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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

發布時間: 2021-06-14 23:47:20

Ⅰ 銀監會34項免費令具體內容,有知曉的麻煩告知一下

從2011年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以下服務收費:
1、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2、本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3、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同城」范圍不應小於地級市行政區劃,同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列入同城范疇。
4、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
5、櫃台、ATM機具、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
6、存摺開戶工本費、存摺銷戶工本費、存摺更換工本費
7、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
8、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
9、以電子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
10、以紙質方式提供本行當月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11、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Ⅱ 銀監會對於員工行為管理四大禁止之一禁止員工個人賬戶與客戶發生資金往來具體是出自哪個文件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第十五條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行為守則及其細則應要求全體從業人員遵守法律法規、恪守工作紀律,包括但不限於:

1、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批準的金融業務;

2、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審批的產品;

3、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4、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謀取非法利益。



(2)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擴展閱讀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銀監會對監管人員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嚴」字當頭,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嚴肅懲處。通過巡視、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履職問責、績效考核、行風評議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有效防止利益沖突,提高監管公信力。

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Ⅲ 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的通知內容

一、從2011年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以下服務收費:
(一)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二)本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三)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
「同城」范圍不應小於地級市行政區劃,同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列入同城范疇。
(四)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
(五)通過本行櫃台、ATM機具、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
(六)存摺開戶工本費、存摺銷戶工本費、存摺更換工本費;
(七)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
(八)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
(九)以電子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
(十)以紙質方式提供本行當月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十一)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未經客戶以書面、客戶服務中心電話錄音或電子簽名方式單獨授權,不得對客戶強制收取簡訊服務費。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國家有關部門或者其他機構的收費,應在辦理業務前,明確告知客戶,尊重客戶對相關服務的自主選擇權。
四、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實際情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斷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五、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出統一部署,抓緊開展相關制度、流程、業務系統、賬務系統和賬戶標記的調整和調試工作,做好應急預案和櫃台人員解釋口徑的准備工作,保障各項業務安全、穩定和持續運行。

Ⅳ 國家對銀行卡手續費實施免除條令

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文要求免除部分銀行服務收費
為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效率,提升服務水平,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堅持服務價格市場化原則的同時,進一步履行社會責任,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十一類三十四項服務收費。

從2011年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以下服務收費:
1、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2、本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3、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同城」范圍不應小於地級市行政區劃,同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列入同城范疇。
4、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
5、櫃台、ATM機具、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
6、存摺開戶工本費、存摺銷戶工本費、存摺更換工本費
7、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
8、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
9、以電子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
10、以紙質方式提供本行當月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11、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Ⅳ 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個人人民幣電子賬戶的通知

《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個人人民幣電子賬戶的通知》(討論稿) 同求此稿!!!2014年3月人行發布的!!!謝謝各位大神啦~~!!

Ⅵ 關於銀行11類34項收費的具體內容

· 從2011年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以下服務收費:
1.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費(1)和銷戶手續費(2);
2.本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3)和銷戶手續費(4);
3.同城本行存款(5)、取款(6)和轉賬手續費(7)(貸記卡賬戶除外);
「同城」范圍不應小於地級市行政區劃,同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列入同城范疇。
4.密碼修改手續費(8)和密碼重置手續費(9);
5.通過本行櫃台(10)、ATM機具(11)、電子銀行(12)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
6.存摺開戶工本費(13)、存摺銷戶工本費(14)、存摺更換工本費(15);
7.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16)(17)、退休金賬戶(18)(19)、低保賬戶(20)(21)、醫保賬戶(22)(23)、失業保險賬戶(24)(25)、住房公積金賬戶(26)(27)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
8.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28)、電子匯劃費(29)、郵費(30)和電報費(31);
9.以電子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32);
10.以紙質方式提供本行當月對賬單的收費(33)(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11.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34)(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Ⅶ 銀行業務的取消

34項銀行收費7月起免除 消費者不滿的項目未被取消 2011年3月15日 16:20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熊焱 選稿:閔明 銀監會、央行、國家發改委昨天聯合發文,要求銀行自今年7月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 記者了解到,34項服務收費中,一部分費用多數銀行實際上已不再收取了。對於市民來說最實惠的則是免除了部分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不過,對於消費者意見頗大的ATM機跨行取款等相關費用,此次並未涉及。 免收費項目增加5類 通知要求免除的部分服務收費包括:本行個人儲蓄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存摺開戶、銷戶和存摺更換的工本費;密碼修改和密碼重置手續費;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等;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退休金、低保、醫保、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以紙質、電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時期內對賬單的相關收費等。 通知同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切實履行服務收費告知義務,未經客戶授權,不得對客戶強制收取簡訊服務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機構的收費,應在辦理業務前,明確告知客戶,尊重客戶對相關服務的自主選擇權。 與2010年8月份發改委與銀監會聯合修訂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相比,此次通知在《意見稿》的基礎上,加入了5類免除收費項目,包括密碼修改、重置手續費;存摺開戶、銷戶、更換工本費;部分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等。 相比《意見稿》對「通過POS、ATM機,或者轉賬電話提供的境內跨行查詢服務」,這一項在通知中沒有體現。 部分項目原本不收費 記者發現,此次取消收費的項目有不少是多數銀行原本就不收費的,如大部分銀行已經不再收取人民幣個人賬戶的開戶費、銷戶費和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以及各種境內本行查詢服務的費用。如果是向政府或新聞媒體公示過的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話,在櫃台說明情況,也將免去所有手續費。至於對賬單服務,目前在北京地區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建設銀行和農業銀行不收費,工商銀行對列印3個月內的對賬單免費,中國銀行對列印1個月內的對賬單免費。 中信銀行銀行卡研究專家聶俊峰指出,此次減免部分服務收費中的不足,即忽略的重要問題是:銀行對個人開戶的「無折化」,因為現在多數銀行已經且即將沒有存摺。適用於存摺的條款不一定適用於銀行卡。 有爭議收費仍未列其中 自2004年銀行卡開始收取10元年費以來,多項銀行服務經歷了從免費到收費的過程。對於此次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網友紛紛表示歡迎。「我舉雙手贊成取消這些收費項目。說實在的,這些收費項目本來就該免費。」網友許小姐表示。 不過,也有網友提出質疑,覺得通知中涉及的收費項目有點不痛不癢,沒有點到銀行不合理收費的要害。他們認為,目前有爭議的銀行服務收費並不在取消之列,比如跨行轉賬費、信用卡掛失費、ATM跨行取款手續費等,希望有關部門能繼續對這些收費項目進行調查,制定合理價格或取消收費。

Ⅷ 哪些銀行會徵收賬戶管理費

賬戶管理費是銀行針對那些日均余額低於一定數額的賬戶每月收取一定數額費用的賬戶管理費。一般各家銀行都有這個收費項目,具體的數額不同。收取這個費用是銀行經營理念的轉變。

以下是某些銀行的小額賬戶管理費收取標准:
小額賬戶管理費
工商銀行每3個月日均存款低於300元,每月收取1元的小額賬戶管理費。
建設銀行:儲蓄賬戶可能被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上海分行小額賬戶管理費收取標准為:人民幣個人活期存款小額賬戶是指統計期內日均存款余額小於500元(不含)的人民幣個人活期存款賬戶。每季度3元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結算時間是每個季度末月20或21日。
所謂日均存款余額就是每日存款余額的平均數,即統計期內將每天的存款余額按天累加,除以統計期內天數,就等於日均存款余額。賬戶日均余額=統計期內每天存款余額合計數/統計期內天數。
2011年7月1日起,備受爭議的小額賬戶管理費、賬單列印費、密碼修改和密碼重置手續費等34項銀行收費被正式叫停。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的《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其中關於小額管理費是這樣規定的「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意思就是說除了以上賬戶都還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

Ⅸ 銀行從今年7月1號起 除掉哪31樣收費

為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效率,提升服務水平,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堅持服務價格市場化原則的同時,進一步履行社會責任,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十一類三十四項服務收費。

一是強調保障社會公眾享有基礎金融服務的權益。免除本行個人儲蓄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免除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免除存摺開戶、銷戶和存摺更換的工本費;免除密碼修改和密碼重置手續費;免除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等。

二是充分考慮人民群眾使用最為廣泛的基礎金融服務。免除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退休金、低保、醫保、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免除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免除以紙質、電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時期內對賬單的相關收費等。

三是積極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履行服務收費告知義務,未經客戶以書面、客戶服務中心電話錄音或電子簽名方式單獨授權,不得對客戶強制收取簡訊服務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機構的收費,應在辦理業務前,明確告知客戶,尊重客戶對相關服務的自主選擇權。

2011年7月1日起免除的銀行收費一覽:

(一)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二)本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

(三)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同城」范圍不應小於地級市行政區劃,同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列入同城范疇。

(四)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

(五)通過本行櫃台、ATM機具、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

(六)存摺開戶工本費、存摺銷戶工本費、存摺更換工本費;

(七)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

(八)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

(九)以電子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

(十)以紙質方式提供本行當月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十一)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