(實際利率法)

2008年1月1日,租賃投資凈額余額100000元。

2008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確認的融資收入22300元,租賃投資凈額減少額12800元,租賃投資凈額余額87200元。

2009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確認的融資收入19445.6元,租賃投資凈額減少額15654.4元,租賃投資凈額余額71545.6元。

2010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確認的融資收入15954.67元,租賃投資凈額減少額19145.33元,租賃投資凈額余額52400.27元。

2011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確認的融資收入11685.26元,租賃投資凈額減少額23414.74元,租賃投資凈額余額28985.53元。

2012年12月31日,租金35100元,確認的融資收入6114.47元,租賃投資凈額減少額28985.53元,租賃投資凈額余額為0.

作尾數調整(由於實際利率法不是採用直線法以平均分配的方式確認融資收入,所以最後一年須作尾數調整):6114.47=35100-28985.53;28985.53=28985.53-0.

(2)2008年1月~12月,每月確認融資收入時(22300÷12=1858.33):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 1858.33

貸: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收益 1858.33.

3.2008年12月31日,收到第一期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35100

貸:應收融資租賃款35100

借:主營業務收入5100(35100÷1.17×17%)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

通過上述涉稅會計處理,從而實現了「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租賃期內以不含稅金額分配。這樣處理也符合所得稅的處理規定,因按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應就租賃凈收益繳納所得稅。

2009年~2012年的會計處理分錄同2008年(2)、3,只是遞延收益的計量金額須按實際利率法確認的租期內各租金收取期應分配的未實現融資收益金額計量。

另外,整個租賃期企業開展此項融資租賃實際繳納增值稅=35100×5÷(1+17%)×17%-100000×17%=8500(元)。

5. 融資租賃及金融租賃行業都有哪些重要的稅務法規

近期主要是財稅2016第36號文件。

6. 如何利用融資租賃進行稅收籌劃

對於融資租賃,其稅務處理如下:
(1)融資租賃發生的租賃費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續費,以及安裝交付使用後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時直接扣除;
(2)融資租賃設備可以計提折舊並在稅前扣除,而租賃費高於折舊的差額也可以稅前扣除;
(3)租賃費通過舉債支付,其利息可以在稅前列支。
如果一項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那麼該項租賃應歸類為經營租賃。所以,一項租賃歸類為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依賴於租賃的實質而不是合同的形式。
對於經營租賃,其涉稅處理如下:
(1)可以避免因長期擁有設備而承擔的負擔和風險;
(2)支付的租金沖減企業的利潤,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3)當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屬一個大的利益集團時,租賃形式最終將會使該利益集團可以實現利潤合理轉移,這是典型的租賃節稅效應。

7. 融資租賃稅務與會計實務及案例怎麼樣 好不好

融資租賃服務,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租賃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租賃物銷售給承租人,均屬於融資租賃。按照標的物的不同,融資租賃服務可分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 經營租賃服務,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 按照標的物的不同,經營租賃服務可分為有形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和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 企業所得稅處理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8. 融資租賃稅務處理

不動產融資租賃交營業稅,動產交增值稅,但都交所得稅。

1、對於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一律徵收營業稅,按照財稅[2003]16號規定,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其餘額作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同時作為營業稅金及附加核算;對於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按照稅法融資租賃的條件,如果可以合理預期租賃期結束後承租方將獲得所有權,依相應稅率征增值稅,否則按租金全額征營業稅,計入其他業務成本或者營業稅金及附加。

2、融資租賃企業。
(1)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2)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納稅人,提供除融資性售後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所得稅處理是一致的,按取得租金收入作為應稅收入,相應的折舊可以稅前扣除。

9. 融資租賃有哪些稅收政策

一、增值稅

(一)稅率

1、直租:動產16%;不動產10%。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自2018年5月1日起動產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6%;不動產增值稅稅率由11%整為10%

2、回租: 5%。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二、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

1、直租

出租人(融資租賃企業)購入土地、房屋融資物時,出租人應繳納契稅;融資租賃期間,土地、房屋的產權仍屬於出租人,不涉及契稅;融資租賃期屆滿後,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至承租人,則承租人應繳納契稅。因此,對於土地、房屋直租而言,所有權發生移轉的,就應繳納契稅。

2、回租

財稅【2012】8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以售後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第1條規定,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後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徵契稅。

三、房產稅

財稅【2009】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規定,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需要說明的是:

1、房產稅由承租人(實質重於形式,雖然法律上的產權人為出租方)按照房產余值繳納,而非由出租人按照租金繳納。

2、財稅【2010】12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因此,在法律形式上,在租賃期間土地使用權在出租方名下,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承租方還應當將相關地價並入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但在實際操作中,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的原則,因此一般在確保不發生風險的同時,多採取暫不變更土地使用權等其他變通方法處理,以避免繳納過高的產權轉讓稅。

四、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因此,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出租人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五、印花稅

國稅地字【1988】30號《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第4條的規定,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財稅【2015】144號《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1條規定,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

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