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團隊
總經理周紀安先生
周紀安先生,生於1955年10月,經濟學碩士,美國艾森豪威爾基金會高級學者,現任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周紀安先生長期在保險行業工作,曾任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資產管理部總經理。2001年參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創立,負責過該公司多項重要業務,包括業務發展、產品開發、戰略夥伴關系、中小企業服務,加入中合擔保之前任中國信保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進入保險行業之前,周紀安先生在政府部門工作,曾擔任衛生部國外貸款辦公室副主任,科技教育司副司長。
1994年至1997年,周紀安先生在世界銀行總部東亞及太平洋局擔任高級項目經理。
周紀安先生1982年畢業於中國國防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系,獲得工學士學位。1997年至1999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並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1986年至1987年,作為世界衛生組織獎學金獲得者赴美國留學,學習公共事務管理並獲得文學士學位。
首席運營官朱荊安先生
朱荊安先生,生於1961年8月,高級經濟師,現任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運營官。
2001年—2012年,歷任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總公司營業部總經理、公司項目險副總監兼業務發展部總經理、公司跨業務領域獨立承保人,公司資深專家兼貿易險管理部總經理。
1995年—2001年,中國進出口銀行副處長、處長、部門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1980年—1995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青島分公司任職。
首席財務官黃梅女士
黃梅女士,生於1968年5月,資深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FCCA),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MBA、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碩士研究生,現任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
2000年—2012年,歷任殼牌中國勘探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殼牌國際有限公司經濟分析師、江蘇中石化殼牌石油銷售有限公司財務總監以及殼牌(中國)有限公司內部審計總監。
1998年—2000年,任北京羅納普朗克制葯有限公司會計經理。
1997年—1998年,任諾華中國總部司庫。
1992年—1997年,任華晨(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投資部經理。
首席行政官張海峰先生
張海峰先生,生於1966年6月,清華大學工商管理學碩士研究生(MBA),現任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官。
2011年—2012年,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籌備組專家推進公司的籌備工作。
2001年—2011年,任北京新安財富創業投資公司總經理,在任期間,該公司曾連續被評為中國十大風險投資機構。
1993年—2000年,歷任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司外債處主任科員、國家外匯管理局亞洲金融危機資本項目應對研究小組成員。
1992年—1993年,華夏銀行國際部融資租賃項目經理。
⑵ 擔保公司在我國,大概出現在哪一年
中國第一家融資擔保公司成立於1993年,是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公司的注冊地址在北京市。
與發達國家擔保業的發展歷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擔保在我國還相對是一件新生事物。近年來,信用擔保在我國已引起政府及全社會的高度重視,主要是為了緩解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的問題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需要。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尤其是從1992年開始,我國確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資源配置有計劃轉向市場,企業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國家信用逐步從一般經濟活動領域退出。為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建立新的社會信用中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擔保體系的建設納入了國家發展計劃,有關政策紛紛出台。
1993年,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共同發起並經過國務院批准,創辦了中國首家全國性專業擔保公司。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發布了《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就試點的指導原則、模式體系、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職責與程序、協作銀行、風險控制及責任分擔、內外部監管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工作初步步入規范階段,各項相關的扶持政策也陸續出台。
1999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對商業銀行配合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做出要求,並明確提出:「對有市場發展前景、信譽良好、有還本付息能力的小企業,可試辦非全額擔保貸款。」
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決定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要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准入制度、資金資助制度、信用評估和風險控制制度、行業協調與自律制度。
2001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國稅發<2001>37號),對納入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范圍的擔保機構,其擔保收入免徵三年營業稅。2001年3月26日,財政部發布《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對擔保機構的內部組織結構、自主經營管理、項目評估、決策與監管、財務管理辦法、擔保准備金的提取等作了規定。
2002年6月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並於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該法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支持、信用擔保、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拓展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該法通過法律的形式對型用擔保的大政方針和重要舉措進行了確定,不但明確了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而且鼓勵各種類型的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
2003年7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地方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問題的通知》,目的在於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行為,加強各級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更好的發揮信用擔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
信用擔保業務和擔保機構的產生,從根本上說是市場經濟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結果,它與國家的市場化程度和市場秩序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從1993年開始至今,在國家及各級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經過眾多擔保機構的共同努力,我國專業擔保機構從無到有,經過10年來的發展,我國信用擔保業務的基本制度和運行規則,以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運行模式和業務操作規范已基本建立和趨於成熟,信用擔保已成為法律所規定的經濟政策的制度化措施,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個特定的行業,探索出一條專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生存和發展的道路。在這一過程中,政府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和推進貸款擔保機構建設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尤其是近幾年來,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推動下,以財政資金來源為支持、主要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機構在全國各地普遍設立,中外合資、民營股份擔保機構也紛紛涌現。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擔保業務品種也從初期的貸款擔保擴展到履約擔保和其他擔保,服務領域及工業、商業、流通、個人消費等社會經濟的諸多方面。
從2011年開始,融資擔保公司進入「嚴冬期」,五大國有銀行,叫停民間擔保公司的准入,到現在還沒有解凍。
⑶ 中國投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有沒有對珠海昌美萱貿易公司做過擔保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公司)於1993年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國家經貿委發起設立。現為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集團成員企業,是以信用擔保為主營業務的全國性專業擔保機構。
經營狀態
-
法定代表人
-
公司類型
-
快速
導航
信用評級信用能力經營范圍經營宗旨發展簡史社會評價歷史沿革行業位置公司理念擔保業務成功案例
公司簡介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的前身為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特例試辦,於1993年12月4日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的以信用擔保為主要業務的全國性專業擔保機構。中投保由財政部和原國家經貿委共同發起組建,初始注冊資本金5億元,2000 年中投保注冊資本增至6.65億元。2006 年,經國務院批准,中投保整體並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注冊資本增至30億元。2010年9月2日,中投保通過引進知名投資者的方式,從國有法人獨資的一人有限公司,變更為中外合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通過向投資人增發注冊資本,將中投保的注冊資本金增至35.21 億元。
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47.20
建銀國際金鼎投資(天津)有限公司
17.30
CITIC Capital Guaranty investments Limited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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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信用評級
2010年,公司分別獲得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給予的金融擔保機構長期主體信用等級AA+。
信用能力
截至2010年3月31日,公司擁有銀行授予的信用額度共1072.5 億元人民幣,公司總體信用能力達到約1500 億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中投保總資產62.5156億元,所有者權益49.7億元。在保余額298.35億元,累計擔保總額1057億元。
⑷ 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是什麼單位
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單位信息
單位名稱: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1993年 單位所在地區:北京市
單位性質:國有獨資企業 單位人數: 200
所屬行業:金融業
單位簡介
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的中央直屬重點國有企業,是國內首家以信用擔保為主要業務的全國性專業擔保機構。公司由財政部和原國家經貿委共同發起組建,於1993年注冊成立。資產總額22億元,凈資產11億元。
公司的經營宗旨是:以擔保、投資和其他金融服務為手段,提升企業信用,加速市場交易,改善資源配置,推動信用擔保行業發展,促進信用文化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主要業務有:擔保、投資、評審咨詢、投資顧問等。
公司按照集團化發展的思路,公司先後設立了4家分公司、5家子公司,投資參股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杭州恆生電子有限公司等機構,初步形成了以擔保、投資為主導,涵蓋資產管理、咨詢、投資顧問、風險投資、基金管理、證券、環保、軟體等多個領域的集約經營模式。
公司成立以來,按照國家所確定的經營宗旨,堅持穩健經營。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先後在上海、北京開展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擔保業務;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促進市場經濟服務的貿易融資及履約、建設工程、財產保全、世行節能項目融資、海事擔保等商業性擔保業務。累計擔保總額已達到260億元。
公司作為國務院批准特例試辦的國內首家專業信用擔保機構,以推進行業發展為己任,積極進行業務探索與實踐,加強與國內外同業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從無到有地創建了擔保業務的基本規范和相關制度,在推進我國擔保行業立法、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建立信用擔保體系、推動工程保證制度及擔保業務信息化等方面做出了一定貢獻。公司於1998年加入世界三大擔保和信用保險聯盟之一的「泛美擔保協會」,是我國兩岸三地唯一的會員;於2004年3月正式成為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NAIC)會員。
公司成功主辦了2000、2001和「2004中國擔保論壇」國際研討會,於2001年發起締結了旨在加強擔保行業自律及業務交流與合作的「中國擔保業聯盟」,已發展成員142家。公司憑借雄厚的實力、卓著的業績及12年無一筆違約的誠信品牌,在國內外業界享有良好的信譽、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公司秉承「以人為本,信譽至上,適應變化,和諧發展」的經營理念,願與社會各界加強協作,共創未來。
⑸ 融資擔保公司的盈利模式是發展前景如何
擔保+咨詢+中介
擔保行業快速發展,擔保貸款額突破萬億大關。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因其信用水平低,在發展中存在著融資難的問題,在此背景下,中國專業信用擔保機構應運而生。從1993年至今,在政府的推動和引導下,以政策性擔保機構為主導,以商業性、互助性擔保機構為補充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迅速發展,相關資訊可登陸信物寶
⑹ 投資擔保的發展歷程
與發達國家擔保業的發展歷史及水平相比,信用擔保在我國還相對是一件新生事物。信用擔保在我國已引起政府及全社會的高度重視,主要是為了緩解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難的問題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需要。
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尤其是從1992年開始,我國確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資源配置有計劃轉向市場,企業成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國家信用逐步從一般經濟活動領域退出。為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建立新的社會信用中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擔保體系的建設納入了國家發展計劃,有關政策紛紛出台。
1993年,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共同發起並經過國務院批准,創辦了中國首家全國性專業擔保公司。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發布了《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就試點的指導原則、模式體系、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職責與程序、協作銀行、風險控制及責任分擔、內外部監管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了明確規定,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工作初步步入規范階段,各項相關的扶持政策也陸續出台。
1999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對商業銀行配合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做出要求,並明確提出:「對有市場發展前景、信譽良好、有還本付息能力的小企業,可試辦非全額擔保貸款。」
2000年8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決定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要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准入制度、資金資助制度、信用評估和風險控制制度、行業協調與自律制度。
2001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國稅發<2001>37號),對納入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范圍的擔保機構,其擔保收入免徵三年營業稅。2001年3月26日,財政部發布《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對擔保機構的內部組織結構、自主經營管理、項目評估、決策與監管、財務管理辦法、擔保准備金的提取等作了規定。
2002年6月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並於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該法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支持、信用擔保、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拓展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該法通過法律的形式對型用擔保的大政方針和重要舉措進行了確定,不但明確了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而且鼓勵各種類型的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
2003年7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加強地方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問題的通知》,目的在於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財務行為,加強各級財政部門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防範和控制擔保風險,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政策支持,更好的發揮信用擔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
信用擔保業務和擔保機構的產生,從根本上說是市場經濟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結果,它與國家的市場化程度和市場秩序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從1993年開始至今,在國家及各級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經過眾多擔保機構的共同努力,我國專業擔保機構從無到有,經過發展,我國信用擔保業務的基本制度和運行規則,以及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運行模式和業務操作規范已基本建立和趨於成熟,信用擔保已成為法律所規定的經濟政策的制度化措施,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個特定的行業,探索出一條專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生存和發展的道路。在這一過程中,政府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和推進貸款擔保機構建設方面起了積極的作用,尤其是近幾年來,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推動下,以財政資金來源為支持、主要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擔保機構在全國各地普遍設立,中外合資、民營股份擔保機構也紛紛涌現。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擔保業務品種也從初期的貸款擔保擴展到履約擔保和其他擔保,服務領域及工業、商業、流通、個人消費等社會經濟的諸多方面。
⑺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怎麼樣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⑻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公司簡介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的前身為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特例試辦,於1993年12月4日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的國內首家以信用擔保為主要業務的全國性專業擔保機構。中投保由財政部和原國家經貿委共同發起組建,初始注冊資本金5億元,2000 年中投保注冊資本增至6.65億元。2006 年,經國務院批准,中投保整體並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注冊資本增至30億元。2010年9月2日,中投保通過引進知名投資者的方式,從國有法人獨資的一人有限公司,變更為中外合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通過向投資人增發注冊資本,將中投保的注冊資本金增至35.21 億元。
股東持股情況如下: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47.20 建銀國際金鼎投資(天津)有限公司 17.30 CITIC Capital Guaranty investments Limited 11.23 CDH Guardian (China) Limited 10.63 Tetrad Ventures Pte Ltd 7.68 金石投資有限公司 4.23 國投創新(北京)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1.73 合 計 100
⑼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歷史沿革
2006年12月25日
經國務院批准,公司與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實現戰略重組,整體並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公司注冊資本金變更為30億元,成立了董事會、監事會,並於12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冊變更登記。
2006年9月21日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核准,從2006年9月21日起,「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英文名稱「CHINA NATIONAL INVESTMENT & GUARANTY CO.,LTD.」保持不變。
2003年3月21日
2003年3月21日,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3]8號),決定成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中央直屬重點國有企業,中投保公司劃歸國資委管理。
2001年5月28日
人事部發出《關於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不再設董事會及田新任職的通知》(人任字[2001]24號)。
2000年11月14日
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幣64650萬元。
1999年12月1日
中共中央下發《關於成立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發[1999]18號),決定撤銷中央大型企業工作委員會,成立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中投保公司被列為139家中央直屬重點骨幹企業之一,移交中央企業工委管理。
1999年1月2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中央黨政機關金融類企業脫鉤的總體處理意見和具體實施方案〉和〈中央黨政機關非金融類企業脫鉤的總體處理意見和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辦發[1999]1號),明確中投保公司與財政部脫鉤,移交中央大型企業工委管理,公司不再具有金融機構性質。
1998年5月29日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公司按《公司法》規范名稱和內部管理體制,由原來的「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更名為「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在管理體制上,除保留出資人代表組成的監事會行使股東權利外,公司設立董事會,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
1994年5月18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中投保公司經營外匯業務,並頒發許可證。
1994年3月26日
中投保公司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開業典禮,公司正式開業運營。
1994年1月1日
中投保公司投入試運營。
1993年12月4日
中投保公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公司由財政部和國家經貿委共同發起組建,注冊資本金為5億元人民幣(其中含1800萬美元折款)。公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性質的全民所有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由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委派代表組成的監事會監督管理,業務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和稽核,黨的組織關系隸屬於財政部機關黨委 。
1993年11月5日
中投保公司被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為全民所有制非銀行金融機構,並批准經營金融業務。
1993年7月28日
國務院朱鎔基副總理對人民銀行「關於財政部和國家經貿委共同組建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公司的請示」予以批示,同意中投保公司作為特例試辦。
⑽ 有什麼資金擔保公司值得推薦
一)擔保公司信用分析框架回顧
關於擔保公司的信用分析方法,我們曾在2016年3月29日發布的報告《代償風險提升,信用資質分化—專業擔保公司信用狀況觀察》中進行了詳細闡述,此處僅進行簡單回顧。
擔保公司本質上是經營風險的企業。衡量擔保公司信用資質從邏輯上來講可以分解為兩個層面,一是到底承擔了多少風險,二是有多大的能力抵禦風險。
在第一個層面上,我們主要關注三個要素:在保責任余額、擔保集中度和在保資產的違約風險。此外,還需關注擔保公司自身資產質量。
在保責任余額越大,承擔的風險越大。這里需要特別注意區分在保余額和在保責任余額的概念。在保責任余額是指在保余額中擔保公司實際負有代償責任的那部分,由於存在再擔保或分保的情況,一般在保責任余額都小於在保余額。擔保公司同時也具有其他金融企業都具有的杠桿運營的特徵,即擔保金額不可能僅限於資本金規模,因此擔保公司的杠桿情況也非常值得關注,擔保放大倍數是最直接的衡量指標。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此前部分擔保公司計算監管比例時未將債券和其他融資性擔保計算在內,或者打折比例過高,按照最新的《配套制度》要求部分擔保公司的杠桿水平可能過高從而影響其後續業務開展。
在保資產本身的違約風險大小。在保資產組合風險的度量可以從定性和定量兩個角度考慮:定性主要是指資產組合中不同風險程度的資產分布。比如銀行貸款、信託和私募債的風險整體高於公募債券及保本基金,而不同的公募債評級也不同。整體來說,大部分擔保公司均積極發展債券擔保業務,應與債券擔保相對風險低,而費率相對較高有關。定量方面,歷史代償率是一個很好的反映公司擔保資產風險狀況和內控能力的指標。根據銀監會數據,2012年以來擔保行業代償率快速上升。公募債擔保公司樣本中的大部分公司代償率也呈上升趨勢,不過平均來看仍低於行業水平。
在保資產的分散性。對於同樣金額的在保資產,如果單筆資產金額較小,且在行業和區域上足夠分散,相比過於集中的資產池而言,整體代償風險會相對較小。可以關注的指標包括前十大客戶集中度、區域集中度、行業集中度、期限集中度等。
擔保公司自身資產質量和運營風險。除了擔保業務外,擔保公司自身資產質量狀況對於代償能力也會產生影響,主要需關注公司自身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兩個方面。
關於第二個層面,擔保公司有多大能力抵禦風險,需要考察其資本金實力、外部支持力度以及反擔保等後續追償能力。
資本金實力。擔保公司與其他經營風險的金融企業一樣,最核心也是最根本的抗風險能力來自於資本金,因為一切損失最終都需要依賴資本金吸收。最直觀地看,首先需要關注擔保公司凈資產的規模,規模越大,代償實力越強。除了前述凈資產、實收資本、擔保放大倍數等指標外,准備金充足率也經常出現在評級報告中,作為衡量擔保公司抗風險能力的指標。不過准備金的計提最終還是體現為對凈資產的消減,因而實際吸收損失的還是資本金。另外國內監管對於擔保公司計提准備的要求較低,資金使用也沒有限制,本質上並不是提升代償能力的有效手段。考查准備金計提是否充分更多地是為了考查擔保公司風險控制的審慎程度。
外部支持力度。正如一般企業除了依靠自身現金流償債還可以依賴外部融資,擔保公司也可以依賴外部支持增強代償能力,其中股東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外部支持來源,另外政策性擔保公司受到的支持力度也較大。
反擔保措施及代償回收率。擔保公司的代償回收率除了對被擔保人的追償外,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反擔保措施,但整體來看回收率不高。
擔保公司信用分析框架雖然比較清晰,但由於很多信息難以獲得或量化,實際操作中會面臨不少困難。首先,由於擔保屬於或有負債,在出現代償前並不在報表中反映,因而會導致相關風險難以量化,這也是評價擔保公司資質比評價一般企業要更加困難的主要原因。其次,從歷史經驗看,很多擔保公司最終出現風險並不是源自擔保主業,反而是自有資產投資失敗,而這部分信息披露和可分析的空間目前也是非常有限的。第三,風控管理能力和理念對於擔保公司至關重要,如何平衡收益和風險是擺在每一個擔保公司面前的難題,而這一點往往難以通過簡單的財務數據披露評價。
(二)擔保公司行業指標情況
我們對34家為存量公募債擔保的擔保公司(存量金額截至2019年11月初的統計)相關數據進行了統計,各擔保公司全部披露了凈資產規模,32家披露實收資本,23家披露當期代償率,27家披露累計代償率,19家同時披露當期代償率和累計代償率。
資本實力方面,行業凈資產和實收資本的均值分別為63.66和49.95億元,中位數分別為55.62億元和45.43億元。其中安徽信用擔保凈資產規模最大達到189.13億元,蘇州擔保的凈資產規模最小僅有15.25億元。實收資本規模最大的也是安徽信用擔保高達175.06億元,規模最小的為首創擔保僅有10.02億元(蘇州擔保未披露實收資本)。擔保公司的凈資產中實收資本的佔比通常很高,樣本中32家擔保公司實收資本/凈資產的比例均值和中位數分別在75%和80%左右。需要警凈資產中實收資本比例過低的的擔保公司,凈資產穩定性較弱,如重慶興農、首創擔保和吉林擔保的凈資產中實收資本佔比分別僅有30%、31%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