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樣申請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說到借款,很多人都會想到銀行貸款,一般銀行貸款的常規要求包括:1、借款人需要是中國大陸居民並且符合貸款年齡;2、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3、借款人有穩定收入;4、借款人徵信良好;5、借款人有良好的還款能力;6、其他銀行貸款條件。不過,由於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在提出申請後等待銀行核實審批才能發放,時間較長,很多人就選擇了一些大品牌靠譜的信用貸款來解決急用錢的問題。
這里提示大家,信用借款最好選擇市面上靠譜的大品牌,比如支付寶旗下的借唄,度小滿金融旗下的有錢花。有錢花是純線上申請的平台,申請簡便、放款快、借還靈活,用戶可以主動申請。有錢花的息費透明,大品牌更加靠譜利率低,日息低至0.02%起,借款一萬元一天利息最低2元,最高可借額度20萬,可以滿足大多數貸款者的需求(點擊進入有錢花官方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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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金融擔保公司人員能不能憑成績單申請銀行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所有非銀行從業人員(包括學生、其他非銀行業機構的考生、曾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但申請證書時已離職的考生)均不能獲得證書。
非銀行從業人員考試通過後將會獲得成績合格證明,成績合格證明無需申請,考試結束後將按照考生報名時留下的郵寄地址在考試結束後2個月內以掛號信寄出。此成績合格證明兩年有效,兩年內成為銀行從業人員後即可申請證書,逾期成績作廢。
⑶ 擔保投資行業的從業人員,需要什麼資格證件啊
擔保投資行業的從業人員,需要全國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擔保投資證(Guaranteed Investment Certificate,GICs)是一種安全的投資,可以為投資者的資金提供保護。
選擇擔保投資證,投資者的投資所賺取的利息會根據固定利率、浮動利率、或與市場掛鉤的公式計算。對許多人來說,擔保投資證(或其他保守的固定收入投資)是對投資組合具保障作用的優質選項。
(3)融資擔保執業資格擴展閱讀:
全國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認證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第七條 資格標准:凡年滿18周歲、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通過資格考試都可以申請全國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第八條 資格考試:根據資格認證辦公室和北京大學投資擔保學院編撰的「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大綱」的考試科目。考題形式為單選、多選、判斷和論述。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
第九條 考試組織:資格考試的組織和實施由全國擔保委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認證辦公室負責;考試大綱的編寫、組織、命題、業務培訓及繼續教育委託北京大學投資擔保學院負責。
第十條 資格審核:凡參加資格認證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者,由認證委員會頒發全國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單。
⑷ 湖北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需要注意些什麼
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有申請條件要求,在申請條件要注意以下內容:
(一)關於投資者資格:
1.申請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投資者須為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外方投資者或其境外母公司應資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冊並從事實質性經營活動。
2.投資各方應向審批機關提供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顯示資不抵債的不符合申請資格。外方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3.存續未滿一年的投資者暫不具備申報條件。符合條件的外方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
(二)關於從業人員任職資格:
1、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有相應具備履職所需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工程技術管理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有良好的從業記錄的專業人員。
2、外資融資租賃公司應具備高級管理人員,指的是要有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
3、從業人員應具備其分管業務領域專業知識並且取得本行業主管機構或權威機構頒發的相關執業證照,一般具備本科以上學歷。
4、融資租賃公司或相關金融機構應有三年以上的管理經驗。
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在申請材料上有以下注意事項:
(一)對新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申請,應注意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涵蓋了擬設公司的未來業務發展規劃、擬開展業務的行業和領域、組織管理架構、效益分析以及風險控制能力分析等主要內容。
設立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其他注意事項:
(1)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名稱中須註明「融資租賃」字樣,名稱及經營范圍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賃」字樣。
(2)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與租賃交易相關的擔保業務,但不得為主營業務,且企業名稱中不得有「擔保」字樣。
(3)合營合同/章程無需規定「投資總額」,批復文件及批准證書中也無「投資總額」項;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4)外商投資比例不得低於25%。
(5)合營合同中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外方投資者第一期出資不得低於認繳出資額的15%,且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清。在實繳投資額未達到認繳的全部出資額前,外方投資者不得取得企業決策權,不得將其在企業中的權益、資產以合並報表的方式納入該投資者的財務報表。
(6)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7)境外投資者應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
⑸ 北京誠信佳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北京誠信佳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信佳擔保公司」)成立於2003年12月31日,是由北京市豐台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北京市豐台區綜合投資公司、北京豐台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共同出資設立的國有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人民幣3億元。2011年12月,誠信佳擔保公司獲得了由北京市金融局頒發的有效期為5年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經監管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為:融資性擔保業務;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及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債券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等。
誠信佳擔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下設擔保業務部、風險控制部、法律事務部、財務管理部和綜合管理部等專業職能部門,同時設置了評審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和顧問委員會等決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系統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健全規范,內部控制制度科學嚴謹,有效地鞏固了以融資性擔保業務為核心的主營業務。
誠信佳擔保公司自高級管理層至基層員工均具有較為豐富的擔保從業經驗和資歷,公司人員構成以金融、投資、財務、法律專業為主,總體人員學歷結構層次較高,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占員工總數的100%, 60%以上人員擁有3年以上金融或擔保行業從業經驗,其中高級管理層均擁有5年以上擔保從業經歷,主要部門管理人員具有注冊會計師、中高級經濟師、律師等執業資格。公司人員配置合理,專業化程度較高,在企業經營管理、金融服務、風險控制、資本運作等方面具備較為突出的優勢。
誠信佳擔保公司主營業務為中小企業融資性貸款擔保業務,兼有部分工程履約擔保業務,主要服務對象為綠色環保、節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科技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營業區域以北京市豐台區為中心,輻射至北京市全轄區。公司業務渠道豐富,合作范圍廣泛,與政府職能部門、金融機構、工商聯合體以及各行業協會等建立了深入良好的合作關系,先後與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北京銀行、華夏銀行、浦發銀行、杭州銀行等十四家銀行簽訂了長期合作協議,累計綜合授信總額度逾人民幣90億元。目前,公司合作金融機構數量仍在進一步擴充,預計2014年度簽約合作銀行可達20家。
作為國有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誠信佳擔保公司將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政策和監管標准,繼續以融資性擔保業務為核心,緊跟區域規劃發展方向,以服務區域經濟建設、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為中心,結合中小企業的實際需求和不同行業特點,穩健靈活地展開擔保業務,設計開發更靈活多樣的產品和服務,延伸業務范圍,實現服務方式的創新,樹立更為專業高效的品牌形象,晉身融資擔保行業的前列,爭取實現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法定代表人:何維
成立日期:2003-12-31
注冊資本:30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北京市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67577055984
經營狀態:開業
所屬行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名:Beijing Chengxinjia Sponsion Co., Ltd.
人員規模:50-99人
企業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西四環南路60號
經營范圍:融資性擔保業務;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及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債券擔保、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通過企查查查看北京誠信佳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⑹ 關於投融資擔保從業資格證的考試
擔保投資行業的從業人員,需要全國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全國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認證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第七條 資格標准:凡年滿18周歲、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通過資格考試都可以申請全國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第八條 資格考試:根據資格認證辦公室和北京大學投資擔保學院編撰的「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大綱」的考試科目。考題形式為單選、多選、判斷和論述。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
第九條 考試組織:資格考試的組織和實施由全國擔保委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認證辦公室負責;考試大綱的編寫、組織、命題、業務培訓及繼續教育委託北京大學投資擔保學院負責。
第十條 資格審核:凡參加資格認證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者,由認證委員會頒發全國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單。成績合格者可通過如下方式申請獲得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1、直接向認證委員會認證辦公室提交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單,並提供由所在擔保機構出具的從業期限和無違規記錄證明。
2、向當地投資擔保主管部門提交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單,並提供由所在擔保機構出具的從業期限和無違規記錄證明。
3、無從業經驗但已取得大學本科學歷且有當地擔保機構推薦或實習證明。
第十一條 證書頒發:投資擔保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書由認證委員會頒發並在全國擔保委官方網站上公示,該證書在全國投資擔保行業內有效。
第十二條 繼續教育:持證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十六個學時的繼續教育,資格認證證書管理系統將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情況進行記錄。
⑺ 融資擔保公司行業前景可好啊 從事融資擔保工作職業前景可好
我就不復制粘貼那些大段宣傳的了,就客觀來講這個行業還很年輕,相比較有上百年歷史的銀行業、證券業,擔保行業在國內不過不到20年的歷史,所以現在普遍的市場認可度不高,群眾一提到擔保公司就覺得像中介一樣,銀行則對大量的擔保公司收取高額保證金才認可其擔保資格,加上行業機制不健全,使得擔保公司良莠不齊,其中存在大量投機分子,借擔保之名放高利貸、商業行騙等,不過由於當前信貸緊縮的大環境影響,以及國家大力扶持中小企業的各項政策,給擔保行業的成長帶來了機遇,加上國家對社會信用體系的大力提倡,這些都有助於擔保業的發展,當前國家也開始出台政策開始規范擔保行業,最密切相關的當屬《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其中規范了擔保業的基本進入門檻,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其他要求各個地區根據自身情況略有不同。總得來說擔保行業正在高速發展,不過新的一輪行業洗牌已經開始,如果你想從事擔保行業最好找一個好一點的起點,諸如有政府背景的擔保公司,或者行業協會開辦的擔保公司,如果是民營私人的話最好是注冊資本比較雄厚的,業界口碑較好的,這樣職業前景相比較而言明朗點,這些公司的客戶一般都是銀行或者協會介紹,或者是已有客戶介紹,企業基本面什麼有一定保證,不會出現可能進入某些私人擔保公司然後發現自己變成像賣保險一樣到處拉客戶的無奈,希望對你的職業規劃能有幫助~
⑻ 金融方面有哪些職業
銀行業(包括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社、城市合作銀行等)。
證券業證:券業是為證券投資活動服務的專門行業。
保險業: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信託業:信託業(Trust Instry)信託與銀行、證券、保險並稱為金融業的四大支柱,其本來含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財務公司:財務公司又稱金融公司,是為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機構。
投資銀行業:投資銀行業是指以,、項目融資、資金管理、公司理財等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與金融咨詢的行業。
(8)融資擔保執業資格擴展閱讀:
金融業起源於公元前2000年巴比倫寺廟和公元前 6世紀希臘寺廟的貨幣保管和收取利息的放款業務。
公元前5~前3世紀在雅典和羅馬先後出現了銀錢商和類似銀行的商業機構。在歐洲,從貨幣兌換業和金匠業中發展出現代銀行。最早出現的銀行是義大利威尼斯的銀行(1580)。
1694年英國建立了第一家股份制銀行──英格蘭銀行,這為現代金融業的發展確立了最基本的組織形式。
⑼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銀監會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意見的通知的文件全文
銀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職責的通知》(國辦發〔2009〕7號)印發以來,各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制定完善政策法規,明確監管責任,推進規范整頓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融資性擔保行業基礎薄弱,長期以來缺乏有效監管,存在機構規模小、資本不實、抵禦風險能力不強等問題,一些擔保機構從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和高利貸等活動,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危害社會穩定,需要進一步採取措施予以規范。為貫徹「十二五」規劃綱要要求,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定位
(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規范與發展並重、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重點提高融資性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和「三農」服務的能力。
(二)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加快推進融資性擔保機構體系、法規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扶持政策體系和行業自律體系建設。構建適度審慎、聯動協調、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加快培育公司治理完善、內部控制嚴密、風險管理有效、具有較強承保能力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逐步形成布局合理、適度競爭、規范有序、運行高效的融資性擔保體系。
二、推動行業建設,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融資性擔保機構要按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原則,堅持以融資性擔保業務為核心主業,穩妥開展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建立完善符合自身特點、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不斷提高承保能力。要加強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合規經營,提升融資性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能力。
(四)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積極開發新業務、新產品,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從事行業性、專業性擔保業務,提高風險識別和管理能力,形成自身專業優勢和獨特競爭力。鼓勵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在縣域和西部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開展業務;鼓勵縣域內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強對中小企業和「三農」的融資擔保服務。積極鼓勵民間資本和外資依法進入融資性擔保行業,增強行業資本實力,促進市場競爭,滿足多層次、多領域、差別化的融資擔保需求。
(五)加強融資性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規范經營行為、加強自律管理、開展教育培訓、實現行業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科學合理的人才培養、儲備和使用規劃,逐步完善融資性擔保行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制度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
三、完善扶持政策,優化外部環境
(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立足本地實際,科學規劃,按照市場原則合理布局,重點扶持經營管理較好、風險管控水平較高、有一定影響力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發展。制定完善扶持政策體系,加強扶持資金管理,落實對符合條件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財稅優惠政策,建立扶優限劣的良性發展機制。要因地制宜,通過設立再擔保機構等方式,綜合運用資本注入、風險補償和考核獎勵等手段,建立完善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實現扶持與監管的有效銜接,提高融資性擔保機構服務能力。
(七)有關部門要統籌協調各項財稅扶持政策,不斷完善扶持措施,加大扶持力度。銀行業監管部門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創新業務模式,優化審貸流程,在責任明晰的前提下,有選擇地與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長期、穩定、深入的業務合作,構建平等、互利、共贏的合作模式。徵信管理部門要不斷完善融資性擔保徵信管理制度,促進信息交流共享。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為融資性擔保機構依法查詢、確認有關信息提供便利。
(八)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抵(質)押相關制度,研究建立融資擔保抵(質)押登記公示和查詢平台;為擔保債權的保護和追償提供必要支持,維護融資性擔保機構合法權益。
四、健全監管機制,加強科學監管
(九)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要加強對地方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對地方監管部門的履職評價制度,完善聯席會議、地方監管部門等多方聯動工作機制。建立完善以《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3號)為主體,協調配套的融資性擔保法規制度體系。加強對政府出資設立或控股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防止融資性擔保風險轉化為財政風險。加快建設標准統一的統計信息系統,提高行業統計分析工作水平。
(十)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積極貫徹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3號)及相關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區融資性擔保相關規章制度。嚴格依法審批融資性擔保機構,強化日常監管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從人員、經費等方面保障地方監管部門有效履行職責,指導督促相關部門研究解決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與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地方監管部門要建立完善審慎有效的監管體制機制,加快建設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信息系統,完善監管手段,寓監管於服務中,提高監管有效性,防範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推進融資性擔保行業規范發展。
⑽ 注冊融資租賃公司 應該注意什麼事項
主要有以下七點
(一)關於投資者資格:
1.申請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投資者須為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外方投資者或其境外母公司應資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冊並從事實質性經營活動。
2.投資各方應向審批機關提供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顯示資不抵債的不符合申請資格。外方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3.存續未滿一年的投資者暫不具備申報條件。符合條件的外方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
(二)關於從業人員任職資格:
1.《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款所述「專業人員」指具備履職所需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工程技術管理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有良好的從業記錄的人員。
2.「高級管理人員」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
3.「具有相應專業資質」指具備其分管業務領域專業知識並且取得本行業主管機構或權威機構頒發的相關執業證照,一般具備本科以上學歷。
4.「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指三年以上融資租賃公司或相關金融機構的管理經驗。
二、申報材料
(一)對新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申請,應注意審查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涵蓋了擬設公司的未來業務發展規劃、擬開展業務的行業和領域、組織管理架構、效益分析以及風險控制能力分析等主要內容。
(二)對已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增資申請,應注意核查原注冊資本是否已全部到位,並要求公司對運營及已開展業務情況、增資資金具體用途等進行如實說明。
(三)同一投資者及其母公司在境內設立兩家以上融資租賃公司,須提供已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須按期到位)、業務情況說明。新設公司的業務領域應與已設公司有明顯區別。
三、審核要點
(一)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名稱中須註明「融資租賃」字樣,名稱及經營范圍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賃」字樣。
(二)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與租賃交易相關的擔保業務,但不得為主營業務,且企業名稱中不得有「擔保」字樣。
(三)應要求境外投資者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嚴格審查其境外資產情況。
(四)合營合同/章程無需規定「投資總額」,批復文件及批准證書中也無「投資總額」項;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五)外商投資比例不得低於25%。
(六)合營合同中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外方投資者第一期出資不得低於認繳出資額的15%,且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清。在實繳投資額未達到認繳的全部出資額前,外方投資者不得取得企業決策權,不得將其在企業中的權益、資產以合並報表的方式納入該投資者的財務報表。
(七)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