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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融資租賃業務的群體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1-06-14 05:50:35

融資租賃有以下幾種類型:( )

1、直接融資租賃

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委託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

2、經營性租賃

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

3、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時又稱售後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4、轉租賃

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5、委託租賃

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

6、分成租賃

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則少

(1)融資租賃業務的群體有哪些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② 在哪些公司有融資租賃這個方面的業務

其實國內現在做融資租賃的公司越來越多啦

③ 融資租賃的業務分類

因融資租賃具有金融屬性,金融方面的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
貨幣支付也會有風險,特別是國際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時間、匯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選擇不當,都會加大風險。 融資租賃的好處之一就是先於其他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技術的先進與否、先進的技術是否成熟、成熟的技術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權益等因素,都是產生技術風險的重要原因。嚴重時,會因技術問題使設備陷於癱瘓狀態。其他還包括經濟環境風險、不可抗力等等。
此前融資租賃標的物多為大型商品,資金成本較高,租金高,成本大。一般的企業難以承受。現該融資方式逐漸走向中小企業融資領域,投融界作為專業的投融資信息服務平台,提醒廣大中小企業應該加大關注力度,了解其特點,為自己的融資路多加一條道。

④ 商業銀行融資租賃業務有哪些

是業務模式還是合作模式?

⑤ 融資租賃業務究竟是什麼有沒有詳細的講解呢

通俗點就是一個財務現金短缺公司有值錢的核心技術,然後我們拿核心的技術去外面變賣籌資,完了之後拿錢我們再去把我們的核心技術租回來正常使用.

⑥ 我們通常情況下所說到租賃業務都有哪些了

一般來說租賃業務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一、經營性租賃,就是商品所有者將商品出租給求租方並收取租金,一般是使用權的轉移,屬於短期行為。
二、融資租賃,最常見的是求租方需要某種商品,但是由於資金等客觀原因不能一次性購買商品,而是通過與出租方簽定合同,按期支付一定租金,直到租金足以抵扣商品貨款時,實現商品所有權的轉移,類似於分期付款,但是更具靈活性。
特點:
1、經營性出租的固定資產具有一般性,即出租的固定資產根據市場需求來選購,然後在尋找承租人;融資租賃則具有特定性,有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所需的固定資產,然後由出租人融通資金,購入承租人所租的固定資產,然後租給承租人。
2、經營性租賃期較短;融資租賃時間較長,一般占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大部分是指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
3、經營性,承租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在租賃期滿是將租入的固定資產退還出租人或繼續租用,也可以在租賃期滿前中途解約;融資租賃,合約一旦簽訂,不可中途解約。
4、經營性,持有期間的固定資產的維修保養稅費風險等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不得對固定資產任意進行改造,要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融資租賃一切費用和風險由承租人承擔。
5、經營性,費用相對較低;融資租賃,承租人按照合同,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⑦ 融資租賃的模式有哪些

融資租賃在中國是一個新興的行業。它是設備融資模式、設備銷售模式、投資方式的創新,不僅在各交易主體之間實現新的權責利平衡,為客戶提供了新的融資方法,而且成為交易主體優勢互補、配置資源的機制和均衡稅務的理財工具。

隨著融資租賃的發展,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也逐漸增多,但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以下列12種為主,其中前5種為基本模式,後7種為創新模式。

1、直接融資租賃

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

適用於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直接融資租賃操作流程:

(1)承租人選擇供貨商和租賃物件;

(2)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租賃業務申請;

(3)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與供貨廠商進行技術、商務談判;

(4)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5)融資租賃公司與供貨商簽訂《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

(6)融資租賃公司用資本市場上籌集的資金作為貸款支付給供貨廠商;

(7)供貨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賃期滿,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售後回租

售後回租是承租人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後向出租人租回並使用的租賃模式。租賃期間,租賃資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承租人只擁有租賃資產的使用權。雙方可以約定在租賃期滿時,由承租人繼續租賃或者以約定價格由承租人回購租賃資產。這種方式有利於承租人盤活已有資產,可以快速籌集企業發展所需資金,順應市場需求。

適用於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售後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設備所有人將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
(2)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貨款給原始設備所有人。
(3)原始設備所有人作為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回賣出的設備。
(4)承租人即原始設備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給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

3、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

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

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4、委託租賃

委託租賃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託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

5、轉租賃

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以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轉租至少涉及四個當事人:設備供應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轉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購貨合同、租賃合同、轉讓租賃合同。

⑧ 融資租賃業務的種類有哪些

  1. 種類:

    (1)直接融資租賃

    (2)經營性租賃

    (3)出售回租

    (4)轉租賃

    (5)委託租賃

    (6)分成租賃

  2. 融資租賃是指:

    (1)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2)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

    (3)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⑨ 誰了解過融資租賃業務有哪些

【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在工程機械行業中,融資租賃業務也是在近幾年被引入中國,是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銷售方式。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二)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⑩ 融資租賃的業務類型有哪些

  • 種類:

    (1)直接融資租賃

    (2)經營性租賃

    (3)出售回租

    (4)轉租賃

    (5)委託租賃

    (6)分成租賃

  • 融資租賃是指:

    (1)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

    (2)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

    (3)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