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的進項稅能不能抵扣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取得的購進增值稅發票,進項稅是可以抵扣的。
『貳』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增值稅發票到了,怎麼做賬務處理
融資轉入固定資產的增值稅發票到了,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在租賃期開始日,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含增值稅)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加上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減去可抵扣的增值說後余額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銀行存款
2、每期支付租賃費用時,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2)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專票可以抵扣嗎擴展閱讀:
租賃按其性質和形式的不同可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種。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經營租賃,是指融資租賃以外的另一種租賃。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相比,其特點和區別主要體現在:
(1)租期較長(一般達到租賃資產使用年限);
(2)租約一般不能取消;
(3)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設備的價款、租賃費和借款利息等;
(4)租賃期滿,承租人有優先選擇廉價購買租賃資產的權利。也就是說,在融資租賃的方式下,與租賃資產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由出租人轉歸承租人。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盡管從法律形式上資產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仍然屬於出租方,但由於資產租賃期基本上包括了資產有效使用年限,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租賃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與資產有關的風險。
因此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計提固定資產的折舊。
『叄』 融資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增值稅是否可以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項目運營方利用信託資金融資過程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8號 )文件規定,
項目運營方利用信託資金融資進行項目建設開發是指項目運營方與經批准成立的信託公司合作進行項目建設開發,信託公司負責籌集資金並設立信託計劃,項目運營方負責項目建設與運營,項目建設完成後,項目資產歸項目運營方所有。該經營模式下項目運營方在項目建設期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允許其按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予以抵扣。
本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允許其抵扣,已抵扣的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因此,在經營模式下項目運營方在項目建設期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允許其按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予以抵扣。
『肆』 融資的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若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商務部批准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應徵收營業稅。未依法批准,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
由此可見,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若繳納營業稅,對購入設備用於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若繳納增值稅,對購入設備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伍』 固定資產的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營改增後,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專票可以抵扣嗎擴展閱讀:
增值稅轉型範圍內的固定資產發生了視同銷售行為,應將這部分增值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銷項稅額)」的貸方;發生中途轉讓行為,應作銷售計算銷項稅額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銷項稅額)」的貸方,
如果「待抵扣稅額——待抵扣增值稅(增值稅轉型)」有餘額,也應等量將這部分進項稅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固定資產銷項稅額)」。
增值稅轉型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及處理
納稅人發生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進行抵扣: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下同)固定資產;用於自製(含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凡出租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的;為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
增值稅轉型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及會計處理
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發生下列情形的,進項稅額不得按156號文件規定進行抵扣:將固定資產專用於非應稅項目(不含156號文件所稱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下同);
將固定資產專用於免稅項目;將固定資產專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固定資產為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將固定資產供未納入156號文件適用范圍的機構使用。
已抵扣或已記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上述情形的,納稅人應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可先抵減待抵扣進項稅額余額,無余額的,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
『陸』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項目運營方利用信託資金融資進行項目建設開發是指項目運營方與經批准成立的信託公司合作進行項目建設開發,信託公司負責籌集資金並設立信託計劃,項目運營方負責項目建設與運營,項目建設完成後,項目資產歸項目運營方所有。
該經營模式下項目運營方在項目建設期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允許其按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予以抵扣。納稅人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只有在其所有權由出租方轉讓給承租方時,才會產生。
(6)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專票可以抵扣嗎擴展閱讀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企業,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
『柒』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進項稅處理
融資租賃進項稅,不應該作為固定資產進項稅申報。
承租方把首期款支付給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以墊款的方式支付給設備商,設備商開具增值稅發票給承租方。承租方取得設備所有權,把設備以售後回租方式銷售給融資租賃公司(該銷售行為免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後者再租賃給承租方使用。
嚴格意義上來說,設備商是要把發票開具給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給公司開具融資租賃發票(除上海等試點城市以外,仍是營業稅發票)。
(7)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專票可以抵扣嗎擴展閱讀:
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之間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
但是如果該項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這時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含30%)。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融資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額的確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選擇,即可以採用最低租賃付款額,也可以採用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
這時所講的 「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是指租賃開始日在出租者賬上所反映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
『捌』 現在2019年新規定的租入固定資產交的進項稅可以全額抵扣,是融資租賃固定資產還是經營租賃固定資產
無論是租入固定資產還是融資租賃固定資產,都必須是用於生產性經營才可享受全額抵扣。
『玖』 購買的固定資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購買的固定資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
營改增後,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