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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企業融資租賃的危害

發布時間: 2021-06-13 08:18:39

1. 融資租賃合同解除法律後果是什麼

合同法第97條對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作了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很明顯,這一規定採用的是解除權人的視角,並且先驗地認為解除權人總是「利益危機者」,從而賦予他對法律後果的選擇權。我們已經表明,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情形下,以及在無形磨損致使租賃物失去經濟價值時,本著公平的原則以及有利於維護經濟秩序、促進社會發展的立法目的,理應賦予承租人解除權。然而此時的承租人卻不是主要的「利益危機者」:出租人主要合同義務已經全部履行、所融出的資金能否收回依賴於承租人的法定義務量以及承租人對法定義務的履行程度。

2. 通過中介買的融資租賃公司有壞處嗎

其實本質都是買這個公司,有沒有壞處,其實很多時候從個人買的融資租賃公司反而沒辦法判定很多東西,畢竟專業的事情,專業的人做,這樣就是選擇多一些,比如天津就有五家、上海也有、深圳也很多要轉的

3. 挖掘機融資租賃欠錢不還什麼後果

最普遍的介紹:債務問題

特點是什麼:租賃欠款不還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民法

其它含義:涉及民法,法院成被告。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強制還款

4. 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責任由誰承擔

現實困惑

陳某從某計程車公司租了一輛汽車,從事個體出租業務。宋某乘坐該車時,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死亡,經查,司機陳某負全責。宋某之妻要求陳某賠償,可是陳某經濟困難,沒有實際賠償能力。宋妻得知該車是某汽車出租公司的之後,將出租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出租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出租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嗎?

律師答疑

出租公司不應承擔對宋某的賠償責任。本案中,陳某與計程車公司之前的關系是融資租賃關系。所謂融資租賃,是指租賃物由出租人出資購買,並將其租給承租人使用,同時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融資租賃中,承租人佔有、使用租賃物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據此,本案陳某作為融資租賃的承租人,在他使用汽車期間因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責任應當自負。而公司並不實際支配該車的運行,因此不對汽車造成第三人宋某的死亡後果承擔賠償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四十六條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法理薈萃

融資租賃合同是融資租賃交易的核心,雖與租賃合同在轉移財產使用權方面較為相同,但其出租人享有對第三人責任的免責之特殊法律利益。

5. 融資租賃款不付什麼後果

收回租賃物,被申請仲裁、或法院起訴,進入人民銀行違約信用黑名單……

6. 欠汽車融資租賃公司三萬多車報廢了不還錢,後果怎麼樣

會起訴你

7. 一般租賃物(非融資租賃合同)造成第三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誰承擔責任

出租人與承租人間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對因租賃物造成第三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問題,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但是該約定不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也就是說,合同約定只約束合同當事人,而不能對抗第三人。從第三人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角度講,因為屬於侵權案件,故應適用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除懸掛物等適用特殊侵權責任外,通常適用一般侵權責任的賠償。主要看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是誰的過錯,如果系一方的過錯行業造成的,則應由該過錯方賠償,如果是雙方均有過錯的,則按過錯比例賠償。當然,如果第三人在期間也有過錯的,第三人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8. 一般的企業做融資租賃是否需要審批

是的,需要審批。

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上述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原因。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批准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設立後7個工作日內將批准文件報送商務部備案。

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初審意見上報商務部。

(8)企業融資租賃的危害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要求規定:

1、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2、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3、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9. 假如我有公司想要靠融資租賃,那我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我到底有什麼好處。有什麼壞處

首先你自己是否有設備等,如有的話,你就是出租方,你可以充分利用你擁有的設備等,提高設備的使用效率;如你想利用人家的設備進行加工生產,融資租賃是一種有利於自己的方法,不必投入大量的資金進行固定資產的添置,快速地投入生產。
所以說兩者各有好處,關鍵是你是屬於哪一方?

10. 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後果知多少

融資租賃是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即買賣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支付的是每期租金包含有租賃物的折價在內;三方當事人是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貨商;一般不能中途解約,
民間借貸是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借款利息不能高於年利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