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治題:加強科技創新的重要性,謝啦~
科技創新更加廣泛地影響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科技發展水平更加深刻地反映出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和核心競爭力。我們要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從國家發展全局的高度,集中力量推進科技創新。
xxx就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型國家建設提出6點意見。第一,進一步推動發展更多依靠創新驅動,堅持把科技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把科技創新作為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推動科技實力、經濟實力、綜合國力實現新的重大跨越。第二,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大力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運用高新技術加快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農業科技創新,發展關系民生和社會管理創新的科學技術,推進基礎前沿研究。第三,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著力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推動創新體系協調發展,強化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第四,進一步完善人才發展機制,堅持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重大方針,統籌各類人才發展,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人才隊伍。第五,進一步優化創新環境,完善和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政策措施,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在全社會進一步形成講科學、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濃厚氛圍和良好風尚。第六,進一步擴大科技開放合作,提高我國科技發展國際化水平,在更高起點上推進自主創新。
⑵ 中國銀行將如何加大科技創新研發投入
2018年8月9日,中國銀行首席信息官劉秋萬在主題為「加快金融科技創新,全面推動數字化轉型」的銀行業新聞發布會上做出上述表述。另據其透露,中國銀行也正在積極籌備探索成立金融科技公司,今年內或將有新舉措。
另據介紹,中國銀行利用實時分析、大數據及人工智慧技術,結合內外部數據,通過對客戶、賬戶和渠道的綜合分析,進行客戶資金流監控、優化信用風險評價體系、識別潛在違規客戶,已初步構建覆蓋實時反欺詐、智能反洗錢、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領域的風控體系。2017年底至今,已累計監控交易數億筆,攔截欺詐交易數千筆,避免客戶損失數千萬元。
應用科技手段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上,中國銀行網路金融部總經理郭為民表示,對於企業,以前針對企業風險很多還是依託於結構化的數據,固定的風險模型,包括它的資產、現金流、抵押物等等。現在我們能夠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慧技術,用機器人去把一些非結構化的數據結構化。
「也就是說,可能某個企業發生了群體性的投訴,在社交網路或者在互聯網其他方面有一些反映,但不是結構化的數據。我們的機器人會關注這些熱點,同時把風險關聯到這個企業。通過法院、工商、質檢或者債券登記等等這些結構化的風險提示,我們還能夠通過輿情,把它關聯到這個企業和這個企業關聯的上下游,可能穿透兩層以上包括股權、擔保關系的企業,然後把這些風險歸集到一個企業,這樣能夠幫助我們有效的預判這個企業的潛在風險,有效降低不良率。」他說。
⑶ [政策解讀]如何加大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
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促進各類徵信機構發展,為商業銀行改善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提供支持。政府引導和激勵社會資金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金補充和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探索創立多種擔保方式,彌補中小企業擔保抵押物不足的問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權利質押業務試點,建立適合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擔保方式。 (資料來源:《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廣東省促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粵府[2006]123號)
⑷ 怎樣能夠加強在金融行業發展實力
中國金融行業發展趨勢分析 科技帶動金融業升級
金融科技是繼互聯網金融後金融領域的熱點之一。隨著金融科技企業數量、融資總額和交易規模的迅速增長,金融科技對金融生態的深遠影響日益顯現。在此背景下,我們應對金融科技有更加深刻、准確的理解和認識,科學探查金融科技未來的發展趨勢,有效降低金融風險。
應該看到,隨著科技日益進步、金融領域持續創新,金融的外延、邊界和運行模式都在不斷變化,但金融的本質並沒有發生改變。對此,應順應當代信息通信技術發展趨勢,從創新的視角深刻理解金融科技的內涵,更好把握金融科技的本質。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銀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銀行業IT投資額為831.1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1.92%,其中硬體方面的投資佔到投資總量的54.7%,預計到2020年銀行業IT投資規模將超過1300億元。
近年來,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對金融領域的影響日益增強。但目前,國內外對金融科技內涵的理解尚不統一,主要有以下三種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金融科技就是金融,是新技術條件下金融的一種類型,或者認為它屬於產業金融的范疇。這是在我國新興互聯網企業中較為流行的一種觀點,一些研究也直接提出金融科技就是互聯網金融的高級階段。
第二類觀點認為金融科技是一種新產業,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服務業。國外有研究將金融科技定義為應用新技術改善金融活動的新型金融產業,包括在金融服務業的新應用、新產品和新商業模式。國內也有觀點認為,狹義的金融科技就是指非金融機構運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各項能夠應用於金融領域的技術來重塑傳統金融產品、服務於機構組織的創新金融活動。
第三類觀點認為金融科技就是指以新技術應用為核心的技術創新。例如,美國金融科技監管框架就認為,金融科技是涉及支付、投資管理、融資、存貸款、保險和監管等領域的技術創新活動。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FSB)也認為,金融科技是指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創造新的模式、業務、流程與產品,以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或金融服務方式產生重大影響。
由於對金融科技的不同理解,各方對金融科技涵蓋的領域或涉及的主要內容的認定也存在一定差異。
盡管如此,我們也應看到,在金融科技的不同定義或理解中,其核心要素都離不開「金融」「科技」和「創新」等關鍵詞,離不開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尤其是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創新科技,數字支付、眾籌、智能投顧等都是與這些新技術相關的新模式、新產品。如果離開上述信息通信技術,就根本不可能實現移動支付、P2P、網路徵信等金融服務手段和交易模式的創新。但要注意的是,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不僅可以應用在金融領域,還可以應用在其他領域。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金融科技的實質就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在金融領域的具體體現。
雖然人們對金融科技的理解和界定存在差異,但對金融科技的不同認識基本上都可以分為金融技術手段和金融服務模式兩部分。前者是指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和安全技術等技術手段,以及通過信息技術應用構建的金融數據基礎設施。後者則是上述技術應用帶來的支付模式、資金籌集、使用、管理等金融資產交易模式的創新。這些創新有些與傳統金融密切相關,有些則形成了新的金融交易模式,提供新的金融產品,形成新的經濟活動,具有新產業特徵。但這些都是因新技術應用不斷擴大而產生的共同特徵,因此金融科技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金融,也不是單純意義上的新興產業。嚴格意義上說,正如同農業科技不是農業,更沒有創造新產業,交通科技不是交通運輸業,也沒有創造新產業一樣,金融科技既不是金融業,也不是「互聯網+金融」形成的新興產業,它只是當前信息技術創新背景下金融技術創新的一種表現。
從創新的角度看,金融科技就是信息科技創新應用於金融服務業形成的金融技術創新,首先是金融科技創新,其次是金融服務創新。上述技術手段和金融服務模式實際上分別就是這兩類創新的體現。
在此基礎上,這兩類創新的規模效應必然帶來金融組織創新。相應地,也將逐步改變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市場的形態與外延,引起金融監管模式甚至是金融制度的變革。
應該看到,金融科技之所以備受關注,一方面體現了金融部門應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興信息通信技術提高效率、降低風險的內在需求;另一方面則體現了新興互聯網企業為規避現行金融行業許可管制而從事金融活動的現實需求,現實中,金融科技已經成為一些企業從事金融業務、進入金融部門的「敲門磚」。
在金融科技發展推動下,傳統金融機構正在開始逐步面向「信息技術+信息服務」轉型,未來金融科技的應用將成為金融業必不可少且影響競爭力的關鍵生產要素。短期來看,金融科技的發展和應用提高了金融業運行和管理效率,創造了新的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服務模式和金融生態,對金融風險管理和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用更長遠的眼光來看,雖然目前金融科技的發展還處於初級階段,但未來整個金融技術經濟範式都可能因為金融科技的應用而被改變。
⑸ 為什麼央地要密集發文力挺科技金融
「雙創」風口下,科技金融成為監管部門重點推動的業務領域,從中央層面到北京、上海等地方,多個科技金融創新支持政策在近一個月內密集落地。這些政
策從不同層面明確了科技金融的制度框架,具體政策措施包括創新科技企業抵質押物,鼓勵投貸聯動試點,完善風險防範和風險分擔機制等,其目的在於全面拓寬科
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
9月8日,吉林科技金融服務中心掛牌成立,該中心是集政府服務、金融資源和中介機構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機構。
科技企業尤其是小微科技企業,通常缺乏房產等抵押物,因此金融機構在給這類企業授信時往往較為謹慎,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其融資的便利性。記者梳理上述新政發現,鼓勵金融機構探索抵質押物創新成為政策著力的要點之一,包括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等。
民生金融智庫首席宏觀研究員朱振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一些銀行很早就已經開始探索「以關聯企業從產業鏈核心龍頭企業獲得的應
收賬款為質押的融資服務」,隨著「互聯網+」模式的興起,藉助互聯網、大數據徵信、普惠金融等創新技術,為核心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提供交易平台和融資解決
方案,更成為不少銀行的共同選擇。
在創新抵質押物的同時,政策也著力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防範和風險分擔機制,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商業可持續性,包括推廣貸款、保險、財政風險補償捆綁的專利權質押融資等。朱振鑫表示,科技金融創新的推進必須要有嚴格的配套政策措施作為支撐,並強化監管,防範風險。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渠慎寧對記者表示,專利權抵押的背景在於以互聯網企業為代表的輕資產行業沒有較多的固定資產,從銀行獲取貸款
往往比較困難,對金融機構而言,捆綁保險、財政風險補償的專利權抵押違約風險會有所下降,刺激他們對輕資產中小企業的資金發放。
記者也了解到,近年來,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導下,青島、廣東、福建、甘肅等多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探索適合當地中小微企業特點的專利權質押
融資路徑。青島市構建「保險共保體」,為專利權質押貸款提供保證保險,由保險機構、擔保機構和銀行三方按6∶2∶2的比例共同承擔融資風險,為科創型企業
雪中送炭。
值得注意的是,投貸聯動模式對銀行支持科技型小微企業具有重要意義,這也成為政策鼓勵的重要方向。
據了解,商業銀行通過投貸聯動,以「股權+債權」的方式,不僅能為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支持,更能以股權收益彌補信
貸資金風險損失。現有政策規定,為了開展投貸聯動,試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選擇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或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目前,首批試點的多家銀行均向監
管部門上報了投貸聯動試點方案,並申請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浦發矽谷銀行行長兼矽谷銀行亞洲總裁蔣德此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過投資子
公司持有認股權證帶來的收益,並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彌補風險,「我們的目標是盡可能幫助初創企業增加成功的概率,而不是單純獲利」。
利於社會發展的都是應該被支持的。
⑹ 央行等4部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
《意見》從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提出33條具體措施
觀點地產網訊:4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
公告指出,海南是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具有實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試驗最高水平開放政策的獨特優勢。《意見》從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等六個方面提出33條具體措施。
以下為政策原文:
一、總體原則
(一)支持海南實體經濟發展。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金融政策、產品和工具,聚焦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重點支持海洋產業、醫療健康、旅遊會展、交通運輸、現代農業、服務外包等重點領域發展,推動建立開放型生態型服務型產業體系,促進服務業優化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圍繞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的戰略定位,服務國內其他地區與海南自由貿易港資金往來和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分階段、分步驟實施各項金融改革開放與創新舉措,推動海南成為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新標桿。
(三)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堅持對標國際的原則,深化金融改革開放。按照遠近結合、循序漸進、突出重點的工作思路,在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投融資匯兌便利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等方面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更加靈活的金融政策體系、監管模式、管理體制。
(四)加強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堅持底線思維,穩扎穩打、步步為營,完善與金融開放創新相適應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控體系,在確保有效監管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各項金融開放創新舉措,統籌安排好開放節奏和進度,成熟一項推進一項,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二、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
(五)進一步推動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新型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根據「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原則,審慎合規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銀行可試點憑支付指令為優質客戶辦理真實合規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結算,實現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後核查。實施與跨境服務貿易配套的資金支付與轉移制度。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銀行,在強化對客戶分級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便利真實合規新型國際貿易的跨境結算。
(六)探索適應市場需求新形態的跨境投資外匯管理。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允許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按照余額管理模式自由匯出、匯入資金,簡化外匯登記手續。將海南自由貿易港納入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給予海南自由貿易港QDLP試點基礎額度,每年可按一定規則向其增發QDLP額度。
(七)完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可適當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內注冊的非金融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跨境融資上限,實現更高額度的跨境資金融入規模。
(八)探索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業務試點。支持境外投資者投資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
(九)探索放寬個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就業的境外個人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內投資。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居民按實需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購買房地產,對符合條件的非居民購房給予匯兌便利。研究進一步便利海南居民個人用匯。
(十)在海南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集中開展本外幣資金餘缺調劑和歸集業務,專戶內資金按實需兌換,對跨境資金流動實行雙向宏觀審慎管理。
(十一)支持符合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結售匯業務試點。符合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滿足一定條件後可參與到銀行間外匯市場,依法合規開展人民幣對外匯即期業務和相關衍生品交易。
三、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
(十二)支持海南銀行業發展。支持海南引進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設立分行。研究海南農村信用社改革,推動其更好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強化海洋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的金融服務。支持海南引進外資,參股地方性資產管理公司。
(十三)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南企業首發上市,通過多層次股權市場發展壯大。繼續支持海南企業並購重組,實現轉型升級。
(十四)支持海南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南企業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一步提高直接融資規模。支持市場主體擴大在受託管理機構、交易場所等方面的自主選擇空間。支持海南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拓寬資金來源。
(十五)支持海南相關基金發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戶海南,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在海南依法申請設立合資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在海南全資擁有或控股參股期貨公司。對投向海南種業、現代農業等重點領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給予登記備案綠色通道。
四、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
(十六)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鼓勵境外金融機構落戶海南,支持設立中外合資銀行。支持海南的銀行引進符合條件的境外戰略投資者,改善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進一步提高海南的銀行業對外開放程度。
(十七)擴大保險業對外開放。就海南與港澳地區保險市場深度合作加強研究。借鑒國際經驗和通行做法,探索制定適合再保險離岸業務的償付能力監管政策。
(十八)設立銀行業准入事項快速通道,建立准入事項限時辦結制度,提高審批效率。
(十九)落實外商投資的國民待遇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在海南依法合規獲取支付業務許可證。
(二十)允許已取得離岸銀行業務資格的中資商業銀行總行授權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分行開展離岸銀行業務。
五、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二十一)鼓勵創新面向國際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產品及業務,擴大境外人民幣投資海南金融產品的范圍。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允許海南市場主體在境外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債券等產品引入境外人民幣資金,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醫療健康、旅遊會展、交通運輸等產業發展。
(二十二)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范圍。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按照風險可控和規模可調節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試點擴大可跨境轉出的信貸資產范圍和參與機構范圍。
(二十三)支持海南探索推進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推動完善確權登記發證、抵押擔保登記、土地流轉平台建設、抵押物價值評估等配套措施。
(二十四)創新發展保險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在海南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並在賬戶獨立、風險隔離的前提下,向境外發行人民幣計價的資產管理產品。支持海南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業務。鼓勵保險機構加強創新,圍繞環境、農業、旅遊、健康、養老等領域,研發適應海南需求的特色保險產品。
(二十五)發展綠色金融。鼓勵綠色金融創新業務在海南先行先試,支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加大對生態環境保護,特別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投融資支持力度。
(二十六)支持科技金融發展,推動發展海洋科技。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海南法人銀行加強與創投機構合作,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支持海南加強深海科技創新。創新科技金融政策、產品和工具。
(二十七)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強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在金融管理部門統籌下開展金融科技創新業務試點,穩妥推進科技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
六、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二十八)支持在海南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
(二十九)支持商業銀行、中國銀聯聯合產業各方推進開展小微企業卡、鄉村振興卡等業務,聚焦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服務「三農」產業的支付結算、融資增信、企業增值服務體系等環節,滿足小微企業和「三農」產業互聯網化、移動化支付結算需求。
(三十)提升跨境移動支付便利化水平。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支持境內移動支付機構在境外開展業務,逐步擴大其通過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境外參與機構進行跨境移動支付的地區范圍。
(三十一)持續推進海南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構建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台,並與全國「信易貸」平台互聯互通,做好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歸集與應用,更高效地對接金融服務。深入推進海南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擴展農村地區信用信息覆蓋廣度,強化信用信息服務,有效對接普惠金融、鄉村振興戰略,支持實體經濟和海南特色產業發展。支持海南引進有市場影響力的信用評級機構。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支持海南地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三十二)支持海南加快發展航運金融、船舶融資租賃等現代服務業。
(三十三)支持文化、體育、旅遊業發展。強化文化、體育和旅遊領域金融服務。建立文化、體育和旅遊企業信用大數據平台,破解文化、體育和旅遊企業信用不充分、與金融機構之間信息不對稱的融資瓶頸。推廣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專項債券,優化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融資結構,逐步降低融資成本。建設區域文化和旅遊金融服務平台,完善產業金融服務體系。針對郵輪遊艇等海南國際旅遊島特色產業,重點支持郵輪遊艇產業集聚園區和相關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
(三十四)在房地產長效機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賃領域發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住房租賃市場規范發展。
七、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三十五)構建金融宏觀審慎管理體系,加強對重大風險的識別和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依託資金流信息監測管理系統,建立健全資金流動監測和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研究建立洗錢風險評估機制,定期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構建適應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有效履行屬地金融監管職責,確保風險防控能力與金融改革創新相適應。
(三十六)支持海南設立金融與破產專業審判機構,集中審理海南金融與破產案件,提升金融與破產案件專業化審理水平,為當事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
(三十七)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支持海南銀行、證券、保險領域消費糾紛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建立公正、高效、便民的金融糾紛非訴第三方解決機制。加強與當地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的溝通合作,落實銀行、證券、保險領域矛盾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發揮金融行業調解組織專業化優勢,探索建立金融行業糾紛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開展集中性金融知識普及活動,在海南建立金融知識普及教育示範基地。進一步發揮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作用。
⑺ 鼓勵金融科技創新的同時還要加強監管沙盒
據報道,「2017國家金融科技高峰論壇」6月30日在北京舉行,會議上相關人士表示,金融科技促進了互聯網公司與商業銀行發展,同時也帶來了問題,因此對此監管部門一方面要鼓勵創新,另一方面要加強「監管沙盒」。
據悉監管沙盒的主要目的是幫助金融創新在實際的生活場景中進行測試,而這種測試不能對消費者造成損害,且應遵守必要的法律規定,監管沙盒的概念由英國政府於2015年3月率先提出,經過近兩年的實踐,證明監管沙盒能夠正確引導金融科技的發展,並能最大限度地防範金融科技風險。
⑻ 如何具體推進科技創新
順勢而為 構建大科技格局
思維決定觀念,思路決定出路。科技創新覆蓋面廣,內涵豐蘊,極具發展潛力和發展空間。但是在一些地方往往就科技抓科技,局限於一些具體工作,不善於共享科技資源,科技與經濟的融合度還不強,因此思路還不夠清晰,目標還不夠明確,重點還不夠突出,特色還不夠鮮明,可以說,科技創新任重而道遠。
適應形勢,順應潮流是基層科技創新發展的根本所在,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把創新創業擺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地方各級順勢而為,科技創新氛圍日益濃厚,比如嘉禾縣,及時出台了《關於加快科技創新驅動產業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科技創新紮實有效推進。然而,當前一系列綜合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邁入深水區,處於攻堅期,各種利益格局需要新調整,各類矛盾交織凸顯。要化解這些矛盾,破解種種瓶頸,必須適應形勢,依靠科技進步,力促產業提檔升級、轉型發展,不斷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著眼全局,立足高遠是基層科技創新發展的關鍵所在。科技創新雖然無小事,但更重要的要辦大事,辦特事。重點圍繞基層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別是特色產業發展,當好參謀,搭好平台,打牢基礎,尋求突破。在推進科技創新的過程中,要多一些思考,多一份積累,立足高起點,重在強基礎,認真做好前瞻性、服務性、特色性、重點性等工作,循序漸進,凸顯成效。
激發活力,攻堅克難是基層科技創新的核心所在。善於藉助各種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建立和完善科技創新制度與機制,在公共科技服務平台搭建、高新技術企業創建、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合同交易、基層信息點培育、科技項目對接、產學研結合,以及專家工作站建立等方面有所作為,有所突破,著力聚焦科技創新閃光點。
基層科技創新的突破口究竟在哪裡?
氛圍不濃、意識不強、主動作為不夠是制約和影響基層科技創新的一大因素。認為科技工作多一些少一些無關緊要、無礙大局,致使有的認識缺乏,有的還存在著一定的誤區,認為科研投入了,一時又難以見成效,造成科技推動乏力。如何破除這些不良傾向,就是要堅持以企業為主體、政府激勵為輔助、社會參與為手段,在全社會進一步營造科技創新的濃厚氛圍,並充分運用各種輿論媒體,注重典型引導、重點指導,積極採取「幫、扶、引」,逐步形成點面結合、條塊互動、上下聯合的大科技發展新格局。
一些重點工作難以在短時期內有較大進展。由於基層科技創新的基礎還比較薄弱,產業科技含量還不高,科研投入相對不足,導致科技創新步履維艱,困難重重。比如:科技項目對接欠主動積極,普遍認為爭取科技項目難高攀,即使申報也是一些小項目,影響力不大,因而在立項申報時有些縮手縮腳,尋找切入點的辦法點子少,特別是結合實際研究上級科技政策還不深入、不透徹,存在得過且過、抱無所謂的思想,工作一般性推進就行了。縱觀當前科技發展趨勢,科技創新的重點正在往基層傾斜,科技投入將進一步加大,適用新型等應用技術項目將得到青睞,基層科技創新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又比如:創建高新技術企業需要持之以恆、常抓不懈,這項工作程序復雜、要求高、難度大,既要從源頭上注重培育現代式管理企業,又要從方式方法上注重上下配合、協調聯動,更要從長遠發展上重視引進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流程,促進產業往更高層次發展。再比如:科技成果轉化,一方面可通過產學研結合,加大科研技改力度,擴大企業知識產權的數量和質量,切實增加一批他無我有、他有我優的自主產品;另一方面,也可將國內較為先進的科技成果加以應用和轉化,使之成為地方特色產品,著力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強帶動力和影響力。這些都需要找准切入點,尋求突破口,認真扎實、有條不紊地強力推進。
科技與金融結合還不夠緊密,財政獎勵幫扶力度還需加大。企業發展,產業升級,創業創新,資金是一個最大的瓶頸。如何破解科技創新這一融資難題,關鍵靠地方政府及科技、經信、財政、金融等部門高度重視,至上服務,創新理念,可以借鑒學習常德經驗,如財政每年預算安排部分專項資金採取銀行貼息等辦法,並通過成立科技擔保公司,鼓勵銀行更多地向企業放貸,增強企業發展後勁。也可嘗試成立地方科技創新發展基金,重點支持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影響帶動強的支柱產業和特色企業。
科技創新活力源於積累和發展
科技創新既講求一個過程,更需一種結果,過程與結果都至關重要。在目前縣級科技機構即將整合的新形勢下,重視和加強地方科技創新更顯得尤為緊要和緊迫。
必須牢固樹立科技創新的永恆地位。盡管機構被整合,但科技部門的職能職責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科技創新的地位不能忽視,只能提升。要注意借勢借力,多方整合科技資源,充分發揮有利優勢,一如既往地抓好科技事業,推動創新發展。
必須重視和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科技創新需要人才支撐,更需隊伍作保障。穩定和發展科技人才隊伍是科技創新的第一要務。在今後的實踐中,要全面實施科技人才引進工程,鼓勵和支持團隊(個人)創新企業,建立健全「院士專家工作站」,抓好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等人才平台建設,為企業發展、產業升級提供強大支撐。與此同時,要借機構整合這一時機,充實和加強科技工作者力量,激發他們的幹事創業熱情,著力解決不敢擔責「不敢為」、不想理事「不願為」、能力不足「不會為」等行為和現象,倡導從事科技工作的同志熟悉業務,強化責任,切實做到思想認識不動搖,執行力不減退,盡心盡力,繼續以滿腔熱情和跟蹤落實的韌勁抓好科技創新發展。
必須形成一套良性循環、行之有效的科技創新機制。主要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創新型企業和重大科技專項培育機制、科技特派員服務機制、專利申請和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科技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企業創建獎勵機制、公共科技服務平台對接機制,以及產學研協同創新互動機制、產學研結合專項引導資金和科技三項經費投入機制、科技項目資金監督管理機制、科技創新優惠措施、政府及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等,進一步加強對科技創新的督導和考核,力求科技創新不流於形式,不作表面文章,善於順勢借勢造勢,真正將科技事業融入到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潮流中。
⑼ 如何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金融服務功能
打造科技企業孵化器需有以下幾個要素:
有平台。一般來講科技企業孵化器有專門的辦公場所,組建成立科技孵化管理委員會,負責孵化器建設的領導、管理和協調。根據其服務功能,重點打造「科技信息服務、企業創業服務、科技人才服務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等四大平台。科技孵化器的主要工作抓手包括整合本地的產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專業鎮創新中心、公共實驗室等科技支撐平台資源。
有機構。根據科技企業孵化器所服務對象的需要,在孵化器內全力滿足企業創新發展的需要,積極吸引促進支撐區域服務競爭力構建的配套服務機構,比如在企業實施技術創新過程中,引入為開展檢索、查詢、實驗、測試、標准、中試等活動提供設備、儀器、場地、咨詢、認證和技術指導等專業性服務的各類公共服務機構群體,企業發展過程中需要的技術、市場、信息、培訓、商務、法律、金融、會計等各類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幫助企業利用社會服務規避技術風險、降低開發成本、縮短研發周期和提高創新效率。
有人才。一方面要有為科技創新突破發展做領軍和中堅的業內專家、技術骨幹,這類人才可通過積極促成企業與知名科研院所洽談合作,建立海歸人才創業基地、高端人才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等方式來引入。另一方面也要有符合本地企業發展的技術人才,這類人才可通過建立科技孵化器人才培訓基地來發展。主要培養途徑包括組織孵化企業與本地科研院所或行業知名研發機構形成專業人才定向培養,並對在校學生提供實習機會;針對本地主導產業開設相應專業課程、技術培訓,聘請高級技師及工程師親自授課;與高等院校合作加強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經營者和管理骨乾的培訓。
有資金。搭建投融資服務平台。建立市區(縣)科技人員創業孵化基金,利用市級「科三費」建立科技企業創業引導資金,實施政府、孵化器、創業者三者聯動,共同參與風險投資。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國內外大公司、大企業和風險投資機構等以各種形式投入孵化器,為在孵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信用擔保等。加快培育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建立風險投資與退出機制,同時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入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為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提供各大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支持,運用信貸、信託、租賃、保險、擔保等金融工具,探索成立產業扶持基金,對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及優質項目進行資金扶持,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等問題。
有機制。規范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與考核機制。入孵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地方規劃重點產業為主,環境污染小,易治理,能耗低,產品附加值高,市場前景好;入孵流程為:企業(自然人)申請——入孵評估——入孵核准——入孵簽約;企業具備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年產值(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達標,則遷出孵化器;探索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考核指標體系,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科技發展規律,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對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功能、服務質量、創業成功率、在孵企業成長速度、畢業企業質量和水平、科技資源的聚集和轉化、創業資本的吸引和使用以及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評價考核,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化發展。
⑽ 如何發揮科技對銀行業務發展的支撐作用
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科技的推動,金融和科技的有機結合將極大地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速度與效率。國際實踐經驗表明,良好的金融環境和完善的金融體系是實現科學技術蓬勃發展的基礎和保障。當前正是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提升產業結構的關鍵時期,探討如何發揮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作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路徑
(一)商業銀行實現自身的科技創新。從全球銀行業的發展趨勢看,信息技術已全面融入到現代商業銀行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之中,成為決定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以及經營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正因為如此,國際上競爭能力強大的大銀行無不對信息系統建設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以期取得領先同行的競爭優勢。
商業銀行自身的科技創新途徑體現在制定科技發展戰略、培養科技人才隊伍、搭建科技應用平台,從理念、軟體、硬體全方面貫徹科技在商業銀行中的應用,提升銀行的競爭力。以工商銀行為例,堅定「科技引領」的發展戰略,加大科技投入,在自主應用創新、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自助設備投放等方面年均投入專項資金近50億元;持續加大科技方面的人力資源投入,建成一支規模達12000人的科技人才隊伍,強大的研發能力大大豐富了工商銀行的知識產權儲備,其擁有的專利數量同業佔比超過50%,是國內擁有專利數量最多、層次最高的商業銀行。目前,工商銀行的大型數據中心管理和維護著超過6億個賬戶的數據,信息系統的整體可用率始終保持在99.98%以上的水平。此外,著眼於國際化發展目標,工商銀行自主研發推出了境外統一的核心業務系統(FOVA),目前已經推廣至其大部分的境外分支機構,為全球化布局提供了強有力的IT支撐。
(二)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商業銀行向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無需中介,該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是向企業或項目提供如結算、現金管理等中間業務以及存款服務等非融資性支持。二是向現金流較為穩定的創新主體貸款,個別項目的創新失敗不致影響企業的償還能力。三是支持已處於擴張期或成熟期的創新項目,鑒於其市場風險、技術風險已較小,銀行信貸風險相應較小。四是對於風險較大的創新企業(項目),銀行可以通過信貸資產組合、利率上浮、財產抵押等方式有效降低、化解、覆蓋風險。
商業銀行向風險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基金、科技項目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平台提供金融支持。商業銀行通過支持風險投資公司、創業投資基金、科技項目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平台,提高其支持創新公司(項目)的資金實力和管理能力。該方式充分利用了平台對項目創新含金量的鑒別能力,使銀行避免了對大量企業或項目的評估、審查,只需對風險投資公司等機構的管理能力、還款能力加以監督檢查,降低了銀行的貸款成本和風險。
商業銀行通過擔保機構向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直接提供金融支持。對於創業投資項目或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商業銀行可通過引進擔保機構有效化解信貸風險。擔保機構既可以是政府附屬的非盈利機構,也可以是商業性機構。銀行對創投項目或新興企業發放貸款,擔保機構提供政策性擔保並收取一定比例的乾股、期權。通過擔保比例的設定、擔保機制的創新,有效規避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發生。該方式在向科技創新提供資金的同時調動了擔保機構的積極性、確保了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疏通了融資渠道。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科技金融體制不完善。在我國,科技金融產業融合發展遲緩,究其原因是缺少一個完善的科技金融體制。對於科技金融是科技工作還是金融工作的界定不明確,組織管理、執行機構主體定位含糊,缺乏推動科技金融的統一載體。具體而言,科技與金融分離成兩個相對封閉的運作系統,各自根據本系統的規則進行條條管理、塊塊運作,並未形成合力。科技和金融各行其是,並沒有被放到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進行重新綜合定位。可見阻礙科技金融發展的關鍵就在於力量分散,需要建立一個以專業性質的商業銀行為核心的新體制。
(二)商業銀行信息科技價值隱性化。目前多數商業銀行的績效考核更多是從信貸、資金、中間業務等業務條線,對余額新增、佔比、增長率等傳統指標進行考核。信息科技雖然以各種形式為商業銀行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但由於信息科技產生的巨大經濟效益難以被直接反映到財務報表中,也就無法生成考核績效。這也反映出,企業對信息技術的認識還存在一定偏差,信息科技部門創造的經濟效益往往被業務部門所掩蓋,多數商業銀行將其歸為後台保障線,而沒有列入更能反映信息科技本質的業務推動線。事實上,信息技術不僅推動著新產品的產生,而且即便是傳統概念的新產品,其背後支撐的IT系統對產品盈利的貢獻度,在某種意義上也超過了產品定價等業務要素。
(三)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不可控。高新技術企業是典型的高投入、高風險,資金佔用期長,且多為新興產業的中小企業。而商業銀行放貸以流動性和安全性為本、以能夠保證收回貸款為前提,為了規避風險,銀行貸款進入科技型企業的時機大多在企業處於擴張期或成熟期。科技創新企業融資難既有一般企業的原因,如缺乏有效的抵押擔保、財務信息不透明、銀行信貸管理模式僵化等原因,更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科技項目價值難評估,難轉讓。這樣不利於商業銀行實施知識產權質押,也不利於投資機構確定企業項目的投資價值並予以轉讓。二是企業信用難判斷。高科技中小企業一般處於初創期,商業銀行無法知曉企業的資信狀況。三是技術成果難保護。核心技術大多掌握在個別科研人員手中,一旦科研人員跳槽或核心技術泄密,對企業發展影響很大。
(四)中介服務存在缺位、錯位現象。破解科技創新的不確定性和信息的不對稱性,必須引入第三方中介,通過擔保機制或信息媒介,實現資金供給方向資金需求方的資金轉移,實現商業銀行對科技創新的有效介入。但是,目前我國相關中介服務體系仍存在若干問題,一是針對科技創新的擔保體系不完備。缺乏全國性的科技創新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地方性機構實力不強,管理能力較弱,且動力機制不完善,部分擔保機構經營方向偏移。二是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信用評級機構和資產(尤其是無形資產)評估機構存在人才、品牌、管理等方面的缺陷。三是部分中介機構出現品質不良現象,甚至行業整體缺乏公信力。如信用評估行業出現的惡性競爭、承諾級別、貶低他人等現象,擾亂了正常的評級市場環境,使市場出現誠信真空。
商業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幾點建議
(一)繼續加強商業銀行自身的科技創新。一是加強對信息系統經濟效益評價方法的研究,通過科學、量化的體系方法,促使信息科技隱性價值顯性化,提升信息科技對商業銀行發展的自主推動力。二是加強數據應用,挖掘數據價值。充分利用數據挖掘等現代技術,服務於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和科學決策。三是加強信息資產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從整體提高資源效益的角度,將信息科技資源進行整合,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二)定製金融產品滿足高科技企業需求。科技企業對金融產品需求具有個性化、多元化的特點,商業銀行必須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量體裁衣,加強產品創新,滿足其全方位的金融需求。一是根據科技企業缺乏有形資產的特點加強擔保方式創新。例如開展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質押以及其他權益質押等擔保方式創新,對現金流持續穩定的企業設計收入質押貸款,對有訂單的企業設計訂單質押貸款。二是根據科技企業成長期經營管理不規范的特點開展中間業務創新。例如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在信息資源、系統網路、金融人才等方面的優勢,為企業提供支付結算、財務咨詢、現金管理、理財等全方位的服務。
(三)建立健全的風險控制與分散機制。商業銀行有效支持科技創新,必須要有一套健全的風險控制與分散機制。一是積極推動包括知識產權評估和交易、技術先進性鑒定和專門服務於科技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等中介機構的健康發展。通過公正的第三方機構的介入,化解金融與科技產業信息不對稱問題,解決由於商業銀行對知識產權現狀和科技水平缺乏了解造成的價值難以評估問題。二是探索和創新分散風險的有效途徑,包括在既定市場定位下,為不同發展階段、風險程度、地域空間的科技項目融資,通過信貸資產組合的方式實現風險分散;充分發揮擔保公司、科技保險、高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網路聯保等分散風險的作用;開展聯合貸款以及推進科技企業貸款交易轉讓和資產證券化,及時進行風險轉移。三是實現有效的風險隔離。將科技金融業務與一般金融業務在資產負債表上分離開來,實施相對獨立的管理,保證一般業務安全。
(四)構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根據科技金融的特點,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構建一個集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務為一體,由政府、企業、社會中介機構等各種主體集中參與,覆蓋技術創新、金融創新全過程的多功能、多層次的系統性、創新性體系安排。一是探索科技貸款的多種組織形式。既可以通過在大型商業銀行內部設立專門從事科技貸款的組織機構,實行單獨的內部管理模式,也可以探索大型商業銀行作為出資人發起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貸款組織。二是建立完善的中介機構信息分享機制。金融產業和科技產業對信貸中介機構的資質、信譽度等信息實現共享,實行中介機構造假一票否決制。這樣既保障了商業銀行的信貸安全,也保證了科技企業的有效資金來源,通過市場的監督機制維持中介機構健康的市場秩序。三是根據科技企業初創期、成長期財務不健全的特點,淡化財務指標在信貸決策中的比重,增加企業研發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軟指標的比重,提高員工主觀判斷在信貸決策中的權重。
(五)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協同效應。科技創新事關戰略得失,財政資金應當發揮關鍵的作用。一是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項目貸款風險補償獎勵制度,對1年期以上的新興戰略性科技項目貸款、科技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0%以上的商業銀行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資金,激發貸款投放的積極性。二是政府直接參與認購中小企業集合信託基金,既提高了經濟主體購買信託計劃的信心,又實現了財政資金循環使用和保值增值。三是財政出資專門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四是財政對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的擔保機構給予資助,對擔保機構為創新型企業獨立擔保或聯合擔保的擔保費和因擔保發生代償的凈損失按一定比例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