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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建設

發布時間: 2021-06-15 20:54:43

A. 電子商務應用對金融業產生的影響

影響如下:

移動互聯網的快速普及為我國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奠定了基礎,移動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對經濟社會生活的影響不斷增大,正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其影響如下:

(1)是移動電子商務業務不斷增長。根據《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4年6月底,我國有6.32億網民,其中,手機網民規模達到5.27億,佔83.4%。手機使用率首次超越傳統個人電腦使用率,成為第一大上網終端設備。

(2)是移動電子商務激發企業轉型。近年來,我國傳統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企業紛紛向移動電子商務轉型。淘寶網、京東商城等企業推出了手機客戶端和手機網站,不斷優化用戶體驗。大量中小企業推出自身的移動APP客戶端,有效提高了營銷精準度和促銷力度。

(3)是移動電子商務催生了新的商業模式。首先,移動互聯網具有定位功能,它實現了線下實體店和在線網路店的充分融合,出現了O2O模式,每家實體店或企業都可以在移動互聯網上發布自己的終端應用,實體店主要提供產品展示和體驗功能,解決服務客戶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1)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擴展閱讀:

移動電子商務不僅僅是電子商務從有線互聯網向移動互聯網的延伸,它更大大豐富了電子商務應用,深刻改變了消費方式和支付模式,並有效滲透到各行各業,促進了相關產業的轉型升級,是我國提振內需和培育新興產業的重要途徑。

當然,我國發展移動電子商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還面臨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比如,移動網速慢和資費高的問題仍然較為突出;移動電子商務的市場監管體系尚不健全;移動電子商務的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等。

B. 簡述電子商務服務體系架構

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互聯網、企業內部網和增值網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

電子商務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各國政府、學者、企業界人士根據自己所處的地位和對電子商務參與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給出了許多不同的定義。電子商務分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C.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電子商務有哪些影響

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給金融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傳統的業務模式已不能適應需要。銀行業為了在未來的網路經濟環境中求得生存並取得競爭優勢,它們努力在信息技術上投入巨資並極力推出自己的互聯網金融服務。網上銀行的發展給商業銀行傳統業務模式和服務方式帶來了巨大的變革,要求銀行對內部管理和運營機制進行戰略性的調整。服務方式的變革給客戶帶來了便利,同時,銀行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定製的客戶化服務。從前以銀行為中心的服務供給制正轉變成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需求制,這是銀行經營理念的根本性變革。銀行網上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必將推動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

網上支付是電子商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傳統支付系統的發展和創新。傳統支付變革的目的在於減少銀行成本、加快處理速度、方便客戶、減少欺詐等,而網上支付創新改變了支付處理的方式,使得消費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經互聯網獲得銀行的支付服務,而無需再到銀行傳統的營業櫃台。

不兼容的網上支付機制無疑會阻礙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因此,支付方式的革新必需依賴中央銀行的支持。另一方面,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必然會影響到傳統的支付系統。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具有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作的職能。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處於初期階段,為防範支付風險,確保銀行安全,金融系統有必要建立行業內的、為網上支付清算服務的安全認證體系,以保證網上支付系統和網上銀行的健康發展。

隨著安全技術和認證機制的廣泛應用,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發展無疑給中央銀行監管和金融立法帶來了新的課題。老的監管方式和程序已很難再適用於新型的金融業務,現行的金融立法也阻礙或限制著新型業務的發展。隨著商業銀行業務模式和內部管理機制的變革,中央銀行監管模式也將隨之改變。

中央銀行必須針對領先技術在金融行業中的廣泛應用作戰略性的思考,鼓勵創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人民銀行支持、推動電子商務在中國的發展,也積極支持國內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金融服務,並鼓勵部分銀行的試點工作。同時,為確保銀行安全,積極防範新形式的金融風險,人民銀行主張對互聯網金融服務施行更加嚴格、科學和有針對性的監管。

大范圍應用是現狀

自1998年初,人民銀行就已注意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我們認識到,電子商務的發展依賴如下的支撐環境:發達的網路通訊設施,包括有關標准和規范的建立;規則的設定,包括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等的制定或修改;網路信任關系的建立或安全性保障,即要建立安全的認證體系;傳統支付系統的強大後台支持,以滿足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需要;真正實際的需求以創造所需的利潤。

近年來,我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為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的支付系統相比,我國的支付系統還存在不小的差距,為網上支付提供後台支持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同時,我國的通訊設施還在不斷完善、有關的法規尚不健全、社會信用的匱乏極大地削弱了依賴技術手段在網路環境中建立信任關系的有效性、工業化程度十分不平衡等,都是制約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因素。

基於以上認識,我們在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中保持了清醒的頭腦,採取了審慎、穩妥、科學的態度,堅持了「加強研究、整體規劃、積極推動、搞好試點」的原則。

1.積極參與「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建設,承建金融ca和支付網關。

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一起參加了由北京市政府牽頭的「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建設。作為銀行的電子商務試點工程,人民銀行派人參加了工程領導小組、工程總體組和工程推進組的工作,並承擔了牽頭建設金融ca和支付網關的重任。經過近兩年的艱苦工作,「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已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

2.聯合共建金融ca,推動金融認證體系的發展。

為了給各家商業銀行創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並節約投資,經協商,由人民銀行聯合工商銀行等13家商業銀行共同建設金融ca,由銀行卡總中心臨時負責建設和運行。

金融ca包括set ca和non-set ca兩個系統,set ca採用了visa/mastercard推出的set協議,主要服務於互聯網上的銀行卡支付。我們對網上支付安全性的考慮是第一位的。盡管set用起來較為復雜,但考慮到我國的社會信用還比較低,我們只能更多地依賴技術的手段來保障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因此我們認為建設set ca是十分必要的。non-set ca主要基於entrust公司的公開密鑰體系結構(pki)框架,這也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ca模式。

1999年初,金融ca工程正式啟動。目前,金融ca已成功試發證書,預期於6月底投入試運行。

我們還積極支持聯合建設支付網關。根據需要,商業銀行也可以自建支付網關。在今後的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我們將不斷總結經驗,積極探索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電子商務的道路。

3.成立電子商務研究中組,研究中央銀行的作用。

1998年7月,人民銀行成立了電子商務研究課題組,對中央銀行在電子商務安全認證、網上支付和相關立法中應該發揮的積極作用和應該採取的對策進行了系統性的研究。該小組的研究成果為人民銀行相關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成立「金融系統電子商務聯絡與研究小組」,加強與商業銀行的溝通。

為了及時了解各家商業銀行電子商務工作的進展,加強溝通,並對金融認證體系和支付網關建設、網上銀行以及金融相關立法等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研究和商討,1998年10月,人民銀行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招商銀行共同成立了「金融系統電子商務聯絡與研究小組」。該小組為金融ca建設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備工作,及時溝通了各行對重大問題的想法和建議。

5.加強與國內有關部門、單位的交流與合作。

近兩年,人民銀行在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的同時,還十分注意與國內有關部門、單位的交流和合作,學習其先進經驗,聽取其意見和建議。

今年4月份,人民銀行與北京市政府聯合舉辦了「三菱銀行:it戰略在金融業中的應用和發展研討會」。我們還積極參與了信息產業部、外經貿部、科技部、密碼委等部門舉辦的電子商務研討活動。另外,我們還多次與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山東大學信息技術研究所、四川聯合大學信息安全研究所等研究機構以及中國國家信息安全測評認證中心等部門就電子商務發展問題進行探討和交流。

嚴格監管探索未來

當前我們正進行的一些工作是:

1.加強對金融認證體系的規劃和管理,逐步確立金融認證體系的管理體制。

安全的金融認證體系是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最重要基礎,它事關銀行支付系統的安全,事關銀行自身的安全。因此,人民銀行有責任對金融認證體系實施嚴格的監管。

金融ca將於6月底投入試運行,部分商業銀行自建的行內ca也已投入使用或即將投入使用。如何規範金融認證體系的未來發展、如何盡快對金融認證體系實施監管,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任務。

目前,我們計劃組織成立「金融認證策略管理委員會」,並在人民銀行下設辦事機構,以加強對金融認證體系的規劃和管理。

2.成立「網上銀行研究小組」,加強對網上銀行審批、檢查和監管程序的研究,盡快實施對網上銀行的監管。

自1998年3月,中國銀行在國內率先開通了網上銀行服務以來,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也先後推出了自己的網上銀行。網上銀行在降低銀行經營成本、提高銀行服務質量、增強銀行競爭力的同時,也給銀行造成了很大的風險暴露。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對其互聯網金融服務制定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如何對互聯網金融服務實行切實可行的、科學的監管,這也是擺在人民銀行面前的又一大任務。

今年初,人民銀行聯合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共同成立了「網上銀行研究小組」,對網上銀行發展、網上銀行的安全體系、網上銀行風險與防範、網上銀行的監管等進行系統性的研究,並對我國網上銀行的建設和發展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3.成立「網上支付研究小組」,探討網上支付在中國的未來發展,加強對網上支付的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部分商業銀行已開發了自己的網上支付系統,建立了行內支付網關,以向客戶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網上支付給銀行的支付系統乃至整個銀行系統帶來了新的潛在風險,如果解決不好,將威脅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運行。因此,我們將盡早對網上支儲系統建設進行管理,積極防範、化解潛在的風險,推動網上支付系統的規范、健康發展。

今年2月份,我們組織成立了「網上支付研究小組」。該小組將對電子現金、電子支票、電子信用證等在我國的應用前景進行可行性研究,並對我國網上支付系統的管理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4.逐步建立與金融相關的法規。

電子商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立法,其中也涉及到與金融相關的立法。比如,網上支付必須承認數字簽名的立法有效性,我國以圖章作為支付有效性的傳統做法顯然已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今後,我們將加強這方面的工作,爭取為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立法環境。

5.抓緊專門人才的培養。

互聯網金融服務給中央銀行監管提出了挑戰,老的監管模式、陳舊的知識已不能滿足新業務監管的需要,專門的管理人員成為必需。目前,人才的培養已成為當務之急。

總之,人民銀行在今後將更加積極、主動地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努力推動電子商務和互聯網金融服務在中國的健康發展。

D. 電子商務標准體系發分為哪四個部分

電子商務標准可分為基礎技術標准、業務標准、支撐體系標准和監督管理標准四大類別,每一類別可根據具體情況再進行細分。
1 基礎技術標准:該分體系主要包括電子商務基礎性、框架性和通用技術類標准。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總體通用」、「軟體技術架構」、「描述技術」、「自動識別與標識技術」以及「網路協議」五部分;
2 業務標准:該分體系主要指與商務活動直接相關的各類業務和應用標准,包括商務活動的語義單元、信息實體、信息流和業務流程等方面的標准。該分體系既包括各行業和領域通用的業務標准,又包括特定行業和領域專用的業務標准。按照標准化的一般原理,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信息分類編碼」、「數據元」、「元數據」、「單證格式」、「流程與介面」和「注冊維護」六部分;
3 支撐體系標准:該分體系主要解決電子商務的各類支撐體系建設的標准化問題。按照國務院2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快電子商務發展必須建立健全在線支付、信用服務、現代物流、安全認證四大支撐體系。因此,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在線支付」、「信用服務」、「現代物流」、和「安全認證」四部分;
4 監督管理標准:該分體系主要包括規范電子商務中的各種主體和客體對象(比如企業、人員、服務、服務平台、軟體等)的行為、質量、統計、評價和功能測試等方面的標准。這類標准對於進一步提高電子商務交易總量,提高服務水平,擴大服務規模,拓寬服務內容,規范服務模式具有重要的作用。該分體系可進一步細分為「服務質量」、「統計評價」和「符合性測試」三部分。

希望對有幫助!!!

E. 簡述電子商務服務業發展現狀

1、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分析?
經過「十五」的發展,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有所改善,法律法規、政策、標准、信用等電子商務市場環境建設得到一定程度重視,近年來國家制定了互聯網管理的一些條例,在建立統一的電子商務標准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有效探索,加大了信用體系建設的力度,部分行業和地方頒布了電子商務交易的管理辦法。網路基礎設施、第三方服務機構、金融服務、物流服務等電子商務應用支撐環境建設取得初步成效,部分地區和行業先後建立了數字證書認證機構,大多數銀行已開展在線支付業務,物流信息化與系統化建設形成一定規模。電子商務逐步滲入到各行各業和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應用效果逐步凸現。從總體上看,我國電子商務在經歷了探索和理性調整後,步入了務實發展的軌道,為今後的快速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電子商務逐步融入經濟社會發展,應用初見成效

2005年,全國企業網上采購商品和服務總額達16889億,占采購總額的比重約8.5%,企業網上銷售商品和服務總額為9095億,佔主營業務的收入比重近2%。中小企業成為電子商務的積極實踐者,經常性應用電子商務的中小企業約佔全國中小企業總數的2%。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不斷創新,基於網路的數字化產品與服務不斷涌現,豐富了人民群眾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網上零售總額約佔全社會零售總額2%。

我國大部分骨幹企業和重點行業開展了網路營銷,部分骨幹企業在內部信息化基礎上實現了在線交易、支付及物流局部集成應用,少數骨幹企業在創新管理模式、優化業務流程的基礎上,實現了在線交易、支付及物流的一體化集成應用。經濟發達地區的部分中小企業充分利用網路營銷獲取新的商業機會,成為電子商務的積極實踐者。數字化商品和網上消費服務日新月異,豐富了人民群眾的物質和文化生活。中央及省市地方政府采購信息基本實現了網上發布,為電子商務推廣應用起到了一定示範作用。面對全球電子商務的良好發展態勢迎來了電子商務發展的戰略機遇期。

電子商務廣泛滲透到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領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網路化生產經營與消費方式逐步形成,資金周轉、物流效率普遍改善,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國民經濟重點行業電子商務應用成一定規模,生產經營管理方式向網路化、數字化、集約化方向發展。電子商務服務業蓬勃發展不斷創造國民經濟增長新動力。電子商務在促進傳統產業組織方式和管理變革的同時,使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網路消費文化趨於成熟,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服務范圍不斷拓寬,個性化日趨明顯,數字化商品和網上消費服務模式日漸豐富。信息網路不斷為傳統服務業帶來新的發展空間,在線交易、電子認證、在線支付等服務業蓬勃發展,移動商務應用模式日趨活躍,開始推動經濟社會活動向集約化、高效率、高效益、可持續方向發展。

二、支撐體系不斷完善,逐步趨於協調發展

電子認證、在線支付、現代物流、信用等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全面展開,初具規模,呈現出支撐體系建設與電子商務應用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新局面。近20家電子認證機構獲得電子認證服務許可,在電子商務和電子政務應用中開展了電子認證及數字簽名應用服務。近20家商業銀行開辦網路銀行業務,第三方在線支付平台不斷涌現,在線支付業務穩步上升。物流專業化分工和社會化程度逐步提高,物流信息化建設形成一定規模,第三方物流產業迅速發展。信用體系建設得到重視,部分地區加大了信用體系建設的力度,區域性信用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步伐加快。40餘項電子商務和物流標准陸續頒布,標准推廣應用工作進一步深化。全國300多所院校開設了電子商務專業,各類電子商務繼續教育及在職培訓快速發展,培養了一批高素質復合型電子商務人才。

三、電子商務服務業應運而生,模式創新亮點突出

基於網路的交易服務、業務外包服務、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模式和產品不斷創新,服務規模逐漸擴大,電子商務服務業蓬勃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經濟增長新動力。基於網路的產品、技術與服務的創新能力穩步提升,自主發展態勢日漸顯現。在線交易、在線支付、電子認證、現代物流等領域的關鍵技術及裝備的研究開發取得突破性進展,行業、區域及中小企業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與服務平台加快發展,基礎電信運營商、軟體供應商等紛紛涉足電子商務,服務於行業、區域及中小企業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與服務平台加快發展,新型業務模式不斷涌現。

四、發展環境進一步改善,法規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確立了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明確了發展方向和戰略重點。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進一步將電子商務列為國家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行動計劃。《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確立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為電子商務交易主體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區各部門從實際出發,認真貫徹落實,不斷開拓進取,紛紛出台積極的政策措施,加大對電子商務發展的扶持力度。全社會電子商務的應用意識不斷增強,對電子商務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重要作用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形成了發展電子商務的良好社會氛圍。

F. 怎麼認識和分析互聯金融與第三方電商服務平台的戰略發展

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給金融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傳統的業務模式已不能適應需要。銀行業為了在未來的網路經濟環境中求得生存並取得競爭優勢,它們努力在信息技術上投入巨資並極力推出自己的互聯網金融服務。網上銀行的發展給商業銀行傳統業務模式和服務方式帶來了巨大的變革,要求銀行對內部管理和運營機制進行戰略性的調整。服務方式的變革給客戶帶來了便利,同時,銀行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定製的客戶化服務。從前以銀行為中心的服務供給制正轉變成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需求制,這是銀行經營理念的根本性變革。銀行網上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必將推動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 網上支付是電子商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傳統支付系統的發展和創新。傳統支付變革的目的在於減少銀行成本、加快處理速度、方便客戶、減少欺詐等,而網上支付創新改變了支付處理的方式,使得消費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經互聯網獲得銀行的支付服務,而無需再到銀行傳統的營業櫃台。 不兼容的網上支付機制無疑會阻礙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因此,支付方式的革新必需依賴中央銀行的支持。另一方面,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必然會影響到傳統的支付系統。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具有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作的職能。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處於初期階段,為防範支付風險,確保銀行安全,金融系統有必要建立行業內的、為網上支付清算服務的安全認證體系,以保證網上支付系統和網上銀行的健康發展。 隨著安全技術和認證機制的廣泛應用,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發展無疑給中央銀行監管和金融立法帶來了新的課題。老的監管方式和程序已很難再適用於新型的金融業務,現行的金融立法也阻礙或限制著新型業務的發展。隨著商業銀行業務模式和內部管理機制的變革,中央銀行監管模式也將隨之改變。 中央銀行必須針對領先技術在金融行業中的廣泛應用作戰略性的思考,鼓勵創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人民銀行支持、推動電子商務在中國的發展,也積極支持國內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金融服務,並鼓勵部分銀行的試點工作。同時,為確保銀行安全,積極防範新形式的金融風險,人民銀行主張對互聯網金融服務施行更加嚴格、科學和有針對性的監管。 大范圍應用是現狀 自1998年初,人民銀行就已注意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我們認識到,電子商務的發展依賴如下的支撐環境:發達的網路通訊設施,包括有關標准和規范的建立;規則的設定,包括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等的制定或修改;網路信任關系的建立或安全性保障,即要建立安全的認證體系;傳統支付系統的強大後台支持,以滿足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需要;真正實際的需求以創造所需的利潤。 近年來,我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為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的支付系統相比,我國的支付系統還存在不小的差距,為網上支付提供後台支持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同時,我國的通訊設施還在不斷完善、有關的法規尚不健全、社會信用的匱乏極大地削弱了依賴技術手段在網路環境中建立信任關系的有效性、工業化程度十分不平衡等,都是制約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因素。 基於以上認識,我們在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中保持了清醒的頭腦,採取了審慎、穩妥、科學的態度,堅持了「加強研究、整體規劃、積極推動、搞好試點」的原則。 1.積極參與「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建設,承建金融ca和支付網關。 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一起參加了由北京市政府牽頭的「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建設。作為銀行的電子商務試點工程,人民銀行派人參加了工程領導小組、工程總體組和工程推進組的工作,並承擔了牽頭建設金融ca和支付網關的重任。經過近兩年的艱苦工作,「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已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 2.聯合共建金融ca,推動金融認證體系的發展。 為了給各家商業銀行創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並節約投資,經協商,由人民銀行聯合工商銀行等13家商業銀行共同建設金融ca,由銀行卡總中心臨時負責建設和運行。 金融ca包括set ca和non-set ca兩個系統,set ca採用了visa/mastercard推出的set協議,主要服務於互聯網上的銀行卡支付。我們對網上支付安全性的考慮是第一位的。盡管set用起來較為復雜,但考慮到我國的社會信用還比較低,我們只能更多地依賴技術的手段來保障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因此我們認為建設set ca是十分必要的。non-set ca主要基於entrust公司的公開密鑰體系結構(pki)框架,這也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ca模式。 1999年初,金融ca工程正式啟動。目前,金融ca已成功試發證書,預期於6月底投入試運行。 我們還積極支持聯合建設支付網關。根據需要,商業銀行也可以自建支付網關。在今後的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我們將不斷總結經驗,積極探索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電子商務的道路。 3.成立電子商務研究中組,研究中央銀行的作用。 1998年7月,人民銀行成立了電子商務研究課題組,對中央銀行在電子商務安全認證、網上支付和相關立法中應該發揮的積極作用和應該採取的對策進行了系統性的研究。該小組的研究成果為人民銀行相關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成立「金融系統電子商務聯絡與研究小組」,加強與商業銀行的溝通。 為了及時了解各家商業銀行電子商務工作的進展,加強溝通,並對金融認證體系和支付網關建設、網上銀行以及金融相關立法等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研究和商討,1998年10月,人民銀行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招商銀行共同成立了「金融系統電子商務聯絡與研究小組」。該小組為金融ca建設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備工作,及時溝通了各行對重大問題的想法和建議。 5.加強與國內有關部門、單位的交流與合作。 近兩年,人民銀行在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的同時,還十分注意與國內有關部門、單位的交流和合作,學習其先進經驗,聽取其意見和建議。 今年4月份,人民銀行與北京市政府聯合舉辦了「三菱銀行:it戰略在金融業中的應用和發展研討會」。我們還積極參與了信息產業部、外經貿部、科技部、密碼委等部門舉辦的電子商務研討活動。另外,我們還多次與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山東大學信息技術研究所、四川聯合大學信息安全研究所等研究機構以及中國國家信息安全測評認證中心等部門就電子商務發展問題進行探討和交流。 嚴格監管探索未來 當前我們正進行的一些工作是: 1.加強對金融認證體系的規劃和管理,逐步確立金融認證體系的管理體制。 安全的金融認證體系是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最重要基礎,它事關銀行支付系統的安全,事關銀行自身的安全。因此,人民銀行有責任對金融認證體系實施嚴格的監管。 金融ca將於6月底投入試運行,部分商業銀行自建的行內ca也已投入使用或即將投入使用。如何規範金融認證體系的未來發展、如何盡快對金融認證體系實施監管,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任務。 目前,我們計劃組織成立「金融認證策略管理委員會」,並在人民銀行下設辦事機構,以加強對金融認證體系的規劃和管理。 2.成立「網上銀行研究小組」,加強對網上銀行審批、檢查和監管程序的研究,盡快實施對網上銀行的監管。 自1998年3月,中國銀行在國內率先開通了網上銀行服務以來,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也先後推出了自己的網上銀行。網上銀行在降低銀行經營成本、提高銀行服務質量、增強銀行競爭力的同時,也給銀行造成了很大的風險暴露。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對其互聯網金融服務制定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如何對互聯網金融服務實行切實可行的、科學的監管,這也是擺在人民銀行面前的又一大任務。 今年初,人民銀行聯合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共同成立了「網上銀行研究小組」,對網上銀行發展、網上銀行的安全體系、網上銀行風險與防範、網上銀行的監管等進行系統性的研究,並對我國網上銀行的建設和發展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3.成立「網上支付研究小組」,探討網上支付在中國的未來發展,加強對網上支付的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部分商業銀行已開發了自己的網上支付系統,建立了行內支付網關,以向客戶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網上支付給銀行的支付系統乃至整個銀行系統帶來了新的潛在風險,如果解決不好,將威脅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運行。因此,我們將盡早對網上支儲系統建設進行管理,積極防範、化解潛在的風險,推動網上支付系統的規范、健康發展。 今年2月份,我們組織成立了「網上支付研究小組」。該小組將對電子現金、電子支票、電子信用證等在我國的應用前景進行可行性研究,並對我國網上支付系統的管理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4.逐步建立與金融相關的法規。 電子商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立法,其中也涉及到與金融相關的立法。比如,網上支付必須承認數字簽名的立法有效性,我國以圖章作為支付有效性的傳統做法顯然已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今後,我們將加強這方面的工作,爭取為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立法環境。 5.抓緊專門人才的培養。 互聯網金融服務給中央銀行監管提出了挑戰,老的監管模式、陳舊的知識已不能滿足新業務監管的需要,專門的管理人員成為必需。目前,人才的培養已成為當務之急。 總之,人民銀行在今後將更加積極、主動地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努力推動電子商務和互聯網金融服務在中國的健康發展。

G. 電子商務金融服務外包方向和國際商務方向有什麼區別

電子商務——是由計算機、通信網路及程序化、標准化的商務流程和一系列安全、認證法律體系組成的集合;是一種以互聯網為基礎、以交易雙方為主體、以銀行電子支付和結算為手段、以客戶數據為依託的全新商務模式。根據交易主體的不同,電子商務可分為多種模式,其中B2C(企業對消費者)、B2B(企業對企業)、G2B(政府對企業)模式發展迅速。
國際商務——也稱國際貿易,是指世界各國(地區)之間貨物、技術和服務的交換,是各國(地區)之間分工的表現,它反映了世界各國(地區)在經濟上的相互依存關系。
概述:電子商務是國際貿易運作的新形式,國際貿易所採取的主要手段是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是按交易的形式來劃分的,它所對應的是傳統貿易方式;而國際商務是按地域來劃分的,它所對應的是國內商務。

H. 如何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建設

迄今為止,理論與實踐上比較一致的共識是,構建與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必須既要考慮金融服務供給與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激勵相容問題,也要統籌安排金融體制改革與中小企業融資風險處置的關系。本文從資本性融資體系、債務性融資體系、理財服務體系三個層面,探討了構建與完善中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的一些關鍵環節。
一、資本性融資體系的構建
雖然從理論上講,通過財政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增加內源性資本積累,是中小企業在不改變股權結構與控制權安排下,實現穩定發展的首要選擇,但是從實踐結果上看,中小企業的利潤留存空間並不大,資本擴張必須要依靠外源性長期資本融資。同時,構建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體系,不僅僅是要彌補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缺口,更為重要的是要通過有助於發揮資本效用的融資安排,體現資本對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行為的激勵與約束效應。
(一)要從機構建設著手,培育與發展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1.培育與發展長期持股型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國外長期持股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之所以得以持續發展,根本原因在於其主要發起人就是中小企業,從投資的風險防範與行為激勵兩方面提高了資本融資效率。眾多具有產業或是產品關聯性的中小企業,為了相互調劑解決資本投入的不足,普遍以有限合夥方式(也有股份制方式)建立起了投資性公司,政府則通過減免投資收益稅收等措施促進其發展。一方面合夥制投資公司具有利益共享效應,中小企業作為合夥人不僅可以不以規模大小及時方便地彌補資本缺口,而且可以在合夥投資公司的利潤中分紅,對中小企業具有明顯的投資激勵作用;另一方面,因為合夥人要對資本投資共承風險,所以投資公司通常採取時段承諾的投資方式,追加投資建立在分時段檢查中小企業投資承諾的基礎上,這對中小企業又形成了較好的風險制約,要求其履行誠信的義務與責任。
允許與鼓勵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的設立與發展,就是對自由資本形成制度的肯定與保護,這是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旦允許合夥投資公司的合夥人或是管理人在一個良好業績記錄基礎上,今後可以發展為銀行類或是投資類金融機構,必將為中小金融機構的設立奠定市場基礎。在這種意義上講,匆忙放開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限制,不如先行組建成立大量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為籌建真正服務於中小企業的中小金融機構創造市場條件。
2.培育與發展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公司。目前來看,中國在風險投資的機制建設上存在著兩個方面的嚴重問題:一是風險投資公司沒有較強的行業分布特徵,大多數風險投資公司沒有專注的投資領域,導致投資科技含量低以及投資趨同化問題嚴重;二是追求資本利得而不是財務收益是風險資本區別與一般資本的顯著特點,但是創造風險資本利得機制 (也稱為退出機制)在中國並不存在,整個風險投資機制缺少了一個關鍵環節。由於缺乏這樣必要的市場機制,目前,中國大多數風險投資公司並沒有遵循真正的風險投資機制,大多數風險投資公司都退變成了一般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要從市場建設著手,培育與發展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金融市場體系
鑒於1993年到1997年中國大部分省市證券交易自動報價系統及股票場外交易市場的非規范發展行為,場外交易市場目前在中國被徹底清理了,而創業板市場又遲遲沒有啟動,兩個層次市場的欠缺,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的資本性融資需求。建立中國二板市場,並不能在短時間內解決大量中小企業尤其是非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本補償問題,當前,迫切需要的是積極恢復與有序發展一個各種交易主體廣泛參與、交易品種和數量不斷擴展的場外交易市場,規避高昂交易費用與上市條件對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的制約。只要規定在場外交易市場中掛牌的中小企業,一旦其凈資產、稅後利潤、市值或是股價等達到一定條件要求,就可以直接升入主板或是二板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就是二板市場的一個預備市場。
當前,主要市場經濟國家的場外交易市場除了繼續保持建立初期對掛牌公司沒有資格限制、財務規范少,交易手續簡便、費用低等特點以外,已經發展成為了一個受到嚴格監管的實時報價服務系統,可以及時披露與傳遞做市商交易信息,並且實現了區域性或是全國性的聯網,完全擺脫了混亂與分散的局面。中國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要避免重復以前無序擴張的格局,應該首先著眼於全國性場外市場交易系統的建立。可以嘗試在上海建立中國場外交易市場報價中心,成立全國性的場外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一方面自上而下地引導各省(市)建立與上海報價中心聯網的地方性場外交易市場,另一方面監管做市商的報價信息和交易活動,增強全國場外交易市場的組織性與可監管性。依託於場外交易市場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小企業票據、債券等債務性融資也可以得以持續發展。銀行要實現中小企業票據業務的收益,必須積極拓寬票據轉貼現渠道,在轉貼現中通過批量化和規模化運作尋找最有利成交條件的客戶;中小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同樣也面臨著流動性問題。由此可見,中小企業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內涵著中小企業資本性與債務性融資的雙重需求。
二、債務性融資體系的構建
一個有效的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體系必須能夠同時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對於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而言,能夠在體制與機制上具有處理中小企業「軟信息」(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就是其並不或者是不完全具有財務報表、抵押擔保以及信用記錄等融資債權方需求的「硬信息」,而是現實表現為企業行為、業主品性及與供應商、顧客交易狀況等無法進行數值化准確記錄的「軟信息」)的能力,在防範融資風險的同時保證融資的高效率;二是對中小企業而言,融資體系必須能夠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的弱勢融資地位問題,從根本上緩解即使是符合貸款條件的中小企業,由於「弱勢界定」而無論其支付多高的利率也無法得到貸款的「信貸配給」現象。
(一)在體制與機制上提高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的效率
如果說風險防範是指商業銀行能夠准確識別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中的「軟信息」,那麼大銀行憑借信息規模優勢對中小企業非定型信息的全局理解以及對中小企業發展風險的遠期估價,小銀行通過與中小企業近距離不斷交換信息而對重要「軟信息」成份的熟識,都使各自具有不同的風險防範優勢。因此,不能片面地講中小銀行與中小企業的匹配優勢,或是大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防範能力,二者在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體系中具有各自的比較優勢。問題的關鍵在於,中小企業的「軟信息」缺乏可傳導性,或者講是很難在組織鏈條上傳遞,這就要求金融機構自身的決策鏈條必須足夠「短而有效」。在這種意義上講,中小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支持具有天然的優勢,並且由於沒有上級組織的約束,可以因地制宜地進行融資機制的創新。
對於縣域經濟中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則必須進行組織結構上的根本性變革。一種可以考慮的改革模式是,在缺乏較好經營管理業績的中小金融機構的縣域經濟中,對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進行股權改造,成立省級行控股的獨立法人機構,並根據具體情況,或是每家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一家獨立法人,或是集中於一家或是二家進行合並組建;另一種模式是,在具有較好經營管理業績的中小金融機構的縣域經濟中,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與中小金融機構進行人員、機構、資產負債的重組。兩種改革模式都是對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從縣域經濟中簡單性撤離的一種揚棄,更有利於中小企業在縣域經濟中的發展。
大中型城市經濟中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同樣存在著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比較優勢。為了全面掌握中小企業的資金運用情況,可以允許金融機構作為中小企業的財務代理人;為了促進委託貸款與中小企業投資項目密切「嫁接」,可以允許金融機構與委託人建立風險分擔機制;為了解決金融機構客戶經理的激勵問題,可以允許金融機構對其貸款超額收益進行一定比例的獎勵。機制比產品對於中小企業融資而言更為重要。
另一個重要方面,是對中小企業非正式融資需求的滿足。民間借貸藉助於非正規性信用資源的利用以及債務責任的落實,滿足了中小企業零售型、人力資源密集型的融資需求,這在銀行體系內很難實現。一方面要不扼殺非正式制度的發展空間,通過利率市場化改革,使資金在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之間合理分布,過度要求資金集聚在銀行體系往往同時也集聚了風險;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組建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將民間融資市場「退化」為私人投資市場,使民間金融發展剔除「非法集資」因素。
(二)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的弱勢融資地位問題
1.最直接方式是建立一家專門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性銀行
當前,中國金融競爭非常不充分,地方政府的行為又在嚴重影響著中小金融機構的貸款投向與結構,在不能確保中小金融機構具有足夠的與地方政府談判的能力情況下,放開民營或是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限制,市場型的中小金融機構就有可能蛻變成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與其如此,不如自上而下建立一家政策性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以法定的中小企業貸款行為規避地方政府與市場競爭對中小企業貸款行為的扭曲。盡管市場性中小金融機構的建立可以促使優質的中小企業通過擔保、補貼或是付出較高的利率來獲取流動性資金貸款,但是一般中小金融機構很難給予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銀行藉助於低於市場利率的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完全可以向中小企業提供優惠的長期性貸款資金。對於市場型的中小金融機構,監管指標要進一步明確單戶最高貸款額與資本凈值的比率,限制其偏離中小企業的貸款行為。
2.其次是要允許與扶持三類中小企業融資性中介機構的廣泛建立
第一種是町以分擔融資風險的信用擔保類中介機構。一種經常性的錯誤認識是,造成大多數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困難的原因,是由於中小企業不能很好地具備銀行貸款的抵押或是擔保條件。組建以財政出資為主的省、市兩級信用擔保機構,就是希望通過信用擔保的杠桿效用,增加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貸款」與「擔保」在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的防範上並沒有本質性的差別。擔保本身也包含著擔保決策、擔保跟蹤、擔保追償三個風險防範行為,如果疏於對中小企業擔保行為的風險防範,既不能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與銀行的信息不對稱性問題,反倒會增加中小企業與擔保機構之間的風險,擔保倍數越大,則風險越高。防範和化解擔保風險,一是要充分調動貸款銀行與擔保機構雙方的積極性,允許銀行與擔保公司分擔風險的契約安排存在。二是要建立省級與全國性的再擔保機構,通過多層次轉保最大限度地分散風險;三是要建立法律化與制度化的擔保損失財政彌補機制,要將財政彌補款項列入每年的中央與地方預算,並設立由財政、銀行、工商等部門組成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監督委員會,負責對中小企業擔保、再擔保機構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建議國務院盡快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擔保機構、擔保業務以及擔保行業管理辦法,促進擔保業長期健康發展。
第二種是雖然不分擔融資風險,但是本身具有較高風險評估能力的信用評級類中介機構。防範和化解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風險,銀行信貸與信用擔保必須與加強中小企業信用徵信體系建設密切結合起來,要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共享性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系統,為信用評級中介機構的發展提供基礎條件。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信用評級機構就可以對中小企業及其中小企業各種融資券進行信用評級,銀行與擔保機構也就可以利用評級防止融資風險。在實踐運作中,有的信用評級機構作為一個融資中介機構,在進行投資者(不僅僅是銀行)與中小企業投資項目的中介撮合,向雙方收取中介費用而不承擔風險;也有的信用評級機構在對中小企業融資項目進行評級後向「合作」銀行推薦,收取銀行的代理費。
第三種是「遠離」風險型的融資租賃類中介機構。設備租賃融資方式對於中小企業非常有利,因為往往融資租賃機構購買設備可以打折,便於降低中小企業的總體成本。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用租金現金流來償付銀行貸款利息,購買的設備又可以回購或是拍賣,這種資產負債結構致使融資租賃公司本身具有天然的抗風險能力。此外,中小企業出現風險後租賃設備不用清償負債,融資租賃類中介機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與中小企業破產風險有效隔絕。

I. 什麼是電商金融,它包括什麼,現在存在什麼問題

一、簡介:
電商金融:是泛指P2P網路以及電商提供的諸如:互聯網支付貨幣、互聯網信貸、供應鏈金融、預售訂單融資、跨界合作金融、中間業務、貨幣匯兌、賬戶預存款、支付工具、移動支付等金融業務。
二、包括:

互聯網支付貨幣、互聯網信貸、供應鏈金融、預售訂單融資、跨界合作金融、中間業務、貨幣匯兌、賬戶預存款、支付工具、移動支付等金融業務。
三、與傳統金融區別:
電商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於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以網路平台為依託,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拓展小微企業融資渠道,解決社會閑散資金的有效利用。隨著時代的潮流,科學技術的發展,電商金融以日新月異的飛速發展給我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巨大的變化。
四、存在的問題:
1.電子商務合同問題:電子商務合同主要是雙方通過電子形式(email;傳真;電話;或者網路電子表格等等)來簽訂的。電子商務進行的是無紙貿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與傳統合同相比有了很大變化,這涉及數字簽名、電子發票、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問題,必然產生很多問題:首先,電子商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屬於不見面,雙方都通過網路虛擬平台進行運作,其信用僅僅依靠密碼的辨認或認證機構的認證,密碼認證的虛擬性和認證機構認證的多樣性導致合同的信用體系存在較大疑問,對大額和長期的商務合作開展不利。
2.電子商務支付問題:電子商務的優勢在於能夠實現零距離收付、零距離購銷,如果沒有安全有效的電子商務金融渠道,尤其是電子支付手段,是做不到「零距離」的。而我國現在的金融支付手段不完善,各大商業銀行的電子支付程序比較繁瑣,並且還沒達到數據的交互,沒有形成統一的支付系統。當電子交易中的當事人採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時,雙方就不可能通過電子支付的手段來完成款項支付,從而也就不能實現網際網路上的交易。另外,現存的支付寶手段雖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這只是電子支付中的過渡產品,其在解決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資金流動的實時性上存在明顯缺陷,不能完全滿足金融電子化的要求。
3.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問題:涉及到下面三個方面。第一,電子商務網站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大隱患,普遍容易受到黑客攻擊,國內安全技術結構和加密技術強度普遍不夠;第二,電子商務交易售後安全也是真空地帶,出現問題後客戶往往不知道去找誰負責,有人開玩笑說「電子商務目前是個『三無』行業:無法可依、無安全可言、無規可循」;第三,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缺乏足夠法律制度體系支持。我國現今對電子商務交易的保護主要分散於計算機網路技術相關法律法規及民商法,沒有相關的專門法律體系,制度建設上也存在混亂,加上網路技術發展速度過快,法治遠遠滯後。
4.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知識產權與有形財產存在明顯不同的特點,如壟斷性、地域性、時間性、無形性、政府確認性等等。其中,又以壟斷性(專有性)和地域性更為特別。如果知識產權不能保證權利人的專有,則知識產權制度就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其權利也就成了一種擺設。如果地域性被徹底打破,權利就有可能成為世界通行的「全球權利」或者產生世界性統一的制度。電子商務活動建立在互聯網上,網路的傳輸表現出「公開」的開放性和「無國界」的全球性特點及狀態。「公開」為「公知」提供了前提,也為「公用」提供了方便;「無國界」又使得地域性的知識產權受到了嚴峻的挑戰。在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趨向之狀況下,是否因電子商務的發展而導致知識產權保護的真正本質意義上的國際化?
5.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主要是由現有的網路技術給版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等制度帶來的問題。在其上的知識產權法律沖突呈現復雜性和難以根除性,有些問題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中還很難以找到有效解決的方法。
6.電子商務隱私權保護問題:網路隱私權是指公民在網路中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與個人相關的敏感信息,這些信息的范圍包括事實,圖像(例如,照片,錄象帶),以及毀謗的意見等。目前電子商務隱私權保護領域遇到的三大問題:個人信息數據保護、個人數據二次開發利用和個人數據交易。網路侵權行為的泛濫會使電子商務交易的誠信基礎更為削弱,不利於電子商務交易的長久發展。
7.電商金融在監管層面的問題:近年來,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央和地方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對中小企業融資加以規范。但由於網路融資興起較晚,我國目前並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和相關業務的指導意見,基本還處於監管真空的階段。在具體的網路融資活動中,各家金融機構與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商大多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建立各自的網路融資規范,只在相對狹小的空間內適用,各資金供給方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沒有政府的引導、缺乏監管部門的監督和糾紛解決機制,在網路融資過程中一旦出現什麼問題交易各方都將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
在行業監管方面,網路貸款作為新興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勢必會出現新的問題,由於B2B企業並非金融機構,所以並不受金融監管的約束,這在提供了靈活性的同時,也說明了目前有關網路融資的監管仍處於空白狀態。雖然如今電子商務領域已經逐漸發展健全但有關網路融資的問題在立法和監管方面仍顯滯後。
電商金融在平台層面存在的問題:在平台層面,對於走合作模式的電商企業而言風險相對較小,而對於自主放貸的企業則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對於該類企業來說,存在企業本身資本金的限制,根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僅限於股本、接收捐贈的資金以及不超過資本凈額50%的借入資金,這限制了企業的放貸規模。
從2010年浙江阿里小貸成立以來,3年多時間,阿里小貸累計投放貸款超過1100億。僅僅是今年第三季度,阿里小微信貸累計投放貸款達208億元,這相當於截至2012年年底該業務的貸款總額。這一數字看似很大,實際上,跟一般的城商行相比差距都很大。尤其重要的是,阿里小貸的資金太少,旗下兩家小貸公司可用於放貸的資金不超過27億元,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該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任何借貸都存在風險,經歷了百年發展的傳統銀行業也不例外,而傳統銀行業之所以能長久存在,在於它能有效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從目前各大電商平台涉足金融業來看,大部分電商企業走的都是跟銀行合作的模式,像慧聰網、敦煌網等跟銀行合作推出相關信用卡產品,因不是自有資金在放貸,風險相對較小。
但同樣是合作模式的阿里巴巴跟建行業合作的網路聯保貸款就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其主要風險表現為:
8.聯合體成員的道德風險:網路聯保貸款對於防範道德風險有許多優勢,其主要優勢是連帶責任帶來的成員間積極監督和加強還款的結果。然而連帶責任機制並不是萬能的,如在一個成員經營能力充足可以歸還自身借款而非違約者欠款的條件下,未來是否無法再從銀行借款對他來說影響不大時,優勢就失效了,即違約成本不足以影響企業以後的經營,則達不到預期效果。如果聯合體成員間串通一氣,則使銀行面臨著騙貸陷阱,尤其對事後道德風險而言,當違約懲罰較輕時,聯合體成員集體騙貸的可能性會更大。
9.網路聯保貸款違約傳染風險:所謂「違約傳染」,即當聯保貸款的一個成員違約時,其他成員即使具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也可以選擇違約,而非幫助其償還貸款,由此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最後導致集體違約的現象。
10.聯合體的整體信用風險:如果聯合體內每個成員都把貸款資金全額支用,並由其他聯合體成員提供擔保,整個聯合體此時類似於特殊的集團客戶,那麼這個貸款就變成了針對一個特殊團體的純信用類的貸款。也就是說當聯合體整體遇到風險時,只能依靠其自身的信用進行還款,沒有其他的風險緩釋手段,相對於有抵質押的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的風險很高。
11.聯合體的系統風險:網路聯保貸款其實是對聯保體的信用貸款,連帶責任機制雖然提供了一種社會擔保,但相對於傳統的抵質押方式而言,依然有較大的風險,尤其當整個聯合體都遭到外部沖擊時,社會擔保就會變得很脆弱,銀行將遭受損失,因此,網路聯保貸款具有一定的系統風險。
12.網路聯保貸款的信息安全風險:雖然網路平台為聯保貸款提供了一個快捷的信息溝通渠道,但同樣也帶來了信息安全問題。在電商平台存儲、傳遞的信息都可能被惡意竊取、利用和篡改,而且在信息處理的過程中可能發生信息丟失或被破壞等安全問題,計算機可能遭受惡意代碼的破壞、黑客入侵,甚至系統的不正確使用都會危害信息安全。這不僅會對借款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不利的影響,甚至導致投資項目的失敗而影響企業的還款能力,而且會威脅到網路信貸運營的方方面面,可能發生難以預計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