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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機構資金業務風險分析報告

發布時間: 2021-06-16 00:11:01

① 那裡有行業風險分析報告

具體哪個行業的分析?
參考:
《2016-2021年中國飾品行業運營模式與投資風險分析報告》
《2016-2021年中國旅遊電子商務市場需求預測與投資風險分析報告》
《2015-2020年中國航空機場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風險分析報告》

② 你好!你有《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工作方案 請共享一下,收費沒問題的

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為深入實踐風險為本的反洗錢方法,指導金融機構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以下統稱洗錢)風險,合理確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以下統稱反洗錢)工作有效性,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 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總則
一、基本原則
(一)風險相當原則。
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科學配置反洗錢資源,在洗錢風險較高的領域採取強化的反洗錢措施,在洗錢風險較低的領域採取簡化的反洗錢措施。
(二)全面性原則。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機構應全面評估客戶及地域、業務、行業(職業)等方面的風險狀況,科學合理地為每一名客戶確定風險等級。
(三)同一性原則。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流程,賦予同一客戶在本金融機構唯一的風險等級,但同一客戶可以被同一集團內的不同金融機構賦予不同的風險等級。
(四)動態管理原則。金融機構應根據客戶風險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其風險等級及所對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則。金融機構經評估論證後認定,自行確定的風險評估標准或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效果不低於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即可決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但應書面記錄評估論證的方法、過程及結論。
(六)保密原則。金融機構不得向客戶或其他與反洗錢工作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客戶風險等級信息。
二、功能
(一)本指引所列風險評估要素及其風險子項是金融機構全面科學評估洗錢風險的參考指標,為金融機構劃分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供依據。
(二)本指引所確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機構科學整合內部各類資源,特別是發揮業務條線了解客戶的基礎性作用,有效評估、管理洗錢風險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於指導金融機構依據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結果,優化反洗錢資源配置。
三、適用范圍本指引適用於金融機構開展洗錢風險評估、客戶洗錢風險等級劃分及其他風險管理工作。支付機構及其他應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可參照本指引開展相關工作。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風險狀況,自主決定是否將本指引的要求運用於一次性交易客戶。
保險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風險狀況,自主決定是否將本指引的要求運用於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員。
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組織可根據本指引進一步制定分行業的指引。
第二章風險評估指標體系
一、指標體系概述
洗錢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包括客戶特性、地域、業務(含金融產品、金融服務)、行業(含職業)四類基本要素。金融機構應結合行業特點、業務類型、經營規模、客戶范圍等實際情況,分解出某一基本要素所蘊含的風險子項。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增加新的風險評估指標。例如,金融機構可區分新客戶和既有客戶、自然人客戶和非自然人客戶等不同群體的風險狀況,設置差異化的風險評級標准。
二、風險子項
(一)客戶特性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綜合考慮客戶背景、社會經濟活動特點、聲譽、權威媒體披露信.息以及非自然人客戶的組織架構等各方面情況,衡量本機構對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工作的難度,評估風險。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客戶信息的公開程度。客戶信.息公開程度越高,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成本越低,風險越可控。例如,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在規范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的成本相對較低,風險評級可相應調低。
2 .金融機構與客戶建立或維持業務關系的渠道。渠道會對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工作的便利性、可靠性和准確性產生影響。例如,在客戶直接與金融機構見面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更能全面了解客戶,其盡職調查成果比來源於間接渠道的成果更為有效。不同類的間接渠道風險也不盡相同,例如,金融機構通過關聯公司比通過中介機構更能便捷准確地取得客戶盡職調查結果。
3 .客戶所持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越難以查驗,客戶身份越難以核實,風險程度就越高。
4 .反洗錢交易監測記錄。金融機構對可疑交易報告進行回溯性審查,有助於了解客戶的風險狀況。在成本允許的情況下,金融機構還可對客戶的大額交易進行回溯性審查。
5 .非自然人客戶的股權或控制權結構。股權或控制權關系的復雜程度及其可辨識度,直接影響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的有效性。例如,個人獨資企業、家族企業、合夥企業、存在隱名股東或匿名股東公司的盡職調查難度通常會高於一般公司。
6 .涉及客戶的風險提示信.息或權威媒體報道信.息。金融機構如發現,客戶曾被監管機構、執法機關或金融交易所提示予以關注,客戶存在犯罪、金融違規、金融欺詐等方面的歷史記錄,或者客戶涉及權威媒體的重要負面新聞報道評論的,可適當調高其風險評級。
7 .自然人客戶年齡。年齡與民事行為能力有直接關聯,與客戶的財富狀況、社會經濟活動范圍、風險偏好等有較高關聯度。
8 .非自然人客戶的存續時間。客戶存續時間越長,關於其社會經濟活動的記錄可能越完整,越便於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金融機構可將存續時間的長度作為衡量客戶風險程度的參考因素。
(二)地域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衡量客戶及其實際受益人、實際控制人的國籍、注冊地、住所、經營所在地與洗錢及其他犯罪活動的關聯度,並適當考慮客戶主要交易對手方及境外參與交易金融機構的地域風險傳導問題。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某國(地區)受反洗錢監控或制裁的情況。金融機構既要考慮我國的反洗錢監控要求,又要考慮其他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推行且得到我國承認的反洗錢監控或制裁要求。經營國際業務的金融機構還要考慮對該業務有管轄權的國家(地區)的反洗錢監控或制裁要求。
2 .對某國(地區)進行反洗錢風險提示的情況。金融機構應遵循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有權部門的風險提示,參考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英文簡稱 FATF )、亞太反洗錢組織(英文簡稱 APG )、歐亞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組織(英文簡稱 EAG )等權威組織對各國(地區)執行 FATF 反洗錢標準的互評估結果。
3 .國家(地區)的上游犯罪狀況。金融機構可參考我國有關部門以及 FATF 等國際權威組織發布的信息,重點關注存在較嚴重恐怖活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毒品、走私、跨境有組織犯罪、腐敗、金融詐騙、人口販運、海盜等犯罪活動的國家(地區) , 以及支持恐怖主義活動等嚴重犯罪的國家(地區)。對於我國境內或外國局部區域存在的嚴重犯罪,金融機構應參考有權部門的要求或風險提示,酌情提高涉及該區域的客戶風險評級。
4 .特殊的金融監管風險。例如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對於其住所、注冊地、經營所在地與本金融機構經營所在地相距很遠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考慮酌情提高其風險評級。
(三)業務(含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當對各項金融業務的洗錢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高風險業務列表,並對該列表進行定期評估、動態調整。金融機構進行風險評級時,不僅要考慮金融業務的固有風險,而且應結合當前市場的具體運行狀況,進行綜合分析。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與現金的關聯程度。現金業務容易使交易鏈條斷裂,難於核實資金真實來源、去向及用途,因此現金交易或易於讓客戶取得現金的金融業務(以下簡稱關聯業務)具有較高風險。考慮到我國金融市場運行現狀和居民的現金交易偏好,現金及其關聯業務的普遍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金融機構可重點關注客戶在單位時間內累計發生的金額較大的現金交易情況或是具有某些異常特徵的大額現金交易情況。此項標准如能結合客戶行業或職業特性一並考慮將更為合理。
2 .非面對面交易。非面對面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使客戶無需與工作人員直接接觸即可辦理業務,增加了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的難度,洗錢風險相應上升。金融機構在關注此類交易方式固有風險的同時,需酌情考慮客戶選擇或偏好此類交易方式所具有的一些現實合理性,特別是在以互聯網為主要交易平台的細分金融領域(如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交易),要結合反洗錢資金監測和自身風險控制措施情況,靈活設定風險評級指標。例如,可重點審查以下交易:
( 1 )由同一人或少數人操作不同客戶的金融賬戶進行網上交易;
( 2 )網上金融交易頻繁且 IP 地址分布在非開戶地或境外;
( 3 )使用同一 IP 地址進行多筆不同客戶賬戶的網銀交易;
( 4 )金額特別巨大的網上金融交易;
( 5 )公司賬戶與自然人賬戶之間發生的頻繁或大額交易;
( 6 )關聯企業之間的大額異常交易。
3 .跨境交易。跨境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難度大,不同國家(地區)的監管差異又可能直接導致反洗錢監控漏洞產生。金融機構可重點結合地域風險,關注客戶是否存在單位時間內多次涉及跨境異常交易報告等情況。
4 .代理交易。由他人(非職業性中介)代辦業務可能導致金融機構難以直接與客戶接觸,盡職調查有效性受到限制。鑒於代理交易在現實中的合理性,金融機構可將關注點集中於風險較高的特定情形,例如:
( 1 )客戶的賬戶是由經常代理他人開戶人員或經常代理他人轉賬人員代為開立的;
( 2 )客戶由他人代辦的業務多次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 3 )同一代辦人同時或分多次代理多個賬戶開立;
( 4 )客戶信.息顯示緊急聯系人為同一人或者多個客戶預留電話為同一號碼等異常情況。
5 .特殊業務類型的交易頻率。對於頻繁進行異常交易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考慮提高風險評級。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關注開(銷)戶數量、非自然人與自然人大額轉賬匯款頻率、涉及自然人的跨境匯款頻率等。
證券業金融機構可關注交易所預警交易、大宗交易、轉託管和指定(撤指)、因第三方存款單客戶多銀行業務而形成的資金跨銀行或跨地區劃轉等。
期貨業金融機構可關注盜碼交易、自然人客戶違規持倉、對倒、對敲等異常行為。
保險業金融機構可關注投保頻率、退保頻率、團險投保人數明顯與企業人員規模不匹配、團險保全業務發生率、申請保單質押貸款(保單借款)金額或頻率、生存保險受益人變更頻率、萬能險追加保費金額或頻率等。
信託公司可關注客戶購買、轉讓信託產品的頻率或金額等。
在業務關系建立之初,金融機構可能無法准確預估出客戶使用的全部業務品種,但可在重新審核客戶風險等級時審查客戶曾選擇過的金融業務類別。
(四)行業(含職業)風險子項。
金融機構應評估行業、身份與洗錢、職務犯罪等的關聯性,合理預測某些行業客戶的經濟狀況、金融交易需求,酌情考慮某些職業技能被不法分子用於洗錢的可能性。本指引對此基本要素不再細分風險子項,金融機構可從以下角度進行評估:
1 .公認具有較高風險的行業(職業)。原則上,按照我國反洗錢監管制度及 FATF 建議等反洗錢國際標准應納入反洗錢監管范圍的行業(職業),其洗錢風險通常較高。
2 .與特定洗錢風險的關聯度。例如,客戶或其實際受益人、實際控制人、親屬、關系密切人等屬於外國政要。
3 .行業現金密集程度。例如,客戶從事廢品收購、旅遊、餐飲、零售、藝術品收藏、拍賣、娛樂場所、博彩、影視娛樂等行業。
三、指標使用方法
本指引運用權重法,以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來計量風險、評估等級。中國人民銀行鼓勵金融機構研發其他風險計量工具或方法,金融機構自主研發的風險計量工具或方法應能全面覆蓋本指引所列風險子項,並有書面文件對其設計原理和使用方法進行說明。
(一)金融機構應對每一基本要素及其風險子項進行權重賦值,各項權重均大於 0 ,總和等於 100 。對於風險控制效果影響力越大的基本要素及其風險子項,賦值相應越高。對於經評估後決定不採納的風險子項,金融機構無需賦值。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所概括的風險事件,在不同的細分金融領域內有可能導致不同的危害性後果發生。即使是處於同一細分金融領域內的不同金融機構,也可能因為客戶來源、銷售渠道、經營規模、合規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而面臨不同的風險狀況,從而對同一風險事件的風險程度作出不同的判斷。因此,每個金融機構需結合自身情況,合理確定個性化的權重賦值。
(二)金融機構應逐一對照每個風險子項進行評估。例如,金融機構採用五級分類法時,最高風險評分為 5 ,較高風險評分為 4 ,一般風險評分為 3 ,較低風險評分為 2 ,低風險評分為 1 。金融機構應根據各風險子項評分及權重賦值計算客戶風險等級總分,計算公式為 Pi:,其中 a 代表風險子項評分, p 代表權重, m 代表金融機構所選取的風險分級數(例如三級分類、五級分類等) , n 代表風險子項數量。客戶風險等級.得分最高 1 00 分。
(三)金融機構應建立客戶風險等級總分(區間)與風險等級之間的映射規則,以確定每個客戶具體的風險評級,引導資源配置。金融機構確定的風險評級不得少於三級。從有利於運用評級結果配置反洗錢資源角度考慮,金融機構可設置較多的風險評級等次,以增強反洗錢資源配置的靈活性。
四、例外情形
(一)對於風險程度顯著較低且預估能夠有效控制其風險的客戶,金融機構可自行決定不按上述風險要素及其子項評定風險,直接將其定級為低風險,但此類客戶不應具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
1 .在同一金融機構的金融資產凈值超過一定限額(原則上,自然人客戶限額為 20 萬元人民幣,非自然人客戶限額為 50 萬元人民幣),或壽險保單年繳保費超過 1 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超過 1000 美元,以及非現金夏交保費超過 20 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超過 2 萬美元;
2 .與金融機構建立或開展了代理行、信託等高風險業務關系;
3 .客戶為非居民,或者使用了境外發放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
4 .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5 .由非職業性中介機構或無親屬關系的自然人代理客戶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
6 .拒絕配合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對於按照上述要求不能直接定級為低風險的客戶,金融機構逐一對照各項風險要素及其子項進行風險評估後,仍可能將其定級為低風險。
(二)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戶,金融機構可直接將其風險等級確定為最高,而無需逐一對照上述風險要素及其子項進行評級:
1 .客戶被列入我國發布或承認的應實施反洗錢監控措施的名單;
2 .客戶為外國政要或其親屬、關系密切人;
3 .客戶實際控制人或實際受益人屬前兩項所述人員;
4 .客戶多次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5 .客戶拒絕金融機構依法開展的客戶盡職調查工作;
6 .金融機構自定的其他可直接認定為高風險客戶的標准。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客戶,金融機構逐一對照各項風險基本要素及其子項進行風險評估後,仍可能將其定級為高風險。
第三章風險評估及客戶等級劃分操作流程
一、時機
(一)對於新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金融機構應在建立業務關系後的 10 個工作日內劃分其風險等級。
(二)對於已確立過風險等級的客戶,金融機構應根據其風險程度設置相應的重新審核期限,實現對風險的動態追蹤。原則上,風險等級最高的客戶的審核期限不得超過半年,低一等級客戶的審核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級客戶審核期限時長的兩倍。對於首次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無論其風險等級高低,金融機構在初次確定其風險等級後的三年內至少應進行一次復核。
(三)當客戶變更重要身份信息、司法機關調查本金融機構客戶、客戶涉及權威媒體的案件報道等可能導致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事件發生時,金融機構應考慮重新評定客戶風險等級。
二、操作步驟
(一)收集信息。金融機構應根據反洗錢風險評估需要,確定各類信息的來源及其採集方法。信息來源渠道通常有:
1 .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客戶向金融機構披露的信息;
2 .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或櫃面人員工作記錄;
3 .金融機構保存的交易記錄;
4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或中介機構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所獲信息。
5 .金融機構利用商業資料庫查詢信息;
6 .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等公共信息平台搜索信息。
金融機構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應遵循勤勉盡責的原則,依據所掌握的事實材料,對部分難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過高的風險要素信息進行合理評估。為統一風險評估尺度,金融機構應當事先確定本機構可預估信息列表及其預估原則,並定期審查和調整。
(二)篩選分析信息。評估人員應認真對照風險評估基本要素及其子項,對所收集的信.息進行歸類,逐項評分。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重復或交叉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進行甄別和合並。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矛盾或抵觸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刪除不適用信息,並加以注釋。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整理完基礎信息後,應當整體性梳理各項風險評估要素及其子項。如發現要素項下有內容空缺或信息內容不充分的,可在兼顧風險評估需求與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收集補充信息。
金融機構可將上述工作流程嵌入相應業務流程中,以減少執行成本。例如,從客戶經理或營銷人員開始尋找目標客戶或與客戶接觸起,即可在自身業務范圍採集信.息,並隨著業務關系的逐步確立,由處在業務鏈條上的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應的資料收集工作。
(三)初評。除存在前述例外情形的客戶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應逐一分析每個風險評估基本要素項及其子項所對應的信息,確定出相應的得分。對於材料不全或可靠性存疑的要素信息,評估人員應在相應的要素項下進行標注,並合理確定相應分值。在綜合分析要素信.急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累計計算客戶評分結果,相應確定其初步評級。
金融機構可利用計算機系統等技術手段輔助完成部分初評工作。
(四)復評。初評結果均應由初評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復評確認。初評結果與復評結果不一致的,可由反洗錢合規管理部門決定最終評級結果。
第四章風險分類控制措施
金融機構應在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的基礎上,採取相應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一、對風險較高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應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預防風險。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進一步調查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情況。
(二)進一步深入了解客戶經營活動狀況和財產來源。
(三)適度提高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頻率。
(四)對交易及其背景情況做更為深入的調查,詢問客戶交易目的,核實客戶交易動機。
(五)適度提高交易監測的頻率及強度。
(六)經高級管理層批准或授權後,再為客戶辦理業務或建立新的業務關系。
(七)按照法律規定或與客戶的事先約定,對客戶的交易方式、交易規模、交易頻率等實施合理限制.
(八)合理限制客戶通過非面對面方式辦理業務的金額、次數和業務類型。
(九)對其交易對手及經辦業務的金融機構採取盡職調查措施。
二、對風險較低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可對低風險客戶採取簡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在建立業務關系後再核實客戶實際受益人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
(二)適當延長客戶身份資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規模內,適當降低採用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的頻率或強度。例如,逐步建立對低風險客戶異常交易的快速篩選判斷機制。對於經分析排查後決定不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低風險客戶,金融機構僅發現該客戶重復性出現與之前已排除異常交易相同或類似的交易活動時,可運用技術性手段自動處理預警信息。對於風險等級較低客戶異常交易的對手方僅涉及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等低風險客戶的,可直接利用技術手段予以篩除。
(四)在風險可控情況下,允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推測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而無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第五章管理與保障措施
一、風險管理政策金融機構應在總部或集團層面建立統一的洗錢風險管理基本政策,並在各分支機構、各條線(部門)執行。
客戶風險管理政策應經金融機構董事會或其授權的組織審核通過,並由高級管理層中的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金融機構.總部、集團可針對分支機構所在地區的反洗錢狀況,設定局部地區的風險系數,或授權分支機構根據所在地區情況,合理調整風險子項或評級標准。
金融機構應對自身金融業務及其營銷渠道,特別是在推出新金融業務、採用新營銷渠道、運用新技術前,進行系統全面的洗錢風險評估,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
二、組織管理措施
金融機構應完善風險評估流程,指定適當的條線(部門)及人員整體負責風險評估工作流程的設置及監控工作,組織各相關條線(部門)充分參與風險評估工作。
金融機構應確保客戶風險評估工作流程具有可稽核性或可追溯性。
三、技術保障措施
金融機構應確保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所需的必要技術條件,積極運用信.息系統提升工作有效性。系統設計應著眼於運用客戶風險等級管理工作成果,為各級分支機構查詢使用信息提供方便。
四、代理業務管理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機構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等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時,應與受託機構簽訂書面協議,並由高級管理層批准。受託機構應當積極協助委託機構開展洗錢風險管理。由委託機構對受託機構進行的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承擔最終法律責任。
金融機構應建立專門機制,審核受託機構確定的客戶風險等級。

③ 行業風險分析報告的思路是什麼

【行業分析報告】
與國民經濟中的其他商品或服務一樣,市場是行業發展的基礎,市場容量決定廠商規模。行業分析作為一種系統性信息成果,無疑會擁有巨大的市場潛力。如果企業不論行業狀況進行投資,而置行業分析這樣的系統性信息於不顧,顯然不符合效率的原則。因為信息是一種稀缺的資源,企業家在決策過程中總要充分利用各種可以利用的信息,發現行業商機、准確把握市場脈搏、最大限度降低決策風險。這些信息不僅包括所有經濟變數的時間序列,而且包括對於經濟系統的結構的知識。
報告要點:
環境分析
行業環境是對企業影響最直接、作用最大的外部環境。

結構分析
行業結構分析主要涉及到行業的資本結構、市場結構等內容。一般來說,主要是行業進入障礙和行業內競爭程度的分析。

市場分析
主要內容涉及行業市場需求的性質、要求及其發展變化,行業的市場容量,行業的分銷通路模式、銷售方式等。

組織分析
主要研究行業對企業生存狀況的要求及現實反映,主要內容有:企業內的關聯性,行業內專業化、一體化程度,規模經濟水平,組織變化狀況等。

成長性分析
是指分析行業所處的成長階段和發展方向。當然,這些內容還只是常規分析中的一部分,而在這些分析中,還有不少一般內容和特定內容。例如,在行業分析中,一般應動態地進行行業生命周期的分析,尤其是結合行業周期的變化來看公司市場銷售趨勢與價值的變動。

④ 《山東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現金收支分析報告報送管理辦法》

《反洗錢法》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這個為重點,內容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行長:周小川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的情況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第八條 金融機構應當將可疑交易報其總部,由金融機構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在可疑交易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第十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第十二條 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
(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
(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
(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
(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
(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
(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
(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
(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
(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七)以躉交方式購買大額保單,與其經濟狀況不符的。
(八)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後短期內退保或者提取現金價值,並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者非繳費賬戶的。
(九)不關注退保可能帶來的較大金錢損失,而堅決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退保原因的。
(十)明顯超額支付當期應繳保險費並隨即要求返還超出部分。
(十一)保險經紀人代付保費,但無法說明資金來源。
(十二)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者轉入非繳費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者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者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十四)通過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險費,而不能合理解釋第三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關系的。
(十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的。
(十六)沒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堅持要求用現金投保、賠償、給付保險金、退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以及支付其他資金數額較大的。
(十七)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給付保險金時,客戶要求將資金匯往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戶要求將退還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匯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第十四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其他交易的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有異常情形,經分析認為涉嫌洗錢的,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十五條 金融機構對按照本辦法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報告涉及的交易,應當進行分析、識別,有合理理由認為該交易或者客戶與洗錢、恐怖主義活動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應當同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行政調查工作。
第十六條 對既屬於大額交易又屬於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交易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第十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所附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要素要求(要素內容見附表),提供真實、完整、准確的交易信息,製作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的電子文件。具體的報告格式和填報要求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提出建議。
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短期」系指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
「長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額單筆或者累計低於但接近大額交易標準的。
「頻繁」系指交易行為營業日每天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每天發生持續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數。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3號)同時廢止。

⑤ 貸款風險分析報告

一般都是這么寫,先寫公司的基本情況,就是什麼時間成立,注冊地址,注冊資金、經營范圍;然後再介紹一下公司最近3年的經營狀況(最好是吹一下);再說一下公司貸款的目的,貸款以後能為生產帶來很大的推動,但是由於近期公司發展較快,造成流動資金有點緊張,讓銀行感覺到你們公司前景很好,貸款以後你們公司有很大的還款能力;最後再展望一下公司的未來等等就行了。 範文 ============================== 關於XX公司申請貸款的調查報告 一、借款人概況 1.基本情況 XX驅動橋有限公司地處XX縣城安仁路,成立於1957年5月,1979年正式轉產從事驅動橋生產,改名為XX縣驅動橋廠,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為我國三大專業生產驅動橋企業之一。2003年3月被寧波BB集團兼並,成立江西XX驅動橋有限公司,BB集團佔70%股份,原廠管理人員佔30%股份。 新的公司按承債方式以凈資產為受讓價格依據,受讓驅動橋廠整體資產。新公司成立後,注冊資金1000萬元,全部以現金出資,其中:寧波BB集團股分有限公司應出資700萬元(實際出資為913萬元,其中213萬元為借給其他股東對江西省XX驅動橋有限公司(籌)的投資款。),占注冊資本的70%;付樟青應出資100萬元(實際出資18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0%;張鳳儀應出資55萬元(實際出資1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5%;席臘如應出資40萬元(實際出資6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劉劍敏應出資15萬元(實際出資5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5%;嚴告牙應出資90萬元(實際出資48萬元),占注冊資本的9%;資本金全部到位。法人代表周辭美,職工683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58人。廠區佔地面積10萬平方米,生產建築面積2.7萬平方米。 2.企業生產情況 江西XX驅動橋有限公司,為機械部專業化生產工程機械驅動橋的定點廠。企業主導產品「賓士」牌驅動橋主要配套於裝載機、壓路機、平地機、叉車等工程機械領域,產品性能價格比合理,現已擁有7大系列90多個變形產品,年產各類工程機械驅動橋7000台套,其中ZL20和ZL15、ZL30B驅動橋分別為部優和省優產品。公司產品主要分為兩大塊,一塊是裝載機驅動橋,產品型號為ZL15、ZL30、ZL40、ZL50,其佔全國銷售市場的25%左右;一塊是壓路機驅動橋,產品型號為PS50系列、PS75系列,該產品佔全國銷售市場的50%左右。 3.管理者素質 公司領導班子共7人,其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3人,經理助理1人,工會主席1人,監事會人員1人,BB集團外派管理人員1人,擁有高級職稱4人,班子政治堅定,團結一致,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烈的改革和開拓進取精神,具有較高的組織能力和領導決策水平,總經理付樟清,為原XX驅動橋廠廠長(高級工程師),從事驅動橋生產近20年,專業水平較強。該同志品行良好,清政廉潔,吃苦耐勞,有一定的個人魅力。 二、借款人生產經營及經濟效益情況: 隨著國家加大基礎建設力度以來,2001年到至今,公司不斷進行技改,加大生產力度,其產品還是出現供不應求現象,2000年銷售收入為3900萬元,2001年銷售收入為4700萬元,2002年銷售收入為7200萬元,2003年銷售收入為10072萬元,近三年銷售收入增長率分別為20.5 %,53.19%,39.89%。2000年公司利潤總額為凈利潤為2.4萬元,2001年公司凈利潤為2.5萬元,2002年公司凈利潤為25萬元,2003年公司凈利潤為242萬元。公司前三年凈利潤增長緩慢,主要原因企業核銷了許多歷史呆賬所至。 企業生產一般為訂量生產,每年初工程機械車輛生產廠家對其簽訂全年的驅動橋需求量的訂單。公司一般銷售旺季為2-3季度,但近幾年,由於產品供不應求,故反應在銷售季節性上不強。 公司銷售模式為直銷工程機械車輛生產廠家,中間不經過銷售商,業務周期一般為2個月左右。主要供貨為: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林業機械廠、鄭州工程機械廠、黃河工程機械廠、廈門工程機械綜合廠、常州市工程機械廠、南方液壓工程機械廠、朝陽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煙台工程機械廠、天津市政工程機械廠、上海城建機械廠、三明重型機器廠、洛陽建築機械廠等;與上海、浙江、山東、福建、湖南等大型工程機械企業建立了穩定的業務往來和協作關系。企業發展呈強勁增長態勢;隨著國家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用於工程機械驅動橋的市場空間巨大。 三、借款人財務狀況 1.該公司最近三年一覽表主要財務指標 +++++++++++表+++++++++++ 據上表分析: (1)借款情況:短期借款2400萬元(縣工行2310萬元,其它行均未介入,)。 (2)該公司經營管理正常,只是資產負債率略為偏高,但銷售收入增長較快,2003年實現凈利潤242萬元。 (3)該公司從其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分析,該公司短期償債能力較強。 總體看來,該公司經營管理正常,隨著內部管理的不斷加強,企業盈利能力進一步提高,抗風險能力不斷增強。 2.發展情況 2004年,公司已簽訂驅動橋生產訂單為8600套,預計實現銷售收入15000萬元,實現利稅1000萬元,其中實現稅金600萬元,稅後利潤400萬元。 四、公司與我行關系: 該企業長期在中國工商銀行XX縣支行發生授信業務,基本賬戶在工商銀行,其它金融機構均未介入,其中工銀行借款為2400 萬元,資信良好,從未出現過逾期現象,工商銀行對其信用評級為AA級。 我行與該公司長期發生過貼現業務,雙方雙合作較愉快,2003年,由於政府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對於該公司兼並情況,我行密切關注,在其成功被寧波BB集團兼並後,我行及時制定營銷方案。在上級行的大力支持下,我行通過集團公司及當地公司管理人員的多方營銷,我行良好的服務,令公司願意與我行發生信貸關系,並成為我行的基本客戶。 五、貸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如該筆貸款發放成功,不僅可以成功讓企業成為我行的基本客戶,且可以新增公存款約400萬元,日平均余額將達200萬元以上,同時每年為我行帶來結算業務近1000多萬元,產生直接經濟效益達 萬元。另外,由於公司地處我縣縣城,我行還可以取得該公司的工資代發權,每年代發工資近600多萬元,由此每年可新增儲蓄存款近200萬元。由於該公司在當地是處於我縣三大龍頭企業之一,將進一步擴大我行在當地的影響力,同時公司有良好的發展前景,這將進一步改善我行信貸資量和信貸結構,分散我行信貸風險,提高我行盈利能力。我行不良貸款比率將下降2.25 %,不良比率為7.81%,為我行今後的競爭墊定了一定的基礎。 六、貸款擔保人分析 該筆貸款的擔保由寧波BB集團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寧波BB集團寧波市重點培育的十八家大企業集團之一,為寧波市的五星級企業。公司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世界汽配行業500強,XX縣驅動橋有限公司為寧波BB集團下屬公司。 寧波BB集團有限公司總資產十餘億元,公司法人代表為周辭美,公司注冊資金為10000萬元。下設二十七個分公司,主要產品有汽車、特種裝備、汽車零部件、電子產品、水產食品及大、中型精密模具等。集團下屬各企業分別於1997年8月通過了ISO9000認證,1999年通過了國際汽車製造先時標准QS9000(美國)和VDA6.1(德國)認證,2000年10月份通過國家863計劃CIMS工程的驗收和鑒定,2003年4月通過TS/16949認證,其集團公司下屬企業——寧波BB電子有限公司已通過中國證監委員會批准,將於2004年上市。 寧波BB集團是中國銀行象山支行的基本客戶,中國銀行對其公司的信用評級為AAA級, 七、結論 同意對該公司發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3000萬元,期限×年,利率5.31%,由寧波BB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⑥ 2014年存款結構分析報告

2012年4月23日,山東高速物流集團與中國工商銀行青島分行等7家銀行,在濟南簽署供應鏈金融服務合作協議,這一舉標志了供應鏈金融服務業務該新型業務模式在山東省正式啟動。據了解,山東高速物流集團供應鏈金融業務規模將在兩年內發展到百億元。
供應鏈金融橫空出世
我國供應鏈金融業務屬於近幾年才逐步興起,縱觀各行的供應鏈融資品牌,其中,深發展銀行是供應鏈融資業務開展成功的典範,該行從2003年在銀行內部開展供應鏈融資的理念,而後提出「1+N供應鏈融資」服務模式,2005年時該行開展供應鏈融資大刀闊斧的一年,設立總分行兩級貿易融資部,發布貿易融資系列授信管理制度,與中外運股份、中外運集團、中儲運輸總公司、中遠物流等多家物流公司簽約,從管理平台建設到制度建設到物流監管平台建設都為供應鏈融資業務的開展鋪設了良好的發展舞台,2006年推出「供應鏈金融」品牌;在供應鏈金融上屢屢創新的深發展銀行在2008年有推出創新品牌「池融資」,新穎的理念,全面的應收賬款管理,使深發展的供應融資品牌深入人心。
除此之外,近幾年,我國的多家銀行也逐漸開展該項業務。光大銀行在2005年推出了「陽光供應鏈」,提供了應收賬款融資、應付賬款融資、陽光商品融資、1十N鏈式融資、汽車全程通、工程機械按揭等多種物流金融產品,滿足企業的多種需求。
前瞻產業研究院金融行業研究小組認為,中小企業對於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我國的產業政策和經濟政策向中小企業的傾斜太少。據有關資料介紹,北京市工商聯對北京市的私營企業進行的一次調查表明,在制約企業發展的各項因素當中,信貸困難以34%的比例高居首位。
總體上,我國企業外源融資的結構中,主要以銀行貸款為主,但據前瞻資訊產業研究院金融行業研究小組分析,由於中小企業由於其自身風險問題,商業銀行又為確保資金利潤最大化、風險最小化,最終導致了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的形成。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供應鏈金融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前瞻》顯示,2011年年末,我國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為21.77萬億元,佔全國銀行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39.73%,占企業貸款余額的60.63%。而從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規模來看,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為5000多萬家,中小企業總數已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其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提供了近70%的進出口貿易額,提供了全國80%的城鎮就業崗位。
以其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率來看,前瞻產業研究院金融行業研究小組認為,正常情況下,中小企業貸款額度占我國整體貸款額度應該與其創造的國內生產總值比例相當,但數據顯示,前者明顯小於後者,中小企業獲得的信貸支持力度遠遠無法滿足其發展需要,市場存在旺盛的潛在需求。
其次,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供應鏈金融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民營企業中,真正不缺乏資金的僅佔12%,資金匱乏的中小企業則佔到80%,其中嚴重缺乏者為20%。這也再次證明了我國中小企業對資金需求量非常龐大。

⑦ 急!! 金融企業財務分析

你根據這些自己好好分析一下吧

金融企業的財務分析1
1、 金融企業的財務報表:
(1)金融企業的資產負債表:
A、金融企業的資金來源:
a、各項存款,包括企業、機關團體、居民的活期或定期存款;
b、金融機構同業拆入、存放款;
c、應匯或解繳匯款;
d、發行債券集資款;
e、自有資金,包括資本金和實現利潤。
B、金融企業的資金佔用:
a、現金及貴重金屬佔用;
b、各項貸款,包括向企業、機關團體、居民的長短期貸款;
c、金融結構同業拆放、往來佔用款;
d、應收款項;
e、買入有價證券;
f、租賃資產,包括融資租賃資產和經營租賃資產;
g、繳存風險准備金。
(2)金融企業的損益表:
A、金融企業收入:
a、貸款利息收入;
b、同業往來業務利息收入;
c、手續費收入;
d、證券買賣差價收入;
e、融資租賃業務凈收益;
f、買賣兌換外匯的匯兌收益;
g、其他咨詢服務業務收益。
B、金融業務支出:
a、存款利息支出;
b、同業往來業務利息支出;
c、手續費支出;
d、經營業務費用;
e、匯兌損失;
f、證券買賣損失;
g、其他業務支出。
(3)金融企業的現金流量表:
A、金融企業的現金流入:
a、吸收的存款;
b、收回的貸款本息;
c、同業拆入資金;
d、出售證券投資;
e、處置固定資產;
f、其他。
B、金融企業的現金流出:
a、發放貸款;
b、存款提取本息;
c、同業借出;
d、證券投資;
e、購置資產;
f、其他。
2、 金融企業資產負債比例管理:
金融企業的負債率較高,一般在90%左右。
金融企業的自有資金要求不得低於一定比例,通常為8%。
(1)資本充足率:是資本總額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例,主要衡量其實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附屬資本)月均余額÷∑(各項資產數額×風險權重)×100%
A、核心資本:指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的合計。
B、附屬資本:指呆賬准備金、壞賬准備金、資產評估儲備和累計折舊的合計。
C、風險加權資產總額:是將金融企業各資產按照其風險權數加權折算之後的風險資產總計。
D、一般規定,現金的風險權數為0,其加權後的風險資產也為0;政策性銀行的擔保貸款
風險權重為10%,其他金融機構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20%;非金融機構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50%;信用貸款的風險權重為100%。
E、一般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
F、資本充足率管理的一個重要含義是要求金融企業資產擴張最高不得超過資本的的12.5倍,資產規模超過這個倍數就應當壓縮資產(貸款)或者增加資本。
(2)存貸款比例:能從總體上控制資金來源和資金佔用情況。
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的月平均余額合計/各項存款的月平均余額合計×100%
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旬末平均增加額/各項存款旬末平均增加額×100%
A、旬末平均增加額=(上旬末增加額+中旬末增加額+下旬末增加額)÷3
B、一般要求,銀行的存貸款比例應當低於或等於75%,但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的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比例均超過75%。
(3)中長期貸款比例:反映資產流動性的強弱,比例越低,資產的流動性越強。
中長期貸款比例=貸款剩餘期在1年及1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剩餘起在1年及1年以上的存款月末平均余額×100%
A、該指標一般要求不得超過120%;
B、該指標是保證銀行信貸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重要指標;
C、該指標也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變化的一個重要指標。
(4)資產流動性比例:反映銀行支付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保證銀行清償能力的控制指標。
資產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資產旬末平均余額/流動性負債旬末平均余額×100%
註:該指標要求:正常情況下不得低於25%;通貨膨脹和利率下降時,可提高這一要求。
(5)備付金比例:揭示銀行對存款支取的保證程度,也是反映銀行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標。
一級備付金比例=(存放中央銀行款+庫存現金)÷各項存款×100%
二級備付金比例=(購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人民銀行融資債)÷各項存款×100%
A、一級該指標一般要求不低於5%,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應當在5%~7%之間。
B、通常將人民銀行存款與庫存現金之和稱為一級備付金,將銀行購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人民銀行融資債之和稱為二級備付金。
C、各項存款為各項存款平均余額。
(6)單個貸款比例:
A、單個貸款比例是對同一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總額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過15%,以分散貸款風險。
B、對前10家最大客戶的貸款總額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過50%。
C、對單個項目的貸款總額要求不得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50%。
D、對最大10家客戶的貸款總額要求不得超過銀行貸款總額的50%。
(7)拆借資金比例:
拆入資金比例=拆入資金平均余額/各項存款平均余額×100%
拆出資金比例=拆出資金旬末平均余額÷(各項存款-存款准備金-備付金-聯行占款)旬末平均占款×100%
註: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拆入資金比例不超過4%,拆出資金比例不超過8%。
(8)貸款質量比例:
逾期貸款比例=逾期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8%)
呆滯貸款比例=呆滯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3%)
呆賬貸款比例=呆賬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1%)
(9)風險權重資產比例=各項風險權重資產月末余額/總資產月末余額×100%(不超過60%)
(10)對股東貸款的比例:要求對股東提供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繳納資本金的100%,同時還要求,對股東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客戶的同類貸款。
(11)資金損失比例=逾期貸款報告期各項資金損失之和÷同期各項資產總數×100%
(12)負債成本比例=報告期各項成本÷同期負債總額×100%
A、各項成本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手續費支出、營業費用、匯兌損失、其他營業支出。
B、負債總額為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負債(減去財政性存款)、長期負債和其他負債之和。
C、反映銀行吸收各項存款所支付的成本高低。
(13)資產盈利比例=報告期利潤總額÷同期信貸資產月末余額×100%
註:信貸資產是資產總額減去代理政府投資、固定資產、財政性存款、代理貸款之後的差值。一般要求該指標大於1%。
(14)實收利息比例=(報告期利息收入-應收利息-待轉營業收入)
÷同期各項貸款應收利息之和×100%

金融企業的財務分析2
3、 金融企業的財務分析:
(1)清償能力分析:
A、變現能力指標:
a、變現率:反映企業可立即變現資產所佔的比例。
變現率=現金及各項存放款÷流動負債合計×100%
註:國際上一般認為該指標值應該在15%~20%之間;對無儲蓄存款業務的金融企業來說,用該指標不適宜。
b、存款支付保障率:表示存款的多少被用於貸款,多少用來保證日常支付。
存款支付保障率=流動資產中的貸款總額÷流動負債總額×100%
Ⅰ、貸款總額包括拆放同業、短期貸款、應收款項、短期投資及委託貸款和投資等。
Ⅱ、正常情況下,主要從事信用風險業務的銀行(如商業銀行)該指標較高,一般在80%左右,但在專門從事信託貸款或長期投資業務的銀行該指標較低。
Ⅲ、如該指標超過100%,表示沒有現金儲蓄保證提取存款;如低於70%,則可能是吸收存款過多,也可能是銀行借入款較多,都對銀行獲利不利。
B、資金保障程度指標:
a、獨立性指標=所有者權益合計÷資產總額×100%
註:比值較高說明銀行發展能力有可能較快;但在國外,一般認為高於9%或10%,是不正常的,說明企業存款業務開展的不理想,如果低於5%,則表示資產調度餘地很小。
b、風險耐力指標=所有者權益合計÷貸款總額×100%(一般在15%左右較好)
c、自有資金利潤率:
(2)收益能力分析:
A、凈利息率=(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利息收入×100%
a、該指標越高,說明銀行業務的盈利水平,一般不應低於10%。
b、一般情況下,凈收益與利息收入(毛收益)應該同步增減,但若有利率、特殊性項目和貸款損失准備金之一存在變化時,則可出現不同步增減的情況,一般兩者不同步幅度不應超過4%~6%。
B、資產收益率=實現利潤總額÷資產總額×100%
註:一般該指標投資銀行比商業銀行、儲蓄銀行高,國外要求該指標最低不應低於1%。
C、資本利潤率:反映銀行經營的資金效益,即銀行自有資金經過1年後的獲利率。
自有資金利潤率=利潤總額÷自有資金總額×100%
(3)管理效率分析:
A、貸款損失准備金與總總貸款量之比:
註:該指標是銀行應付貸款風險能力的反映;貸款損失准備金越高,說明貸款業務風險大,或者是銀行過於謹慎;如果該指標超過1%,則表明貸款業務質量差;過低也不好,過低表示銀行沒有準備足夠的資金來應付可能出現的貸款損失。
B、呆賬損失與總貸款量之比:指在一定時期通過貸款損失准備金彌補了呆賬貸款的數額占總貸款量的比率,起伏過大應查明原因。
C、凈營業收入與呆賬損失之比:反映銀行通過結清呆賬損失之後,銀行所創造的凈利潤,指標越高越好。
4、 企業資信評級:
評級指標通常由評級機構自己設計,一般包括信用指標、財務指標和發展能力指標三大類。資信等級通常分為A、B、C、D四級,在同一級內常常區分為三等,如在A級中分為AAA級、AA級、A級。
(1)信用指標:
A、商譽:指合同、協約的執行情況,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一般根據過去經驗和社會調查確定。
B、企業在銀行的信用:包括貸款歸還記錄和企業在銀行的結算記錄兩個方面。貸款歸還記錄根據企業逾期和欠息記錄確定為優、良、一般、差四個檔次;銀行結算記錄可通過企業在銀行的平均存款與貸款比值(即結算記錄=銀行平均存款/貸款余額)
衡量,如果比值大於50%為優,在50%~30%為良,在30%~10%為一般,在10%以下為差。
C、企業領導信用:根據企業領導的品德、信譽確定出優、良、一般、差四個檔次。
(2)財務指標:
A、凈資產:反映企業的總體實力。
對於房地產企業,如大於1億元為一級,1億元與5000萬元之間為二級,5000萬元與1000萬元之間為三級,少於1000萬元為四級。
B、資產負債率:反映企業的經濟獨立性。
一級:30%以內 二級:30%~50%三級:50%~70%四級:大於70%C、資產流動比率:反映企業的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D、應收賬款周轉次數:反映企業經營活躍程度和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E、存貨周轉次數:反映企業銷售與生產各類情況及償債能力。根據不同行業確定等級值。
F、資產利潤率:反映企業資產經營的效率。
一級:大於50% 二級:50%~30%三級:30%~10%四級:小於10%
(3)企業發展能力指標:
A、企業素質: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職工素質、應變能力等。可分為優、良、一般和差。
B、企業地位:企業的知名度、市場佔有率、企業與政府的關系等。可分優、良、一般和差。
C、企業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地理位置等。
D、企業抵押資產:指企業用資產擔保的貸款額與企業凈資產的比值,反映企業創造發展的能力。
該指標值定級:一級:0 二級:小於10%三級:10%~30%四級:大於30%在確定信用指標、財務指標和企業發展能力指標三類指標的基礎上,根據被評級單位的特點和各指標的重要性對各指標確定權重,然後加權計算出總分,確定其資信等級。

⑧ 金融機構的風險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主要涉及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其他風險的管理,同時針對不同的風險的特點,確定不同的實施方案和管理戰略。 1、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波動而使得投資者不能獲得預期收益的風險,包括價格或利率、匯率因經濟原因而產生的不利波動。除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價格的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外,市場風險還包括融券成本風險、股息風險和關聯風險。
美國奧蘭治縣(ORANGE COUNTRY)的破產突出說明了市場風險的危害。該縣司庫將奧蘭治縣投資組合大量投資於所謂結構性債券和逆浮動利率產品等衍生性證券,在利率上升時,衍生產品的收益和這些證券的市場價值隨之下降,從而導致奧蘭治縣投資組合出現17億美元的虧損。GIBSON公司由於預計利率下降,購買了大量利率衍生產品而面臨類似的市場風險。當利率上浮時,該公司因此損失了2000萬美元。同樣,寶潔公司(Procter & Gamble)參與了與德國和美國利率相連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當兩國的利率上升高於合約規定的跨欄利率時(要求寶潔公司按高於商業票據利率1412基點的利率支付),這些杠桿式衍生工具成為公司承重的負擔。在沖抵這些合約後,該公司虧損1.57億美元。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可能性,包括貸款、掉期、期權及在結算過程中的交易對手違約帶來損失的風險。金融機構簽定貸款協議、場外交易合同和授信時,將面臨信用風險。通過風險管理控制以及要求對手保持足夠的抵押品、支付保證金和在合同中規定凈額結算條款等程序,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風險。
1995年以來,信用風險問題在許多美國銀行中開始突出起來,根據1998年1月的報告,其季度財務狀況已因環太平洋地區的經濟危機而受影響。例如,由於亞洲金融風暴,JP摩根(摩根大通公司)將其約6億美元的貸款劃為不良貸款,該行97年第四季度的每股盈利為1.33美元,比96年的2.04美元下降35%,低於市場預期的每股收益1.57美元。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統操作不當引致損失的風險,包括因公司內部失控而產生的風險。公司內部失控的表現包括,超過風險限額而未經察覺、越權交易、交易或後台部門的欺詐(包括帳簿和交易記錄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內部會計控制)、職員的不熟練以及不穩定並易於進入的電腦系統等。
1995年2月巴林銀行的倒閉突出說明了操作風險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英國銀行監管委員會認為,巴林銀行倒閉的原因是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的一名職員越權、隱瞞的衍生工具交易帶來的巨額虧損,而管理層對此卻無絲毫察覺。該交易員同時兼任不受監督的期貨交易、結算負責人的雙重角色。巴林銀行未能對該交易員的業務進行獨立監督,以及未將前台和後台職能分離等,正是這些操作風險導致了巨大損失並最終毀滅了巴林銀行。
類似的管理不善導致日本大和銀行在債券市場上遭受了更大損失。1995年人們發現,大和銀行的一名債券交易員因能接觸公司會計帳簿而隱瞞了約1億美元的虧損。與巴林銀行一樣,大和的這名交易員同時負責交易和會計。這兩家銀行都均違背了風險管理的一條基本准則,即將交易職能和支持性職能分開。 操作風險的另一案例是Kidder,Peabody公司的虛假利潤案。1994年春,KIDDER確認,該公司一名交易員買賣政府債券獲得的約3.5億美元利潤源於對公司交易和會計系統的操縱,是根本不存在的。這一事件迫使Kidder公司將資產售予競爭對手並最終清盤。
操作風險可以通過正確的管理程序得到控制,如:完整的帳簿和交易記錄,基本的內部控制和獨立的風險管理,強有力的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於交易和收益產生部門〕,清晰的人事限制和風險管理及控制政策。如果管理層監控得當,並採取分離後台和交易職能的基本風險控制措施,巴林和大和銀行的損失也許不會發生,至少損失可以大大減少。這些財務失敗說明了維持適當風險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的興起,以P2P網貸模式為代表的創新理財方式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認可,P2P的借款人主體是個人,以信用借款為主,面對社會籌集資金,與之對應的P2C是P2P網貸的升級和進化版。P2C依然面對社會籌集資金,借款主體則以企業借款為主。以P2C模式的首創網貸平台愛投資為例,其借款人為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及還款來源的企業。相較個人而言,企業的信息比較容易核實,還款來源更穩定;同時,相對於P2P平台的信用貸款形式而言,愛投資開創的P2C模式則要求借款企業必須有擔保、有抵押,安全性相對更好。愛投資的P2C借貸,在借款來源一端被嚴格限制為有著良好實體經營、能提供固定資產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同時,依託愛投資搭建的線下多金融擔保體系,從結構上徹底解決了P2P模式中的固有矛盾,讓安全保障更實際且更有力度。
一、對市場風險的管理策略
金融機構維持合適的頭寸,利用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進行交易,都要面對利率風險(比如:利率水平或波動率的變化、抵押貸款預付期長短和公司債券和新興市場資信差異都可帶來風險);在外匯和外匯期權市場做市商或維持一定外匯頭寸,要面對外匯風險,等等。在整個風險管理框架中,市場風險管理部門作為風險管理委員會下屬的一個執行部門,全面負責整個公司的市場風險管理及控制並直接向執行總裁報告工作。該部在重點業務地區設有多個國際辦公室,這些辦公室均實行矩陣負責制。它們除了向全球風險經理報告工作外,還要向當地上一級非交易管理部門報告工作。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負責撰寫和報送風險報告,制定和實施全公司的市場風險管理大綱。風險管理大綱向各業務單位、交易櫃台發布經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批的風險限額,並以此為參照對執行狀況進行評估、監督和管理;同時報告風險限制例外的特殊豁免,確認和公布管理當局的有關監管規定。這一風險管理大綱為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決策提供了一個清晰的框架。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定期對各業務單位進行風險評估。整個風險評估的過程是在全球風險經理領導下由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各業務單位的高級交易員和風險經理共同合作完成的。由於其他高級交易員的參與,風險評估本身為公司的風險管理模式和方法提供了指引方向。
為了正確評估各種市場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部門需要確認和計量各種市場風險暴露。金融機構的市場風險測量是從確認相關市場風險因素開始的,這些風險因素隨不同地區、不同市場而異。例如,在固定收入證券市場,風險因素包括利率、收益曲線斜率、信貸差和利率波動;在股票市場,風險因素則包括股票指數暴露、股價波動和股票指數差;在外匯市場,風險因素主要是匯率和匯率波動;對於商品市場,風險因素則包括價格水平、價格差和價格波動。金融機構既需要確認某一具體交易的風險因素,也要確定其作為一個整體的有關風險因素。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不僅負責對各種市場風險暴露進行計量和評估,而且要負責制定風險確認、評估的標准和方法並報全球風險經理審批。確認和計量風險的方法有:VAR分析法、應力分析法、場景分析法。
根據所確認和計量的風險暴露,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分別為其制定風險限額,該風險限額隨交易水平變化而變化。同時,市場風險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為各業務單位制定適量的限額。通過與高級風險經理協商交流,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力求使這些限額與公司總體風險管理目標一致。
二、信用風險的管理策略
信用風險管理是金融機構整體風險管理構架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由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的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全面負責。信用風險管理部門直接向全球風險經理負責,全球風險經理再依次向執行總裁報告。信用風險管理部門通過專業化的評估、限額審批、監督等在全球范圍內實施信貸調節和管理。在考察信用風險時,信用風險管理部門要對風險和收益間的關系進行平衡,對實際和潛在的信貸暴露進行預測。為了在全球范圍內對信用風險進行優化管理,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建立有各種信用風險管理政策和控製程序,這些政策和程序包括:
(1)對最主要的潛在信貸暴露建立內部指引,由信用風險管理部門總經理監督。
(2)實行初始信貸審批制,不合規定的交易要由信用風險管理部門指定成員審批才能執行。
(3)實行信貸限額制,每天對各種交易進行監控以免超過限額。
(4)針對抵押、交叉違約、抵消權、擔保、突發事件風險合約等訂立特定的協議條款。
(5)為融資活動和擔保合約承諾建立抵押標准。
(6)對潛在暴露(尤其是衍生品交易的)進行定期分析。
(7)對各種信貸組合進行場景分析以評估市場變數的靈敏性。
(8)通過經濟、政治發展的有關分析對主權風險進行定期評估。
(9)和全球風險經理一起對儲存時間較長、規模龐大的庫存頭寸進行專門評估和監督。
三、操作風險的管理策略
作為金融服務的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直接面臨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暴露,它們均產生於正常的活動過程中。除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外,金融機構還將面臨非直接的與營運、事務、後勤有關的風險,這些風險可歸於操作風險。
在一個飛速發展和愈來愈全球化的環境中,當市場中的交易量、產品數目擴大、復雜程度提高時,發生這種風險的可能性呈上升趨勢。這些風險包括:經營/結算風險、技術風險、法律/文件風險、財務控制風險等。它們大多是彼此相關的,所以金融機構監控這些風險的行動、措施也是綜合性的。
金融機構一般由行政總監負責監察公司的全球性操作和技術風險。行政總監通過優化全球信息系統和資料庫實施各種長期性的戰略措施以加強操作風險的監控。一般的防範措施包括:支持公司業務向多實體化、多貨幣化、多時區化發展;改善復雜的跨實體交易的控制。促進技術、操作程序的標准化,提高資源的替代性利用;消除多餘的地區請求原則;降低技術、操作成本,有效地滿足市場和監管變動的需要,使公司總體操作風險控制在最合適的范圍。依靠戰略合作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為企業做實地的貸前審查,資質的審查、經營流水審查、業務能力和財務報表等審核,在貸後監管也基本能做到實地,每個月考察資金使用情況及業務運轉、經營狀況,在最大程度上能夠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和還款能力,從而確保投資者資金安全。愛投資的反擔保措施,會向擔保公司抵押放款、股權、應收帳款,相對銀行會有更強的反擔保措施,擔保公司相當於加了一層全額利息擔保,對風險進行隔離作用,這是最大程度上確保投資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