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交易所的成立背景,綜合起來可以總結為以下四點:一、 國內產權交易市場過度分散,惡性競爭,缺乏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產權交易平台。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為了有效地進行國有資產的處置,各省市成立了一大批產權交易機構,全國各種各樣的產權交易所有300多家,產權交易市場形成了地方割據的局面,嚴重阻礙了產權的跨地域流動性。國有資產無法在全國范圍內流轉配置,沒有真正的價格發現機制,無法實現效益最大化。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一些區域的產權交易市場進行了聯盟,形成以上海產權交易中心為首的長江流域市場,以北京產權交易中心為首的北方市場聯盟,以天津產權交易中心為龍頭的北方共同市場。但是這些區域性市場都是鬆散型的行業聯盟,通過合作協議捆綁在一起,沒有統一的平台和統一的規則,也無法解決產權跨區域流動的問題。因此,目前我國仍缺乏一個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產權交易平台。二、 金融資產交易市場分散,道德風險突出,呼籲一個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金融資產交易平台。我國的不良金融資產率高達20%以上,遠遠超過巴塞爾協議的標准。為了剝離國有四大銀行的不良金融資產,控制金融風險,國家成立了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在各省設置辦事處進行金融資產處置,又將全國分割為了120個小市場,與產權交易市場的分割如出一轍。區域分割的狀態下,市場信息極度不對稱,造成惡性競爭,金融資產處置過程中道德風險非常大。早在2000年初,就有人呼籲要建立一個全國性的金融資產交易平台,統一交易規則,打破地域限制,摒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界限,形成公開透明的金融資產交易機制。但是,由於種種原因,這個願望一直未能實現。三、 監管機構期望金融企業國有資產通過全國性的、更具公信力的平台轉讓。 2009年3月,財政部頒布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即財政部第54號令,明確規定:金融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省級以上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由此可見,國家監管機構非常重視金融國有產權的轉讓,希望有一個更廣泛的、更具公信力的交易平台。但是目前國內恰恰缺少這樣一個平台,54號令的出台仍然沒有解決市場分割的問題,全國的金融產權轉讓市場仍然分布在30個市場。在這樣的大環境下,金融資產交易所應時而生,是中國金融發展、改革和創新的必然產物。金融交易所是順應時代發展需要的,也必將為時代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B. 我國現行的貨幣政策(包括現行貨幣政策出台的背景、主要內容、效果分析
背景是 全球金融危機,中國出口行業受阻,經濟增長放緩,為了防止經濟過冷,採取了擴張型貨幣政策
去年下半年三次降息就是好的證明
內容:
2009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大事記
1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1號),取消了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債券發行規模須超過5億元才可交易流通的限制條件,為中小企業通過發債進行小額融資創造了較好的政策條件。
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署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2000億元人民幣/2270億港元,協議有效期為3年。
1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2009年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建設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09]24號),提出繼續完善Shibor形成機制,積極推動金融產品以Shibor為基準定價或參照其定價。
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08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和馬來西亞國民銀行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800億元人民幣/400億林吉特,協議有效期3年。
2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完善支農再貸款管理 支持春耕備耕 擴大「三農」信貸投放的通知》(銀發[2009]38號),適當調整完善了支農再貸款政策,同時對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安排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100億元。
2月23日,發布《2008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2月26日至27日,召開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信貸和金融市場工作會議。
3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15次例會決定,對安徽等14個省(區)轄內98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額度為36億元。
3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4號),同意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將原《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與《全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外匯衍生產品主協議》合並,發布新的《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使我國場外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均受統一的主協議管轄。
3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白俄羅斯共和國國家銀行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200億元人民幣/8萬億白俄羅斯盧布,協議有效期3年。
3月1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2009年度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核定情況的通知》(匯發[2009]14號),適當上調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強調增量部分全部用於支持境內企業進出口貿易融資,促進對外貿易健康平穩發展。
3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5號),允許基金管理公司以特定資產管理組合名義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開立債券賬戶,並對其業務運作進行了規范。
3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09]92號),要求人民銀行系統和各金融機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26號)精神,認真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3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印度尼西亞銀行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為1000億元人民幣/175萬億印尼盧比,協議有效期3年。
3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操作規程》(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6號),進一步規范與完善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提高金融債券發行審核的透明度,健全市場約束與風險分擔機制。
3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9]第1號,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債券登記、託管和結算業務開展。(完)
作用:
因為時滯或者價格粘性,很多效應短時間看不出來,或者表現的效果與預期不同
雖然利率降低,但是人們投資熱情不高,因為中國的保障不行,每個人也為自己以後生活考慮,所以利率再低也是存錢
近期看來就是投資房地產又開始貌似火了起來,當然,這個也不一定是好事情。
這里有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你看看
(http://www.pbc.gov.cn/detail.asp?col=433&ID=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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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如是,如果還有什麼不足,可以給我留言
(http://hi..com/303906853),幫你補充
C. 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出台背景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的通知
國發〔2014〕5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切實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強和改進宏觀調控,現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4年本)》,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准機關核准。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原油、天然氣開發項目由具有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並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具有開采權的相關企業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避免資源無序開采。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准入標准、用地政策、環保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准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環境保護部門應根據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環境影響大、環境風險高的項目嚴格環評審批,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三、對於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各地方、各部門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產能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海域)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並合力推進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各項工作。四、項目核准機關要改進完善管理辦法,切實提高行政效能,認真履行核准職責,嚴格按照規定許可權、程序和時限等要求進行審查。監管重心要與核准、備案許可權同步下移,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相應改進管理辦法,依法加強對投資活動的監管。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未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核准或者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五、按照規定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由發展改革委審核後報國務院核准。按照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的項目,由發展改革委核准後報國務院備案。核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事前須徵求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由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省級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具體劃分地方各級政府的核准許可權。由省級政府核準的項目,核准許可權不得下放。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專門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商務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進行審核或備案管理。七、本目錄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即行廢止。
國務院
2014年10月31日
D. 在財務管理中,經營性資產投資和金融資產投資有什麼區別
簡單來說,經營性資產投資就是正常經營生產產品,促進整個生產流程的投資,例如買機器和買原材料。但是金融資產投資就是利用流動現金和一些變現容易的資產去進行金融投資獲利的。
E.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是為推動市場化、法治化銀行債權轉股權健康有序開展,規范銀行債權轉股權業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制定的辦法。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金融資產的分類與金融資產的計量密切相關。因此,企業應當在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時,將其劃分為: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投資;
貸款和應收款項;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的分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即重分類)。在企業合並的情況下,對企業合並中取得的金融資產進行分類或指定,不屬於此處所指的重分類。
關注環球網校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F. 目前國內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成立背景是怎麼樣的呢
目前國內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成立背景如下: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2016年12月11日,注冊資本512.3億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和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共同發起設立。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1999年04月19日,注冊地位於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9號院1號樓,法定代表人為張子艾。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於1999年10月19日在北京成立。公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管,涉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范圍以外的金融業務,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監管,財政部負責財務監管。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前身是成立於1999年10月的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大型國有非銀行金融機構。自2006年開始,東方資產開始商業化轉型,通過戰略投資和並購重組等方式,控股了多家金融類子公司,並確定了「資產管理+銀保」雙輪驅動的戰略定位。
G. 投資連結保險管理暫行辦法 出台背景和意義
看來只有自己寫了~我們當做交流吧!我也順便學習一下~
你看 第一條 為規范投資連結保險健康發展,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首先,那麼它原來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關於投資連結保險的規定不夠完善,出台背景里寫上。
其次,投資連結保險不管理會怎樣,對金融業、保險業及各相關群體的影響。
最後,意義嘛~加強風險防範,完善投資連結保險銷售管理,切實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
我搜《關於進一步加強投資連結保險銷售管理的通知 》找到了很多,琢磨了一下覺得是相通的,可以用
http://www.gov.cn/gzdt/2009-02/02/content_1219876.htm
其實我是門外漢哦~不好意思啦!希望有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