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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信用風險管理策略淺析論文

發布時間: 2021-06-14 06:55:45

A. 簡述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主要策略

(一)風險預防
預防策略是指信用卡風險尚未發生時,發卡機構事先採取的一定的防備性措施以減少或降低信用卡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這里對簽名制管理、掛失止付管理和透支進行具體分析。
1.簽名制的風險管理
2.掛失止付的風險管理
3.透支風險管理
(二)風險的分散轉移
分散轉移方法是信用卡風險管理經常採用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是指發卡行通過某些合法的交易方式或業務手段將自己所面臨的信用卡風險分散轉移給其他經濟主體承擔的一種策略。
1.向擔保人轉移
2.向保險機構轉移
(三)風險迴避
風險迴避是發卡機構因發現從事某種經營活動可能帶來風險損失,有意識地採取迴避措施,放棄或拒絕某項業務

B. 求一篇商業銀行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與對策研究論文的結論,和一些相關的參考文獻

目 錄
緒論 3
一、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管理的現狀 3
二、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營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
(一)信貸資金配置決策層次低及主體多元化 4
(二)信貸資金配置方式和手段落後 5
(三)信貸資金轉移價格體系不健全 6
三、信貸資金信用風險管理方法分析 6
(一)信用風險產生的原因 6
(二)規避資金信用風險的方法研究 8
(三)資金價格的變動及其風險管理 9
四、我國商業銀行改進資金管理的思考 11
(一)建立資金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主線的概念 11
(二)改革銀行體制 11
(三)優化貨幣政策工具 12
(四)採用中介服務與資金投放協調管理的策略 14
參考文獻 14

C. 誰能幫我寫寫論文啊 題目是<淺析銀行風險監管的重要性>..

與傳統的風險衡量方法相比,VaR提供了一種考慮杠桿、相關性和當前頭寸的組合風險的整體觀點,被稱為是一種具有前瞻性的風險衡量方法,已發展成為現代金融風險管理的國際標准和理論基礎。基於VaR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研究文獻,目前,主要體現在商業銀行監管、商業銀行資本管理和商業銀行信用風險與操作風險管理三個方面,旨在盡可能地尋求利用市場工具和市場激勵的方法,通過銀行的政策、行為和技術提高銀行的風險管理水平。

【關鍵詞】VaR;銀行風險管理;文獻述評

VaR的真正發展得益於世界各著名金融機構對市場風險管理的重視。許多著名金融機構,如JP.Morgan,Bankers Trust,Chemical Bank,Chase Man-hattan等,都投入了大量經費開發新的市場風險管理工具,旨在准確辨識和測量市場風險的基礎上,開發出一種既能處理非線性的期權,又可提供總體風險的市場風險測量方法,VaR就是基於這一背景開發出來的。它在20世紀80年代首次被一些金融公司用於測量交易性證券的市場風險,獲得了廣泛應用。根據Jorion(2001)的概念:VaR(Value atRisk,常譯為在險價值或風險價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場環境下,在一定的置信水平和持有期內,衡量某個特定的頭寸或組合所面臨的最大可能損失。與傳統的風險衡量方法相比,VaR提供了一種考慮杠桿、相關性和當前頭寸的組合風險的整體觀點,被稱為是一種具有前瞻性的風險衡量方法。風險的數量化量度發展從靈敏度到波動性,再到下側量度,經歷了從簡單逐步走向准確的過程。VaR屬於下側量度,已經證明風險的下側量度是對靈敏度與具有不確定性不利結局的波動性的整合。VaR作為一個很好的風險管理工具正式在2004年的新巴塞爾協議中獲得應用推廣,已成為現代金融風險管理的國際標准和理論基礎。

一、VaR與商業銀行監管研究

新巴塞爾協議所提倡的內部模型法(VaR模型法)反映了監管當局提倡在盡可能的地方尋求利用市場工具和市場激勵的方法,通過銀行的政策、行為和技術提高銀行的監管水平。幾次世界性的金融危機以來,關於銀行風險行為的問題一直是一個焦點。如何通過不同的監管資本要求影響銀行的風險承擔行為,幫助銀行獲得更精確的風險測量和合適的風險激勵,一直是監管當局和銀行業共同努力的方向。巴塞爾協議集中反映了金融監管的各種理論與實踐成果。除此之外,關於銀行風險行為的監管文獻也很多,主要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集中反映在巴塞爾系列文件中的相關研究成果。1988年,Basel資本協議對風險調整的銀行資產強加了統一資本要求,總的風險量等於各風險資產乘以相應的風險權重,這時的風險權重主要旨在反映具體資產的信貸風險。在資本要求的計量方面,1988年的資本協議遺漏了許多重要的問題。短期的賬戶余額和政府持有的證券沒有包括投資組合的識別問題,表外項目中軋差協議的敞口計算問題未曾涉及等。由於該協議只考慮了信用風險的資本要求,而沒有考慮市場風險的資本要求,隨著市場交易風險在銀行投資組合中的相對重要性增加,迫使監管者重新考慮1988年的巴塞爾協議的資本要求體系。因此,巴塞爾委員會於1996年1月公布了一個旨在包括市場風險資本要求的協議修正案,以修改1988年的資本協議。1998年1月1日正式實施了建議的最終版本(下面統稱為「1996年修正案」)。該修正案包括了覆蓋由於市場價格變動引起市場風險的最小補充資本儲備要求(BIS,1996a)。同時,提供了兩種計量方法供銀行選擇:一是在滿足監管和審計要求的前提下,採用以VaR為基礎的內部模型法(IMA);二是採用巴塞爾委員會建議的標准法(Building Block Method)。具體思路是:先分別計算每個風險模塊的資本要求,然後通過簡單加總來計算整體的資本要求。IMA確定了基於銀行內部風險測度的結果計算銀行資本要求的方法。為了確保IMA計算出來的資本要求是充足的,巴塞爾委員會制訂了內部模型建立的標准。如風險價值必須每日計算;至少用12個月的數據計算持有期為10天的損失分布,並且計算出充足的資本要求以覆蓋99%的損失事件。在一個確定的時間范圍內,最小的資本要求等於包括整個巿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或特殊風險)的總的資本要求,這里市場風險要求等於在最近60個交易日內平均每兩周的VaR報告的一個倍數(≥3),信用風險資本要求等於風險調整資產的8%。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銀行的經營規模和業務范圍急劇擴大,銀行的營運風險呈上升趨勢,由於內部控制失效而造成嚴重損失乃至機構倒閉的事件頻繁發生一在1999年6月披露的新資本協議的建議改革案中,巴塞爾委員會將操作風險列為繼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之後的第三大風險,並建議用總收入作為銀行計量操作性風險的基礎指標,總收入乘上一個比例指標α(≤12%,BIS,2001),所得即為操作性風險的資本要求。為了檢查IMA的精度和順利實施,巴塞爾委員會建議開展後驗測試(Backtesting),將內部模型的風險測量結果和真實的交易結果進行比較。為了提高模型的精度,主張銀行去發展利用每天損失的分布進行後驗測試的能力。Kupiec(1995)認為由於銀行資產波動性的不可觀測,對於監管者的主要問題是無法排除錯誤的VaR報告和投資組合同報的非正態分布(如肥尾等),主張後驗測試必須要求有許多觀測變數(≥250個交易日)。巴塞爾委員會建議對於不能滿足後驗測試精度標準的銀行將遭到附加的資本要求,後驗測試和一些懲罰措施本質上是為了提高銀行增強模型精度所採取的激勵措施。Basak & Shapiro(2001)發現在VaR約束下,資產管理者只能部分地確保它們投資組合的損失,尤其在壞的資產狀態下根本無法保障。在它們的模型中,VaR約束必須滿足一定的期限T,允許銀行管理者可以持續地重新調整它們的投資組合。為了得到瞬時的投資組合風險,監管當局對交易活躍資產的VaR後驗測試期設置為一天(Bsael銀行監管委員會,1996b)。但以上文獻沒有考慮銀行監管機制對銀行風險策略選擇的互動影響。
第二類是銀行在連續時間框架內銀行監管的問題。Merton(1977,1978)應用Black Scholes(1973)的期權定價模型獲得了固定期限存款的保險費價格,提出了監管者隨機審查的方法,並且實現了在銀行資產連續波動的假設下,合理存款保險價格的確定。Pennachi(1987)根據金融杠桿率定義風險,考察了銀行風險承擔的激勵,提出了防止銀行破產以避免存款人遭受損失的監管重要性。Keeley(1990)、Thomson(1990)、
Kaufman(1996)從不同層面對市場紀律改善銀行監管效率進行了分析和實證研究,一致的結論是:充分應用市場方法能夠准確及時地反映銀行機構的條件和環境,從而可以顯著增強投資者和存款人對銀行的監督,有效約束存款機構向政府轉嫁風險的激勵,改善金融監管的水平和效率。Rochet(1992)證明了有限的銀行負債產生一個激勵,它使風險厭惡的銀行(銀行投資組合管理者盡力實現預期效用最大化)追求一個高風險的投資策略,建議最小化資本要求以克服這種風險承擔行為。Fries etal(1997)在平衡社會破產費用和未來審查費用之間分析了最優的銀行破產邊界,發現了銀行管理者承擔風險的激勵原因,通過對股東價值函數的線性化,獲得了消除銀行風險承擔激勵的獎勵政策和權益支持計劃,這里風險被定義為潛在狀態變數的波動性而非杠桿率。Bhattacharya etal(2002)提出了消除銀行風險承擔激勵的最優破產邊界及其在這一邊界內銀行所需的資本量。該文獻的模型假設潛在狀態變數的波動性是連續的,銀行風險承擔的激勵的存在只是通過股東價值函數的凸性(如有清償力的銀行價值函數是凸性的,因為大多數銀行的資產價值滿足最小資本要求)來減少,很少涉及銀行風險轉換的過程。
第三類是關於金融部門在一個連續時間內的風險轉換。Ericsson(1997)&Leland(1998)提出了銀行股東從一種風險水平向另一種風險水平轉換的模型旨在通過資產替換的費用支出,對企業股票定價,並且獲得最佳的資本結構。然而,這里較少慮及存款保險的因素。由於存款保險機制,使得銀行負債能被無風險利率支持。因此,存款保險者和銀行股東之間存在一個利益沖突。為減少存款保險制度的費用支出,銀行必須滿足通過審查機制強加的監管約束。

二、VaR與商業銀行資本管理研究

資本和風險資產在銀行內部更加合理准確地配置已成為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一個核心內容關於VaR與銀行資本管理研究的文獻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類文獻是基於靜態視角的銀行資本優化管理研究。在靜態均方差的分析框架下,Kahane(1997)、Roehn、Santometro(1980)提出了一個非常嚴格的資本要求以引導銀行用更低的風險資產取代更高的風險資產,但因此可能會增加投資組合的交易風險和違約風險。Kim & Santomero(1988)建立了在風險權重資產的基礎上確定資本要求,除非風險權重對資產的β是按比例的,否則資本要求將導致銀行承擔更多的風險。Fudong & Keeley(1990)認為,在存款保險和有限負債的條件下,均方差框架分析資本要求的效果是不合時宜的,因為有限的負債導致有限的資產回報分布,特別是考慮到金融機構的價值最大化,並且表現出更嚴格的杠桿限制明顯減少了最佳的風險承擔。這個主要原因是金融機構在資本要求范圍內資產組合選擇最大的風險承擔旨在存款保險價值的最大化。Gennotte&Pyle(1991)拓展了他們的分析結果,認為可以允許非零現值的投資組合,並表明在更嚴格的資本要求條件下會導致金融機構增加資產風險。對於靜態集合,Chan、Greeballm & Thakor(1992),Giammarino、Lewis&Sappington(1993)在提供存款保險的情況下研究了一個如何引導金融機構向監管部門如實反映其真實風險的機制設計。Hovakimian&Kane(1994)將Merton的單期存款保險期權模型擴展為無限展期的股東收益模型,並據此對美國1985年到1994年的商業銀行風險轉嫁和資本監管有效性進行了實證分析,證明商業銀行的資本監管並未有效地阻止銀行業的風險轉嫁問題,而且由於轉嫁風險給銀行帶來大量的政府補貼,產生了風險轉嫁的激勵。Patri-cia Jackson,David J.Maude&William Perraudin(1998)基於VaR在銀行資本管理中的應用展開了實證研究。Hellmann等人(2000)建立了資本監管的比較靜態博弈模型,證明在金融自由化和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下,如果不對存款利率實行必要的限制,銀行選擇投機資產的行為將不可避免,資本充足性監管將無法實現pareto效率。Flannery(1998)和Maclachlan(2001)認為,資本充足性監管為核心的監管模式存在較大缺陷,要提高資本監管的有效性,還必須配合相應的監管制度安排和市場約束機制。芬蘭銀行研究局(2001)結合新巴塞爾協議,分析了基於VaR方法的銀行資本緩釋。Philippe Jorion(2002)研究了如何利用VaR值分析銀行的投資組合風險。Jerrmy Berkowitz&Jarmes O'Brien(2003)研究了如何提高VaR模型在商業銀行應用中的精度。以上關於靜態條件下銀行最優資本要求的研究存在兩大不足,一是沒有考慮銀行的交易費用;二是沒有考慮銀行經營策略和風險偏好對銀行資本管理的影響。
第二類文獻是關於動態條件下銀行資本優化模型的研究。Blum(1999)在動態均方差的分析框架下,用一個兩期模型證明在動態投資組合中,更加嚴格的資本要求會導致投資組合風險的增加。Ju andPearson(1999)驗證了當罰金與例外聯系時,1996年修正案能夠激勵金融機構揭示它們真實的VaR風險。Sentanon & Vorst(2001)、Basak&Shapiro(2001)認為,交易者的投資選擇要受到交易組合VaR的外在限制,但沒有考慮到金融機構的資本要求約束。Cuo、He and Issaenko(2001)認為,交易組合的價值函數是有限變化的,認為監管者能夠完全而連續地觀察到金融機構的VaR,並且在任何時點上的最小資本要求簡單地等同於同時期VaR的一個固定乘數(對例外沒有罰金),由於資本要求不是外生的,而是機構最佳的報告策略的內生結果,因此,可以用二元鞅和參數二次規劃求解。DomenicoCuoco & Hong liu(2004)基於VaR,分析認為利用IMA方法確定資本要求在控制投資組合風險和真實風險揭示方面都是非常有效的,Cuoco等人的分析代表了基於VaR銀行資本優化模型研究的最新成果,具有相當的前瞻性。但他們的成果中沒有考慮銀行操作風險的資本要求,沒有進一步就在報告期末如果出現例外,違約仍然有可能發生並且銀行的資本對於覆蓋相應的罰金是不充足的情形展開研究。
第三類文獻是基於VaR的銀行風險資本配置與績效評估研究。將VaR拓展到風險資本(CaR)和風險調整的績效測量(RAROC)。Matten(1996)詳細介紹了計算RAROC的各種方法;Zaik等人(1996)解釋了美洲銀行將各營業部門的RAROC與銀行股

東的比率進行比較的動因是因為這個比率是股東要求的最小收益率;Zagst and Kehrbaum(1998)用數值方法研究了CaR約束下的投資組合優化問題;Stroughton & Zechner(1999)討論了RAROC與股東價值SVA的關系;Grouhy等人(1999)對項目價值方法進行了詳細比較,發現在一定條件下,RAROC與銀行的權益資本成本相等,這些比較也對RAROC存在的部門進行了說明。此後,許多關於這一主題的文獻一般討論RAROC的應用實例居多。從整體上來說,CaR和RAROC在理論上是隨著VaR的發展而發展的。目前,關於CaR和RAROC的研究主要側重於應用領域,在發達國家,關於它們的應用研究已相當成熟,在我國由於會計制度的差異和銀行風險管理技術的滯後,尚處於討論和實驗層面。

三、VaR與商業銀行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管理研究

VaR方法的應用已由最初集中在定量市場風險正逐步擴展到信用風險的度量與管理領域(Basel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2001)。目前,國際上具有代表性的信用風險管理模型有:JP·Morgan1997年給出的Credit MetricsTM模型,1997年CSFB給出的Credit Risk+系統,1998年Mckinsey給出的Credit Portfolio ViewTM系統,都利用了VaR來確定銀行信貸組合的風險價值。可以說這些模型是VaR在信用風險管理領域應用的典範,但是,這些模型主要是針對發達國家銀行業的,在我國目前的應用范圍不是很大。除了2004年6月通過的新巴塞爾協議集中反映了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研究的成果外(主要體現在銀行內部評級法的應用中),近年來,關於銀行信用風險這一主題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Gordy&Crouhy atal(2000)、Frey& McNeil(2001)、Michael B·Gordy(2002)的成果,他們研究了基於行業違約情形的信用風險建模,發現只存在單個驅動債務人相關性的信用風險因素且信用組合內的任意風險敞口都只佔總風險敞口非常小的份額時,銀行信用VaR的貢獻具有「組合不變性」,雖然他們的研究只涉及單因素風險情形,但論證了基於評級的資本要求與一般的信用風險組合VaR模型是相符合的事實。Susanne Emmer& Dirk Tasche(2003)提出了基於單因素Vasicek信用組合模型的VaR粒度調整方法和半漸進方法。目前,國內關於這一主題的研究成果主要是詹原瑞(2004)著的《銀行信用風險的現代度量與管理》一書,但該書主要是對國外現有成果的總括性綜述。總體而言,關於銀行信用風險管理這一主題的研究大都只涉及單因素情形,並且很少與銀行具體的資產負債情形相聯系。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一系列因為操作風險所導致的金融案件震驚了國際銀行界,使銀行經營者和監管者普遍認識到了操作風險管理的重要性。Duncan Wilson(1995)最早提出了操作風險的VaR度量,認為操作風險可以像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一樣應用VaR來度量;Relnhard Buhr(2000)提出了一種計算金融機構VaR的方法,該方法詳細地描述了所有相關的操作流程,各種內部控制方法被看作是控制點,估計出每一控制點在失去控制的情況下的最大損失(MD)以及失去控制的概率P,則該控制點上的VaR為MDxP;Medova(2000,2001)和Kyriacou(2002)在McNEIL以及Alexander J(1999)在極值理論研究的基礎上,應用VaR和極值理論對操作風險進行了量化分析。由於低頻率高沖擊事件爆發的概率很低,單一銀行關於這類事件造成損失的數據不足以支持操作風險模型的建立。總體上來說,目前國外關於VaR的操作風險度量研究主要是各金融機構根據自己的業務特點展開的,尚處於探索階段,還沒有一個統一的研究框架。與國際研究相比,國內關於操作風險的文獻大都限於對新巴塞爾資本協議的介紹,對操作風險的信用量化分析極少,更談不上相應的資料庫建設。
以上介紹的是國外學者的研究現狀,當前,我國對VaR的應用研究尚處於起步階段。我國學者最早對VaR進行研究的是鄭文通1997年的《金融風險管理的VaR方法及其應用》。在國內關於本課題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是王春峰(2001)著的《金融市場風險管理》,該書系統地介紹了VaR的有關理論基礎。總體上來說,國內關於VaR的研究大都是國外文獻的綜述或模仿,著重於在證券市場的應用,缺乏基於VaR對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的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

四、結束語

在新巴塞爾協議(BaselⅡ,2004年6月通過,2006年實施)中,關於資本金(或風險資本)計算公式的設計和相關參數的確定與檢驗都借鑒了VaR的思想和方法。VaR方法因為其概念簡單,易於溝通,成為當今國際銀行業風險計量和信息披露的標准工具。可以說,新巴塞爾協議集中反映了VaR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中的許多研究成果,但是,協議本身主要反映了發達國家銀行業的資本管理要求,對於變化多樣的各國銀行體系來說,它只是提供了,一個很寬泛的分析框架。VaR方法在觀察和處理風險時具有獨特的視角,雖然其中一些已經完全超出我國當前金融研究和實踐的現狀,但是,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現代銀行風險管理體系是我們的必由之路。在開放經濟條件下,以VaR為核心的新巴塞爾協議在我國的實行只是時間的問題,我們要結合我國銀行業的特點,未雨綢繆,針對以上分析中現有VaR研究和應用的不足,加強VaR方法在我國銀行風險管理領域的理論和應用研究。轉貼於 中國論文下載中心 http://www.studa.net

D. 求一篇:談談你對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的認識的論文,3000字以上

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行為受市場的影響加重,特別是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格局下,中國的商業銀行面臨著來自國際銀行業的沖擊,商業銀行一方面存在經營風險和大量的效率損失,一方面又缺乏進行體制改革、改變現狀的動力,整體陷入一種低效率的均衡狀態。 這一切都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必須正視問題,並且盡快解決問題。

商業銀行制度的改革是首要問題。無論是我國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還是新興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制度安排上都存在著缺陷。我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產權制度實質上是產權主體單一抽象的自然人產權形式,政府行使國有銀行的財產所有權,政府的職能又通過中央政府部門引導、控制和監督。這種產權模式導致銀行產權關系模糊、風險承擔主體不明、經營效率和效益低下、利潤最大化目標難以實現等不良狀況的出現。因此要解決國有銀行目前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必須對國有銀行的產權制度進行改革,實行股份制改造,促使其向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商業銀行轉變。

另外,要建立有效的風險防範和管理機制,我們必須減小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與國際上的差距,減少認識上的偏差,首先應樹立先進的銀行風險管理觀念。風險管理的任務就是尋找業務過程的風險點,衡量業務的風險度,在克服風險的同時從風險管理中創造收益。其次,要建立全面風險管理方法,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各種其他風險以及包含這些風險的各種金融資產與其它資產組合,承擔這些風險的各個業務單位納入到統一的體系中,對各類風險在依據統一的標准進行測量並加總,且依據全部業務的相關性對風險進行控制和管理。再次,健全風險管理體系。要從三個層面進行調整:(1)是要適應商業銀行股權結構變化,逐步建立董事會管理下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2)在風險管理的執行層面,要改變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實現風險管理橫向延伸、縱向管理,在矩陣式管理的基礎上實現管理過程的扁平化。(3)改變以往商業銀行內部條條框框的管理模式,實現以業務流程為中心的管理體制,並不斷摸索以戰略業務體為中心的風險管理體制。要逐步實現在業務部門設立單獨的風險管理部門,通過它在各部門之間傳遞和執行風險管理政策,從業務風險產生的源頭就進行有效控制。最後,要提高風險管理技術。可使用內部評級法和資產組合管理等先進的風險度量和管理重要技術。

E. 跪求一篇2千字左右的金融風險管理論文!

淺析金融創新條件
下的金融風險管理
摘要]當前中國金融創新業務領域向縱深推進,金融服務對象進一步擴大,理財業務成創新亮點。正
確認識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管理的關系,正確認識和評價金融創新帶來的風險,通過加強政府部門的金融監
管、金融創新主體內部的自我風險管理、國際間的合作,在金融創新的路徑上設好防火牆,為金融創新提供良
好的外部環境,從而促進當前金融創新。
[關鍵詞]金融創新;金融風險;風險管理
長期以來,在成熟的市場監管、眾多的金融產品的庇
護下,金融風險與金融危機似乎離歐美等發達國家非常
遙遠。不管是1997年席捲亞洲的金融危機,還是1994年
開始的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先後經歷的「拉美型」危機,
歐美等發達國家的金融市場只是隔岸觀火。2008年美國
華爾街金融風暴使美國、歐洲、日本等國金融體系紛紛受
到重創,冰島、巴基斯坦幾乎國家破產。透過金融危機可
以發現,金融創新是一把「雙刃劍」,對金融創新風險的謹
慎管理十分必要。當前我國正處於一個金融創新活躍程
度不斷加深的時代,積極進行金融創新是國內外經濟金
融形勢變化對中國金融行業提出的新挑戰,也是大轉折
時期中國金融業生存和發展的內在要求。可以說金融創
新是金融業生存和發展的必然要求,風險管理則是金融
創新的「護身符」,我們必須正確處理好金融創新與風險
管理之間的關系。
一、當前中國金融創新活動的特點
根據中國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金
融創新是指商業銀行為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通過引入
新技術、採用新方法、開辟新市場、構建新組織,在戰略決
策、制度安排、機構設置、人員准備、管理模式、業務流程
和金融產品等方面開展的各項新活動。當前中國金融業
已全面對外開放,金融業加大了金融創新的力度,創新業
務發展迅速,金融創新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
(一)理財業務成創新亮點
2007年以來,居民投資意願持續走強,受市場需求的
推動,商業銀行在理財業務方面的競爭趨於白熱化,理財
創新的速度和頻率更是史無前例。根據《上海證券報》統
計資料顯示,截至2007年4月末,共有22家中、外資銀行
取得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資格,中外資銀行共推出21
期26款代客境外理財產品。2007年5月份,銀監會下發
通知,將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范圍擴大至與
銀監會簽有備忘錄的境外股票市場。多家商業銀行隨即
快速反應,在較短時間內研發推出了新一代QDII產品。
針對火爆的股票市場,工行、建行、中行、招行等根據客戶
需求研發了各式各樣的「新股申購」理財產品。
(二)創新業務領域向縱深推進
金融創新步伐的加快,使商業銀行的業務領域伸展
到前所未有的廣度。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已從過去的
存、貸、匯「老三樣」,拓展到了個人理財、資產證券化、衍生
產品、電子銀行、銀行卡等多個領域。
當前世界各國金融業普遍呈現出業務多元化的趨
勢。全球有50多個國家允許銀行經營證券業務,30多個
國家允許銀行經營保險業務。在我國,商業銀行通過組
建金融集團、設立基金公司以及探索設立保險公司,嘗試
著銀行資金的跨業流動。2005年開發銀行和建設銀行開
展了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工作。建行研究報告顯示,銀
行理財產品期限結構已從1個月、半年,發展到3年、6年
以及更長期限不等;投資領域也從單一的銀行間債券
場,發展到企業債、資產證券化產品、貨幣基金、信託計劃
等;掛鉤指數從利率、匯率,發展到股票、石油、黃金等資
源類指數;銀行理財產品創新視野由國內延伸到國外,由
以高端客戶為重點到逐步傾斜至普通客戶,由以一般金
融產品為依託到重點借力於衍生金融產品。
根據中國銀監會公布的2006年年報顯示,截至2006
年底,我國已有69家中外資銀行獲得了衍生品的交易資
格;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電子銀行業務交易規模達122
萬億元;銀行卡發卡量增加至11.7億張。在綜合經營方
面,工行、建行、交行發起設立工銀瑞信、建信和交銀施羅
德基金管理公司,這3家基金公司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資
產凈值,已從2005年的300億元增至2007年的600億元。
(三)金融服務對象進一步擴大
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國民經濟實現了快速增長,人
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07年前3
季度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了166043億元,同比增長11.5%,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6元,扣除價格因素,
實際增長13.2%,增幅高於上年同期3.2個百分點。中國
經濟的快速發展加速了個人財富積累,為商業銀行開展
財富管理提供了廣闊空間。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開始
提供針對特定客戶「量身定做」的財務規劃、投資分析和
私人銀行等個性化服務。除了推行面向高端客戶的私人
銀行業務外,突出的表現就是小企業貸款的推廣。2006
年,我國主要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余額近3萬億元,不少
地區的小企業貸款滿足率已經達到50%以上。
(四)金融機構同質化
由於金融機構在業務形式和組織機構上的不斷創
新,使得銀行與保險、信託、證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之間
的職能分工界限逐漸變得越來越不清楚,各國的金融機
構正由分業經營向綜合化方向發展。
(五)金融創新還需努力克服同質化問題
目前,我國銀行業真正自覺性的創新活動仍然很不
充分,創新的廣度和深度存在較大不足,行業內照搬復制
式的「創新」佔了很大比重,金融創新產品中,超過半數是
外資銀行的專利注冊。
二、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管理的關系
金融風險是指在資金的融通和貨幣的經營過程中,
由於各種事先無法預料的不確定因素帶來的影響,從而
蒙受損失和獲得額外收益的機會或可能性,它與金融活
動相伴相生。金融風險管理則是指公司在資金的籌集和
使用過程中,對各種可能產生的金融風險進行辨識、度
量、預測和分析,並在此基礎上有效地控制和分散金融風
險,用最經濟合理的方法來實現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學管
理方法。
(一)風險管理與金融創新是相互正向博弈的關系
風險管理的需求促進了金融創新的發展,金融創新
又反過來促進金融風險管理更加完善,兩者之間是一種
正向的博弈關系。金融風險的日益增大,金融風險管理
顯得越重要,人們對金融風險管理工具的需求就越迫切。
隨著人們避險需求的日益擴大,各種新的金融風險管理
工具也如雨後春筍般地涌現出來,如金融期貨、金融期
權、金融互換及遠期利率協議等。但金融創新是金融業
為逃避監管而進行的,金融創新使原有的監管失效,金融
當局便制定出更為嚴厲的監管措施,以約束金融業的行
為,而約束的結果是更為高級的金融創新形態出現。
(二)金融創新的發展帶來新的金融風險
任何收益都伴隨著一定的風險,創新產品交易是一
種零和游戲,不能消除風險,只是將風險和收益在不同偏
好客戶之間重新分配,一方的收益則是另一方的損失,其盈
虧之和為零。金融創新只是在微觀上降低了風險,在宏觀
上卻是將風險從風險迴避者轉移到風險偏好者,以新的方
式重新組合,金融體系的總體風險並未因此而減少。
三、正確認識和評價金融創新帶來的風險
我們知道金融創新無法消除整體風險,而只是分散
和轉移了個別風險,而且在當前的金融創新活動中還產
生了新的金融風險,這對金融風險的管理提出了挑戰,在
金融創新條件下的風險將更加復雜,治理或者規避將更
加的困難。具體表現如下:
(一)金融創新帶來的資產證券化加劇了金融風險
證券化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促進了金融商品的標
准化,也為投資者防範風險提供了一個有效的手段。然
而,證券化仍容易產生許多問題。對於銀行而言,能夠證
券化的資產首先是質量良好的資產,盡管它可以利用時
間差將不良資產置換出去,但它也必須冒信譽受損的風
險。對於貨幣當局,證券化也為其提出了許多挑戰。首
先,它使貨幣當局銀行資產負債表的直接控制能力減弱,
這必然影響到貨幣政策執行的效力。其次,證券化所產
生的許多證券具有高度的流動性,常常成為貨幣的代用
品。這就打破了貨幣當局對貨幣發行權的壟斷,形成一
種貨幣競爭的局面。同時,貨幣當局難以對貨幣給出明
確的界定,這也削弱了它控制貨幣的能力。
(二)投機市場的存在加大了風險破壞性
金融創新的一個重要作用是為金融市場的安全提供
工具,但與避險相對應的還有大量投機行為的存在。因
為如果沒有投機者,避險者就無法將風險轉移出去。衍
生產品市場的出現,為客戶提供了進行投機和避險的場
所。而衍生產品具有的高流動性和杠桿作用,使得這個
市場具有極大的波動性和破壞性。因為一旦投機失敗成
為大多數進入者的結局,則不僅避險功能無從談起,而且
對整個金融市場的沖擊和破壞性更是常規的金融業務所
無法比擬的。
(三)金融創新增加了金融業的經營風險
金融創新使金融機構同質化,加劇了金融機構間的
競爭,銀行傳統的存貸利差縮小。激烈的競爭迫使各金
融機構不得不從事高風險的業務,這又導致金融機構經
營風險增加,信用等級下降。隨著金融市場國際化和自
由化進程加深後,外資可能大量流入,這對一國的匯率及
銀行的流動性造成影響,此外,一些金融創新工具能把本
該屬於本國的經營或投資風險,通過風險輸出影響全球
資本市場,這加大了金融體系的脆弱性。美國的次貨危
機對全球經濟的影響之大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
(四)金融創新產品風險主要來自市場基礎不完善以
及使用不當和監管失控
在開放經濟中,只要經濟、尤其是金融市場價格存在
不均衡現象,就可能被國際游資利用。國際游資往往是
洞悉並順應了市場向均衡方向演變的趨勢,才投機成功。
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如果金融市場開放和金融產品創新過
渡,超過了本國的經濟承受能力和金融監管能力,遭受國
際游資襲擊的可能性就會增高。「市場中留有投機的空
間是政府的錯誤」,索羅斯的這句話不無道理。相對而
言,歐洲貨幣危機、墨西哥金融危機、亞洲金融風暴、華爾
街金融風暴等一系列風險事件都證明了內因是危機產生
的直接根源,而國際游資利用創新金融工具沖擊是外因,
只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因此,發展金融創新產品
市場應充分考慮本國的市場基礎條件,宏觀經濟管理部
門應該經常檢查本國經濟是否存在不均衡,並主動調節。
四、加強風險管理,促進當前金融創新
從某種角度來看,此次華爾街金融風暴給世界范圍
內方興未艾的金融創新蒙上了一層厚重的陰影,但我們
不能因噎廢食,因為在金融創新發展過程中出現重大金融風險事件而畏之如虎、敬而遠之。因此,在促進金融創
新的同時,必須加強金融風險的管理。
(一)加強政府部門的金融監管,為金融創新提供良
好的外部環境
從監管理念上,引領創新與穩定的協調發展。從國
內外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趨勢來看,金融創新作為金融
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是監管當局應鼓勵而不是限制的。
為促進金融創新,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放鬆管制,但放鬆管
制決不是放棄監管。在某些方面的金融監管應該是進一
步加強,如打擊違規行為、完善監管手段等。因此,監管
既要維護金融穩定,又要鼓勵金融創新,重要的是把握好
鼓勵創新與風險監管的尺度,區別違規與創新,找准監管
切入點,有所為有所不為。實現「創新———監管———創
新」的良性互動、螺旋式上升的正常態勢。
從監管法規上,在完善健全監管法律框架的基礎上,
提高法規的前瞻性。金融監管法規的制定要有更大的包
容性,制定的程序要有公開性,不但要考慮金融監管的要
求,也要兼顧被監管對象的利益,為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
新提供一定的空間。要引導金融業從單純的產品創新向
產權制度創新、經營體制創新、組織體系創新、市場結構
創新等方向發展。盡快推進目前的法規清理工作:一是
應盡快修改金融監管法律、法規,以適應銀行創新業務的
實際需要。對銀行業競爭中互相攀比打「擦邊球」現象,
規避法規的創新業務行為,應迅速地完善法規。二是要
及時廢止或修改過時的法規,特別是涉及同業的交叉業
務,如個人理財、代理證券、代理保險業務等,要有針對性
地制定和修訂相關法規。
(二)加強金融創新主體內部的自我風險管理
首先,必須對金融創新利弊可能產生的市場影響要
有足夠的思想准備。透過此次影響之大的美國次貸危機
發現,金融創新中類似衍生產品的創新工具確實存在著
事前不為人知的巨大殺傷力。金融機構在創新過程中,
風險日益增大,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必須確立
風險管理的意識與觀念。其次,金融機構要統一制定有
效的、切實可行的風險防範制度,並結合自身的特點,在
實踐的基礎上建立一套科學的風險預測評估指標體系,
對風險進行科學度量。此外,金融機構在創新新產品,推
出新業務時首先要遵循謹慎決策的原則,切勿盲目從事,
急於求成。
(三)加強國際間的合作
在當今經濟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一個國
家僅靠本國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已不足以維護經濟穩定
和對付金融風險,而需要各有關國家在防範、遏制經濟、
金融風險方面進行國際合作。比如中國可以與國外政府
簽訂相關合作監管的協議,還可以參與國際監管組織並
且參照其標准制定中國開展金融衍生業務的相關規則,
從而達到全面有效監管的目的。
(四)在金融創新的路徑上設好防火牆
金融創新的路徑大致有三條,即金融產品、機構和制
度創新。由此要防止金融風險向危機的過渡還須做到:
從金融產品創新來看,應該以優質資產來衍生出新
產品,不良資產始終只能作為補充。同時,處於創新初級
階段的我國,更不能追求過於復雜的金融技術,而先要創
新出各種債權和股權類基礎產品,避免好高騖遠的發展。
從金融機構創新來看,核心問題是要關注混業經營
的風險。混業經營是今後的發展趨勢,我們只能遵循漸
近式的改革,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推出。作為金融業的微
觀主體,所追求的依然是成為主營業務突出、專業優勢明
顯的金融服務機構,而不是無所不包的全能銀行。
從金融制度創新來看,最重要的就是監管制度和創
新激勵約束制度。政府對創新的激勵約束政策,要關注
經濟周期性風險。產品創新本質上是對未來前景的看
好,如經濟背景逆轉,則可能出現創新失敗,美國房地產
市場低迷與次級債危機的關聯,就是很好的例子。針對
我國來說,就是在需要控制市場流動性時,不要鼓勵推出
增加流動性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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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金融研究,2005(3).

F. 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信用風險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分析的論文應如何展開

哈哈,商業銀行方面的論文 鄙人比較擅長
之前搞過利率風險管理研究的
應該跟你的差不多的,
所以 咱們可以交流的

G. 求關於金融管理的論文題目!!!

國家為了實現經濟增長、穩定貨幣值和貨幣供求平衡等目標而對貨幣資金所實行的管理稱之為金融管理.下面學術堂為大家整理了二十條關於金融管理的論文題目,供大家進行參考:

1、金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探討

2、三門峽市農村金融管理與創新研究

3、我國金融類企業真實盈餘管理實證研究

4、衍生金融工具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研究

5、我國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模式的比較研究

6、我國商業銀行金融衍生品信用風險管理分析

7、面向年輕用戶的個人金融管理需求研究與移動服務設計

8、金融危機背景下壽險公司的投資風險管理研究

9、金融資產管理與盈餘管理關系研究

10、金融管理與實務實訓室項目管理的研究

11、X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對公業務客戶貸後管理問題研究

12、構建我國金融宏觀審慎管理體系的思考

13、金融管理體制的極左範例:貧下中農管理農村信用社研究

14、基於工作特徵基礎上的工作績效改善研究

15、基層商業銀行供應鏈金融管理問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