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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廣東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業務指南

發布時間: 2021-06-15 07:37:39

『壹』 目前農村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農村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銀行機構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非銀行機構包括農村信用合作社和農業保險公司等。還有一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如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

『貳』 廣東省信用合作清算中心怎麼樣

簡介:廣東省信用合作清算中心成立於1995年,是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全資事業法人機構,注冊資金:11599萬元,組織機構代碼:19038279-0。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直屬單位,為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經省政府授權,負責對轄內99家市、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行使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協調服務職能。
法定代表人:李波
成立時間:1996-09-02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0001000613
企業類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03號7樓701-706房

『叄』 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什麼銀行卡

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成立於2005年8月5日,是由廣東省內的4家地市級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商業銀行)和95家縣(市、區)級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自願入股組成,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經省政府授權,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在省政府的領導下,負責行使對轄內市、縣(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協調服務職能。

廣東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始終以服務「三農」、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為宗旨,積極推動農村和地方經濟的發展,在支持廣東農村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中發揮著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是名副其實的農村金融主力軍。

『肆』 廣東省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報銷流程報銷比例

患者出院後,本人或其親友應在一個月內辦理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報銷手續。出院一個月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報銷補助權利。
(一)填寫報銷申請表。當事人可向村委會或鎮合作醫療辦領取《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申請表》,按規定內容填寫,表中證件號碼為患者的合作醫療證號。村委會根據患者住院的有關證明、收費票據,出具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村委會審核人應簽名。
(二)提供報銷憑證:
1、住院證明、出院證明;
2、住院收費票據(必須是省財政廳監制的票據);
3、住院費用清單(鎮衛生院可不提供);
4、個人資料:身份證或戶口簿、合作醫療證。
(三)呈送。經村委會證明後,由當事人或委託人將有關資料報鎮合作醫療辦審核。由當事人委託辦理報銷的,應有當事人的委託書。
(四)審核。鎮合作醫療辦工作人員按照和農醫[2004]16號文和《關於加強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票據審核工作的通知》(和農醫函[2005]18號)的有關要求,對報銷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補償規定的,提出審核意見和確定報銷補償金額並加蓋公章,再報分管領導審批。 』
對報銷資料有疑問需要核實的,鎮合作醫療辦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盡快予以核實。
如出現下列情況者,一律不予核報:
1、患者出入院證明及住院收費票據的姓名與參保名冊(合作醫療證)的姓名不符的;
2、住院收費票據無住院日期、無開票日期或兩日期有前後矛盾的。
(五)支付。經鎮領導審批同意後,鎮合作醫療辦(或財政結算中心)向當事人簽發《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補助款領取憑證》,當事人或代領人要在領取憑證上簽字,然後持憑證和合作醫療證到有關金融機構取款。由代領人領取的,應留有當事人收款後的簽收記錄,代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備查對。

『伍』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社團貸款指引的第一章 總則

社團貸款的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參加社團貸款成員社開立基本結算賬戶;
(二)還款記錄良好,近三年內沒有發生拖欠貸款本息的情況;
(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相關的企業;
(四)符合法律法規對借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社團貸款投向應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地方發展規劃、各社經營管理能力確定,主要用於以下方面:
(一)企業流動資金貸款;
(二)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技術更新改造、設備租賃等中期貸款;
(三)現金流量充足、能夠按期還本付息的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 社團貸款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五年。
社團貸款可以展期一次。如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如貸款期限超過一年,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

『陸』 廣東省農村信用社屬於什麼銀行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

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成立於2005年8月5日,由全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入股組成,在省政府的授權下,代表省政府履行對轄內農合機構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

廣東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始終以服務「三農」、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為宗旨,積極推動農村和地方經濟的發展,在支持廣東農村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中發揮著其他金融機構無法替代的作用,是名副其實的農村金融主力軍。

(6)廣東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業務指南擴展閱讀

機構特點

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銀行類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的其他個人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是在民主選舉基礎上由社員指定人員管理經營,並對社員負責。其最高權利機構是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具體事務的管理和業務經營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主要資金來源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隨著經濟發展,漸漸擴寬放款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有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因此業務手續簡便靈活。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柒』 現在廣東農村信用合作社有哪些業務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的,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是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是:①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外結算業務。②辦理個人儲蓄業務。③代理其他銀行的金融業務。④買賣政府債券。⑤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⑥提供保險箱服務。⑦代理收付款項及受託代辦保險業務。⑧辦理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等人民幣業務。

『捌』 什麼是中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銀監會頒布的《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的定義: 第二條 農村資金互助社是指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願入股組成,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社區互助性銀行業金融機構。

『玖』 誰有銀監局印發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指引》的附件--分類標准只要分類標准!急急急

給你推薦幾篇關於防止上當受騙的文章!多學學,這個行業經過了一段痛苦的掙扎後才能有高額的回報!
一、P2P網路借貸的現狀

P2P
網路借貸自2005年在中國產生以來,發展迅猛,呈現出經營主體成倍增加,涉及面不斷拓展,資金規模不斷擴大,參與人數驟增的發展趨勢。根據現有的P2P
網路借貸運營模式,可將其大致歸為三類:第一類,單純中介型。P2P網路借貸運營主體僅充當借款人與貸款人的中介,負責對借貸者的信息進行審核,但不分擔
借款者還款不能的風險。第二類,復合中介型。借款人與運營商共擔風險,借款人的本金有保障。運營商通過加強對借款人的資信審核以保證其及時還款,降低自身
壞賬率。第三類,復合中介兼公益性。這類運營商在借款主體上具有特殊之處,主要針對在校大學生,帶有扶貧幫困的色彩。

二、P2P網路借貸中經濟犯罪發生的五種類型

P2P網路借貸有先天性的「硬傷」(如性質不明、監管缺失),加之其自身具備的獨有特徵(隱蔽性強、涉及面廣),以傳統民間借貸領域的經濟犯罪活動為鑒,不免使人擔憂P2P網路借貸是否會成為經濟犯罪活動的又一「重災區」。

(一)
主體定位不明確,遊走在灰色地帶。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非法吸收公
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金融活動。刑法第174條第1款規定了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P2P網路借貸並未經有關金融監管機構批准,網路借貸雖然不具有
商業銀行性質,但運營主體大都由自身負責管理出借者的資金,對貸款人的條件進行審查之後將資金借出,該行為類似於商業銀行的儲蓄借貸業務,難免有淪為經濟
犯罪行為之虞,可能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二)資金來源無法核實,為洗錢犯罪提供便利。刑法第191條規定了洗錢罪,該罪要求行為
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為犯罪違法所得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為利益而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網路借貸的現金流循環於銀行資金監管體制之外,成為
不法分子隱秘、安全、快捷的洗錢通道。但P2P網路借貸運營者僅注重借款者資金用途的審查,對於出借人的資金來源無法核查,難以認定其洗錢罪的主觀故意,
故無法以洗錢罪對運營主體及貸款人的行為加以定性。

(三)借款人徵信核實體系不健全,詐騙犯罪時有發生。網路借貸運營者履行了出借人對
借款人資信審查的職能,現有的審查內容多局限於個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證明、銀行流水、資金用途、聯系方式等,但以上信息在網路中極易被偽造,而信息審核者
並不具備完全的辨識能力,很可能導致借款者憑借偽造信息,騙取借款後捲款而逃。同時,網路借貸運營者亦會出現侵吞出借人資金,出現「人去樓空」的結果,投
資人利益也無法保障。

(四)容易引發涉眾型犯罪。網路借貸涉及人員多,地域范圍廣、隱蔽性強、監管真空、資信審查不完善等特徵為非法吸
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提供了保護屏障,同時加大了公安機關查處、打擊犯罪的難度,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不特定
對象以超過法定利率的方式吸收資金數額較大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將非法募集資金揮霍、逃跑、用於違法犯罪目的等,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則構成集資
詐騙罪。

(五)高額的投資回報率誘發高利轉貸行為。刑法第175條規定了高利轉貸罪。網路借貸雙方通過協商,最終確立的利率水平大多超
過了同期、同檔次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高額的投資回報不免會誘使資金短缺但又想投機取巧之士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通過網路借貸平台將資金轉貸以謀取利
益,從而構成高利轉貸罪。

三、P2P網路借貸中經濟犯罪防控對策

(一)改變管理思路,重視市場經濟的自循環體系。直
接的政府管制並不必然帶來比由市場和企業來解決問題更好的結果。因此,通過法律手段而非粗暴的行政干預來調節民間借貸行為,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盡量
減少公權對私權運行的過度干預,以使其在摸索中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

(二)加快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制定「放債人條例」、
「網路借貸管理辦法」等,對網路借貸的性質、地位、組織形式、監管主體、運營規范、進入與退出機制等加以具體規定,引導該行業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同時還可以為執法機關提供判斷依據,做到有法可依,避免行政權的濫用。同時應修改現行法律,指明民間融資行為罪與非罪的界限,明確打擊重點。

(三)
建立行之有效的用戶識別機制。准確核實用戶的個人信息是網路借貸做大做強的必要前提。網路借貸運營商應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在力所能及范圍內承擔防範違法
犯罪活動的義務。對用戶的身份信息,資金來源,借款用途,社會關系,信用記錄,利率水平,還款情況進行准確核實,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通報,
做到防患於未然。

(四)加強網路安全建設。網路借貸過程中會涉及到用戶個人隱私,且多關涉個人的財產權益,為此,有必要提升網路借貸中
客戶資料的保密技術,對交易過程中涉及到的個人信息安全做到專人負責,及時銷毀,制定客戶信息泄露的應急預案,一旦出現信息泄露,及時處理,力爭將損失降
到最小。

(五)重視電子證據的收集。網路借貸活動大多通過虛擬的網路平台完成,因此電子證據成為支持訴訟證明活動的關鍵證據類型。又因為電子證據所具有的易銷毀、易變更、難提取的特點,所以要提高電子證據的提取、保護意識,網路借貸運營商應對相關交易記錄做好備份工作。

(六)公安機關網路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公安機關利用其既有的網路監管優勢,設定科學合理的監管指標,構建非法金融活動打防並舉的長效機制,對網路借貸運營網站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會同其他部門核實,將涉眾型經濟犯罪活動扼殺在萌芽狀態。

(七)
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揭露犯罪分子的常用伎倆。社會大眾基於牟利心理可能會忽略相關行為的違法屬性,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媒體就犯罪的常見類型、慣
用手法和動態特徵開展多層面、多角度宣傳,提升人民群眾和有關單位的辨別、防範能力,促使他們自覺抵制犯罪活動。

(八)開拓更為廣泛、
多元的投資渠道。房地產市場的高壓調控政策令眾多欲投資者望而卻步,股市低迷使得大眾投資群體心灰意冷,通貨膨脹率上漲,實業投資利潤回報率低,其他投資
產品亦遠離大眾視野,使一些投資者進入網路借貸領域。因此,開創新的投資渠道,營造良好的投資氛圍亦是分散民間借貸領域的風險、改善投融資環境的可行舉
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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