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成本如何計算
融資成本的概述
一般意義而言,融資成本是資金所有權與資金使用權分離的產物,融資成本的實質是資金使用者支付給資金所有者的報酬。由於企業融資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有交易就會有交易費用,資金使用者為了能夠獲得資金使用權,就必須支付相關的費用。如委託金融機構代理發行股票、債券而支付的注冊費和代理費,向銀行借款支付的手續費等等。
因此,企業融資成本實際上包括兩部分:即融資費用和資金使用費。融資費用是企業在資金籌資 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資金使用費是指企業因使用資金而向其提供者支付的報酬,如股票融資向股東支付股息、紅利,發行債券和借款致富的利息,借用資產支付的租金等等。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融資成本的含義僅僅只是企業融資的財務成本,或稱顯性成本。除了財務成本外,企業融資還存在著機會成本或稱隱性成本。機會成本是經濟學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是指把某種資源用於某種特定用途而放棄的其他各種用途中的最高收益。我們在分析企業融資成本時,機會成本是一個必須考慮的因素,特別是在分析企業自有資金的使用時,機會成本非常關鍵。因為,企業使用自有資金一般是 「無償」的,它無須實際對外支付融資成本。但是,如果從社會各種投資或資本所取得平均收益的角度看,自有資金也應在使用後取得相應的報酬,這和其他融資方式應該是沒有區別的,所不同的只是自由資金不需對外支付,而其他融資方式必需對外支付。
融資成本指標及相關成本分析
一般情況下,融資成本指標以融資成本率來表示:融資成本率=資金使用費÷(融資總額-融資費用)。這里的融資成本即是資金成本,是一般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著重分析的對象。但從現代財務管理理念來看,這樣的分析和評價不能完全滿足現代理財的需要,我們應該從更深層次的意義上來考慮融資的幾個其他相關成本。
首先是企業融資的機會成本。就企業內源融資來說,一般是「無償」使用的,它無需實際對外支付融資成本(這里主要指財務成本)。但是,如果從社會各種投資或資本所取得平均收益的角度看,內源融資的留存收益也應於使用後取得相應的報酬,這和其他融資方式應該是沒有區別的,所不同的只是內源融資不需對外支付,而其他融資方式必須對外支付以留存收益為代表的企業內源融資的融資成本應該是普通股的盈利率,只不過它沒有融資費用而已。
其次是風險成本,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主要指破產成本和財務困境成本。企業債務融資的破產風險是企業融資的主要風險,與企業破產相關的企業價值損失就是破產成本,也就是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財務困境成本包括法律、管理和咨詢費用。其間接成本包括因財務困境影響到企業經營能力,至少減少對企業產品需求,以及沒有債權人許可不能作決策,管理層花費的時間和精力等。
最後,企業融資還必須支付代理成本。資金的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間會產生委託一代理關系,這就要求委託人為了約束代理人行為而必須進行監督和激勵,如此產生的監督成本和約束成本便是所謂的代理成本。另外,資金的使用者還可能進行偏離委託人利益最大化的投資行為,從而產生整體的效率損失
『貳』 房地產開發企業結轉收入時,如何計算成本
房地產企業商品房的成本核算過程:
1、商品房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土地費用、規劃設計、基礎設施、建安費等所有支出:
借:開發成本(按明細核算)
貸:銀行存款等
2、商品房開發完工後
借:開發產品--XXX商品房
貸:開發成本
3、計算商品房每平米單位成本。
即: 元/平方米=完工後開發成本科目總金額/商品房總建築面積
4、結轉銷售商品房成本:
銷售總面積* 元/平方米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峻工決算完了之後,把成本歸集在一張表內,然後根據你們的物業類型,佔地面積,建築面積那些成本指標數據分配到各物業類型里,然後轉到開發產品或者其他科目,銷售的時候就按單位面積成本乘面積結轉就可以。
(2)如何計算房地產企業融資成本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
1、管理費用。可按項目開發成本構成中前1—6項之和為基數,按3%左右計算。
2、銷售費用。它指開發建設項目在銷售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或委託銷售代理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以下三項:
(1)廣告宣傳費。約為銷售收入的2%一3%;
(2)銷售代理費。約為銷售收入的1.5%一2%;
(3)其他銷售費用。約為銷售收入的0.5%一1%。以上各項合計,銷售費用約占銷售收入的4%一6%。
3、財務費用。它指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為借款利息和其他財務費用(如匯兌損失等)。
『叄』 房地產企業怎麼計算單位成本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如何計算房地產企業融資成本擴展閱讀:
如果企業為地下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單獨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辦理了相關產權手續,即屬於可售的開發產品,應單獨作為成本對象核算。
如果企業未單獨繳納土地出讓金,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發生的成本費用支出可作為公共配套設施費計入開發成本。
但若有證據表明企業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的車庫(不含車位)對外出售,則地下車庫的面積應作為可售面積,參與單位成本的計算。
『肆』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如何進行成本核算
如何進行成本核算:
一、房地產開發成本的組成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企業為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前,必須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佔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於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准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計算開發成本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核算策略
1.加強房地產企業成本核算的規章制度建設和組織落實。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僅要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和制度,還應該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行業特點,建立和健全企業的規章制度,加強和完善房屋成本核算的規章和制度建設,使成本核算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保證成本會計資料的真實、可靠,促進企業成本核算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考慮自身規模大小和開發項目的規模特點等因素,在保證成本會計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合理地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員。每一房地產項目應由專人負責成本核算工作,大型項目應設立成本工作組專門負責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報表編制和分析等主要工作,使成本核算和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形成算為管用、算管結合的有效機制。成本工作組的工作方式也應根據項目具體實際,確定分別採用集中和非集中工作方式。
2.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對於建設一個現代的多功能小區,其成本核算對象就顯得復雜。這就需要成本核算人員深入實際,研究分析總體項目的特點、管理要求、經濟用途、標准、建設交付期以及預決算的主體分項確定。成本核算對象的設置必須堅持「便於核算,利於管理」的原則。一般來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時,應結合開發工程的地點、用途、結構、裝修、層高、施工隊伍等因素,分別做如下處理:一般的開發項目,應以每一獨立編制的設計概(預)算或每一獨立的施工圖預算所列的單項開發工程作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的群體開發項目,如果開竣工時間相近,又由同一施工隊伍施工,可以合並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對個別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開發項目,可以結合經濟責任制的需要,按開發項目的一定區域或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比如,大型項目首先要分批分期,在分批開發的商品房中再按經濟用途和建設標准適當分類,對區內公共建築配套設施中屬於營業性公建設施,應單設成本對象核算,這樣就會形成多個成本核算對象。
3.設立合理的成本核算項目。
正確劃分成本項目,如: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可以客觀地反映產品的成本結構,便於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按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屬一級科目,在該科目下企業應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確定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成本項目不宜開列太多,對於發生次數較少的成本費用,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並;對金額較大並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土建費用如屬於合同發包的,還應該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以便隨時了解工作量進度和付款情況,為工程的竣工決算提供資料。
4.准確的進行成本的歸集、分配與轉結。
對於單一的房地產項目由於成本對象簡單,歸集成本費用就容易得多,通過分配間接計入成本對象的內容就相對較少。然而一項大型綜合性小區開發就顯得十分復雜,成本核算對象比較細化,很多成本費用不可能直接歸集到各個成本核算對象,就需要採用一定方法和程序進行分配,再間接地歸集到各個成本核算對象。直接歸集的成本費用主要是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其他成本費用則需要按期進行分配,而對於間接分配的費用需要在日常歸集時按各自成本項目的細目分別歸集核算,然後按各個成本對象和對應成本項目進行分配。例如:大型綜合性房地產項目的成本核算對象直接歸集項目的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可不按成本對象直接分配,而在此成本明細科目中分細目歸集,每月末按各成本對象的實際佔地面積計算比例分攤當期所發生的費用,在分配時無需按細目分攤,若成本管理需要可以再按細目結構還原。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用中的現場管理性費用則按各成本對象的建築面積計算比例分攤。當月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其歸集和分配程序同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用。對於利息支出則按各成本對象歸集的上月末成本實際發生額計算比例分攤;對於預付款項中若屬於預決算范圍的按合同支付的款項,應直接進入成本項目歸集,並及時取得發票;對於工程決算後欠付的款項應按標准預提,包括應付未付的商品房維修基金等。
5.重視項目竣工成本結轉核算。
已完土地開發項目應根據其用途,採用不同的方法進行成本結轉。比如:(1)為銷售或有償轉讓而開發的商品性建設場地。開發完成後,應將其實際成本轉入「開發產品——土地」賬戶。(2)開發完成後直接用於本企業商品房等建設的建設場地。應於開發完成投入使用時,將其實際成本結轉計入有關的房屋開發成本中。(3)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取得交付使用許可證後三個月內,應當取得經過審價後的工程決算書,這樣成本核算人員即可按照各成本核算對象所歸集的費用核對各項合同和工程決算書確定的價款支付情況,按權責發生制要求計提相應的成本費用,從而結轉完工實際總成本,並計算各獨立核算對象的單位成本進行完工開發產品的明細核算。若屬於出租經營的項目,則轉入出租開發產品的明細核算。商品房的預售業務在前,竣工交付在後,工程決算若不及時完成,成本核算則不可能真實和及時,進而影響企業盈利水平的正確性。商品房銷售成本核算應按配比原則,以各個獨立銷售單元(獨立核算對象)進行明細核算,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為銷售成本轉賬依據結轉銷售成本。
『伍』 房地產企業如何進行成本測算
地價+稅金+建安成本+前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不可預知費用
『陸』 房地產企業融資成本占房價多大比重
土地成本基本在30%左右,建安成本30%,營銷成本+灰色成本10%-20%,利潤20%-30% 這是大體的狀況,,具體的個案的成本控制要看開發商自己的運作能力了。
『柒』 房地產企業怎麼計算單位成本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以上四類開發產品成本,在核算上將其費用分為如下六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從上可以看出:構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開發成本,相當於工業產品的製造成本和建築安裝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完全成本,還要計算開發企業(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為銷售、出租、轉讓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也叫期間費用。它們絕大部分都是經營期間的費用開支,與開發工程量的關系並不十分密切,如果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在開發產品開發和銷售、出租、轉讓不同步的情況下,就會增加開發產品的成本,特別是在開發房地產滯銷時期,將滯銷期間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計入當期開發產品成本,就會使企業造成大量的潛虧,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同時,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不但要增加核算的工作量,也不利於正確考核企業開發單位的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責任。因此,現行會計制度中規定將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不再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只計算開發成本,不計算完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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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進行成本核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的方法和一般步驟依次如下:
根據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和項目特點,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設置有關成本核算會計科目,核算和歸集開發成本及費用。
按受益原則和配比原則,確定應分攤成本費用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的分配方法、標准。
將歸集的開發成本費用按確定的方法、標准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進行分配。
編制項目開發成本計算表,計算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總成本。
正確劃分已完工和在建開發產品之間的開發成本,分別結轉完工開發產品成本。
正確劃分可售面積、不可售面積(由主管部門劃分提供),根據有關規定分別計算可售面積、不可售面積應負擔的成本,正確結轉完工開發產品的銷售成本。
編製成本報表,根據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總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