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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資產交易所產品投資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6-12 14:33:26

『壹』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1)金融資產交易所產品投資規定擴展閱讀:

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資管項目具有以下優勢:

(1)收益方面:資管業務是去年下半年才開始放開的業務,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場的時候,為了提高競爭力,資管公司對融資方收費會盡量稍低,給到客戶的收益盡量稍高,例如同類型的產品一般資管產品會比信託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這類項目的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挖的信託經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業風控的人員,行業經驗深厚,一般情況下,安全度高的產品能給到的融資成本隨市場變化越來越低,也偏向於給資管公司做融資。

目前這32家資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項目,選項目時的要求會比較謹慎,對項目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對於想配置性價比高的固定收益項目客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的方向。

『貳』 南京金融資產交易對投資他們產品的投資者有要求嗎

南京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產品屬於私募性質,只對符合特定要求和條件的投資者發行,一方面是合規要求,最重要的還是做到對投資者負責。

『叄』 金融資產交易所屬於合規代銷機構嗎

今日,銀監會發布《關於規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只能代銷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依法實施監督管理、持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產品,不得代銷該范圍以外的機構發行的產品,政府債券、實物貴金屬和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針對「金融牌照」,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是指銀監會頒發的《金融許可證》、證監會頒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以及保監會頒發的《保險公司法人許可證》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法人許可證》。為給市場發展預留空間,《通知》規定「銀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近年來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發展較快,代銷產品種類逐步增多,規模不斷擴大,部分商業銀行在代銷業務中出現了誤導銷售、未經授權代銷、私自銷售產品以及與合作機構風險責任不清等問題。
記者梳理發現,《通知》分為基本原則、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合作機構管理、代銷產品准入管理、銷售管理、信息披露與保密管理及監督管理7個部分,共40條。並強調,開展代銷業務應當遵守依法合規、符合代銷有關金融產品資質要求、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以及在代銷業務與其他業務之間建立風險隔離制度等四項原則。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將代銷產品與存款或其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混淆銷售,不得違背客戶意願將代銷產品與其他產品進行捆綁銷售,不得為代銷產品提供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擔保等,不得允許非本行人員在銀行網點從事產品宣傳推介、銷售等活動。
此外,商業銀行總行對代銷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責任被再次明確。總行應對合作機構實施盡職調查,實行名單制管理。在銷售過程中明示產品的代銷屬性,充分揭示代銷產品風險,不得採取誇大宣傳、虛假宣傳等方式誤導客戶購買產品,並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實施錄音錄像。

『肆』 金融資產交易所被指「三宗罪」

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指出,一些金融資產交易場所將收益權等拆分轉讓變相突破200人界限,涉嫌非法公開發行、1月12日,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處獲悉,一些金融交易場所違反政策規定,近兩年來,各地紛紛設立金融資產交易所調查發現了一些風險瞄頭,尚未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夠重視。具體來看,有以下「三宗罪」。
一是投融資類業務存在將收益權拆分發行、降低投資者門檻,變相突破200人界限問題。如貴州、浙江的四家交易場所將私募債拆分為多期進行發行,變相突破200人界限,或將投資收益權、應收賬款收益權拆分轉讓給投資者,投資者門檻低至幾萬甚至千元,吸引大量不具有風險承受能力的自然人投資。
二是投融資類業務的融資主體來自省外或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存在兌付風險隱患,廣東的少數權益交易場所私募債發債主體多來自省外且發債融資規模佔比較大,貴州、浙江兩家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發債主體多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上述情況既不利於控制風險,又與國家調控地方債務規模和結構的政策導向不符。
三是未經批准交易保險、信貸等金融產品,部分金融資產交易所的交易品種包括信託產品、信託收益權、保險資產、債券、銀行理財產品和商業票據。

『伍』 四川金融資產交易所的理財產品穩當嗎

公司看起來是正規的。理財有風險,哪有百分百的事情。

『陸』 金融資產交易所的業務范圍是什麼

目前各地金融資產交易場所的業務范圍各不相同,部分交易場所業務較為多元化,包括不良金融資產、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等;還有一些金交所業務比較單一,主要集中在小貸資產收益權轉讓這類業務上;另有一些交易所業務范圍比較專業,如僑金所,主要基於金融企業和非金融企業的各類金融資產開展金融創新,推出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和資產收益權等金融產品,為企業提供從產品注冊、登記、託管、交易到結算的一站式服務。

『柒』 什麼是地方金融資產交易所

地方金融資金交易所是所屬區域的金融資金交易地點。

金融資產交易所是是從事信貸資產、信託資產登記、轉讓以及組合金融工具應用、綜合金融業務創新的金融資產交易市場。

業務范圍涵蓋債務融資工具產品發行與交易、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債權資產交易、信託產品交易、保險資產交易、私募股權交易、黃金交易等,為各類金融資產提供從登記、交易到結算的全程式服務,為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提供承載平台,進一步集約和優化區域間信貸類金融要素資源配置。

(7)金融資產交易所產品投資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如下: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金融資產交易所

網路-交易性金融資產

『捌』 全國有多少金融資產交易所是否有信託產品在其中交易

1、金融資產交易所基本每個省份及直轄市都有,全國大概有幾十家的樣子
2、信託產品銷售一般通過信託公司下屬財富中心,不會通過金融資產交易所。
補充:你指的應該是信託產品份額或者收益權的轉讓或者拆分,這類業務有些地方交易所確實有涉及過,但是違反了信託法合格投資人的條款,目前看不到了。

『玖』 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平台的產品能買嗎

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的監管機構為省級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監管程度不亞於銀保監會對銀行、保險的監管,非常嚴格。
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直接面向個人合格投資者的平台不多,目前主要有:南金泉、網金社等。收益合理,風險可控,但投資風險需要投資者自行甄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