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朋友在一個金融公司上班 然而我並不知道它是詐騙公司 我已經在派出所關了三個月了 什麼時候才能出來
派出所沒有權力關你三個月,你應該聘請律師。aqui te amo。
B. 我朋友在一金融公司打工當業務員拿提成,結果這個公司是詐騙公司。現在被抓了,他會判多久
詐騙,是違法行為,依法應追究治安行政責任。
如果涉及詐騙的數額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各省和各省不同,但電信詐騙追究起點一律為三千元)或者情節嚴重者,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鏈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C. 我朋友在一個金融公司上班 然而她並不知道它是詐騙公司 她已經在派出所關了三個月了 什麼時候才能出來
可以幫她請個律師,如果說她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詐騙公司,那麼她應該沒有什麼太大問題吧,可能現在在取證階段。
D. 金融詐騙公司,員工的刑事責任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應理解為「非法所有」。從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數額犯、結果犯。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00條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在通常情況下,這種目的具體表現為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的所有權轉歸自己所有、或任意揮霍,或佔有資金後攜款潛逃等。
(4)進入一家金融詐騙公司擴展閱讀:
集資詐騙罪特徵:
第一,詐騙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關於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曾規定,集資詐騙罪的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虛構集資用途」一般表現為行為人虛構客觀上並不存在的企業或者企業發展計劃,而且是對投資者具有誘惑力的投資少、見效快、收益高的所謂項目。
「以虛假的證明文件」一般表現為行為人往往以所謂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資信證明等欺騙投資者,「以高回報率為誘餌」,往往表現為行為人許諾的利益往往遠遠高於國家限定的利息標准。
第二,行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資詐騙罪在行為方式上必須以「非法集資」的形式出現。根據《解釋》的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
E. 我男朋友因進了一家金融詐騙公司,只上班幾個月,拿的最高的工資最高就兩萬,只是業務員,現在已經批捕了,
至少是從犯。
F. 前幾天找了個兼職 去了才發現是一家金融詐騙公司 直接嚇跑了 請問可以舉報嗎
當然要舉報了,你這是在做好事啊,如果是我的話,就舉報
G. 我老婆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做人事助理,前天公司被警察抓了,現在又被移交到看守
你老婆那不是金融公司,一詐騙公司或者傳銷機構吧……人事助理本身不負責拉客戶,應該跟詐騙活動無關吧,事情應該不會太大,只是配合調查,要她交出資料。除非你老婆實際上乾的是騙錢的業務工作
H. 2019年1月左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入一家詐騙公司,而我拿了三千工資,要交多少罰金
具體要看你的違法甚至犯罪情節,與你拿了多少錢關系不大,你沒拿錢並不表示一定無責,處理結果也不一定只是罰金,你去自首可能會好些。
I. 老婆曾在一家涉嫌金融詐騙公司任職,在去這家公司之前公積金貸款買了一套住房,請問會被認為是非法所得嗎
她如果只是一個不知情的雇員的話沒事,如果她也是詐騙流程的一份子,那就危險了
J. 我男朋友因進了一家金融詐騙公司,只上班幾個月,拿的最高的工資就兩萬,只是業務員,
我現在也遇到了同樣的狀況,你男朋友後來怎麼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