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融資模式 » 中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帶有典型的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帶有典型的

發布時間: 2021-06-12 20:30:21

Ⅰ 現代金融機構的四大支柱是什麼

中國所謂「金融四大支柱」,即:銀行、證券、保險、信託

銀行即商業銀行,是間接融資渠道。由於銀行業前期的「半官半商」色彩和長期經營優勢,獲得了其他三類金融機構難以匹敵的品牌、資產和渠道優勢。目前銀行業開放速度加快,國有銀行改制行路大半,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分別尋找自己的細分定位。與此同時,有實力的銀行發起了保險業投資的新攻勢,其公司金融部們也開始向投行功能過度,而帶有信託性質的理財業務也逐步開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大型銀行將成為兼具所有金融業務職能的「全能銀行」。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無可匹敵的優勢地位。

證券業實際上是從商業銀行的證券部門分離出來的,也就是歐美所謂「投資銀行」。由於市場規則混亂,資本市場低迷,對外開放遲緩。目前的證券業正處在前所未有的低迷時刻。此時監管層有意放寬證券業開放,國際投行紛紛「逢低吸入」,可以想見,外資將在中國證券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不過,隨著高層推動直接融資發展,如果股市復甦,流失到海外的融資大單返回A股上市,證券業或有一線生機。

保險業是個相對封閉的系統。中國保險業正經歷過一波投資高潮,目前正處在盤整期。整體來看,雖然中國人口眾多,社保體系不完整,正是壽險業的天堂。但中國貧富差距嚴重,真正消費保險的群體遠未崛起。而在此前的「壽險業大爆炸」中,代理人的誠信廣受質疑。所以保險業必然經歷一個長期的慘淡經營的過程。

信託業是中國「特產」。在國際上,信託僅是一種金融協議模式,並不構成一個行業,中國的「信託公司」在國外大致相當於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身為「最有想像力的金融工具」,信託業在中國「興風作浪」,典型的「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目前監管層把銀行作為重點,對信託業以「嚴加管教」為主,已經連續進行了5次大規模整頓,中國信託業還在摸索自己的道路,短期之內都不可能進入金融業的主力地位。

Ⅱ 四大支柱

四大支柱教育都有什麼?
名詞解釋!謝謝! 展開
寫回答有獎勵共3個回答

你愛我媽呀
2019-05-15 TA獲得超過6.9萬個贊

關注
四大支柱教育有學會求知,學會做事,學會共處,學會做人。

1、學會求知

學會求知的能力(learning to know),也就是學會學習的能力。要掌握認識世界的工具,要學會最迅速、最有效地獲取信息、處理信息和運用信息的能力,要學會廣博與專精相結合,由博返約的學習方法。這是終身教育的根本。

2、學會做事

學會做事的能力(learning to do),也就是要學會在一定環境中工作的能力。要求善於應付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

學會做事的能力,不僅要學會實際動手操作的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備一種綜合能力,它包括如何處理人際關系的能力,社會行為、集體合作的態度,主觀能動性,管理能力和解決矛盾的能力,以及敢於承擔風險的精神。

3、學會共處

學會共處的能力(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也就是在人類活動中,要學會與他人一起參與。現代社會既充滿競爭,也離不開合作。要學會在合作中競爭,在競爭中合作。既要尊重多樣化的現實,又要尊重價值觀的平等,增進相互了解、理解和諒解,加強對相互依存關系的認識。

4、學會做人

學會發展的能力(learning to be),也就是學會生存、學會做人的能力。要學會適應環境以求生存,改造環境以求發展的能力。每個人若要求得有價值的生存和發展,更有效地改造自然、改造社會,就必須充分開發潛能,發展個性,提高素質,增強自主性、能動性、創造性和責任感。

(2)中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帶有典型的擴展閱讀:

四大支柱的關系與意義

學會求知,學會做事,學會共處,學會做人,是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如果說前兩者更多地是在傳統的教育中充實了新的內容,那麼,後兩者則是著眼於21世紀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而提出的全新教育目標。

所有這四種學習,既不限於某一人生階段,也不囿於家庭、學校或社區等某一場所。它們正是建立未來終身學習社會的四大支柱。

要深切理解和把握這四種學習的有機聯系,有賴於對教育的重新思考。面對21世紀的挑戰,必須改革教育的體制、結構、內容和方法,也要改變人們對教育純功利主義的期望。教育應被看作是激發學習的過程,是一種終生的整體經驗。

未來的經濟是知識經濟,它建立在獲取知識、應用知識、更新知識的基礎之上;未來的社會是學習社會,在一定意義上,每個人都是終身學習者,而這種學習不再只是完成某種功利目的、實現經濟回報的手段,它同時將成為人自身發展和社會發展的目標,成為高質量生活的有機部分。

因此,學會求知、學會做事、學會共處、學會做人,正是實現我國跨世紀教育振興計劃目標的基石,是建立未來終身學習社會的四大支柱。

Ⅲ 在我國,個人投資理財得渠道

首先問兩個問題:

第一,你理財的目標是什麼?

第二,你的風險承受能力是多少,能接受多少虧損?

如果是理財小白,風險承受能力普遍較低。所以還是建議盡量保守一點,最好不要有虧損,也不要有太大的波動。

在這樣的假設之下。我們來講講一般的理財原則。

第一步,保險。保險是理財的第一關。沒有保險,沒有基本的保障,談理財都是裸奔。這個你自己掂量,現在的保險,只要買對了,其實很便宜。

第二步,留夠流動資金。一般是半年生活費。這個基本就是說,假如你失業了,或者受傷了,等等等等,有半年的錢可以續命。金融的本質是風險,理財第一步,先把你的人身風險cover掉。

接下來談保值,也就是跑贏CPI的問題。這個特別簡單。活期、定期、權益類產品,根據自己用錢的狀況,分別放點。我們接下來一個個說。

一、活期類的產品

1、余額寶等貨幣基金。2.5%-3.5%。

余額寶是大多數人入門的首選,安全方面都有目共睹,可以說閉眼投也無所謂,雖然收益最近一直下降,2.6%還真不一定抗得住通脹,但日常使用的資金放在余額寶還是可以安心的,隨用隨取也很方便,

另外,如果想要比較高收益的貨幣基金,可以去支付寶頻道搜「貨幣」,出來-大堆貨幣基金,挑個比余額寶收益高的貨幣基金試試手。

貨幣基金總體風險都是極低的,放心買吧,就留點零花錢在余額寶里。

2、P2P 8-10%

這類就是民間借貸,風險的話主要看平台。

我在P2P上的策略是「薅羊毛」,基本所有的平台都會有新手標,大多利率在6%-13%,7日-3個月,有的還有紅包可以用。P2P理財一定要資金分散,選擇排名靠前、後台夠硬的平台。另外,新手標之外,選標的時候,最好選擇有房產或者車輛抵押的標,並且看標的借貸人信息是否全面、真實。

PS:這里想科普一下P2B,是P2P的分支,P2P借款給個人,P2B借款給企業,相對來說安全很多,目前我也主要是在投P2B,畢竟我是金牛座,天生比較膽子小。

以自個兒為例,從2014年開始試水,到加倉並控制P2B倉位,沒耗費過多精力,每年多掙個幾萬。我投的平台叫無界,現在投資可得100紅包和500京東卡,感興趣的可以去看看,傳送門:100紅包+500京東卡

三、權益類產品

這個說多了,可能樓主也不是能理解。而且風險會特別大。因為樓主只想跑贏CPI ,前兩個用好了,5%跑贏CPI問題不大的。是現在確實又是布局權益類產品的一個時機。

可以先學習學習。一般理財進階的步驟是這樣的: 貨幣基金一定期產品 (固收)一指數基金一主動型基金-股票

今年這個時間點,可以從滬深300或者中證500開始。如果有收入來源,工資的一部分拿來定投挺好。因為現在股市總體是比較低的,慢慢定投,再一步步學習基金和股票就挺好。

Ⅳ 會計專業畢業論文寫什麼好

提供一些會計專業畢業論文題目,供參考。

一、會計方面(含會計理論、財務會計、成本會計、資產評估)
1.金融衍生工具研究
2.財務報表粉飾行為及其防範
3.試論會計造假的防範與治理
4.會計誠信問題的思考
5.關於會計職業道德的探討
6.論會計國際化與國家化
7.論穩健原則對中國上市公司的適用性及其實際應用
8.關於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的運用
9.會計信息相關性與可靠性的協調
10.企業破產的若干財務問題
11.財務會計的公允價值計量研究
12.論財務報告的改進
13.論企業分部的信息披露
14.我國證券市場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研究
15.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與會計信息質量研究
16.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問題
17.關於企業合並報表會計問題研究
18.我國中小企業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初探
19.現金流量表及其分析
20.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研究
21.合並報表若干理論的探討
22.增值表在我國的應用初探
23.上市公司中期報告研究
24.現行財務報告模式面臨的挑戰及改革對策
25.表外籌資會計問題研究
26.現行財務報告的局限性及其改革
27.關於資產減值會計的探討
28.盈餘管理研究
29.企業債務重組問題研究
30.網路會計若干問題探討
31.論綠色會計
32.環境會計若干問題研究
33.現代企業制度下的責任會計
34.人本主義的管理學思考――人力資源會計若干問題
35.試論知識經濟條件下的人力資源會計
36.全面收益模式若干問題研究
37.企業資產重組中的會計問題研究
38.作業成本法在我國企業的應用
39.戰略成本管理若干問題研究
40.內部結算價格的制定和應用
41.跨國公司轉讓定價問題的探討
42.我國企業集團會計若干問題研究
43.責任成本會計在企業中的運用與發展
44.試論會計監管
45.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問題研究
46.高新技術企業的價值評估
47.企業資產重組中的價值評估
48.企業整體評估中若干問題的思考
49.新會計制度對企業的影響
50.《企業會計制度》的創新
51.我國加入WTO後會計面臨的挑戰
52.XX准則的國際比較(例如:中美無形資產准則的比較)
53.新舊債務重組准則比較及對企業的影響
54.無形資產會計問題研究
55.薩賓納斯――奧克斯萊法案對中國會計的影響
56.對資產概念的回顧與思考
57.規范會計研究與實證會計研究比較分析
58.試論會計政策及其選擇
59.對虛擬企業幾個財務會計問題的探討
60.知識經濟下無形資產會計問題探討
61.兩方實證會計理論及其在我國的運用

二、財務管理方面(含財務管理、管理會計)
1.管理層收購問題探討
2.MBO對財務的影響與信息披露
3.論杠桿收購
4.財務風險的分析與防範
5.投資組合理論與財務風險的防範
6.代理人理論與財務監督
7.金融市場與企業籌資
8.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籌資渠道
9.中西方企業融資結構比較
10.論我國的融資租賃
11.企業績效評價指標的研究
12.企業資本結構優化研究
13.上市公司盈利質量研究
14.負債經營的有關問題研究
15.股利分配政策研究
16.企業並購的財務效應分析
17.獨立董事的獨立性研究
18.知識經濟時代下的企業財務管理
19.現代企業財務目標的選擇
20.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21.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22.中國民營企業融資模式――上市公司並購
23.債轉股問題研究
24.公司財務戰略研究
25.財務公司營運策略研究
26.資本經營若干思考
27.風險投資運作與管理
28.論風險投資的運作機制
29.企業資產重組中的財務問題研究
30.資產重組的管理會計問題研究
31.企業兼並中的財務決策
32.企業並購的籌資與支付方式選擇研究
33.戰略(機構)投資者與公司治理
34.股票期權問題的研究
35.我國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與融資問題研究
36.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
37.國際稅收籌劃研究
38.企業跨國經營的稅收籌劃問題
39.稅收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
40.XXX稅(例如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
41.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籌劃
42.入世對我國稅務會計的影響及展望
43.我國加入WTO後財務管理面臨的挑戰
44.管理會計在我國企業應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45.經濟價值增加值(EVA)――企業業績評價新指標

三、審計方面
1.關於CPA信任危機問題的思考
2.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管理體系研究
3.論會計師事務所的全面質量管理
4.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控制研究
5.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研究
6.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發展趨勢研究
7.審計質量控制
8.論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
9.我國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0.論審計重要性與審計風險
11.論審計風險防範
12.論我國的績效審計
13.薩賓納斯――奧克斯萊法案對中國審計的影響
14.審計質量與審計責任之間的關系
15.經濟效益審計問題
16.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
17.我國電算化審計及對策分析
18.淺議我國的民間審計責任
19.試論審計抽樣
20.論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21.論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審計
22.論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的構建

四、電算化會計類
1.論電子計算機在審計中的應用
2.電算化系統審計
3.關於會計電算化在企業實施的經驗總結
4.計算機在管理會計中的應用
5.試論會計軟體的發展思路
6.當前會計電算化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7.會計電算化軟體和資料庫的介面研究
8.我國會計電算化軟體實施中的問題及對策
9.中外會計電算化軟體比較研究
10.會計電算化系統中的組織控制問題
11.會計電算化系統下的內部控制問題新特點研究
12.商用電算化軟體開發與實施中的問題探討
13.會計軟體開發中的標准化問題研究
14.我國會計軟體的現狀與發展方向問題研究
15.會計電算化實踐對會計工作的影響與對策
16.我國會計電算化軟體市場中的問題與調查
17.通用帳務處理系統中的會計科目的設計
18.會計軟體開發中如何防止科目串戶的探討
19.關於建立管理會計電算化的系統的構想
20.會計電算化系統與手工會計系統的比較研究
21.會計電算化後的會計崗位設計問題研究
22.關於我國會計電算化理論體系的構想
23.會計電算化軟體在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的探討
24.計算機網路系統在管理中的應用
25.會計電算化在我省開展的現狀研究
26.關於會計電算化審計中的若干問題的探討
27.會計電算化軟體和資料庫的結合應用
28.會計電算化內部控制的若干典型案例
29.會計電算化理論和實際使用的幾點看法
30.會計電算化和手工系統並行運用的經驗
31.Foxpro在會計工作中的應用和體會

Ⅳ 08年金融危機原因

金融危機,是指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與地區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標(如:短期利率、貨幣資產、證券、房地產、土地(價格)、商業破產數和金融機構倒閉數)的急劇、短暫和超周期的惡化
1.本次金融危機起源於美國,金融危機原因:信用擴張,虛擬經濟引起的經濟泡沫破裂是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次貸危機是導火線.實際次貸債券只有6000億美元,引發了這么大的金融危機,全是由於跟風即人們的心理預期造成的.羊群效應,它是指市場上存在那些沒有形成自己的預期或沒有獲得一手信息的投資者,他們將根據其他投資者的行為來改變自己的行為。理論上羊群效應會加劇市場波動,並成為領頭羊行為能否成功的關鍵。在下述案例中燒餅就是領頭羊.在現實經濟中,次貸房貸是領頭羊
2.從次貸危機到金融危機,這里原創一個案例: 兩個人賣燒餅,每人一天賣20個(因為整個燒餅需求量只有40個),一元價一個,每天產值40元.後來兩人商量,相互買賣100個(A向B購買100個,B向A購買100個),用記賬形式,價格不變,交易量每天就變成240元--虛擬經濟產生了
如果相互買賣的燒餅價為5元,則交易量每天1040元,這時候,A和B將市場燒餅上漲到2元,有些人聽說燒餅在賣5元錢1個,看到市場燒餅只有2元時,趕快購買.--泡沫經濟產生
燒餅一下子做不出來,就購買遠期餅.A和B一方面增加做燒餅(每天達100個或更多),另一方面賣遠期燒餅,還做起了發行燒餅債券的交易,購買者一是用現金購買,還用抵押貸款購買.---融資,金融介入
有些人想購買,既沒有現金,又沒有抵押品,A和B就發放次級燒餅債券.並向保險機構購買了保險.---次級債券為次貸危機播下種子
某一天,發現購買來的燒餅吃也吃不掉,存放既要地方,又要發霉,就趕快拋售掉,哪怕價格低一些.--泡沫破裂
金融危機就這樣爆發了. 燒餅店裁員了(只要每天40個燒餅就可以了)--失業;燒餅債券變廢紙了--次貸危機
抵押貸款(抵押品不值錢)收不回,貸款銀行流動性危機,保險公司面臨破產等。--金融危機
3.在次貸危機到金融危機過程中,金融機構的金融杠桿和金融衍生品的發行和流通起了放大作用
4.更深層次
(1)超前消費長期積累釀成的惡果。美國長期盛行超前消費,鼓勵人民買房子、買汽車、買高檔消費品,銀行為追求高額利潤,向居民發放這樣那樣的信用卡,鼓勵超前消費。「用明天的錢為今天享受」。「讓美夢提前到來,讓美夢成真。「能掙會花是時代的驕子」。說得天花亂墜,這種超前消費,在若干年中也曾帶來暫時的繁榮。但這種預支未來購買力的行徑,畢竟是「寅吃卯糧」,存在泡沫,一時的繁榮,帶有虛幻的色彩。一旦經濟不景氣,出現大批失業者,還不出欠款,消費者的支付能力急劇下降,美國次級債凸顯於世人面前,銀行呆帳成堆,一些投資銀行面臨破產境地。
(2)美國的銀行為高薪所累。美國銀行業長期來養尊處優,似乎是「天之驕子」。高層領導皆是高薪,年薪數百萬美元比比皆是,中等白領階層年薪也達數十萬美元。銀行業長期來由於借貸額巨大,獲利甚豐,掩蓋了矛盾,盡管年復一年支付高薪,但尚能過得去。一旦債務人難以償付債款,出現成批呆帳,形成三角債。銀行始則周轉不靈,繼則巨額虧損。於是大批裁員。若認真反思,高薪是過多地享用經濟成果,含有剝削因素。或者說是一種「竭澤而漁」、「殺雞取蛋」的愚蠢之舉。
(3)美國目前缺乏新興的產業。美國多年來常有新興的產業引領世界潮流。如高速公路、汽車工業、航空業、電子通信業。如電腦的硬體軟體、手機曾遙遙領先當許多國家尚處於萌芽狀態,美國則已面廣量大地形成產業。但近十年來,美國這些領先的產業已處於徘徊狀態,而世界上許多國家正在迅猛追趕,電腦和手機等電子產業發展神速,美國的優勢相對削弱,或者說正在逐漸失去優勢。
5.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波及全球,對於中國影響,國家外匯儲備部分損失了,出口困難了,經濟增長減緩,失業增加,人們收入下降,消費減少,市場蕭條.嚴重時會引起政局不穩定. 比起歐洲國家(如美國底特律汽車城已經是蕭條得很了),這次金融危機對中國的影響不是很大,因為中國的經濟與國際經濟有一定的割裂,我國人民幣實施資本項下的嚴格管理,國際游資沖擊不大,現在美國已有70多家銀行趨於倒閉的情況下,中國的金融系統運行良好,經濟保持一定的增長。同時,國家也在通過擴張財政和降低存款准備金率,40000億拉動內需等措施,現在又進行了人民幣匯率的下調,如果各項宏觀經濟措施實施有效,對於中國也就1年左右的時間能夠緩解. 根據現在的經濟數據看,過了5月就會好轉 ,而國際上則會長一些,要緩解至少3年時間,3年之後經濟才會緩解.因為接下來的金融危機波及的商業銀行,需要3年左右時間調整,由金融危機影響的經濟發展則會在3年左右時間恢復.

Ⅵ 如何理解復式薄記和資本主義的關系

為資本主義時代的到來准備了一個完美的經濟信息系統。

12—15世紀產生於義大利,最早流行於佛羅倫薩,後盛行於威尼斯。當時被稱為「意式借貸記賬法」或「義大利簿記」。隨著世界貿易中心的轉移,18世紀的英國在「義大利簿記」的基礎上建立了所謂的「英式簿記」。

之後,「復式簿記」才成為一個術語開始流行。我國於清末引進復式簿記。作為現代會計的基礎,復式簿記的科學原理不僅適用於手工會計數據處理,而且適用於計算機會計數據處理。

(6)中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帶有典型的擴展閱讀

復式簿記的特點

1、根據賬戶記錄的結果可以了解每一項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

2、可以對賬戶記錄的結果進行試算平衡,以檢查賬戶記錄的正確性。

Ⅶ 公司怎麼上市怎麼在美國上市

上市是個比較繁瑣的過程,要做充分的准備,關於具體的自己上市下面的LZ已經詳細介紹了,在此介紹另外一種方式,就是找洪利基金幫忙,它主要以IPO為核心,覆蓋有借殼業務,並購業務,信託業務和投融資業務等。洪利基金在幫助公司上市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無論是資金,還是人脈在業界都是榜上有名的

Ⅷ 陝國投的信託基礎知識

1 信託的一般含義
所謂信託(英文是「 Trust」),「信」即信任、忠實可靠,「托」即委託和囑托。「信」、「托」兩字合起來就有「相信而託付」和「信任而委託」之義。「信」是「托」的前提。只有在了解對方的情況,認為其誠實可靠,又有條件可以託付,才有信託行為產生的可能,這是信託的—般含義。
2 信託的法律含義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簡言之,信託是一種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財產的一項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利用信託原理,一個人(委託人)在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親自管理財產的情況下,可將財產權轉移給自己信任並有能力管理財產的人(即受託人),並指示受託人將信託財產及其收益用於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3 信託與委託、代理的區別
信託作為一項關於財產轉移和財產管理的獨特的法律設計,它與委託、代理存在巨大差異。簡言之,這種差異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成立條件不同。設立信託,必須要有確定的信託財產,如果沒有可用於設立信託的合法所有的財產,信託關系便無從確立。而委託、代理關系則不一定要以財產的存在為前提。
第二,名義不同。信託關系中,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事,而一般委託和代理關系中,受託人(或代理人)以委託人(或被代理人)的名義行事。
第三,財產性質不同。信託關系中,信託財產獨立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和委託人的其他財產,委託人、受託人或者受益人的債權人一般不得對信託財產主張權利。但委託、代理關系中,委託人(或被代理人)的債權人可以對委託財產主張權利。
4 信託的制度優勢
與類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較,信託是一項更為有效的進行財產轉移與管理的制度設計,它的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信託制度有利於長期規劃。 信託存續具有連貫性。 信託不因受託人的死亡、解散、破產、辭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終止而終止,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長期性, 因而更適合於長期規劃的財產轉移與財產管理。
第二,信託制度運用較為靈活。這表現在以下方面:( 1)信託設立方式多樣化,可以採取信託合同、其他書面形式和遺囑等方式。(2)信託財產多元化,凡具有金錢價值的東西,不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物權還是債權,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都可以作為信託財產設立信託。(3)信託目的自由化,只要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共秩序,委託人可以為各種目的而創設信託。(4)信託應用領域非常寬泛,信託品種繁多。
第三,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一方面,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在法律上,信託財產不屬於委託人所有,也不屬於受益人所有,而是被置於受託人名下。受託人根據法律和信託文件,享有信託財產上的財產權,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委託人和受益人無權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但是,信託所產生的利益歸受益人享有。另一方面,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這使信託財產免於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債權人的追索,從而賦予受益人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於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債權人的權利。
5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信託法》規定,受託人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是信託財產。另外,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託財產。但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得作為信託財產。法律、行政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只有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才可以作為信託財產。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包括以下 4 點內容:
第一, 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設立信託後,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委託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他受益人仍然存在,信託財產從整體上不能作為委託人的遺產或清算財產,只有委託人享有的信託受益權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第二,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相區別。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
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換言之,信託財產對受託人來說具有非繼承性,在其死亡時不列為其遺產;在受託人破產時不得列為其清算財產。
第三,信託財產強制執行的限制。《信託法》規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1 )設立信託前債權人已對該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並依法行使該權利的;( 2 )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 3 )信託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 4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因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相分離,所以某一信託一經產生,該信託所設定的財產即「自我封閉」,不論是受託人固有財產的債權人,還是受託人所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的債權人,均不能對該信託財產申請強制執行。
第四, 信託財產抵銷的限制。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 ,不得與其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銷。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這一法律規定旨在保護信託財產免受受託人的侵害。
6 信託財產獨立性的運用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是信託制度最大的特色,也是信託制度得以廣泛應用的關鍵所在。 信託可以利用信託財產的獨立性這一制度優勢,為企業提供非常有效的服務。信託制度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運用就是典型例子。
資產證券化是將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持有的缺乏流動性但能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其風險和受益進行重組,以原始資產為擔保,創設可以在金融市場上銷售和流通證券。
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必須有一個實行資產證券化這一特殊目的載體( SPV )。採用信託形式設立 SPV ,可以充分利用信託財產的獨立性特點,保護證券化的資產。證券化資產的原始權益人可將作為證券化標的物的資產轉移給作為 SPV 的信託公司,設立信託,然後通過信託發行證券。
這種信託安排在證券化資產的原始權益人與 SPV 和投資者之間築起一道防火牆。原始權益人轉移給 SPV 的證券化資產成為獨立的信託財產,名義上歸 SPV 所有,原始權益人的經營風險不會殃及信託財產。原始權益人破產時,其債權人也沒有對信託財產的追索權。證券化資產原始權益人的破產風險與證券化交易被有效隔離開來。 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信託財產也不同於 SPV 的固有財產。 SPV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之列。一旦 SPV 倒閉,其債權人對信託財產也無追索權。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和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資產證券化所需要的法律、稅收、會計和外匯管理等方面的相關制度會逐漸建立起來。可以預見,信託投資公司將在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市場上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7 信託的起源與發展
現代信託起源於 13 世紀英國的尤斯制,已有 800 多年的歷史。在中世紀的英國,財產轉移受到法律限制,人 們就採用信託方式規避這種法律限制,因此,信託一開始並不具備財產管理的功能。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有關財產轉移的限制逐漸被取消,信託的主要功能由最早的轉移財富轉變為現代的專業化財產管理。
19 世紀末以來,信託機構作為一種盈利性組織在美國蓬勃發展起來。 20 世紀初日本引入歐美的信託制度後積極創新,由信託銀行主導的信託業發展迅猛,目前也已躋身於信託業發達的國家行列。
隨著信託制度發展,信託工具商業化傾向日益明顯。主導現代信託活動的是各種以盈利為目標的信託機構。在美國,主要有專業的信託公司以及商業銀行里的信託部;日本的信託機構是主營信託業務兼營銀行業務的信託銀行;其他國家都有這樣的一些信託機構主導著現代信託活動。
現代信託呈現金融化的趨勢。信託活動越來越成為一種金融活動,信託業務金融業務性質日益明顯,這可歸結為以下兩個原因。一是財富的日益金融化。在信託發展的早期,用來信託的財產主要是土地,後來出現了一些動產。隨著經濟的不斷貨幣化,財富也開始金融化。由於用於受託的財產越來越金融化,整個信託活動也越來越金融化。第二個原因是財產管理方式的金融化。早期的財產管理方式更多的是帶有保管、處分的性質。現代理財主要通過金融工具來實現。現在的信託機構一般是金融機構,並與銀行、證券和保險構成現代金融業的四大支柱之一。
發達國家的信託業務按委託對象劃分,可分為個人信託、法人信託以及個人和法人兼有的信託。個人信託包括為個人管理、監護財產,執行遺囑,管理遺產,財務咨詢及代理財務等信託業務。法人信託主要包括發行公司債券的受託業務,商務管理信託的受託業務,代理股票過戶登記和支付股息業務,以及提供企業合並、改組和清算服務等業務。個人和法人兼有的信託主要包括公益信託、年金信託及職工持股信託等業務。
8 中國信託業的歷史與現狀
中國信託業的發展可以追溯到 20 世紀初。 1918 年浙江興業銀行開辦具有信託性質的出租保管箱業務; 1919 年聚興城銀行上海分行成立的信託部; 1922 年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將保管部改為信託部並開辦個人信託存款業務。這是我國最早經營信託業務的三家金融機構,標志著中國現代信託業的開始。新中國成立後,由於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信託存在的客觀條件消失,到 50 年代中期信託業務全部停辦。 1979 年以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的成立為標志,中國的信託業得到恢復。從 1979 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成立至今,信託業在 20 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為中國的經濟建設做出了非常大的貢獻,但也由於種種原因,中國信託業的發展歷經曲折、幾經調整。
中國信託業的第一次整頓發生在 1982 年。當時的基建投入規模過大,其中尤以信託貸款方式的進入為甚。為了加強對信託投資業務的管理和改良基建投資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信託行業進行整頓。
第二次整頓是在 1985 年,起因是 1984 年以前大量使用信託方式進行信貸活動,而信託資金來源卻不明朗,容易造成金融信貸過快增長而造成失控。因此,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框定信託資金來源。
第三次整頓發生在 1988 年,此前信託投資公司數量飛速膨脹,「三亂」(亂集資、亂拆借、亂貸款)現象嚴重,國務院決定整肅金融環境。
第四次整頓是在 1995 年,原因主要是信託公司存在高息攬存等違規行為。主要事件為「中農信」 1994 年被關閉,「中銀信」被廣發行接管。此次整頓促成四大國有銀行與信託脫鉤。
最後一次整頓發生在 1999 年。 1999 年 3 月,國務院下宣布中國信託業第五次清理整頓開始,原則為「信託為本、分業經營、規模經營、分類處置」。
始於 1998 年廣東國投破產案的第五次整頓被認為是信託業的一次根本性變革。在這次清理整頓中,《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相繼頒布和實施,監管層本著 「 堅決把信託辦成真正的信託,不讓有問題的公司留下來 」 的態度,將眾多規模小、資不抵債的公司撤消,現有的 239 家信託公司最終被批准重新登記的將只有 60 家左右。
伴隨著第五次信託投資公司的清理整頓和「一法兩則」的出台,大多數信託機構在股本結構、企業模式、內控機制、管理體制等方面按照現代企業管理要求和市場化標准進行了重大調整,一些觀念超前、機制靈活的信託投資公司已開始統籌安排其發展戰略。
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是惟一可同時涉及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和產業市場的金融機構。 2002 年 7 月 18 日,《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頒布當日,上海愛建信託投資公司就推出了國內第一個標準的信託產品 —— 上海外環遂道項目資金信託計劃。 9 月,北京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推出的北京第一個信託品種——CBD中央商務區信託成功發售。此後,各種信託產品如雨後春筍般地涌現,從基礎設施建設到管理層收購,從隧道工程到房地產開發,從住房按揭到汽車按揭,從外匯信託到融資租賃,信託產品正在各個領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9 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定位
1998 年以前,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實際上是一種以銀行業務為核心,兼營證券業務和實業投資業務的混業經營型金融機構。 1998 年以來,國家對信託業進行了大調整和重新定位。「一法兩則」出台後,信託業的定位得到明確,資產管理業務、部分投資銀行業務和自營業務成為重新登記後的信託投資公司的三大核心業務。
第一大核心業務是資產管理業務。根據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採用委託和信託兩種方式經營資產管理業務。( 1 )採取信託方式管理資產。信託投資公司可以 受託經營資金、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此外公益信託也是信託投資公司可以開展的資產管理業務之一。 ( 2 ) 採取委託代理方式管理資產。按照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也可以經營代保管業務。
第二大核心業務是部分投資銀行業務。廣義的投資銀行業務包括證券承銷和自營、公司理財、企業並購、投資咨詢、基金管理和風險資本管理等。根據規定,信託投資公司除了可以承銷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和企業債券外,不能從事其他傳統券商業務。信託公司也不能直接介入公募基金,只能通過發起設立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間接介入公募基金業務,但可以直接經營私募基金業務。另外,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智力密集性投行業務。
第三大核心業務是自營業務。 信託投資公司所有者權益項下依照規定可以運用的資金,可以存放於銀行或者用於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和投資等業務。信託投資公司可以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辦理同業拆借。
除了上面的三大核心業務之外,信託投資公司還可以經營包括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在內的中間業務。
10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是由多個投資人(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集合管理、運用於某一信託計劃項目,為投資人獲取投資收益的一種信託投資工具。簡言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就是一種非公募的投資基金。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可以是貸款、證券投資、實業投資、股權投資和租賃等多種運用手段。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目前尚不能採取公開募集方式。按現行規定,一個信託計劃的委託合同不能超過 200 份,每份合同的金額不能低於 5 萬元。信託投資公司不能通過廣告等公共媒體對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進行營銷宣傳,因此投資者只能通過信託投資公司的客戶服務人員、網站、咨詢電話、代理銀行和第三方理財機構等渠道了解集合資金信託產品信息,最終都是和信託公司進行合同的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