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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中介公司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1-06-13 11:56:30

⑴ 金融中介機構的功能與作用有哪些

1、使獲得資金的成本最小

如果沒有金融媒介,借款人就必須通過各種方式打聽誰有錢可借,存款人也必須通過各種方式了解借款人是否可信,而且每筆借款都有談判、簽約、履約等等交易費用,效率低,成本高。金融機構有分散於各地的分支機構使吸收存款的成本大大減少。

2、分攤風險

借貸存在由於破產無法償還債務的危險,通過把錢借給許多不同的人與企業就可以減少這種風險。金融中介機構以一種有效的方式確保人們共同分攤風險。

3、創造流動性

存款人的存款有多有少,存期或長或短,借款人也是如此,很難做到數量上、時期上彼此重合。金融機構可以通過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來創造流動性。短期借款就是吸收存款,准備隨時償還。長期貸款就是作出長期的貸款承諾。


(1)金融中介公司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金融中介一般由銀行金融中介及非銀行金融中介構成,具體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信息咨詢服務機構等中介機構,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活動與經濟運行關系密切,金融活動的范圍、質量直接影響到經濟活動的績效,幾乎所有金融活動都是以金融中介機構為中心展開的,因此,金融中介在經濟活動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位置。

隨著經濟金融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和經濟全球化的迅速推進,金融中介本身成為一個十分復雜的體系,並且這個體系的運作狀況對於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⑵ 金融中介理論的主要內容

這一部分詳細論述 20 世紀 60 年代以來的金融中介理論的主要內容及其發展過程。以中介形成與影響發展的主要因素為中線論述。 跨期交易結果的不確定性可分為個人不確定性和社會不確定性,當面向個人的不確定性在某種程度上結合起來,即從結果上表現為經濟社會總體的不確定性時,社會不確定性就產生了。假定無論社會不確定性還是個人不確定性都是經濟社會所固有的,從某種意義講,個人並不能通過其他資源的使用就減少這些成本。
Bryant(1980) 和 Diamond & Dybvig(1983) 研究了在個人面臨消費不確定性時銀行類中介的作用。在他們的研究中,銀行負債是作為平滑消費波動的機制而出現的,而不是執行交易媒介的功能。銀行為家庭提供防範影響消費需求(路徑)的意外流動性沖擊的保險手段。
Diamond & Dybvig(1983) 模型(以下簡稱 DD 模型)的前提假設為:假定從投資機會中獲得的支付與消費者的期望消費路徑不一致,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是隨機的。除非他們通過中介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消費沖擊,否則滿足這些隨機消費需求會要求消費者提前結束投資。 Diamond & Dybvig(1983 , 1985) 模型認為在投資者面對獨立流動性沖擊的經濟中,金融中介提供的存款合同可改進市場配置。而市場不能為防範流動性提供完全保險,因而不能導致有效的資源配置。實際上, DD 模型的金融中介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風險保障。投資者可以利用金融中介來提高自己在孤立狀態下備用投資的可能性。一方面,他可以避免投資機會中固有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消費需要中固有的風險。在 DD 模型中,在沒有交易成本的情況下,投資者之間可直接訂立合約,以獲得與利用金融中介相同的投資結果。但是,由於道德風險的原因,這樣的私人合約會最終走向解體。
Diamond & Dybvig 假定活期存款是不能交易的,且沒有考慮其他證券市場。 Jacklin(1987) 和 Haubrich & King(1990) 也認為金融中介的存在依賴於上述假定。 Hellwig(1994) 和 von Thadden(1998) 考察了在 Diamond & Dybvig 模型中加入其他條件時銀行的功能問題。為了回應 Jacklin(1987) 、 Haubrich & King(1990) 、 Hellwig(1994) 和 von Thadden(1998) , Diamond ( 1997 )發展了一個包含銀行和證券市場的模型,考慮了在市場上代理人有限參與的情況。文章的重點是關於銀行流動性的提供和市場深度的相互作用。代理人參與證券市場越多,銀行提供額外流動性的能力越弱。
Allen & Gale(1997) 考慮了金融中介的不同的平滑功能,也就是所提供的平滑跨代風險轉移機制。在迭代模型中,市場是不完全的,但是 Allen & Gale 指出,長期存在的金融中介是提供這種跨期平滑作用的制度機制。中介持有所有資產,為每一代人提供存款合約。在積累了大量儲備之後,中介為每一代人的存款提供獨立於真實紅利實現情況的不變收益。
上述分析主要是針對個人的消費風險所引起的不確定性。投資不確定性會引起風險厭惡型的投資者進行多樣化投資,而金融中介可以減少個人持有多樣化組合的成本。這在下一部分會詳細分析。 交易成本曾經是解釋金融中介存在的一個主要因素,正如 Benston George ( 1976 ) ) 所述:「這一行業(指金融中介業)存在的原因在於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貨幣交易成本、搜尋成本、監督和審計成本等。其中搜尋成本、監督和審計成本放在信息與金融中介部分介紹。
新金融中介理論的先驅格利和肖及其後繼者 Benston George ( 1976 )和 Fama(1980) 認為,由於金融資產交易技術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羅—德布魯範式中理想的無磨擦的完全信息金融市場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參與金融交易;金融中介可視為單個借貸者在交易中克服交易成本、尋求規模經濟的聯合,並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於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論中的交易成本思路,從而開創了新金融中介理論。金融中介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法是利用技術上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也可以這樣說,規模經濟和(或)范圍經濟起源於交易成本。若存在與任何金融資產交易相關的固定交易成本,那麼,和直接融資情況下借貸雙方一對一的交易相比,通過金融中介的交易就可以利用規模經濟降低交易成本。之所以有規模經濟存在,是因為在金融市場上,當交易量增加時,一項交易的總成本增加得很少。從整個社會的儲蓄投資過程看 ,中介手段有助於提高儲蓄和投資水平以及在各種可能的投資機會之間更有效地分配稀缺的儲蓄 ,這被稱之為金融中介的「分配技術」。同時 ,金融中介還可通過協調借貸雙方不同的金融需求而進一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 ,並且依靠中介過程創造出各種受到借貸雙方歡迎的新型金融資產,這被稱之為「中介技術」(孫傑, 1998 ;張傑 2001 )
Klein(1973) 認為多樣化成本是出現金融中介的必要條件,並且注意到這「提供了一種聚合資財的經濟刺激,而中介機構則是如此聚合資財的合乎邏輯的工具」。 Kane & Buser(1979) 研究了美國商業銀行持有證券的多樣化程度。金融中介的規模經濟還表現在它能更好地開發專門技術來降低交易成本。互助基金、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開發了計算機專門技術,使之能以極低的成本提供多種便利的服務。
另一類型的規模經濟與流動性保險相關。按照大數法則,大的投資者聯合將能夠投資於流動性弱但收益性高的證券,並且保持足夠流動性以滿足單個投資者的需要。這一討論並非僅僅適用於銀行業,對保險活動或存貨管理同樣有效。
Freixas & Rochet(1997 )認為范圍經濟主要涉及支付和存款服務之間,無論在經驗還是理論層次上,范圍經濟並不易准確陳述。 Anthony Saunders(1997) 指出金融中介形成的產品間成本協同節約的能力為范圍經濟。比如說,計算機化可以使有關客戶和他們需求的重要信息得以儲存和共同使用。技術使得金融機構共同使用自己的資源投入(如資本和勞動力),以較低的成本(所謂較低的價格是與這些金融服務產品各自獨立生產時相比)生產出一系列金融服務產品。
80 年代以來有大量文獻考察了不同金融服務行業中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關於銀行,除了最小規模的銀行外,許多早期的研究都沒能發現規模經濟( Benston et al. , 1983 ; Berger et al . , 1987 ; Gilligan & Smirlock , 1984 ; Gilligan , Smirlock & Marshall , 1984 ; Kolari & Zardkoohi , 1987 ; Lawrence , 1989 ; Lawrence & Shay , 1986 )。最近,由於數據的完善和測量技術的提高,人們發現規模在 $1 億到 $50 億之間的銀行存在規模經濟( Mester , 1990 ; Noulas et al. , 1990 ; Shaffer , 1988 ; Hunter et al. , 1990 )。關於范圍經濟,不論是在存款、貸款及以其他傳統銀行產品業務中找證據,還是從表內與表外業務中找證據,有關成本互補的證據最多隻是很弱。對非銀行金融業的研究相對較少,幾乎都說明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不存在 (Mester , 1987 ; Lecompte & Smith , 1990 ; Fields & Murphy , 1989 ; Grace & Timme , 1992 ; Goldberg et al. , 1991 )(上述關於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實證來自於 Anthony Saunders,1997 )。 運用信息不對稱來解釋金融中介的存在,是 20 世紀 70 年代金融中介理論的熱點。我們通常認為關於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文獻可追溯到 Leland & Pyle(1977) 或更早到 Akerlof(1970) 。但 Stiger(1967) 把這一問題追溯到 Keynes(1936) 的關於借款者的風險和貸款者的風險的區別。在回顧了 Keynes 關於諸如獲得借款人的知識和監督他們在貸款期間的行為的「信息成本」的分析之後, Stiger 得出一個經典的定義:「信息成本是指從無知到無所不知轉變的成本,而很少有交易者能夠負擔全過程的成本」。新的文獻通過確認融資過程中獲得信息資源的困難,把以信息成本為基礎的金融中介理論導向一個更加基礎的水平。
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的一方對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的現象。例如,對於貸款項目的潛在收益和風險,借款者通常比貸款者了解得更多一些。信息不對稱會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 , 兩者都會導致金融市場失靈。
解決逆向選擇問題的一個辦法是讓私人來生產和銷售信息。也就是一小部分人生產信息而成為知情者,然後把信息出售給不知情者。然而,這引入了「可信度問題」 (reliability problem) , Hirshleifer(1971) 首先指出了這一問題:即不可能使信息生產者可信地保證他事實上生產了有價值的信息。一個相關的問題涉及信息的再出售。如果信息生產者可信地生產了有價值的信息,然後賣給另一代理人,但沒有辦法阻止第二個代理人把該信息賣給第三方,以致第四方等。換句話說,信息的購買者在不必減少自己對信息的使用的情況下把它賣給別人或與人共享。這是所謂的「剽竊問題」 (appropriability problem) 。信息生產者不能完全得到信息生產的回報,這使得信息生產不經濟(見 Grossman & Stiglitz(1980) )。信息生產中的再出售和剽竊問題激發了金融中介的產生。 Leland&Pyle(1977) 首次提出中介可以克服可信度問題。中介通過將它自己的財富投資在資產中以可信地生產信息,這表明它所生產的信息是有價值的。 Leland& Pyle 建議金融中介通過發行證券和將收益投資到證券組合中使得中介成為私人知情者,這樣能有效地解決信息生產中的可信度和剽竊問題。從其委託監督模型出發, Diamond(1984) 從 Leland& Pyle(1977) 模型得出相對於企業主的成本來說,分散化可降低中介的顯示成本。在 Leland& Pyle(1977) 之後,許多文獻尤其著名的是 Campbll & Kracaw(1980) 也探討金融中介存在以生產潛在投資的信息,這些信息在資本市場上不能有效的生產出來。然而,最完整的論述代理人聯盟能夠生產潛在投資的事前信息的是 Boyd & Prescott(1986) 。在 Boyd & Prescott(1986) 模型中,代理人可以評價他自己的項目,然後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支付特定回報的證券。或者,代理人聯盟可以提供給投資者一個組合回報。金融中介就是這樣的代理人聯盟,它可以評價項目,投資到必定會產生高回報的項目,從項目組合中分享回報。金融中介( 尤其是銀行 ) 之所以能從信息生產中獲利,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它們主要發放私人貸款,而不是購買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的證券,這避免了「搭便車問題」。
從交易成本的角度看,逆向選擇導致的成本為:在貸款之前,貸款人在逆向選擇環境下對合適的投資項目和借款人進行搜尋和核實投資項目預期收益的成本,即搜尋成本和核實成本。 Chan(1983) 建立了一個模型 ,認為金融中介的優勢是能將搜尋投資機會的成本分散於眾多投資者之間 ,因為在不存在金融中介的場合 ,每個投資者都要獨立支付一筆搜尋成本 ,而金融中介則可以在不同投資項目之間進行廣泛的搜尋 ,一旦找到了某個有效益的項目 ,還可與其他投資者一同分享。即金融中介在項目搜尋方面存在規模經濟。核實成本是對投資效益進行評估的成本 ,要進行評估就要採取措施 ,就要花一筆費用。核實成本的效果是落實所取得投資效益,投資效益是「不能輕易地在投資者中間分享的」。意思是投資效益不容易直接分配給各個投資者 ,要分配給各個投資者 ,只能通過金融媒介體。金融媒介體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 ,就在於投資效益的一部分能夠讓自己的客戶分享。 Broecker(1990) 研究了逆向選擇環境下進行的項目篩選問題。
解決道德風險的辦法是增加監督,而監督是有成本的,如果由大量的小的貸款人直接監督借款人,成本會很高,而且同樣會產生「搭便車問題」。而銀行監督則具有規模經濟,所以把它委託給一個特定的機構—銀行是有效率的。銀行相對於其他金融中介的另一個優勢是:由於企業通常在銀行開戶,銀行就可以直接得到重要的信息,銀行就可以通過觀察企業的存款和取款來評定企業的金融狀況( Irena Grosfeld , 1997 )。 Diamond(1984) 首次對金融中介的存在作了一致性的解釋。 Diamond 模型中的金融中介「監督」借款人。 Hellwig(1991) 對此進行了研究。 Holmstrom & Triole(1993) 研究了在項目實施期間防止借款人的道德風險問題。 Townsend(1979) , Gale & Hellwig(1985) , Krasa & Villamil(1992 )提出了處罰或審計違約借款者的問題。 Winton(1995a) 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即銀行資本的作用問題,他指出銀行資本是完成委託監督功能的另一機制。同時,中介貸款時所解決的任何能夠增加價值的問題同樣也是借款給金融中介的一方面臨的問題。在 Diamond 模型中,中介代表借款給中介的投資者監督借款人。但是貸款給中介的貸款人自己不得不直接監督中介。這個所謂的監督監督者的問題如何解決? Diamond(1984) 是第一個認識到並解決這一問題的人( Gorton & Winton , 2002 )。更准確地說,「監督監督人」的問題是指:如果監督中介的成本低於貸款人直接貸款給借款人的成本和所導致的監督成本,則借款給中介會減少監督成本。 Diamond 的基本結論顯示,隨著中介規模的增大,如果中介按所承諾的監督借款人,它就會按承諾的支付存款人。如果不是這樣,中介會遭受非金錢的懲罰即破產或聲譽損失。如果貸款的回報是相互隨機獨立的, Krasa & Villanil(1992) 應用大偏差定理表明:只要存款人的監督成本不隨銀行規模成指數增長,對大銀行充分監督的期望成本趨於 0 。其他的關於銀行類中介的理論觀點強調了長期承諾關系的優點。認為銀行會通過建立長期承諾機制來減少投資者、經營者和雇員之間的道德風險( Shleifer & Summers , 1988;Mayer , 1988 , Franks & Mayer , 1990; Irena Grosfeld , 1997 )。 對於金融中介有兩種不同的分析方法,一種方法視現存的金融中介為給定,認為公共政策的目標就是幫助現有的機構生存和興旺,把這種分析方法簡稱為機構觀;另一種分析方法則不同,視金融中介運作的功能為給定,並探索運作這些功能的最佳機構結構,這種方法稱為功能觀。 Jensen & Meckling(1976) , Leland& & Pyle(1977) , Greembaum & Higgins(1983) , Diamond & Dybvig(1986) , Black(1985) , Williamson(1985 , 1988) , Brennan(1993) , Cossin(1993) , Pierce(1991) 和 Scholes & Wolfson(1992) 都不同程度的論述了金融中介的功能,但系統的論述金融中介的功能並把它提升到金融中介的功能觀層次的是 Bodie & Merton ( 1993 , 2000 )、 Merton & Bodie ( 1993 , 1995 )和 Merton(1995 )的分析。金融中介功能觀大大地拓展了金融中介理論的視野,從而把金融中介理論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水平。金融中介功能觀的核心內容可表述為: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穩定,亦即在地域和時間跨度上變化較小;機構的形式隨功能而變化,即機構之間的創新和競爭最終會導致金融系統執行各項職能的效率的提高。而且功能觀首先要問金融體系需要行使哪些經濟功能,然後去尋求一種最好的組織機構,而一種組織機構是否最好,則又進一步取決於時機和現有的技術( Merton , 1995 ;博迪, 2000 )。
當然,這里關注的焦點並不在於金融中介功能的具體內容,而是金融機構的動態變化。 Merton ( 1995 )承認,近年來,金融體系結構( Ross(1989) 把金融機構分為透明的各類證券市場、半透明的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不透明的傳統金融中介如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發生變化的部分原因是由於新設計證券的大量涌現,計算機和電訊技術的進步也使得不同證券的大宗交易得以順利完成,部分原因是由於金融理論的重要進步,所有這些都大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結果,導致金融市場交易量大幅提高,從而替代了金融中介的某些職能。中介與市場在金融產品的提供上是競爭的,而技術進步與交易成本的持續下降加劇了這種競爭的強度。 Finnerty(1988,1992) 對金融產品創新的大量事件的考察表明,最初由中介提供的金融產品最終都走向了市場,這種範式隱含著:金融中介(特別是非透明中介如銀行)正在被金融市場的制度性安排所替代。上述觀點對於金融中介總體來說是不成立的,中介除了提供定製的產品和服務的明顯功能以外,還具有重要的創造與檢驗新產品的潛在功能。 Merton 根據金融產品的性質對金融市場與金融中介作了具體「分工」。相比之下,金融市場傾向於交易標准化的或者說成熟的金融產品,這種金融產品能服務於大量的消費者,並在定價時能被交易所充分理解;而金融中介則更適合於量小的新金融產品,這些新產品一般而言是高度定做的,只針對那些具有特殊金融需求的消費者,因此信息也是完全不對稱的。中介和和市場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中介通過創造出構成新市場基礎的產品和加大市場上已有產品的交易量來幫助市場成長。反過來,市場通過降低生產產品的成本幫助中介創造新的更加個性化的產品。當我們靜態地審視某一特殊產品的活動時,中介和市場的確是兩個相互競爭的制度。然而當我們動態地看待金融系統的演進時,兩者又恰恰是互補性的制度,在功能的發揮上彼此加強、相互促進。從這種意義上講, Merton 對金融中介理論的貢獻是真正具有建設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
功能需求的穩定性使 Oldfield & Santomero(1997) 認為金融服務,如發行、配置、支付、及融資,比提供服務的機構和滿足客戶要求所提供的特定產品都要穩定。 Eichberger & Harper ( 1997 )也為我們理解中介與市場的關系提供了新的視角。在他們看來,金融制度發展的特徵實際上就是金融中介與金融市場之間持續的競爭,金融制度演進的歷史也就成為人們試圖調和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場競爭性關系的歷史。 Allen & Santomero (1998) 認為現有的文獻過分強調了中介在減少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方面的作用。他們指出,中介是風險轉移的推進器和處理日益復雜的金融工具及市場難題的推進器( Facilitators )。同時指出,為參與金融活動提供便利是金融中介的一項重要服務。減少參與成本(即學習有效利用市場並日復一日地參與到這個市場中來的成本。)對理解已在金融市場發生了的變化是事關重要的。 Merton(1989) 增加了金融部門的另外一個功能。他認為金融中介具有在不同參與者之間分配風險的能力。在這里,金融中介的主要增值能力在於它們具有以最低成本有效地分配風險的功能。金融中介可以通過動態交易戰略創造大量的合成資產。其業務日漸集中於風險的交易和各種金融合約風險的捆綁和拆分。
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許多傳統的金融市場擴大了,新的金融市場產生了,交易成本也降低了,信息變得便宜和容易得到,但卻沒有伴隨著中介的減少。反而,金融市場廣度與深度的擴展卻是中介和企業增加運用這些金融工具的結果,也就是說,金融市場的擴大並沒有使人們對金融中介的依賴程度降低,反而,個人參與金融市場的方式急劇轉向通過各種中介。因此,傳統的以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為基礎的金融中介理論對此現象的解釋就存在問題。
針對銀行等金融中介業務的變化, Allen & Santomero (1998) 在歸納銀行新業務後認為,風險管理已經成為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的主要業務。 Scholtens & Wensveen(2000) 則認為,風險管理從誕生起就是銀行的核心業務,銀行總是持有風險資產並管理它。而隨著銀行新業務的拓展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這一職能大大加強了。管理風險現在是,而且一直是金融中介的生計所在。依靠在信息生成和處理上的專業化以及分散個體信貸和期間風險,中介一直能夠吸收風險。針對金融中介職能的變化, Allen & Santomero(1998) 認為,原有的金融中介理論視野過於狹窄,需要用風險管理和參與成本來解釋現代金融中介的存在。他們認為,在傳統的以銀行業為基礎的經濟中,金融市場的作用並不顯著,銀行管理風險的辦法是將風險跨期平滑化:在資金充裕的時候吸收大量短期流動性資產,而在資金短缺時用它們作為流動性風險的緩沖劑。但是,近 20 年來,金融市場的發展對銀行業形成的沖擊,使這種風險管理辦法難以為繼了。因為金融市場給投資者提供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因而使資金從銀行流入金融市場。為了生存,銀行不得不對其風險管理辦法動手術:銀行等金融中介繞開分業經營的限制,開拓新業務,進入新市場,進行金融創新,推出新的金融產品,向「全能銀行」轉變。這樣,與傳統的信貸業務比例下降相伴隨,銀行開始在金融市場中扮演著進行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代理人的角色。參與成本可以解釋銀行的職能轉變。所謂參與成本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花在參與風險管理和決策上的時間。 Allen & Santomero(1998) 指出,最近 20 年來,隨著人們特別是專業人士的單位時間收入的提高,他們花在風險管理和決策上的時間的機會成本大大增加了;二是指由於金融創新,金融工具越來越復雜,使得非金融從業人員了解金融風險交易和風險管理的難度也大大增加了。投資者學習某種金融工具需要花費固定成本,既然如此,雖然交易成本與信息成本可能已經大為下降,但由於伴隨著上述固定成本,投資者的最佳選擇仍然是只持有有限的資產( Brennan , 1975 ), King & Leape ( 1984 )提供了相應的經驗證據。這兩方面的原因,使得個人參與金融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而金融中介作為專業機構,可以利用其專業優勢,代理人們進行風險交易和管理,從而大大減少參與成本。在這里,金融中介的職能主要是代理金融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已不同於傳統的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的職能了。 Scholtens & Wensveen ( 2000 )基本同意 Allen & Santomero ( 1998 )的觀點,但是認為他們的分析並不全面。盡管市場不斷向完美市場逼近,信息價格不斷下降,但不對稱信息和交易成本仍然是中介起作用的重要因素。 Scholtens & Wensveen ( 2000 )認為參與成本並不能很好地解釋金融業近年來發生的一些巨大變化,諸如共同基金的發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廣泛使用。在他們看來,這些金融產品迅速發展的關鍵仍然是風險而不是參與成本,金融中介理論必須拓展其目前的研究邊界。應當放棄靜態的完美市場範式,採用更為動態的概念,金融中介理論應當包括金融創新的動態過程和在此基礎上的市場差異化。金融中介不是居於最終儲蓄者和投資者之間充當「代理人」,以減少像不對稱信息和參與成本之類的市場非完美性,而是一個獨立行事的市場主體。它能夠創造金融產品,並通過轉換財務風險、期限、規模、地點和流動性而為客戶提供增加值。因此價值增值是現代金融中介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從而理應成為金融中介理論的核心。當然,價值增值是通過降低人們的參與成本和擴展金融服務來實現的。
基於此, Scholtens & Wensveen 的這種所謂的補充理論( amended theory )自然強調金融中介的顧客導向而不是信息不對稱。也就是說,金融中介本身就是向顧客出售金融服務並從中獲利的,而傳統理論所謂的節約交易成本、消除信息不對稱以及參與成本等則屬於上述過程的伴隨效應( by-effect )。總之,這種補充理論與傳統理論相比,後者強調成本,而前者則強調價值;後者強調信息不對稱,而前者強調顧客導向(張傑 2001 )。

⑶ 金融機構管理規定 是否仍有實施

首先來看什麼是金融牌照,我國的金融牌照又有哪些類別?參照微博簽名為「一個很扯淡的脫離了高級趣味的人」的知名逗比李三水老師的回答:
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稱是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其定義可參考1994年由央行頒發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
金融機構包括:
1. 銀行
2. 保險公司
3. 證券公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
4. 信託、財務公司、金融租賃
5. 期貨公司
6. 擔保公司
7. 典當行
8. 信用卡公司
9. 其他融資公司
10. 其他金融業務機構
2003年後,該《金融許可證》從央行頒發改為由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別向該行業公司頒發。
證監會:包括證券相關公司和期貨相關公司。
保監會:包括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機構。
銀監會:銀行、信託、金融租賃、融資擔保、貨幣經紀、貸款公司、其他融資公司等。
典當公司被從金融行業中分離出來,需向當地商委申請,在商務部備案後領取《典當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金融圈註:目前的牌照都是稀缺資源,很多公司都沒法順利拿到牌照。現在金融機構里除了前五個還能發放金融許可證,其他幾個據說已經不發了。擔保公司現在都拿不出有效期內的經營許可證...
P2P或眾籌平台需要金融牌照嗎?
先說眾籌。產品預售眾籌(也稱獎勵制眾籌)無關乎金融牌照,股權眾籌需要拿金融牌照才能做嗎?
股權眾籌完全不需要牌照支撐;
何解?股權眾籌平台其實也只是一個信息中介平台,把一些企業的詳細經營信息放到網上,供投資人自行判斷風險,風險基本都是有投資人承擔的。
股權眾籌平台幫助交易,但並不介入資金,並非資金中介。所以,沒必要像銀行、保險那樣發放牌照。但監管還是必須的。

⑷ 金融中介的作用

1、金融中介實現了資金流與物流,信息流的高效整合與匹配
眾所周知,工業技術的誕生帶來了生產規模的擴大和生產能力的提高,由此要求產品突破狹小的地域范圍,獲得更廣闊的市場空間,交通運輸業應運而生.交通運輸業的產生和發展使物流范圍擴大,效率提高。
人類在構築鐵路和航線這一龐大的有形網路時,首先遇到的問題是資金不足;交通運輸業的發展使產品的批量生產和銷售成為現實,反過來促進生產規模的進一步擴大,也促使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大增,金融市場形成,銀行等金融中介組織,信貸等金融中介工具產生。募集資金和規避風險的需要導致一種新的企業組織形式——股份制誕生,與之匹配的證券市場出現。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出現使企業規模迅速擴張,收縮和轉移成為可能,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作為資金流動的載體,使資本得以在較大的范圍內流動和配置.生產規模的擴大和市場范圍的拓展產生了信息溝通的需要,提高物資流動,資金流動的效率和減少盲目性,前提是信息的溝通,信息服務業應運而生.同屬於服務行業的交通運輸業,金融業和信息業各自功能的發揮,實現了資金,信息與物資流動的匹配,保證了實體和虛擬經濟的運行需要。
信息革命引發的信息技術創新與擴散,發展與融合,不僅為人類社會提供了經濟發展的新途徑和新的技術範式,而且信息傳遞和商品交易過程中的種種難題,而且促進了從金融中介市場,金融中介機構到金融中介介質等的全面創新,金融創新的結果是金融中介對整個社會經濟的滲透能力更強,整個社會經濟的金融化程度大大提高,各種資產的證券化大大提高了實物資產的流動性,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滿足了實體和虛擬經濟投資和規避風險的多種需要,並使資金流自動化成為現實.金融中介的發展使得資金流動不僅高度符合了物流,信息流的要求,而且還推動和強化了實體經濟的發展需要.正是三流的高效整合與匹配,使得社會資源得以以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進行整合和配置,並由此社會經濟入一個新的發展形態。
2、金融中介使資源配置效率化
首先,正是各種金融介質的存在,導致了資本創造機制的產生,才使貨幣資本順利導入到產業資本循環當中,滿足經濟增長對資金的需求.金融中介通過自身的活動對整個國民經濟起著增量增加和存量調整的作用.金融中介在構造和活化金融市場的同時,進而活化整個社會經濟。
其次,金融中介把財富的價值形態和權利從各種實物形態中剝離出來,券化為虛擬的金融資產,從而使社會財富能以符號的形式方便地流動,使資源配置范圍獲得了無限擴大的可能性,配置的效率得到極大提高,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真正進入了效率化時代。
3、金融中介的交易費用節約功能
制度的演進是一個不斷節約交易費用的過程,中介介質的存在是交易費用節約的關鍵環節。
人類經濟發展史是一部不斷進行技術和制度創新以不斷降低生產費用和交易費用,從而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的歷史.首先是定期集市的出現,拓寬了交易的選擇面,提高了在既定交易費用條件下的成交率.它不僅降低了花費在路上的時間成本,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偶然性和等待的時間成本,從而大大地降低了單位商品的交易費用.緊接著是貨幣的誕生縮短了交易的中間環節,使交換變得更為順暢,節約了交換所需要的搜尋和等待成本。
商人的出現僅僅是交易專業化活動的開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交易技術的創新,商人之間出現了分工:批發商,中間商,零售商等.每次專業化都帶來了交易費用的降低和交易范圍的擴大,同時使得市場制度覆蓋的范圍越來越大,交易的專門組織——商業企業出現了,結果是交易費用的進一步降低,交易范圍的進一步拓展.交易范圍的擴展,刺激了企業規模的擴大和企業生產能力的提高,企業對資本的需求增加,帶來了資本要素市場的出現。
企業規模的擴大,貨幣是個關鍵角色.貨幣市場中介組織——銀行誕生,帶來了貨幣市場交易效率的提高和交易費用的降低.但銀行間接融資規模有限,期限短等的特點使單純貨幣市場的運做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募集資金和規避風險的需要導致一種新的企業組織形式——股份制誕生,與之匹配的證券市場出現.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出現使企業規模迅速擴張,收縮和轉移成為可能,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作為資金流動的載體,使資本得以在較大的范圍內流動和配置,大大提高了資本市場交易的效率,降低了資本市場的交易費用.
當今國民經濟的虛擬化水平之所以越來越高,與金融中介發展帶來的交易成本降低有很大關系.
4、金融中介發展推動了企業組織的合理發展
首先,各種金融介質的存在為資源存量調整提供了條件,使得企業間的兼並,包括縱向一體化,橫向兼並和混合兼並能夠因成本下降而成為可行.重組不僅能實現生產要素存量的重新配置,而且可實現企業經濟規模的迅速擴大和促進企業規模結構的合理化。此外,金融中介還推動了與社會生產力相適應的企業組織結構的形成和發展.如控股公司的多級控股導致企業集團的出現.
其次,金融中介使篩選企業經營者的機制社會化。在小商品經濟即高利貸時代,企業經營者一般是企業的直接所有者,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對企業經營者篩選功能的基本上談不上.貨幣銀行金融機制產生後,社會對企業經營者的篩選功能開始加強,即缺乏專門知識和管理經驗的人一般難以取得銀行貸款.證券,證券市場,投資銀行等新型金融中介的活動,把對企業經營者的監督機制從單一銀行體系擴展到了社會的方方面面,使企業的經營機制獲得了極大改善,使企業的行為和決策更加合理化。

⑸ 注冊金融中介服務公司要什麼手續是什麼

你注冊一個投資公司就可以

⑹ 金融機構制度建設的內容有哪些

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和建設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仍然面臨著不少矛盾和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主要是: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結構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銀行貸款在社會融資總量中仍占絕對比重;市場發展不平衡,債券市場的發展落後於股票市場,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相對滯後;信息披露、信用評級等基本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尚未完全發揮作用;金融產品的種類和層次不夠豐富,市場的功能有待進一步提升等等。總之,金融市場創新和發展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和緊迫。

2007年,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將繼續把握發展機遇,堅持「創新、發展、規范、協調」,繼續推動產品創新和對外開放,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處理好市場發展與防範風險的關系,切實強化市場監管和市場風險防範,建設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促進金融市場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加快推進金融市場創新

以金融產品創新為重點,依靠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繼續大力推動金融創新,並建立金融創新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水平。要適應金融業務綜合化、金融活動國際化、金融交易電子化和金融產品多樣化的發展趨勢,大力推進金融市場創新。金融市場創新一定要從我國國情出發,根據需要和可能,積極穩步推進。金融市場創新要與加強金融監管相互協調、相互促進。

一是穩步擴大銀行間市場創新產品的規模,穩步發展短期融資券市場,繼續做好金融債、商業銀行次級債、混合資本債等債券的發行管理,積極穩妥地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推動銀行間市場的快速發展;二是要加快黃金市場的產品創新,研究推出黃金衍生產品,積極探索黃金市場從現貨市場向衍生品市場過渡的有效途徑;三是要加大外匯市場創新力度,進一步研究在場外市場推出人民幣衍生產品;四是支持證券公司進行產品、服務和組織創新,豐富基金產品類別,穩步推進封閉式基金轉型的創新;五是以穩妥推出金融期貨為重點,適時推出新的商品期貨品種,更好地發揮期貨市場職能;六是大力加強金融衍生產品的研發工作,確立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規劃,積極推動相關機構加快金融衍生產品的研發和技術准備。

(二)加強制度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

總體而言,我國金融市場仍然處在發展初期,大力加強制度性和機制性建設是解決我國金融市場問題的重要工作。一是要加強市場法律法規制度建設,鞏固市場發展成果,制定相關的辦法或規則,爭取盡早出台《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託管和結算管理辦法》、《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等,盡快頒布《上市公司監管條例》、《證券公司監管條例》、《證券公司監管處置條例》等相關文件,進一步健全交易、信息披露、並購重組制度。二是要進一步完善行業自律組織的功能,充分發揮證券、期貨、會計師、律師和信用評級機構等行業協會或自律組織的自律管理作用,協助監管部門履行職能,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中介服務機構不斷提高自身執業水平和公信力,使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等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真正在金融市場發展中發揮作用。

(三)處理好市場發展與防範風險的關系

有效的監管體系是維護金融市場良好秩序和促進金融市場長遠健康發展的保障。要切實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監管的理念,通過實施有效的監管,努力提高市場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場的系統風險。同時順應金融業綜合經營的趨勢,不斷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積極探索功能監管的新思路,加強金融監管部門在統一金融產品標准、統一執法合作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推動市場協作監管機制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提高監管效率,努力構建保障金融市場協調健康發展、有效防範化解風險的長效機制。要加強金融市場體系和跨市場風險監測指標體系的研究,建立起金融市場的風險預警體系,妥善處理推動金融市場創新發展與加強風險防範的關系。

(四)構建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

多層有序、結構合理、運行安全的統一金融市場體系是金融市場快速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要以推進產品創新和制度建設為抓手,以增強市場功能為著力點,加快發展和構建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和比重。加快發展債券市場,穩步發展股票市場,積極穩妥地發展期貨市場。同時,也要注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保險市場等的協調發展,建立各市場之間穩定、規范、合法的市場准入和資金流動渠道,進一步提高金融市場的整體效率,充分發揮金融市場有效配置資源的作用。

當前要進一步推動債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直接融資的主渠道,債券市場對於有效配置金融資源、保障貨幣政策有效傳導、維護宏觀經濟健康運行等發揮著重要作用。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我國債券市場發展全局,促進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努力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完善債券管理體制、市場化發行機制和發債主體的自我約束機制。要堅持創新理念,加強債券市場產品和工具的創新;建立規范的市場機制,包括債券發行的備案管理、信息披露和債券評級等;注重債券市場的協調和統籌,主要依託場外市場,促進場外市場與場內市場的互通互聯;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積極引入和培育證券公司、保險機構、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堅持市場化發展方向,充分發揮債券市場行業自律的作用。

當前要穩步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資本市場作為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著血液調節中樞的功能。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對於提高市場的籌資能力和資本配置功能,對於保護好市場、控制市場風險具有重大意義。要依託現有市場體系,逐步形成以交易所主板市場和中小企業板市場為主體,以場外交易市場為補充,各類市場內部合理分層的資本市場體系,並通過各層次市場的差別化制度安排,實現市場風險的分層管理和市場整體效率的提高。要穩步發展股票市場,積極培育藍籌股市場,吸引優質紅籌股回歸,推出創業板以及加快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的籌建,完善股份報價轉讓系統。要以解決體制性、機制性問題為重點,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著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改善上市公司整體結構,健全上市公司自我約束機制,嚴格信息披露制度。要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

(五)積極穩妥推進金融市場對外開放

要適應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統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的要求,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地推進金融市場對外開放。一方面,要提高法規和政策透明度,創造公平和可預見的市場環境,繼續推動合格境外機構參與國內金融市場投資與融資活動,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與技術,提高我國金融機構的競爭力,進一步深化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金融市場的影響力。另一方面,要搭建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聯通渠道與平台,積極利用國際金融市場資源,推動我國金融機構、企業與居民參與國際金融市場活動,促進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融合,提升我國金融市場在國際金融市場中的影響與地位。適時適度地擴大對外開放,有利於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市場的運行機制和約束機制,不斷增強我國金融市場在開放條件下的競爭實力和發展能力,為我國金融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⑺ 金融中介機構存在和發展的原因有哪些

一.金融中介機構為什麼存在!
約翰·G·格利和愛德華·S·肖認為金融中介機構的主要職能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主要功能"是在盈餘單位把未支用的收入向赤字單位轉移過程中發揮中介作用,在貫徹這一功能時,它們有助於提高投資和儲蓄水平,並在可供選擇的投資項目中最佳地配置稀缺的儲蓄".約翰·G·格利和愛德華·S·肖還認為金融中介機構利用了借貸款中規模經濟的好處。從貸款方面看,中介機構從事投資或經營初級證券投資,其單位成本可以遠遠低於大多數個人貸款者的投資.僅就其資產規模而言,就可以通過多樣化大大降低風險。
它可以調整期限結構,從而最大限度地縮小了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從借款方面看,有著大量存款人的中介機構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由於規模經濟的重要性,中介機構的資產和負債是高度專業化的,這種專業化提高了他們的競爭能力,有助於增加他們生存的機會.信息經濟學和交易成本理論者認為是不確定性及交易成本的存在導致金融中介機構的出現,並使得金融中介機構具有了與降低交易成本,消除不確定性及由此導致的風險的種種功能。
漢斯·韋坎德認為金融中介產生的原因是兩類不對稱信息和昂貴的信息產品的結果。
第一類信息不對稱是相對於其他投資者來說,企業家對他們的投資具有信息優勢.其他投資者為獲取信息,需要耗費一定的資源;
另一類不對稱信息,是關於投資項目的已實現利潤.企業家能夠毫不費力地了解投資項目的利潤,而其他投資者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和金錢.他認為昂貴的信息產品是市場失敗的一種典型情況.當與經濟發展相關的投資水平,大大超出任何投資者的儲蓄時,市場失敗就表現為信息重復生產或者沒有投資。
顯然,信息重復生產是一種浪費,因為當個人生產了信息的時候,這種信息就呈現出公共財富的特點.信息生產在技術上具有專業性的特點,使得一些個體有可能成為其他投資者的代理人,其生產信息並且獲取報酬.這樣的安排存在固有的問題.投資者如何確保他們的信息傳遞的代理人盡了最大努力 當代理人成為金融中介時,這個問題就解決了。這類多融中介可以從公共投資者那兒籌集資金投資.在這種契約結構下,金融中介的報酬取決於信息生產的准確性,由此上述道德問題得到了解決.因此,漢斯·韋坎德認由於資本市場的不完全性和信息不對稱,"自發產生的金融中介是因對事前項目評估成本的節約而產生的"。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以前對金融中介的研究大都是從狹義的角度進行的,把金融中介定義為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人們對金融中介的研究范圍主要局限在金融機構上.隨著金融業的發展和整個社會經濟虛擬化程度的提高.這種對金融中介的解釋已很難准確說明金融中介的功能和作用,更無法說明金融市場發展及對經濟生活極強的滲透,促進和破壞作用.很難理解經濟生活的虛擬化及其發展趨勢。

二.金融中介機構發展的原因

1、金融中介實現了資金流與物流,信息流的高效整合與匹配
眾所周知,工業技術的誕生帶來了生產規模的擴大和生產能力的提高,由此要求產品突破狹小的地域范圍,獲得更廣闊的市場空間,交通運輸業應運而生.交通運輸業的產生和發展使物流范圍擴大,效率提高。
人類在構築鐵路和航線這一龐大的有形網路時,首先遇到的問題是資金不足;交通運輸業的發展使產品的批量生產和銷售成為現實,反過來促進生產規模的進一步擴大,也促使企業對資金的需求大增,金融市場形成,銀行等金融中介組織,信貸等金融中介工具產生。募集資金和規避風險的需要導致一種新的企業組織形式——股份制誕生,與之匹配的證券市場出現。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出現使企業規模迅速擴張,收縮和轉移成為可能,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作為資金流動的載體,使資本得以在較大的范圍內流動和配置.生產規模的擴大和市場范圍的拓展產生了信息溝通的需要,提高物資流動,資金流動的效率和減少盲目性,前提是信息的溝通,信息服務業應運而生.同屬於服務行業的交通運輸業,金融業和信息業各自功能的發揮,實現了資金,信息與物資流動的匹配,保證了實體和虛擬經濟的運行需要。
信息革命引發的信息技術創新與擴散,發展與融合,不僅為人類社會提供了經濟發展的新途徑和新的技術範式,而且信息傳遞和商品交易過程中的種種難題,而且促進了從金融中介市場,金融中介機構到金融中介介質等的全面創新,金融創新的結果是金融中介對整個社會經濟的滲透能力更強,整個社會經濟的金融化程度大大提高,各種資產的證券化大大提高了實物資產的流動性,衍生金融工具的發展滿足了實體和虛擬經濟投資和規避風險的多種需要,並使資金流自動化成為現實.金融中介的發展使得資金流動不僅高度符合了物流,信息流的要求,而且還推動和強化了實體經濟的發展需要.正是"三流"的高效整合與匹配,使得社會資源得以以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進行整合和配置,並由此社會經濟入一個新的發展形態。
2、金融中介使資源配置效率化
首先,正是各種金融介質的存在,導致了資本創造機制的產生,才使貨幣資本順利導入到產業資本循環當中,滿足經濟增長對資金的需求.金融中介通過自身的活動對整個國民經濟起著增量增加和存量調整的作用.金融中介在構造和活化金融市場的同時,進而活化整個社會經濟。
其次,金融中介把財富的價值形態和權利從各種實物形態中剝離出來,券化為虛擬的金融資產,從而使社會財富能以符號的形式方便地流動,使資源配置范圍獲得了無限擴大的可能性,配置的效率得到極大提高,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真正進入了效率化時代。
3、金融中介的交易費用節約功能
制度的演進是一個不斷節約交易費用的過程,中介介質的存在是交易費用節約的關鍵環節。
人類經濟發展史是一部不斷進行技術和制度創新以不斷降低生產費用和交易費用,從而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的歷史.首先是定期集市的出現,拓寬了交易的選擇面,提高了在既定交易費用條件下的成交率.它不僅降低了花費在路上的時間成本,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偶然性和等待的時間成本,從而大大地降低了單位商品的交易費用.緊接著是貨幣的誕生縮短了交易的中間環節,使交換變得更為順暢,節約了交換所需要的搜尋和等待成本。
商人的出現僅僅是交易專業化活動的開始,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交易技術的創新,商人之間出現了分工:批發商,中間商,零售商等.每次專業化都帶來了交易費用的降低和交易范圍的擴大,同時使得市場制度覆蓋的范圍越來越大,交易的專門組織——商業企業出現了,結果是交易費用的進一步降低,交易范圍的進一步拓展.交易范圍的擴展,刺激了企業規模的擴大和企業生產能力的提高,企業對資本的需求增加,帶來了資本要素市場的出現。
企業規模的擴大,貨幣是個關鍵角色.貨幣市場中介組織——銀行誕生,帶來了貨幣市場交易效率的提高和交易費用的降低.但銀行間接融資規模有限,期限短等的特點使單純貨幣市場的運做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要.募集資金和規避風險的需要導致一種新的企業組織形式——股份制誕生,與之匹配的證券市場出現.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出現使企業規模迅速擴張,收縮和轉移成為可能,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作為資金流動的載體,使資本得以在較大的范圍內流動和配置,大大提高了資本市場交易的效率,降低了資本市場的交易費用.
當今國民經濟的虛擬化水平之所以越來越高,與金融中介發展帶來的交易成本降低有很大關系.
4、金融中介發展推動了企業組織的合理發展
首先,各種金融介質的存在為資源存量調整提供了條件,使得企業間的兼並,包括縱向一體化,橫向兼並和混合兼並能夠因成本下降而成為可行.重組不僅能實現生產要素存量的重新配置,而且可實現企業經濟規模的迅速擴大和促進企業規模結構的合理化。此外,金融中介還推動了與社會生產力相適應的企業組織結構的形成和發展.如控股公司的多級控股導致企業集團的出現.
其次,金融中介使篩選企業經營者的機制社會化。在小商品經濟即高利貸時代,企業經營者一般是企業的直接所有者,在這種情況下,社會對企業經營者篩選功能的基本上談不上.貨幣銀行金融機制產生後,社會對企業經營者的篩選功能開始加強,即缺乏專門知識和管理經驗的人一般難以取得銀行貸款.證券,證券市場,投資銀行等新型金融中介的活動,把對企業經營者的監督機制從單一銀行體系擴展到了社會的方方面面,使企業的經營機制獲得了極大改善,使企業的行為和決策更加合理化。

⑻ 工商局對中介公司的規定和管理

營業執照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名稱、注冊號碼、企業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企業類型、經營范圍、營業期限、成立日期、年檢情況、登記機關、發證日期等。 1、企業名稱 從企業名稱可以看出一個企業的大致的性質,比如「有限公司」,則除了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外,必定有2個以上的股東,國有企業肯定不能稱為「有限公司」,私營獨資企業、聯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集體企業也不能稱為「有限公司」,外資企業的名稱一般都是「有限公司」(早期極個別特別審批的情況除外)。 企業名稱與企業性質不符,如「XXX有限公司」,企業性質是「私營獨資企業」,則該營業執照肯定有問題。 2、 注冊號碼 注冊號碼的規律,一般內資企業都是13位,外資企業都是6位,內資企業的13位號碼的前面2位一般都是省份代碼,比如上海是31,浙江是33,江蘇是32等。 以下營業執照肯定有誤:某企業性質是「外商獨資企業」,注冊號是「3203002108708」。再如企業名稱是「上海XX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注冊號是「3303001505510」。 3、 企業住所 企業住所是企業登記注冊的經營場所,工商登記注冊條例規定企業登記注冊時必須提供房產證明或者租賃合同。個別地區對於跨區經營必須要求設立分支機構,比如「上海XX有限公司」,注冊在「上海市金山開發區」,如果其經營地址位於上海市區,則經營范圍中必須有「附設分支機構」等字樣。 企業登記地址能夠反映一個企業的基本信用環境,比如新華信在多年的調研過程中發現注冊在「上海青浦XX經濟開發區」的眾多企業,包括年檢、工商變更、財務報表編制等方面都存在很混亂的情況,說明當地的相關部門對該區的企業的管理不是很嚴格,容易出現一些有問題的企業。 企業在其他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由該企業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支機構經核准登記後,應將登記情況報該分支機構隸屬的企業的登記機關備案。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承擔。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很多企業,包括一些外資機構根本沒有在國內或者其他省市注冊成立辦事處或者分公司等機構,但是以這些名義對外開展業務,因此在操作的時候必須注意讓其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保證交易的安全。 4、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5、 注冊資本 公司設立登記或者變更注冊資本時提交的驗資證明,須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出具。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證明,應當符合《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 目前主要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虛假出資的問題,這個問題單單從營業執照上面一般都是很難看出來的,但是有一個現象必須值得大家注意:目前在上海等地,注冊在許多私營的經濟開發區的企業,只需交納幾千元的注冊手續費,即可辦理正規的營業執照等所有手續,而注冊資本驗資證明一般都是由代辦方出具的虛假材料,這些企業往往都是私營企業,而且注冊資本一般都是在50萬元左右。 不同的企業類型對於注冊資本有要求,《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一般是10萬、30萬和50萬元,其中: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人民幣不低於50萬元;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人民幣不低於50萬元;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人民幣不低於30萬元;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的人民幣不低於10萬元。而個人獨資企業對於注冊資本沒有要求,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上市公司不少於5000萬元。其他類型的企業的注冊資本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其他企業,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時,必須有符合規定數額並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注冊資金,其中生產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於30萬元,以批發業務為主的商業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於30萬元,咨詢服務性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得少於10萬元,其他企業法人的注冊資金不得少於3萬元 國內外貿企業的注冊資本要求變化: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請外貿流通經營資格的內資企業注冊資本要求由以前的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中西部不低於300萬元)降低為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中西部不低於50萬元),並取消原來成立時間須1年以上的要求;申請自營進出口經營資格的生產企業的注冊資本要求由以前的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中西部不低於200萬元)降低為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6、 企業類型 目前中國存在的企業類型復雜繁多,主要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聯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等,這些不同類型的企業,對其名稱、注冊號、注冊資本等都有要求,因此可以結合各個部分的內容進行綜合判斷,確認營業執照是否真實。 7、 經營范圍 比如非外貿經營企業的出口收購業務,必須經過審批,如上海杜邦農化有限公司作為一家生產型企業,其從事出口收購業務,因此在營業執照上面有「從事非配額許可證管理、非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專業經營業務」等字樣。 進出口企業的經營范圍的案例: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服裝、針紡織品、金屬材料、裝潢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險品)、塑料製品、五金交電、日用百貨的銷售(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特殊審批也需在經營范圍中體現:比如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在營業范圍中必須註明:一類、二類醫療器械的批發等內容;目前需要特殊審批或者登記的經營資質包括醫葯、文化、旅遊、教育、進出口、廣告、危險品、金融等很多。例如北京寰宇好特萊經濟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經營范圍主要是經濟信息咨詢方面,但是其從事組織中國公民國外旅遊,顯然屬於違規行為了。一些教育網站的營業執照內容是「提供互聯網服務」,但是其從事網上遠程教育,顯然也是違規的。 案例分析: 某服裝公司知悉軋鋼廠有一批鋼材要出售,便與第三人簽訂了購銷鋼材的合同,第三人按約支付了二萬元定金,後軋鋼廠自行處理了鋼材。第三人要求服裝公司加倍返還定金,服裝公司便以自己超范圍經營,合同無效為由,只返還定金,不同意加倍。服裝公司的理由是否充分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認定該鋼材購銷合同為有效的,服裝公司必須承擔責任,而且企業登記部門將對服裝公司的超范圍經營進行處罰,而第三人也必須應該認識到自己的責任,明知對方超范圍經營但仍與其簽訂合同,帶來商業風險。 8、 營業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12條規定: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按不同行業、不同情況,作不同的約定。有的行業的合營企業,應當約定合營期限;有的行業的合營企業,可以約定合營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合營期限,約定合營期限的合營企業,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審批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審查批准機關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 1992年5月15日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則對有限公司的營業期限作了明確規定。該意見第59條規定: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訂明營業期限。除特殊情況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外,公司的營業期限不得少於五年。公司的營業期限從《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9、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成立的日期,也是企業首次營業執照簽發的日期,但是有些企業的營業執照上面的成立日期早於發證日期或者早於營業期限的起始日期,主要是該企業向登記機關申請了換發營業執照的緣故。 10、 年檢情況 根據工商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企業必須每年4月份以前向登記部門要求年檢,年檢內容包括注冊變化信息、財務信息、投資情況、出資情況等,目前年檢分為A、B兩級,對遵守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法規良好的企業定為A級,對有違反工商企業管理法規行為的企業定為B級。一般工商管理部門對於B級企業下一年度的經營會有一定的限制,比如:禁止設立分支機構、不得對外投資等,年檢等級各個地區可能會略有差異,年檢的信息在營業執照上面都可以看到的。 一般各地對於企業如果連續2年沒有參加年檢,則吊銷其營業執照,因此如果企業的營業執照沒有年檢信息,必須引起高度的警惕。 11、 登記機關 登記機關和注冊號碼有關系,比如注冊在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其注冊號前面六位是320000。3-6位是000的,說明該公司是在當地的省局(如為直轄市,則是市局)注冊的。比如某公司,其登記機關是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但是其注冊號是「3306011801351」,則此營業執照必定是假的。 12、 發證日期 發證日期一般就是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第一次發證日期應該和企業的營業期限起始日期一致。 還有一種,到其發證機關證實。

⑼ 我要成立金融中介公司需要什麼條件和程序

不知你所說的金融中介公司主要是什麼業務?
商業銀行?
保險公司?
信託公司?
證券公司?
投資公司?
拿信託公司舉個例子吧:
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3,具備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現行規定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億元。
4,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與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5,具有健全的從業機構,操作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要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申請。

如果你所說的,金融中介機構很小的話,應該屬於服務行業,注冊資本只需十萬吧。這個方面的話就去問問工商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