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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服務稅目包括哪些行業

發布時間: 2021-06-15 02:27:50

『壹』 金融業具體細分為那幾個行業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租賃業。

1、銀行業

銀行業,在我國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監管機構,自律組織,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銀行是現代金融業的主體,是國民經濟運轉的樞紐。

2、保險業

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3、信託業

信託業(Trust Instry)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按照《信託法》第一章第一節對信託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4、證券業

證券業是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各國定義的證券業范圍略有不同。按照美國的 "產業分類標准",證券業由證券經紀公司、證券交易所和有關的商品經紀集團組成。證券業在世界各國都是一個小的產業部門,但其聯系面卻極廣。

5、租賃業

租賃業是以金融信貸和物資信貸相結合的方式提供信貸服務的經營業。

以金融信貸和物資信貸相結合的方式提供信貸服務的經營業。一般的租賃活動,是出租人將自己擁有的物質資料按一定條件出租給他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過程中按照規定交納租金。

『貳』 增值稅應稅勞務的金融服務,按6%征稅的稅目有哪些

根據財稅2016 36附件1 (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叄』 金融服務業有哪些職業

我國金融服務業單位數的行業分布

行業
企業法人單位總數(個)

營利性產業活動單位總數(個)

單位企業法人的營利性產業活動單位數(個)

比例
比例

中央銀行
2074
3.28%
2756
1.27%
1.33

商業銀行
17102
27.03%
111871
51.71%
6.54

其他銀行
1814
2.87%
2982
1.38%
1.64

信用合作社
30455
48.13%
82210
38.00%
2.7

信託投資業
1530
2.42%
1705
0.79%
1.11

證券經紀與交易業
1143
1.81%
3192
1.48%
2.79

財務公司
265
0.42%
323
0.15%
1.22

融資租賃公司
89
0.14%
98
0.05%
1.1

典當業
816
1.29%
857
0.40%
1.05

其他類未包括的
非銀行金融業
909
1.44%
1112
0.51%
1.22

保險業
7074
11.18%
9239
4.27%
1.31

合計
63271
100.00%
216345
100.00%
3.42

『肆』 應征增值稅的金融服務包括哪些子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伍』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哪些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項目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請參考

『陸』 金融行業都包括什麼行業

私人銀行服務的內容非常廣泛,資產管理服務、保險服務、信託服務、稅務咨詢和規劃、遺產咨詢和規劃、房地產咨詢等。每位客戶都有專門的財富管理團隊,包括會計師、律師、理財和保險顧問等。一般來說,私人銀行為客戶配備一對一的專職客戶經理,每個客戶經理身後都有一個投資團隊做服務支持;通過一個客戶經理,客戶可以打理分布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基金市場和房地產、大宗商品和私人股本等各類金融資產。
用戶要開設私人銀行服務客戶必須擁有至少100萬美元以上的流動資產,而一般而言客戶存入的資金介於200至500萬美元之間。許多擁有上千萬甚至上億的富豪往往需要使用超過1個私人銀行服務。
中國私人銀行在 2007 年正式起步。2007年3月,中國銀行與其戰略投資者蘇格蘭皇家銀行合作在北京、上海兩地設立私人銀行部。隨後,花旗銀行、法國巴黎銀行、德意志銀行等外資銀行相繼跟進,開設私人銀行業務。截至 2010 年年底,國內共有 16 家銀行在 22 個城市開設了超過 150 家私人銀行網點,客戶數超過 2 萬,管理資產規模超過 3 萬億元。
2007年3月28日,中國銀行私人銀行部成為國內首家設立私人銀行部的中資銀行。2009年7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全國的范圍內開放私人銀行牌照的申請,允許建立私人銀行專營機構。銀監會只給工農交三家銀行發過私人銀行牌照,且只針對上海設立的私人銀行管理總部。
上海協進教育集團攜手法國蔚藍海岸大學隆重推出EIPB項目,擁有完整的私人銀行、財富管理的課程體系與實踐指南。幫助學生應根據自身職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實現管理金融資產、提升投資策略等專業能力。同時提高服務意識,降低職業風險,實現與國際領先的財富管理私人銀行的金融行業的無縫對接。

『柒』 金融服務業都會涉及到哪些稅種科目稅率是多少

金融服務業屬營業稅納稅人,業務主要涉及
(1)營業稅,稅率5%;
(2)城建稅:繳納營業稅的的7%,教育費附加:繳納營業稅的3%;
(3)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
(4)房產稅:自用房產,房產余值×1.2%,

『捌』 金融行業包括哪些職業

  1. 銀行業(包括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社、城市合作銀行等)。

  2. 證券業證:券業是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

  3. 保險業: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4. 信託業:信託業(Trust Instry)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5. 財務公司:財務公司又稱金融公司,是為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

  6. 投資銀行業:投資銀行業是指以,、項目融資、資金管理、公司理財等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與金融咨詢的行業。

(8)金融服務稅目包括哪些行業擴展閱讀:

金融業起源於公元前2000年巴比倫寺廟和公元前 6世紀希臘寺廟的貨幣保管和收取利息的放款業務。

公元前5~前3世紀在雅典和羅馬先後出現了銀錢商和類似銀行的商業機構。在歐洲,從貨幣兌換業和金匠業中發展出現代銀行。最早出現的銀行是義大利威尼斯的銀行(1580)。

1694年英國建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銀行──英格蘭銀行,這為現代金融業的發展確立了最基本的組織形式。

『玖』 按照「金融服務」稅目計繳增值稅的有哪些

答案是:A.融資性售後回租 B.資產管理 C.財產保險服務 D.轉讓外匯

依據財稅2016第36號文件的名詞解釋:(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