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理解加強金融業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
怎樣理解加強金融業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
其一,這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必然要求。金融作為「經濟的血脈給養」,且不論通過商業銀行的間接融資方式對經濟發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僅從證券市場發揮直接融資的作用來看,截至2010年12月,我國境內上市公司數(A、B股)已有2063家,股票市值達到26.54萬億元,可見金融發展在經濟發展中佔有何等重要的位置!加強金融業反腐倡廉建設,維護好這個「現代經濟的核心」,不僅是要保持金融業的繁榮穩定,更重要的是為了維護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大好局面。
其二,這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金融業面向全社會,涉及千家萬戶。同時,金融業屬於高風險行業,金融風險突發性強、危害性大,不僅危及國家經濟安全,而且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其三,這是促進金融機構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俗話說得好,打鐵還須自身硬。事物的發展,外因固然重要,但內因卻起關鍵作用。這就要求金融機構必須練好「內功」,「強身健體」。要高度重視並有效發揮紀檢監察的職能作用,將反腐倡廉工作與金融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作為加強內控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機地融入金融機構內控制度建設與合規經營體系之中,有效防止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只有這樣,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穩健經營才有可靠的紀律保障,「現代經濟的核心」才能得以更好維護。
其四,這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內容。金融業防治腐敗工作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既在不斷豐富發展著反腐倡廉建設內容,又從中沐浴陽光、汲取養分,實現了自身發展。近年來我國積極推動的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日益成為預防和打擊腐敗的「利器」;金融賬戶實名制的實施,不僅提高了金融機構內控管理水平,而且在防範和打擊利用假名、匿名賬戶從事貪污、受賄、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建設中的社會誠信體系,在防範信用風險、促進信貸市場發展、為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提供信息支持、提高社會信用意識和改善信用環境等方面均發揮著重要作用,等等。這些舉措推動了金融業防治腐敗工作,同時在反腐倡廉建設進程中已經並將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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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為深入實踐風險為本的反洗錢方法,指導金融機構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以下統稱洗錢)風險,合理確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以下統稱反洗錢)工作有效性,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 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總則
一、基本原則
(一)風險相當原則。
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科學配置反洗錢資源,在洗錢風險較高的領域採取強化的反洗錢措施,在洗錢風險較低的領域採取簡化的反洗錢措施。
(二)全面性原則。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機構應全面評估客戶及地域、業務、行業(職業)等方面的風險狀況,科學合理地為每一名客戶確定風險等級。
(三)同一性原則。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流程,賦予同一客戶在本金融機構唯一的風險等級,但同一客戶可以被同一集團內的不同金融機構賦予不同的風險等級。
(四)動態管理原則。金融機構應根據客戶風險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其風險等級及所對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則。金融機構經評估論證後認定,自行確定的風險評估標准或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效果不低於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即可決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但應書面記錄評估論證的方法、過程及結論。
(六)保密原則。金融機構不得向客戶或其他與反洗錢工作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客戶風險等級信息。
二、功能
(一)本指引所列風險評估要素及其風險子項是金融機構全面科學評估洗錢風險的參考指標,為金融機構劃分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供依據。
(二)本指引所確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機構科學整合內部各類資源,特別是發揮業務條線了解客戶的基礎性作用,有效評估、管理洗錢風險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於指導金融機構依據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結果,優化反洗錢資源配置。
三、適用范圍本指引適用於金融機構開展洗錢風險評估、客戶洗錢風險等級劃分及其他風險管理工作。支付機構及其他應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可參照本指引開展相關工作。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風險狀況,自主決定是否將本指引的要求運用於一次性交易客戶。
保險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風險狀況,自主決定是否將本指引的要求運用於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員。
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組織可根據本指引進一步制定分行業的指引。
第二章風險評估指標體系
一、指標體系概述
洗錢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包括客戶特性、地域、業務(含金融產品、金融服務)、行業(含職業)四類基本要素。金融機構應結合行業特點、業務類型、經營規模、客戶范圍等實際情況,分解出某一基本要素所蘊含的風險子項。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增加新的風險評估指標。例如,金融機構可區分新客戶和既有客戶、自然人客戶和非自然人客戶等不同群體的風險狀況,設置差異化的風險評級標准。
二、風險子項
(一)客戶特性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綜合考慮客戶背景、社會經濟活動特點、聲譽、權威媒體披露信.息以及非自然人客戶的組織架構等各方面情況,衡量本機構對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工作的難度,評估風險。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客戶信息的公開程度。客戶信.息公開程度越高,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成本越低,風險越可控。例如,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在規范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的成本相對較低,風險評級可相應調低。
2 .金融機構與客戶建立或維持業務關系的渠道。渠道會對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工作的便利性、可靠性和准確性產生影響。例如,在客戶直接與金融機構見面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更能全面了解客戶,其盡職調查成果比來源於間接渠道的成果更為有效。不同類的間接渠道風險也不盡相同,例如,金融機構通過關聯公司比通過中介機構更能便捷准確地取得客戶盡職調查結果。
3 .客戶所持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越難以查驗,客戶身份越難以核實,風險程度就越高。
4 .反洗錢交易監測記錄。金融機構對可疑交易報告進行回溯性審查,有助於了解客戶的風險狀況。在成本允許的情況下,金融機構還可對客戶的大額交易進行回溯性審查。
5 .非自然人客戶的股權或控制權結構。股權或控制權關系的復雜程度及其可辨識度,直接影響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的有效性。例如,個人獨資企業、家族企業、合夥企業、存在隱名股東或匿名股東公司的盡職調查難度通常會高於一般公司。
6 .涉及客戶的風險提示信.息或權威媒體報道信.息。金融機構如發現,客戶曾被監管機構、執法機關或金融交易所提示予以關注,客戶存在犯罪、金融違規、金融欺詐等方面的歷史記錄,或者客戶涉及權威媒體的重要負面新聞報道評論的,可適當調高其風險評級。
7 .自然人客戶年齡。年齡與民事行為能力有直接關聯,與客戶的財富狀況、社會經濟活動范圍、風險偏好等有較高關聯度。
8 .非自然人客戶的存續時間。客戶存續時間越長,關於其社會經濟活動的記錄可能越完整,越便於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金融機構可將存續時間的長度作為衡量客戶風險程度的參考因素。
(二)地域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衡量客戶及其實際受益人、實際控制人的國籍、注冊地、住所、經營所在地與洗錢及其他犯罪活動的關聯度,並適當考慮客戶主要交易對手方及境外參與交易金融機構的地域風險傳導問題。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某國(地區)受反洗錢監控或制裁的情況。金融機構既要考慮我國的反洗錢監控要求,又要考慮其他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推行且得到我國承認的反洗錢監控或制裁要求。經營國際業務的金融機構還要考慮對該業務有管轄權的國家(地區)的反洗錢監控或制裁要求。
2 .對某國(地區)進行反洗錢風險提示的情況。金融機構應遵循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有權部門的風險提示,參考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英文簡稱 FATF )、亞太反洗錢組織(英文簡稱 APG )、歐亞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組織(英文簡稱 EAG )等權威組織對各國(地區)執行 FATF 反洗錢標準的互評估結果。
3 .國家(地區)的上游犯罪狀況。金融機構可參考我國有關部門以及 FATF 等國際權威組織發布的信息,重點關注存在較嚴重恐怖活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毒品、走私、跨境有組織犯罪、腐敗、金融詐騙、人口販運、海盜等犯罪活動的國家(地區) , 以及支持恐怖主義活動等嚴重犯罪的國家(地區)。對於我國境內或外國局部區域存在的嚴重犯罪,金融機構應參考有權部門的要求或風險提示,酌情提高涉及該區域的客戶風險評級。
4 .特殊的金融監管風險。例如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對於其住所、注冊地、經營所在地與本金融機構經營所在地相距很遠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考慮酌情提高其風險評級。
(三)業務(含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當對各項金融業務的洗錢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高風險業務列表,並對該列表進行定期評估、動態調整。金融機構進行風險評級時,不僅要考慮金融業務的固有風險,而且應結合當前市場的具體運行狀況,進行綜合分析。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與現金的關聯程度。現金業務容易使交易鏈條斷裂,難於核實資金真實來源、去向及用途,因此現金交易或易於讓客戶取得現金的金融業務(以下簡稱關聯業務)具有較高風險。考慮到我國金融市場運行現狀和居民的現金交易偏好,現金及其關聯業務的普遍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金融機構可重點關注客戶在單位時間內累計發生的金額較大的現金交易情況或是具有某些異常特徵的大額現金交易情況。此項標准如能結合客戶行業或職業特性一並考慮將更為合理。
2 .非面對面交易。非面對面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使客戶無需與工作人員直接接觸即可辦理業務,增加了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的難度,洗錢風險相應上升。金融機構在關注此類交易方式固有風險的同時,需酌情考慮客戶選擇或偏好此類交易方式所具有的一些現實合理性,特別是在以互聯網為主要交易平台的細分金融領域(如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交易),要結合反洗錢資金監測和自身風險控制措施情況,靈活設定風險評級指標。例如,可重點審查以下交易:
( 1 )由同一人或少數人操作不同客戶的金融賬戶進行網上交易;
( 2 )網上金融交易頻繁且 IP 地址分布在非開戶地或境外;
( 3 )使用同一 IP 地址進行多筆不同客戶賬戶的網銀交易;
( 4 )金額特別巨大的網上金融交易;
( 5 )公司賬戶與自然人賬戶之間發生的頻繁或大額交易;
( 6 )關聯企業之間的大額異常交易。
3 .跨境交易。跨境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難度大,不同國家(地區)的監管差異又可能直接導致反洗錢監控漏洞產生。金融機構可重點結合地域風險,關注客戶是否存在單位時間內多次涉及跨境異常交易報告等情況。
4 .代理交易。由他人(非職業性中介)代辦業務可能導致金融機構難以直接與客戶接觸,盡職調查有效性受到限制。鑒於代理交易在現實中的合理性,金融機構可將關注點集中於風險較高的特定情形,例如:
( 1 )客戶的賬戶是由經常代理他人開戶人員或經常代理他人轉賬人員代為開立的;
( 2 )客戶由他人代辦的業務多次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 3 )同一代辦人同時或分多次代理多個賬戶開立;
( 4 )客戶信.息顯示緊急聯系人為同一人或者多個客戶預留電話為同一號碼等異常情況。
5 .特殊業務類型的交易頻率。對於頻繁進行異常交易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考慮提高風險評級。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關注開(銷)戶數量、非自然人與自然人大額轉賬匯款頻率、涉及自然人的跨境匯款頻率等。
證券業金融機構可關注交易所預警交易、大宗交易、轉託管和指定(撤指)、因第三方存款單客戶多銀行業務而形成的資金跨銀行或跨地區劃轉等。
期貨業金融機構可關注盜碼交易、自然人客戶違規持倉、對倒、對敲等異常行為。
保險業金融機構可關注投保頻率、退保頻率、團險投保人數明顯與企業人員規模不匹配、團險保全業務發生率、申請保單質押貸款(保單借款)金額或頻率、生存保險受益人變更頻率、萬能險追加保費金額或頻率等。
信託公司可關注客戶購買、轉讓信託產品的頻率或金額等。
在業務關系建立之初,金融機構可能無法准確預估出客戶使用的全部業務品種,但可在重新審核客戶風險等級時審查客戶曾選擇過的金融業務類別。
(四)行業(含職業)風險子項。
金融機構應評估行業、身份與洗錢、職務犯罪等的關聯性,合理預測某些行業客戶的經濟狀況、金融交易需求,酌情考慮某些職業技能被不法分子用於洗錢的可能性。本指引對此基本要素不再細分風險子項,金融機構可從以下角度進行評估:
1 .公認具有較高風險的行業(職業)。原則上,按照我國反洗錢監管制度及 FATF 建議等反洗錢國際標准應納入反洗錢監管范圍的行業(職業),其洗錢風險通常較高。
2 .與特定洗錢風險的關聯度。例如,客戶或其實際受益人、實際控制人、親屬、關系密切人等屬於外國政要。
3 .行業現金密集程度。例如,客戶從事廢品收購、旅遊、餐飲、零售、藝術品收藏、拍賣、娛樂場所、博彩、影視娛樂等行業。
三、指標使用方法
本指引運用權重法,以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來計量風險、評估等級。中國人民銀行鼓勵金融機構研發其他風險計量工具或方法,金融機構自主研發的風險計量工具或方法應能全面覆蓋本指引所列風險子項,並有書面文件對其設計原理和使用方法進行說明。
(一)金融機構應對每一基本要素及其風險子項進行權重賦值,各項權重均大於 0 ,總和等於 100 。對於風險控制效果影響力越大的基本要素及其風險子項,賦值相應越高。對於經評估後決定不採納的風險子項,金融機構無需賦值。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所概括的風險事件,在不同的細分金融領域內有可能導致不同的危害性後果發生。即使是處於同一細分金融領域內的不同金融機構,也可能因為客戶來源、銷售渠道、經營規模、合規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而面臨不同的風險狀況,從而對同一風險事件的風險程度作出不同的判斷。因此,每個金融機構需結合自身情況,合理確定個性化的權重賦值。
(二)金融機構應逐一對照每個風險子項進行評估。例如,金融機構採用五級分類法時,最高風險評分為 5 ,較高風險評分為 4 ,一般風險評分為 3 ,較低風險評分為 2 ,低風險評分為 1 。金融機構應根據各風險子項評分及權重賦值計算客戶風險等級總分,計算公式為 Pi:,其中 a 代表風險子項評分, p 代表權重, m 代表金融機構所選取的風險分級數(例如三級分類、五級分類等) , n 代表風險子項數量。客戶風險等級.得分最高 1 00 分。
(三)金融機構應建立客戶風險等級總分(區間)與風險等級之間的映射規則,以確定每個客戶具體的風險評級,引導資源配置。金融機構確定的風險評級不得少於三級。從有利於運用評級結果配置反洗錢資源角度考慮,金融機構可設置較多的風險評級等次,以增強反洗錢資源配置的靈活性。
四、例外情形
(一)對於風險程度顯著較低且預估能夠有效控制其風險的客戶,金融機構可自行決定不按上述風險要素及其子項評定風險,直接將其定級為低風險,但此類客戶不應具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
1 .在同一金融機構的金融資產凈值超過一定限額(原則上,自然人客戶限額為 20 萬元人民幣,非自然人客戶限額為 50 萬元人民幣),或壽險保單年繳保費超過 1 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超過 1000 美元,以及非現金夏交保費超過 20 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超過 2 萬美元;
2 .與金融機構建立或開展了代理行、信託等高風險業務關系;
3 .客戶為非居民,或者使用了境外發放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
4 .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5 .由非職業性中介機構或無親屬關系的自然人代理客戶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
6 .拒絕配合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對於按照上述要求不能直接定級為低風險的客戶,金融機構逐一對照各項風險要素及其子項進行風險評估後,仍可能將其定級為低風險。
(二)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戶,金融機構可直接將其風險等級確定為最高,而無需逐一對照上述風險要素及其子項進行評級:
1 .客戶被列入我國發布或承認的應實施反洗錢監控措施的名單;
2 .客戶為外國政要或其親屬、關系密切人;
3 .客戶實際控制人或實際受益人屬前兩項所述人員;
4 .客戶多次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5 .客戶拒絕金融機構依法開展的客戶盡職調查工作;
6 .金融機構自定的其他可直接認定為高風險客戶的標准。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客戶,金融機構逐一對照各項風險基本要素及其子項進行風險評估後,仍可能將其定級為高風險。
第三章風險評估及客戶等級劃分操作流程
一、時機
(一)對於新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金融機構應在建立業務關系後的 10 個工作日內劃分其風險等級。
(二)對於已確立過風險等級的客戶,金融機構應根據其風險程度設置相應的重新審核期限,實現對風險的動態追蹤。原則上,風險等級最高的客戶的審核期限不得超過半年,低一等級客戶的審核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級客戶審核期限時長的兩倍。對於首次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無論其風險等級高低,金融機構在初次確定其風險等級後的三年內至少應進行一次復核。
(三)當客戶變更重要身份信息、司法機關調查本金融機構客戶、客戶涉及權威媒體的案件報道等可能導致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事件發生時,金融機構應考慮重新評定客戶風險等級。
二、操作步驟
(一)收集信息。金融機構應根據反洗錢風險評估需要,確定各類信息的來源及其採集方法。信息來源渠道通常有:
1 .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客戶向金融機構披露的信息;
2 .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或櫃面人員工作記錄;
3 .金融機構保存的交易記錄;
4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或中介機構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所獲信息。
5 .金融機構利用商業資料庫查詢信息;
6 .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等公共信息平台搜索信息。
金融機構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應遵循勤勉盡責的原則,依據所掌握的事實材料,對部分難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過高的風險要素信息進行合理評估。為統一風險評估尺度,金融機構應當事先確定本機構可預估信息列表及其預估原則,並定期審查和調整。
(二)篩選分析信息。評估人員應認真對照風險評估基本要素及其子項,對所收集的信.息進行歸類,逐項評分。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重復或交叉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進行甄別和合並。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矛盾或抵觸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刪除不適用信息,並加以注釋。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整理完基礎信息後,應當整體性梳理各項風險評估要素及其子項。如發現要素項下有內容空缺或信息內容不充分的,可在兼顧風險評估需求與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收集補充信息。
金融機構可將上述工作流程嵌入相應業務流程中,以減少執行成本。例如,從客戶經理或營銷人員開始尋找目標客戶或與客戶接觸起,即可在自身業務范圍採集信.息,並隨著業務關系的逐步確立,由處在業務鏈條上的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應的資料收集工作。
(三)初評。除存在前述例外情形的客戶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應逐一分析每個風險評估基本要素項及其子項所對應的信息,確定出相應的得分。對於材料不全或可靠性存疑的要素信息,評估人員應在相應的要素項下進行標注,並合理確定相應分值。在綜合分析要素信.急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累計計算客戶評分結果,相應確定其初步評級。
金融機構可利用計算機系統等技術手段輔助完成部分初評工作。
(四)復評。初評結果均應由初評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復評確認。初評結果與復評結果不一致的,可由反洗錢合規管理部門決定最終評級結果。
第四章風險分類控制措施
金融機構應在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的基礎上,採取相應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一、對風險較高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應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預防風險。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進一步調查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情況。
(二)進一步深入了解客戶經營活動狀況和財產來源。
(三)適度提高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頻率。
(四)對交易及其背景情況做更為深入的調查,詢問客戶交易目的,核實客戶交易動機。
(五)適度提高交易監測的頻率及強度。
(六)經高級管理層批准或授權後,再為客戶辦理業務或建立新的業務關系。
(七)按照法律規定或與客戶的事先約定,對客戶的交易方式、交易規模、交易頻率等實施合理限制.
(八)合理限制客戶通過非面對面方式辦理業務的金額、次數和業務類型。
(九)對其交易對手及經辦業務的金融機構採取盡職調查措施。
二、對風險較低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可對低風險客戶採取簡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在建立業務關系後再核實客戶實際受益人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
(二)適當延長客戶身份資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規模內,適當降低採用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的頻率或強度。例如,逐步建立對低風險客戶異常交易的快速篩選判斷機制。對於經分析排查後決定不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低風險客戶,金融機構僅發現該客戶重復性出現與之前已排除異常交易相同或類似的交易活動時,可運用技術性手段自動處理預警信息。對於風險等級較低客戶異常交易的對手方僅涉及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等低風險客戶的,可直接利用技術手段予以篩除。
(四)在風險可控情況下,允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推測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而無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第五章管理與保障措施
一、風險管理政策金融機構應在總部或集團層面建立統一的洗錢風險管理基本政策,並在各分支機構、各條線(部門)執行。
客戶風險管理政策應經金融機構董事會或其授權的組織審核通過,並由高級管理層中的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金融機構.總部、集團可針對分支機構所在地區的反洗錢狀況,設定局部地區的風險系數,或授權分支機構根據所在地區情況,合理調整風險子項或評級標准。
金融機構應對自身金融業務及其營銷渠道,特別是在推出新金融業務、採用新營銷渠道、運用新技術前,進行系統全面的洗錢風險評估,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
二、組織管理措施
金融機構應完善風險評估流程,指定適當的條線(部門)及人員整體負責風險評估工作流程的設置及監控工作,組織各相關條線(部門)充分參與風險評估工作。
金融機構應確保客戶風險評估工作流程具有可稽核性或可追溯性。
三、技術保障措施
金融機構應確保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所需的必要技術條件,積極運用信.息系統提升工作有效性。系統設計應著眼於運用客戶風險等級管理工作成果,為各級分支機構查詢使用信息提供方便。
四、代理業務管理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機構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等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時,應與受託機構簽訂書面協議,並由高級管理層批准。受託機構應當積極協助委託機構開展洗錢風險管理。由委託機構對受託機構進行的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承擔最終法律責任。
金融機構應建立專門機制,審核受託機構確定的客戶風險等級。
4. 結合2016中國經濟的運行情況簡述金融機構面臨的風險與挑戰
一、解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指出的五大挑戰去產能造成產能過剩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個是30年形成的經濟增長方式:世界經濟的周期調整,讓中國一直處於外向型的經濟增長方式,突然之間失去了外部的需求以後,造成產能釋放的困難,不僅是鋼鐵產能,我們很多行業,隨著出口的迅速下滑,都處於一個產能過剩的狀態。第二個原因就是政府在金融危機爆發以後,採取的4萬億的財政政策來緩解今天外向型增長方式受到挑戰的問題,但是帶來的後遺症卻是造成了更嚴重的產能過剩。因為那時全國各地不管能力有沒有,比較優勢在何處,都跟隨政府做了十大產業振興計劃方向的投資,而且項目規模非常大,耗用資源非常多,投資方向非常集中,最後造成重復建設,過度投資,惡性競爭,價格破壞,引起了現在銀行回款能力弱的嚴峻問題。第三個是我們成長的煩惱,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的地位,我們的消費能力還沒達到發達國家消費能力的這種硬傷,導致我們現在產能釋放要比發達國家產能釋放更加困難。我們有40%的人口還沒進入城鎮化,沒有完成農業現代化,國家也是希望在2020年讓大家人均收入倍增,可以實現小康社會的目標。在沒有到達小康社會目標之前,中國老百姓靠自己國內的市場消費能力化解我們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確實是非常有限的。去庫存去庫存的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直接影響我們銀行回款能力低,造成錢荒的問題,進而不斷催生貨幣政策解決錢荒。但是投放的貨幣只是用於解決錢荒所造成的債務問題,也就說銀行有了錢即使借給企業,企業也直接用來還債(展期),所以,這種投放的錢,根本沒有盤活存量,服務實體經濟,這種放錢雖然穩定了金融體系,但實際上是沒有效率的錢。因此,去庫存直接涉及到銀行是否能夠有效地將資產盤活來解決壞賬的問題。同時,房地產的屬性,需要從一個投資性的標的轉變為消費型的標的,需要真正解決住房的剛性需求問題。需要通過稅收機制、市場交易機制的改革,降低交易成本,盤活存量,讓投資客覺得房地產的投資未來已經不再是一種投資標的的市場,而是要回歸它的消費屬性的市場。否則,房子賣不動,開發商匯款能力低,銀行資金及時不能回款,銀行想再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能力就沒有了。所以現在去庫存的問題,就是要盤活存量的問題,是非常關鍵的。我想2016年都在供求兩個問題上,一個是怎麼把今天的健康消費需求能夠釋放出來,一個是怎麼把房子的供給能力通過稅收機制的改革等等,把它盤活出來。去杠桿降成本去杠桿的問題,包括幾個方面:一是去地方政府的杠桿,在賭注盲目向銀行融資的同時,加快地方債市場建設,這有利於調動社會閑置的資源,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為提供利率市場化後監管部門所需要的合理的利率期限結構打下基礎。二是去僵屍企業的杠桿,通過重組、收購、退出和必要的破產程序,把浪費的資源盤活出來。三是去金融投機的杠桿。實際上就是要解決今天中國開始出現了場外配資,互聯網P2P過度加大金融的杠桿,甚至出現龐氏騙局的賺錢方式。現在的監管已經發現了很多這樣的靠錢養錢的模式,甚至我們中國有很多的企業家,也放棄了主營業務,開始拿產業的資本進入到金融投資的平台上,造成產業空心化的問題。在2016年一定要加強金融的監管,要在金融的市場去杠桿,真正地讓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能夠降低下來。我們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由於金融的杠桿加得過高,最後金融的投資收益被過度的資金釋放,帶來了追漲收益高的現象。而金融市場的收益恰恰是今天我們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因為金融市場的收益高了以後,銀行的存款就出現了流失,最後銀行就無法通過吸收存款提供貸款的模式。只能通過理財產品這樣一個服務,通過高成本的迴流資金的方式,再來對實體經濟服務,這時候他貸款的利息已經不是吸收以前資金的存款渠道,而是通過理財的高成本的渠道回籠資金,所以給實體經濟發展造成了巨大的壓力,也就是說借給真正需要錢的中小企業期限很短,利率很高,這樣降成本就降不下來。國家貨幣政策已經如此的寬松,已經讓銀行互相的借貸成本得非常的低,但是一旦銀行去跟客戶打交道,借給那些沒有抵押能力,但是未來賺錢能力又是不確定的中小企業,今天他借出去的條件就非常的苛刻,期限短、資本成本高。這樣的話企業拿到了錢,也不可能再為實體經濟服務,只能去沖到金融市場去博一把,最後投資失敗的話,就出現了跑路的企業家,這樣的一種現象不容忽視。一定要把金融的杠桿去掉,然後才能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我們才能夠做結構調整的補短板的問題。補短板中國的短板問題是非常嚴重的,最主要的就是我們的增長方式就是最大的短板。我們以前的增長方式是靠招商引資,搭著跨國企業的便車去做出口,民營企業的出口也是看跨國企業做什麼市場,他們也學做什麼市場,但是他們缺乏的是像跨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他們需要進口大量的海外技術部件或者是貼海外的品牌才能在海外市場贏得更大的份額,這個商業模式花去他們高昂的代價。但是在過去因為有勞動力便宜的成本,地方政府給他們土地資源的成本也非常的便宜,再加上稅收的監管又比較弱,偷稅漏稅這種現象非常嚴重。所以講白了,中國過去的企業最大的短板,就是靠成本的優勢去爭奪市場的份額,以此對沖技術高昂進口成本。再加上政府通過資源價格管制,給企業的便宜外匯和便宜的利率,便宜的油等。但如今都跟市場接軌了,這種成本優勢已經沒有了,這樣的商業模式也走不下去了。所以現在能夠讓中國的製造業生存的短板問題必須要解決,能不能有自己國產化的技術,去替代用高昂的成本進口海外的技術。能不能用國產的品牌,自己的民族品牌,去替代貼海外的品牌所付出的高昂代價。這部分的成本如果能夠降下來,我們自己的企業就可以有核心競爭力。中國企業的短板真正的能夠解決了,這個時候你就會發現中國的經濟盤活了。由於中國的企業賺得到錢了,中國銀行也敢給企業借錢,現在中國銀行業不想貸給中小企業,不是他們錢荒的問題,而是企業經營賺不到錢的風險太大,所以他們有錢也不敢貸。當中國企業把這個賺錢能力的短板補掉,中國銀行業對企業,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就會大大提高。銀行不會再把對公業務的錢,拿到今天對家庭理財的業務,然後通過通道業務又把錢送到金融市場理財,這樣的模式就會改變,所以現在的短板就是實體經濟的賺錢能力,就是我們的核心競爭力。長期以來我們這個短板靠搭便車補掉了,這個短板就是我們靠跨國企業,他們做什麼,我們就做什麼。另一方面,由於我們過去採取了招商引資的發展模式,所以我們的短板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非常糟糕的制約被掩蓋了,因為我們是用海外招商引資的錢去服務實體經濟了,所以金融短板都沒問題。現在這個短板,由於招商引資的模式走不下去了,跨國企業的投資規模減少了,資本流入的結構也在在從長期變為短期,所以接下來的短板就是中國的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就是我們自己要有找到好項目的能力。以前我們的錢放在銀行沒關系,找不到好項目都沒關系,只要跨國企業的錢能夠找到好項目,我們搭他們的便車就行了。現在要我們自己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還有我們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和自己的品牌,這個短板一定要補上,不補上中國經濟就沒有希望,不補上就會出現金融體系大量的資金不得不空轉,從而滋生了股票市場場外高杠桿配資,P2P運營中採取旁氏騙局的「商業模式」。二、2016年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的艱巨性我覺得這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這五個改革方向定得非常及時,中國應該盡早地開始去做這樣的努力。但是這個努力不是明年就立刻能見成效的,挑戰主要來自以下三大方面:第一,中國30年形成的這種出口帶動投資的外向型增長模式,立刻要轉變為中國自己國內的內需來帶動經濟增長,這個難度很大。或者哪怕我們還是堅持一部分靠出口,但是今天全球的經濟,包括美國經濟的復甦都非常的脆弱。2016年世界經濟是不是重新回到2008年之前的繁榮狀況,讓我們有非常良好的出口的市場,我不樂觀。所以這也是我講的,增長方式,明年能不能靠出口的提升,再給我們時間,現在看這個時間都沒有。明年要靠我們自己的能力,確實一年就要把增長方式轉變過來,不太可能。第二,我們2009年所做的4萬億的刺激經濟的做法所帶來的經濟發展過度依賴政策紅利的後遺症。到今天這種後遺症還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要把這個包袱解掉不是一朝一夕的任務。因為它在以下五個方面造成了我們資源配置效率嚴重損失的存量問題:1、產能過剩。政府在2009年帶著我們圍繞整個大的產業振興計劃,後來是六大新興戰略產業,包括光伏產業,這樣投資引導,結果形成了全國各地,不管自己有沒有能力,是不是具有比較優勢,都做了同樣的投資,結果重復建設,投資過度,不得不惡性競爭,即使是光伏產業也因為價格惡性競爭,處在這個行業中的低端水平。現在這些行業都處在較為嚴重的產能過剩狀態中。2、全民理財。因為4萬億的做法是貨幣政策拿錢,財政政策投項目,銀行的信貸跟上。這種投放資金過度,造成老百姓對今天票子發的過多以後,未來這個錢不值錢,放在銀行你的錢一定會形成負利率,也就是說銀行的利息趕不過未來自己購買商品的價格或者房地產價格的上漲。所以大家都不願意今天把錢放在銀行,都到銀行之外的金融市場,房地產市場去理財,最後全民理財的結果是造成銀行的資金流失,銀行為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下降,銀行再把流失的資金拿回來,只能通過理財的通道,而理財的成本已經給實體經濟增加了嚴重的成本上升的壓力。這是第二個後遺症,4萬億的包袱到今天,你要想把今天老百姓理財的行為轉變為消費的行為,困難,短時間不可能。3、國進民退。很多民營企業家4萬億的過程當中,他們沒有機會拿到政府的采購行為,最後他們把30年,2008年之前30年所創造的產業資本拿過來炒房,炒股票,出現了國進民退,民營資本退步了,去玩金融資本,而玩過金融的企業家,再讓他做實業難度也很大。所以我們希望推動供給端的改革,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方式,將改革的重任交給沒有沉迷金融投資的企業家和富有理想的年輕人,但是年輕人的創業才剛剛開始起步,要獲得豐碩的成果,還起碼需要3年到5年的時間,所以短期就想看到我們市場活力的再現有相當的難度。4、貪污腐敗。今天我們看到在那個政府權力過度集中的時代,以權換錢、以權謀私的現象非常普遍,居然成為了一條商業運行的潛規則。最後使得一些黨性不強的地方政府官員,今天成為反腐倡廉的反面角色——為他們的貪婪付出沉重的代價!但是,我們不得不看到,今天又出現了另外一個相反的特徵,那就是一些地方政府不作為的現象。從昔日過度作為到現在的「不作為」,都是不利於中國經濟的發展。如果明年地方政府還是像現在這樣不作為的話,也就是政府職能的轉變無法產生經濟效益的話,那麼,要實現今天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任務,還是非常艱巨的。5、環境的破壞。政府過去的治理模式,導致企業過度投資,重資產,高能耗的情況非常嚴重。再加上本來應該把財政的錢用在環境治理等民生問題上,但卻為了追求GDP增長給自己創下良好的政績,大興土木,這些都造成了現在的環境污染。這個問題就像人的身體一樣,是一種慢性病,立刻要解決環境的問題,明年就到不可能。所以環境的污染會造成我們有能力的消費群體移師海外,甚至未來生活都選擇在海外。他們認為在中國投資的標准低,賺錢在中國好賺,但是現在中國的賺錢機會沒有了,要生活的話,還是沒有環境污染的海外更好,買商品更有安全感,這樣的話,環境的污染造成了中國消費的流失,於是中國產能過剩的問題就會變得更加嚴重,產能釋放變得更加困難。第三,成長的煩惱。如果調結構的任務放在美國去到相對容易一些,原因是他們的發展階段已經到了成熟的發達國家,人均收入是在世界的前10位。今天中國的人均收入排在世界70位左右,這樣一種消費能力不足的市場,要解決今天的庫存,解決今天的產能釋放是困難的。一方面,中國40%的農村人口,今天還沒有進入到城鎮化,他們的消費水平跟發達國家比較相差甚遠,消費還處在一個是解決溫飽的水平,而達國家的追求幸福的消費范圍各種各樣,高質量的服務水平和高支出的消費能力,是我們目前達不到的。另一方面,有錢不敢消費的問題在我國也很突出,尤其是一二線城市居住的居民,中高收入的人群較多,購買力的相對旺盛和公共資源(養老、教育、醫療、就業、商圈等非常珍貴,所以,大家必須要有足夠的財富積淀才能確保未來安心的生活,如果我們的貨幣不能保證幣值的穩定,我們的社會保障問題政府不能及時加以解決,那麼消費能力的提高也是困難的。再者,國內消費者利益的保護,仇富心態的扭轉,環境的優化,都是解決有錢不在中國消費問題的努力方向。三、用好市場兩種資源是化解中國經濟各類矛盾的關鍵今天中國政府非常務實地認為中國未來的增長方式轉變,關鍵就是人均收入要倍增,要把我們的老百姓帶到小康社會。但是,現在就有一個悖論問題來了,收入沒有到小康社會,收入的倍增靠誰來買單,企業發力但是缺乏市場消化能力的問題,就是中國今天的發展階段給我們帶來的成長的煩惱。所以解決成長的煩惱,我們應該用好政府指出的兩種資源:在國內先解決以環境、消費者保護等等的問題和稅收問題,以及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和實施「互聯網+」戰略,把製造業的高成本通過服務環節的創新將成本降下來,從而確保中國勞動大軍在碎片化的時間,在確保誠信的環境中,進行消費,積少成多,也能釋放出國內足夠多的產能;另外一點,中國政府推進的「一帶一路」,上海自貿區,天津、福建、廣東自貿區的方式,鼓勵中國資本走出去,到海外去獲得財富增長的機會,全靠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的消費能量來解決中國今天要實現的五個方向的轉變,那是非常困難的。總之,成長的煩惱和過去積極的政府刺激政策所帶來的今天負資產,以及30年所打造的增長方式的轉變,這些東西都不是明年一年能夠解決的簡單問題。當然我最後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把五個方向的改革任務當作一項競標賽,最後為了達標,又是政府出來解決。而政府解決的方式往往會過度依賴貨幣政策加以支持,因為政府手裡面沒有錢,你叫它減稅,它減稅的錢從哪裡來,減稅等於政府財政收入沒有了。政府已經在經濟下行的時候財政收入已經很薄了,還要完成減稅的指標,只能通過貨幣的印發,來解決減稅的政府讓利所需要的資金。這樣的話就會帶來又是政府帶著我們解決遺留下來的問題,又把今天政府幹預市場的後遺症留在了未來!所以,現在完成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五個方向的改革任務,一定要執行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思路:資源配置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絕對不能夠依靠政府去購買樓盤,政府拿錢去消化今天的產能,政府去通過印鈔票降低資金的成本,如果一切的問題又回到政府來解決的話,未來的後遺症是更加得嚴重,現在的關鍵是要政府職能轉變,真正落實上海自貿區的探索負面清單改革的方向,這才是重中之重。五項任務三大挑戰兩種資源
5. 如果金融機構合理懷疑存在洗錢或恐怖融資行為 能不能簡化流程
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6. 哪一步法律法規重點規范了洗錢與腐敗犯罪
您好,在我國刑法中有關於洗錢與貪污的罪名。
第一百九十一條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洗錢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一)提供資金賬戶的;
(二)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的;
(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
(四)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質和來源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八十二條
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7. 急急急急急!!!中小金融機構案件風險防控學習心得體會一篇600字以上
案防學習心得
內控風險是與金融信用相伴生的產物,「金融信用因為承擔風險而生存和繁榮」。風險管理水平是評價一家銀行穩健與否的重要尺度,實踐表明,風險管理是現代銀行最重要、最具決定意義的管理實踐之一,也是衡量信用社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價值的最重要考量因素之一。近年來,經營管理方面的教訓說明,完善內控風險管理基礎,構建長效內控管理機制對於促進我行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工商銀行要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必須要加快培育和提高核心競爭力。
一、必須要樹立正確的經營管理理念並且建立教育機制。作為一名合格的管理人員要清楚的認識案防內控工作是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樹立「全責」的經營管理理念,構築預防案件的思想防線,打牢思想政治基礎,築嚴思想政治防線是預防案件的有效途徑。結合商業銀行的實際,做到「四個加強」:一是加強形勢教育,到逢會必講防範、督辦必查防範、測試必考防範,強化全員的自警意識,從而增強廣大員工做好案件防範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營造一種人人自覺合規、個個主動守法的文化氛圍。二是加強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制度教育。讓員工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樹立法紀意識,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三要加強金融職業道德教育。使我行員工熱愛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樹立珍愛各商業銀行、愛崗敬業、忠於職守、無私奉獻的良好風尚,不斷增強「我與銀行共興衰」的主人翁責任感和事業心。四要加強規章制度教育。通過學習,使我行員工熟悉制度,理解制度,形成學制度、用制度、嚴格執行制度的企業文化理念。並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的發展觀,通過加強案防內控文化建設,構建「依法合規,穩健經營」共同價值觀。而且還要影響身邊的人,要把這些經營理念快速傳導到本人所管理的每一位員工,形成全行共同的價值觀。注重內控制度的細化與可操作性。內控制度在內容上要全面,不僅涉及到經營管理的方方面面,還要細化到業務程序的每一環節角落;管理上要系統,要按崗定責定製,明確各自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上要科學,不僅要有操作程序上的嚴明、嚴密性,還要有操作過程上的簡潔、合法合規性。制定業務部門風險點控制措施,對印、押、證、章、款等內部管理工作中重要部位,建立嚴格的約束機制,並抓好落實工作,從而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管理制度網路。建立健全的員工思想行為排查幫促制度。
二、強化執行機制是案件防範的重點環節。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一項制度制定的再好,如果落實不到位,其價值難以體現。增強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對違規操作發生案件的,要嚴肅處理;違規操作未發生案件的,也要嚴肅處理,不搞下不為例,自覺維護執行制度的嚴肅性。堅持以制度為標准,事實為依據,甄別是非,確認對錯,分清主次,界定責任。不搞雙重或多重標准,不故意誇大或縮小問題,不迴避矛盾,混淆是非,不當「和事老」,報實情、說實話、辦實案。嚴厲處置:就是要對一切破壞內部控制運行的違紀違規者,不管是誰,縱然有過「功高蓋主」的業績,也要做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以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
三、建立獎懲機制是案件防範的重要手段。加大執法執紀力度,增強懲處的有效性,使懲處起到震懾和教育作用。總結近年來商業銀行業務發展中的經驗和教訓,正是由於對有些問題糾正不力,處理不嚴,致使一些違規違紀行為屢查屢犯,屢禁不止,其結果不僅毀掉了很多幹部,而且損害了銀行業的整體社會形象,嚴重影響了業務經營的健康發展。在案件查處方面,要切實克服執法執紀偏寬偏軟現象。加大對腐敗分子的經濟處罰和贓款贓物追繳力度,讓每一個腐敗分子既失「前途」,又失「錢途」。對造成惡劣影響的案件,除涉案人員外,對主管行領導、管理崗位和經辦崗位的有關責任人也必須嚴肅處理;對發案後查處工作不得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從重處理,讓違紀違法犯罪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受到應有的懲處,使懲處真正起到震懾和教育作用,推動各商業銀行系統案件防範和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調動廣大遵紀守法員工的積極性,促進各項業務的健康發展。
四、培養人本機制是案件防範的必備條件。創造一個「拴心留人」的環境。從過去案件的教訓來看,個別單位的員工之所以違背銀行發展的初衷,除自身不能理性地對待改革外,往往是因為這些單位的親和力、「拴心留人」的外部環境不夠所造成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創造出以人為本的經營環境和營造大家庭似的親和力就顯得尤其重要。在抓好人生觀、價值觀、法律法規、道德修養、案件防範等方面教育的同時,要不斷改善工作和生活環境,把員工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最大限度地解決基層員工的切身利益問題,讓員工在溫暖的環境中看到各商業銀行的發展前景和希望。還要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員工的凝聚力在金錢和物質利益的驅使下受到沖擊,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著各商業銀行經營的安全和穩定。同時做好特困行和特困員工的解困工作,構築和諧各商業銀行。實行人性化管理,逐漸培養員工的自律精神。通過總結和倡導在堅持制度法規原則下的人性化管理,大力弘揚正氣,注重用表彰激勵的手段來推動案件防範工作.
綜上所述,通過「黨風廉政、案件防範」的學習,使我在今後的工作中,必須忠於職守,弘揚創新之風,履職責;弘揚學習之風,強素質;弘揚務實之風,講效率;弘揚艱苦奮斗之風,樹形象。
8. 請問近三年內發生的貪污腐敗事件有哪些舉出影響比較大的一兩件..
陳水扁洗錢案
陳水扁洗錢的第一個渠道是,台灣當地的兌換店或地下錢庄。非法資金由此轉移到國外,但沒有在台灣的金融機構留下證據和痕跡。這是洗錢最常見的方式之一,也是陳家早期的洗錢方式。
第二個渠道是珠寶買賣。國民黨「立委」邱毅爆料稱,在2000年政黨輪流執政後,陳水扁之妻吳淑珍,透過海外珠寶買賣進行大規模洗錢,其交易金額可能超過18億新台幣。
前述人士表示,不僅要關注陳家珠寶的資金來源,而且必須意識到珠寶買賣本身已經成為了陳家主要的洗錢方式,其財產的形式也發生了變化。國際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正在制定的非金融行業反洗錢特別指引中,珠寶買賣首當其沖。
渠道之三是注冊一個用於洗錢的空殼公司,該公司沒有實質性的商品或貿易往來,沒有製造業或服務業的背景,其用途僅僅是洗錢。陳水扁深陷「密賬門」恰恰就是在這個環節出了紕漏。
著名國際投行美林公司幫助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的妻子黃睿靚,在開曼群島注冊了一家以美林為名義股東的空殼公司,陳家經由該公司進行對外投資或購置產業。據瑞士方面的消息,陳家在美林公司擁有7億新台幣的巨額不明資產。
事實上,這種在海外或離岸金融中心注冊的空殼公司,在很多洗錢案中都有體現。如曾經官至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的成克傑,就是通過其情婦李平在香港注冊的所謂貿易公司進行洗錢。
由於一些離岸金融中心對開設公司,僅收取1美元的象徵性注冊費用,不但沒有稅務負擔,而且對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進行嚴格保密,所以在這些地方注冊空殼公司進行洗錢,在內地不少腐敗案件中屢見不鮮。
通過海外的代理人,如「扁友會」「挺扁組織」等方式進行洗錢也是途徑之一。此外,通過人頭戶洗錢也被陳水扁運用得淋漓盡致。陳水扁及其夫人,陳致中及其夫人,陳致中夫人的娘家,陳水扁的女兒一家,陳水扁女兒的公公、婆婆,至少有五個家庭牽涉其中。這種人海戰術在內地的洗錢案中亦並不鮮見。
陳水扁洗錢案啟示
陳水扁在長達數十年的洗錢過程中,窮盡了多種手段,業內人士紛紛表示,該案對於內地的反洗錢行動有諸多啟示。
啟示一:國際反洗錢組織的合作必不可少。
前述金融機構反洗錢權威人士稱,盡管陳水扁通過隱秘的途徑沒有在台灣當地的金融機構留下證據,但還是在國外銀行露出了馬腳。
事實上,無論多麼精心的設計,最終仍然會在世界上的某個銀行留下痕跡。這就需要國際反洗錢組織間的相互協作。
陳水扁的洗錢行徑正是經由國際反洗錢金融情報機構反饋給台灣的。鑒於不少貪官都隱匿在美國或加拿大等地,建立國際間的反洗錢合作關系,藉助國際反洗錢情報組織的力量,對於中國的反洗錢工作意義重大。
啟示二:國內金融機構應該借鑒並推廣國際洗錢犯罪的識別經驗,遵循以風險為本的反洗錢原則。
據介紹,國外在判定是否洗錢時,通常會把資金交易特點與公司從事的業務相對照進行識別。如瑞士的相關機構能夠識別陳水扁涉嫌洗錢,是因為他們發現陳家的賬戶、資金規模、交易特點與其身份及公司所從事的業務,嚴重不符。
事實上,這也是全世界主要金融機構判定某人或機構是否洗錢的主要依據。例如成克傑案中,李平在港注冊的貿易公司,其資金交易應該有貿易公司所具備的基本特點,如有信用證、轉賬支票或其他有貿易背景的資金結算,且往來資金必然是有大有小、有零有整。但成李兩人注冊的公司不但沒有用於貿易的賬務往來,而且賬目往來少,同時金額巨大。
該人士坦承,國內金融機構在識別是否洗錢犯罪方面還有較大距離,會不時出現誤判。有時把正常的資金往來誤讀為洗錢,缺乏發現真正洗錢行為的火眼金睛。
啟示三:反洗錢的監管應擴大到非金融領域,國內的反洗錢報告已從最初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展到證券保險等其他金融機構,但這遠不足以應對日新月異的國際洗錢方式的變遷。
上述人士表示,房地產、珠寶、會計師事務所、律所等非金融機構,都已經成為了洗錢的重要途徑。國際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目前已經在著手制定,非金融行業的國際反洗錢行動指引,我們也需要與時俱進。
啟示四:反洗錢工作不僅可以打擊洗錢行動,而且可以打擊任何有非法資金交易行為的犯罪行為。
前述專家表示,洗錢最初就是毒販將非法所得打入洗衣店開始的,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應涵蓋所有可公訴的犯罪行為,任何涉及非法所得,有資金痕跡的非法交易,都屬於洗錢的上游罪行。
啟示五:一方面要提高反洗錢機構的規格和地位,另一方面,應該提高對國內現有的反洗錢情報體系的使用效率。
前述人士坦承,目前由於國人對反洗錢作用的認識較為偏狹,所以對反洗錢的意義和作用也重視不夠。
他認為,應該提倡國內各偵查機構充分利用現有的反洗錢情報中心,如監察部、高檢反貪局、公安部各個司局、禁毒局、反恐辦、海關緝私局、證監會稽查局、稅務、審計部門等相關委辦,都可以充分共享國內日益完善的反洗錢資料庫。
參考資料:http://www.caijing.com.cn/2008-09-05/110010560.html
9.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絕對會導致腐敗的解讀
英國歷史學家阿克頓勛爵有句名言說:「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人們常把這權力理解為政治權力,往往無意或者有意忽視經濟權力。誠然,沒有監督的政治權力會導致腐敗。國家的統治階級既要擁有政治權力,也必然掌控經濟權力。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是相互滲透,互為影響的。掌控經濟權力必然力求在國家政策和法律上有更多的發言權。而擁有沒有監督的政治權力者腐敗也常表現運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經濟利益。人們看過有幾個腐敗的官員是經濟廉潔的?世界上會存在掌握巨額資本的集團不會想掌控有政治權力的官員嗎?顯然這兩種情況都不大可能。因而「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 無論對政治權力或者經濟權力同樣適應。
政治權力是一個相對於公共領域的范疇;在現有的制度下權利是相對於私人領域的概念。權力和權利概念的清晰和界限的劃分,是保證一個社會良好運行秩序的重要前提。而腐敗的誕生就是權力與權利混雜的結果。權力擁有者把權力之手伸向公共利益或他人的私人領域,用公共的權力滿足一己之私;權力產生腐敗是因為沒有社會成員的監督。腐敗的產生除濫用公共權力外,還必須有另一個條件,就要確立私有財產的合法。如原始共產主義社會的消亡和奴隸社會的興起,就是在原始共產主義公有制社會生產力發展到其首領能掌控一定的剩餘生活資料,而部族首領利用掌握的公共權力侵吞全體成員的財富,因而產生了私有財產,並以武力確立了私有財產權的合法性。又利用發動對其它部落的戰爭,掠奪其財產和奴役戰俘。直至最終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私有制社會,即奴隸社會。
而蘇東式社會主義,本來也是公有制,由於立法者不是人民直選,間接選舉的代表雖然理論上是代表人民,在革命的領袖在世時,人民性是指導政府官員的准則,腐敗貪欲被抑制。立法者不是人民直選隱藏的弊端還不被人們認識到。隨著後繼者的革命理想的衰退(自赫魯曉夫起),貪圖享受之風逐漸盛行,間接選舉代表的弊端日益顯現,在實行過程中這些人民代表往往只對上級負責,忘記了對人民負責。逐漸致使人民實質上無法掌控立法權,實踐中人民大眾很難行使應有的民主權利,人民也無法監督和制止掌權者違背人民利益的行為,更失去了直接罷免官員的權力,由主權在民演變成為精英治國模式。這與巴黎公社的「議行合一」主權在民的民主模式差別是顯而可見的。當掌權者濫用手中權力攫取人民的財富,形成了一個特權集團,直至確立私有制,致使蘇東公有制消亡,亡黨亡國就成為必然了。
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盧梭認為「私有制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礎上,由社會契約所建立的秩序是被歪曲的。「它們給弱者以新的桎梏,給富者以新的力量;它們永遠消滅了天賦的自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復;它們把保障私有財產和承認不平等的法律永遠確定下來,把巧取豪奪變成不可取消的權利;從此以後,便為少數野心家的利益,驅使整個人類忍受勞苦、奴役和貧困。」由此來看私有制是產生腐敗的根源之一。西方最早的銀行,如阿姆斯特丹銀行和英格蘭銀行都是發戰爭財起家的,在歐洲民族-國家爭霸的條件下,西方私人銀行的基本功能,就是為國家提供戰爭借款,國家又反過來以稅收作為抵押,賦予私人銀行以發鈔權。作為國家的債主,金融資本因而具有了「絕對的權力」,凌駕於國家之上。因而阿克頓勛爵所說,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既針對國家權力,也針對金融資本即私人銀行而言。一二百年來西方金融機構在其他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作為,正是通過投資戰爭的方式來逐步擴大和掌握世界市場。它一方面為發動戰爭的國家提供貸款,另一方面為戰敗國提供「賠款」的借貸「服務」,同時要求以該國的稅收、特別是海關稅收作為抵押。正是通過這樣的方式,西方私人銀行逐步控制了各國國家的稅收和貿易權,從而成為一個跨國的、壟斷的金融資產階級。本次金融危機在全球暴發就是美國金融資本具有絕對權利未受制約導致的。美國是世界經濟的火車頭,不但是世界軍事霸主,又掌握了世界金融霸權地位,從而吸引世界各國的錢流入美國股市和債券市場,逐漸致使虛擬經濟替代實體經濟成了美國主要經濟支柱,利用別國的錢來支撐著美國人的高質量生活。一旦虛擬經濟泡沫破裂,資金鏈條發生斷裂,金融危機就來臨了。美聯儲這個私人金融王國是美國真正的主宰者,擁有無限權力。美聯儲採取轉嫁危機的方法是,國內基準利率不變,以維護國內信用貨幣市場的穩定,給美國儲戶吃個定心丸。又大量印刷美元貨幣,用此錢購買3000億美國國債,使美元迅速大量貶值,把損失轉嫁給國債的債權國,以向國外轉嫁危機。這一點馬克思早有論述,他曾經尖銳地指出,「當資本主義發生危機時,挽救市場的辦法之一,就是輸出危機。過去是向世界各國輸出資本,現在是輸出危機。」金融危機爆發的根源就在這里。在資本主義的高級階段,信用貨幣得到高度發展,貨幣資本已經脫離商品生產,成為特殊的暴利的商品。金融資本家為了獲得超額利潤,不斷把虛擬經濟吹大,又不惜大量印製紙幣以應對市場對貨幣的需求,一旦紙幣超過了現實生產和商品總量,經濟泡沫越吹越大,總有一天會吹破,金融危機的爆發就來到了。這也說明絕對的經濟權力導致了絕對的的腐敗。
權力(無論政治的或者經濟權力)會給個人帶來誘惑:當一個還不是權力者的時候,很多人擁有「偉大」的抱負,要改善我們生活的世界,要消除不平等,要根除腐敗與特權;一旦擁有權力,則可能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權力就成了他們奪取財富和更高權力的工具。而如果這權力是絕對的(Absolute Power),那幾乎毫無疑問地腐蝕心靈。從而導致腐敗。
歷史證明,依靠個人的道德自覺幾乎是不可能防範權力腐敗的。從古希臘時代起,人們就自然地想到要把權力分給不同的很多人,也就是採用民主制來抵制權力腐敗;到了近代,英國哲學家、政治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提出了著名的分權制衡思想,把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外交權,這是政治哲學的一大跨越式進步,也是人類文明的巨大進步;後來,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1689-1755)基於洛克的理論正式提出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理論,經由美國的實踐,權力受到了較好的制約(盡管無法根除政治權力腐敗——尤其是對強大資本權力的腐敗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三權分立」(或分權制衡)理論無疑是到目前為止的私有制下(至於對於公有制社會的借鑒作用有待我們去探討和實踐)指導現代政府最好地抵制腐敗問題的理論。這也是強大的資本力量為了自身發展擺脫束縛的需要。三權分立制約了政府的權力,同時使資本權力得到空前的擴大,使其成為資本主義至高無上的力量。政府官員只是資本權力的奴僕。經濟權力從此凌駕於社會一切力量以上。
盧梭把統治形式分為三大類:民主政治、貴族政治和君主政治。民主政治是視主權「把政府的責任委託給全體人民或大多數人民,以使大多數人民都成為官長;」貴族政治是主權「把政府委託給少數人,使普通人民多於官長」;君主政治是主權「把整個政府委託於一個官長,其他的人們都要從他那裡才能獲得權力。」盧梭認為民主政治從未曾有過.盧梭又把貴族政體分為「自然的、選舉的和世襲的」三種,認為「第一種是只適合於簡單的民族,第三種是一種最壞的政體,第二種是最好的,才是真正所謂的貴族政體」。「選舉的貴族政體」是由選舉產生的少數人成為官吏來管理國家。盧梭說「因此乃有忠直、了解、經驗,以及其他被人推崇尊重的品德,來作為完善政府的許多保證。」因而民主選舉,三公分立為資本主義披上了一件美麗的外衣。然而這種政治民主,不但絲毫不能制約資本擁有的無限大的經濟權力,還用自由競爭掩蓋其嗜血的本性。
根據盧梭的解釋,我們可以知道,這種選舉的貴族政體其實就是民主共和制。也是當今西方推崇的憲政民主。可見憲政民主其實質就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少數精英民主。它限制了官員的政治權力,對發展資本主義經濟是有利的。但卻無法制約有產階級濫用手中的經濟權力,無法消滅和縮小貧富差別。更無法消除貧窮。作為共產主義者認為這種民主是不完善的。只有既有政治民主,又有經濟民主平等的社會,才是共產主義者追求的目標。
從宏觀上看,三權分立可以起到一定的制約官員的的作用,從微觀方面來說,部門越小,其與私人領域的接觸就越加緊密,「小偷小盜」的腐敗就越多。「三權分立」在這樣的基層似乎不起什麼作用。尤其當這個國家的民眾民主自由意識不強時,更為這些小官吏創造了權力腐敗的「良好環境」。再如果這些行為的成本不高,那麼權力之手將會越陷越深。
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盧梭是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認為一切權利屬於人民,政府和官吏是人民委任的,人民有權委任他們,也有權撤換他們,直至消滅奴役壓迫人民的統治者。巴黎公社是無產階級革命的第一次嘗試,巴黎公社是擺脫資產階級議會制的新型人民政權,是實行人民普選制、人民代表隨時撤換制、立法與行政統一的「工作機關」。即「議行合一」的管理體制,盧梭被認為是「議行合一」思想的第一闡述者。盧梭反對權力分立,認為最好的立法者就是人民自己,而立法者比任何人更清楚法律應該怎樣執行。所以在民主制下,全體人民不僅是立法者,而且還是執行官。盧梭認為「『主權』就是公共意志的運用,所以它是永遠不能轉讓的。」公共意志(GENERALWILL)「只考慮公共的利益。因此在盧梭看來,主權(公共意志),具體上說就是立法權。而且法律的制定必須全體人民的參與,而不能指派代表。「主權是不能夠代表的,其理由正如主權是不可轉讓的一樣,它的主要點是在於公共意志,而意志就是不能代表的。」,政府的行政權,只是主權所委託給予的權力,「主權對於這一種權力,能夠任意加以限制、修改或收回。」其實質就是全體人民掌管著少數官員。盧梭由此說真正的、純粹的民主制至今還沒有,並斷言永遠不會有。雖然他對真正民主實現表現出悲觀情緒,但他提出了主權屬於人民,卻激勵人民去追求實現這真正的民主形式。因而對無產階級革命第一次實踐,巴黎公社式民主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法律的制定必須全體人民參與,而不是少數代表所制定,才能體現人民的意志,官員只能在法律框架內履行其職責,行使法律賦與的權力。否則將由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予以罷免。盧梭這些重要觀點對我們實現社會主義人民大眾民主也是有啟迪作用的,這也與毛主席的人民大眾民主思想有共通之處。而社會主義人民大眾民主可以吸取前人有益的思想,但能否借鑒,如何借鑒資本主義民主中的民主精髓,去其糟粕,為我所用呢?也是值得探討的問題。問題不在於能不能借鑒分權制衡的民主方式,關鍵是這種民主不只是政治層面上的,也應在經濟層面上體現出來。
很多時候,自下而上的方式會起到很大的作用,也是對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得以徹底貫徹的保證。權力監督,最後要回歸普通民眾,讓最底層的人也有權力監督高層的人,形成權力的循環,才是真正意義的監督。在巴黎公社中,普通的勞動大眾不僅參與政治選舉,而且可以擔任公務員,直接參與政治生活的治理和對公社權力的監督。馬克思贊賞道:這才是真正的「國民政府」,代表了「人民自己實現的人民治理制度的發展方向」,並且終於實現了「還政於民」這一民主政治的真實目標:「這是社會把國家政權重新收回,把它從統治社會、壓制社會的力量變成社會本身的生命力;這是人民群眾把國家政權重新收回,他們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壓迫他們的有組織的力量;這是人民群眾獲得社會解放的政治形式」[《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3卷第95頁]
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及其法律為預防腐敗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人民大眾要擁有民主權力,而且人民也要有那種堅持民主、抵制權力腐敗的強烈意識。
政治權力永遠是人民割讓自己的部分權利在公共領域形成的,它最終只能用於實現人民的利益,而經濟權力的公共化是實現真正政治民主的保證之一。這兩種權力都決不允許任何人的濫用踐踏。關鍵是用何種具體方法達到這一目的。
而那種認為「把政治權力關在籠子」就能消除腐敗的人,是缺乏對政治權力與資本聯姻的本質的深刻了解。只想「把政治權力關在籠子」,不把資本同時關進籠子,其結果是「把政治權力關在籠子」,卻「把打開籠子的鑰匙掌握在資本的手中」。這使資本在社會中擁有了至高無上的權力,腐敗的定性權由資本來掌控,資本與政治權力聯姻,腐敗何能消除?
10. 我想舉報銀行行長違法放貸罪,找哪個部門
銀行行長違法放貸,造成銀行損失的,或者侵害當事人權益的,其行為違法,當事人可以向人民銀行舉報。人民銀行在地方現在都成立了銀監局,當事人可以向銀監局舉報。
法律依據:
《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一)執行有關存款准備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與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有關的行為;
(三)執行有關人民幣管理規定的行為。
(10)金融機構腐敗擴展閱讀:
銀監局的主要職責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五、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六、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九、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十二、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十三、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十四、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十五、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十六、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