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叫銀行存款准備金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存款准備金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比例則叫做存款准備金率。打比方說,如果存款准備金率為10%,就意味著金融機構每吸收1000萬元存款,要向央行繳存100萬元的存款准備金,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為900萬元。倘若將存款准備金率提高到20%,那麼金融機構的可貸資金將減少到800萬元。在存款准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能將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於發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即存款准備金,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備金制度有利於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
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在中央銀行體制下建立起來的,世界上美國最早以法律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准備金。存款准備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證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後才逐漸演變成為貨幣政策工具,通常被認為是貨幣政策中最猛烈的工具之一,並且具有強制性。
㈡ 什麼是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
簡單地說就是,商業銀行吸收100元存款,如果存款准備金率是20%,那麼就要將20元存入央行,而不能用於放貸,從而減低資金的流動性。
㈢ 除了各商業銀行,還有哪些機構需要交存款准備金
除了銀行機構以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等也需向中央銀行繳納存款准備金。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等。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准備金本來是為了保證支付的,但它卻帶來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產品」,就是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職能,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現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㈣ 存款准備金率問什麼要分為大型金融機構和中小型金融機構
首先要清楚大型金融機構及中小金融機構的區別,大型金融機構主要是指四大行及部分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小金融機構主要是指地方性商業銀行。
他們的重點服務對象不一樣,大型金融機構主營是為一些大型工商企業服務,而中小金融機構主要是為一些地方性小企業及個人、三農等進行服務,所以會央行會區別對待。
㈤ 存款准備金和銀行備付金有什麼區別
存款准備金和銀行備付金的區別主要有:
1、定義不同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
銀行備付金,是商業銀行保護存款人利益,滿足存款支付,確保資產流動性所做的准備。它包括庫存現金和在人民銀行備付金存款。
2、資金來源不同
存款准備金,是由央行提供的借款直接存入該行在央行的賬戶的,央行收取利息。並不是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一部分繳納到央行的。
銀行備付金,由金融機構存放在人民銀行往來戶的存款和庫存現金兩部分構成。
(5)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擴展閱讀:
1、存款准備金的四種職能:
第一,緩沖職能。通過建立存款准備金制度,有助於在流動資產狀況發生變 動時穩定隔夜利率;
第二,流動資產管理職能。為中央銀行提供了准備金需求的一個來源,從而可以補償通過自發性因素產生的流動性資產供給;
第三,貨幣控制職能。可以被作為一種控制貨幣總量的手段;
第四,收入或稅收職能。可以被認為是中央銀行收入的一個來源。
2、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1998年3月21日起,對存款准備金制度進行改革,其中一項是將原各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准備金存款」和「備付金存款」兩個帳戶合並,稱為「准備金存款」帳戶。
3、存款准備金率,是中央銀行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根據法律規定,商業銀行需將其存款的一定百分比繳存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率,中央銀行達到控制基礎貨幣,從而調控貨幣供應量的目的。
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取消了對商業銀行備付金比率的要求,將原來的存款准備金率和備付金率合二為一。目前,備付金是指商業銀行存在中央銀行的超過存款准備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稱為超額准備金。
4、存款准備金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目前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公開市場操作、存款准備金、再貸款與再貼現、利率政策、匯率政策和窗口指導等。
㈥ 存款准備金是什麼意思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deposit-reservation)。
存款准備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銀行決定的,被稱為存款准備金率。存款准備金通常分為法定存款准備金和超額存款准備金,其中法定存款准備金是按央行的比例存放,超額存款准備金是金融機構除法定存款准備金以外在央行任意比例存放的資金。
存款准備金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普遍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金融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8年10月15日起,下調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當日到期的中期借貸便利(MLF)不再續做。
(6)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擴展閱讀:
存款准備金制度作用過程:
存款准備率及法定準備的構成與應保持的限額,對銀行的資產負債比率及經營方向有著直接的影響。如存款准備率提高,可以促進商業銀行多吸收存款以保持原有的資產規模,或收縮貸款、減少投資、出售債權以適應被壓縮的可用資金規模。
中央銀行通過增大或降低存款准備率來調節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控制貨幣供應量的伸縮,以達到穩定通貨的政策目的,因而存款准備金制度成為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一項有效工具。
㈦ 什麼是銀行存款准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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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央行上調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什麼意思
就是同業存放的利率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