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專利權如何做質押
1.專利權質押合同的訂立
專利權質押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權質押登記辦法》的規定如下:
第九條 當事人提交的專利權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與質押登記相關的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三)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四)專利權項數以及每項專利權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
(五)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事項外,當事人可以在專利權質押合同中約定下列事項:
(一)質押期間專利權年費的繳納;
(二)質押期間專利權的轉讓、實施許可;
(三)質押期間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者專利權歸屬發生變更時的處理;
(四)實現質權時,相關技術資料的交付。
專利權的客體分為三種:發明,即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即「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運用的新設計」。既然專利權的客體分為三種,那麼專利權質押合同應當具體約定被質押的專利是哪一種,載明其名稱、專利號等,以免發生條款不明,無法履行的情況。
專利權是一個集合概念,它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權利:獨占權,即專利權人排他性地利用和最終處分其專利權的權利,這是專利權中最基礎的權利。獨占權又分為幾項: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產品的權利,使用專利方法的權利,製造、銷售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權利,除合理使用外其他任何人未經專利權人的同意不得非法行使專利權人的獨占權。
轉讓權,即專利權人有權通過訂立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自己的專利權,以取得經濟收益;許可權,即專利權人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實施其專利權,以取得經濟收益;標記權,即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該項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這是一項人身權利性質的權利;專利產品的進口權,即指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專利權人所享有的阻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權利。
因此,專利權質押合同應當約定被質押的是哪一項或幾項權利,當然標記權不得作為質押標的。
用以出質的專利權應具備以下條件:
(1)專利權必須有效。專利權具有時間性,而為了保障債權實現,必須保證質物是無可爭議的有效專利。證明專利權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年費繳納憑證、專利登記簿等。《專利權質押登記辦法》規定如下:
第十二條 專利權質押登記申請經審查合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登記簿上予以登記,並向當事人發送《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質權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時設立。
經審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並向當事人發送《專利權質押不予登記通知書》:
(一)出質人與專利登記簿記載的專利權人不一致的;
(二)專利權已終止或者已被宣告無效的;
(三)專利申請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的;
(四)專利權處於年費繳納滯納期的;
(五)專利權已被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的;
(六)因專利權的歸屬發生糾紛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對專利權採取保全措施,專利權的質押手續被暫停辦理的;
(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超過專利權有效期的;
(八)質押合同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專利權歸質權人所有的;
(九)質押合同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
(十)以共有專利權出質但未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專利權已被申請質押登記且處於質押期間的;
(十二)其他應當不予登記的情形。
(2)作為質物的是專利權中可轉讓的財產權,即因取得專利權而產生的具有經濟內容的權利,系指獨占權和由此派生的許可權、轉讓權、標記權等。
在債權未受清償前,出質人應用其出質權利的全部來擔保債權的實現。(3)專利申請權雖然是獲得專利權的前提,依法可以轉讓,但其明顯的法律上的不確定性,使之不能作為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財產權,因而不能將專利申請權作為質物進行質押。
出質人必須是合法專利權人。(1)認定出質人是否「合法」的標准就是看其有效證件與專利文檔所記載的內容是否一致。《專利權質押合同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規定:「出質人非專利文檔所記載的專利權人或者非全部專利權人的」,專利權質押合同將不予登記。
如果一項專利有兩個以上的共同專利權人,則出質人應為全體專利權人。如果得不到全體專利權人的共同認可,也不能將專利權進行質押。(2)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出質專利權時,須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
辦理登記時,要提交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3)出質人和質權人如果對合同簽訂或專利事務不太了解,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辦理登記時,不僅要按照《專利權質押合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提交出質人的合法身份證明,還要有委託書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2.專利權質押的登記
(1)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程序
質押合同登記申請的受理部門是中國專利局專利工作管理部專利市場處。當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辦理質押合同登記:
①簽訂專利權質押合同。
②向中國專利局索取登記申請表,認真填寫並簽名蓋章。
登記申請表由中國專利局統一印刷。
③按《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辦法》第6條的規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申請表;主合同和專利權質押合同;出質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專利權的有效證明;專利權出質前的實施及許可情況,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④按規定繳納登記費。登記費可由當事人協商負擔。
⑤當事人提交了齊備的申請文件並以繳費之日為登記申請的受理日,由此專利局啟動審核程序,依法對登記申請進行審查。
⑥需要補正的,當事人應當按補正通知書的要求進行補正。
⑦不論登記申請得以批准與否,中國專利局均將以《通知書》的形式將審查結果通知當事人。
(2)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質押期間,可能出現的變更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著錄項目變更。由於此時權利人對權利的處分權受到了限制,所以著錄項目變更請求須得到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同意才可以提出。
在提出著錄項目變更請求時,除正常變更程序所需文件外,當事人還應向中國專利局提交書面同意變更協議,經專利工作管理部審核批准,變更程序才能繼續進行。否則,將不予變更。
②質押合同內容變更。變更質權人、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或質押擔保的范圍、申請延長質押期限的,當事人應當向專利局提交當事人書面協議、原《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填寫《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變更申請表》,報專利局審查。
(3)專利權抵押合同登記文檔及登記簿的作用
專利權質押合同一經受理,專利局即啟動審核程序,並通過登記管理資料庫對質押全過程進行管理。此外,經過專利局審核後,除向當事人發送通知外,還要將以下文件存入登記文檔:①質押合同登記申請表;②質押合同登記變更申請表;③質押合同登記注銷申請;④專利權質押合同;⑤其他有關文件。該登記文檔中的有關內容,將以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簿的形式提供給公眾。通過查閱登記簿,公眾就可以在簽訂專利權質押合同之前,了解到有關專利權的出質情況,以免在簽訂質押台同時出現重復質押,此外,公眾在接受轉讓或許可時,也可以查閱登記簿了解所要受止的權利是否有質權存在,以便決定是否可以接受轉讓或許可。如果專利權正處在質押期間,對作為質物的專利權的任何變更均須得到質押合同當啦人雙方的共同認可,否則,都將是無效行為。查閱登記簿後,公眾如果需要丁解質押登記的詳細情況,可以再查閱登記文檔中的原始文件。
(4)專利權質權注銷登記
在以下情形下應辦理質押登記注銷手續:①因債權提前得以清償或其他原因當事人要求提前解除質押合同登記的;
②專利權因被宣告無效、撤銷或其他原因喪失的;③因主合同無效致使質押合同無效的;④質押期限已屆滿的;
⑤其他原因。此外,對提交虛假合同證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偽造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的,有關合同登記將被依法注銷;並由當事人所在地專利管理機關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辦理專利權質押注銷登記的程序:①當事人向專利局提交《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合同履行完畢憑證、書面協議及其他證明材料。
②經專利局審核後,向當事人發出《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注銷通知書》。
③質押期限屆滿15日內當事人不主動辦理注銷登記的,該合同登記將被自動注銷。登記注銷日以屆滿日為准。專利權質押合同自登記注銷之日起失效。
④債務履行完畢的,質權人返還當初出質人交付的專利證書等文件。債務未履行完畢的,可以將質物協議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㈡ 專利權質押融資的步驟是怎樣的
1、企業向銀行提交專利權質押貸款書面申請
申請專利權質押貸款時,專利權人應持《專利證書》和銀行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客戶初步分析其資產准入標准及范圍,一般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貸款主體的准入標准,二是質押物的准入標准。
貸款主體的准入標准可通過貸款企業信用履約分析、償債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經營發展能力分析、綜合能力分析等確定,在實際中貸款主體通常是貸款行的黃金客戶、優質客戶,在貸款行及其他行無不良記錄。
質押物的准入標准一般遵循專利為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優先原則。
2、由專業評估機構對企業專利權價值進行評估
應該有專門的鑒定機構,對企業自身專利的價值進行全面、客觀的鑒定,建立知識產權質押物價值動態評估機制,這樣就可以給借貸雙方提供一個很好的知識產權價值依據,落實風險防控措施。
3、銀行對企業提交的資料及專利權評估結果進行審核
質押物的價值可通過專業的資產評估事務所對質押物的時點價值進行客觀的評估,為質押類業務提供價值參考。專利權質押包括:出質人(專利權人)在質押期限范圍內的無權屬糾紛的專利權。
金融機構根據專利的評估價值作為確定質押貸款的授信額度的參考,質押率通常規定不超過質押物時點價值的50%,在實際造作中受行業、地區及風險控制等諸多因素影響與限制,一般為10%—60%之間,質押率在20%-60%的居多。
4、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專利權質押合同》
由於專利權質押貸款合同需要到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質押登記,故雙方簽訂的質押登記合同應當包括:1、出質人、質權人的姓名(名稱)及住址;2、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3、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4、出質物清單;5、擔保范圍;6、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5、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手續
根據國家商標局和知識產權局的規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應持相關證件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辦理質押權登記,專利權質押登記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6、執行借款合同
取得知識產權質押登記證書後,金融機構可按照雙方簽訂的貸款合同給借貸方資金放款。
㈢ 如何用專利權進行質押,拿到銀行扶持款
簡單說,專利權質押貸款即以專權利作質押而獲得的銀行貸款。
專利權質押貸款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依據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授予專利證書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財產權作質押,從銀行取得一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並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新型貸款業務。
㈣ 如何進行專利質押
專利質押登記辦法簡單來說就是雙方簽訂合同,將專利質押給對方,而後再將專利技術合同以及相關的文件交至知識產權局申請,由中國專利局專利工作管理部專利市場處辦理。當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辦理質押合同登記:
①簽訂專利權質押合同。
②向中國專利局索取登記申請表,認真填寫並簽名蓋章。
③提交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申請表;主合同和專利權質押合同;出質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委託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專利權的有效證明;專利權出質前的實施及許可情況,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而後進行專利繳費即可。
以上如果專利質押被知識產權局受理的話,專利局即啟動審核程序,並通過登記管理資料庫對質押全過程進行管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專利技術不斷的獲得新的使用職能,不僅僅是專利質押、專利融資、專利貸款等方式相繼出現;也集中表現出知識產權的地位日益突出;
㈤ 「專利質押融資」企業應該怎樣做
企業應在自身融資條件上下工夫。 首先,加強科技創新,不斷增加對自主知識產權的開發力度和轉化力度; 其次,及時確權和保護自身的科技成果,維持保護自有知識產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再次,加強對自有知識產權的管理和利用,建立「知識產權審計」制度,充分藉助知識產權交易使企業無形資產不斷增值; 最後,引導企業自身加強完善治理結構,規范企業運作,強化「經營層的知識產權責任」,這樣企業知識產權價值才能體現出來。 企業提升自身知識產權融資條件,加之利用政府等相關機構促進政策和措施,才能提高融資的成功率。
㈥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進展成效
北京模式是一種以銀行創新為主導的市場化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這種模式下,交通銀行北京分行通過金融產品創新和金融服務創新,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帶來了一定的社會示範效益,並引領北京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快速、全面展開。有統計數據表明:截止2009年底,北京自開展鼓勵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工作以來,成功案例已達50餘例,貸款總額將近6個億,其中2007年—2009年3年間共達成45筆專利質押融資貸款,合計4.3億元。主要集中在環保節能、生物醫葯、IT技術、新材料及影視文化版權等行業,尚未出現壞帳或者逾期還貸情況。參與到其中的北京經緯律師事務所表示,這標志著知識產權在銀行質押貸款是完全可行的,風險是可控的。
上海浦東模式是一種以政府推動為主導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截至2009年12月底,上海浦東已向84家企業發放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106筆、總額為1億6千多萬元。其對象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分布在集成電路、電子、材料、新材料、軟體等浦東新區重點發展的高科技行業;融資期限從1年拓展為3年,單戶金額從100萬元提高到了200萬元,尚未出現壞帳或者逾期還貸情況。客觀來講,在浦東新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推出的初期階段,這些以政府為主導的創新嘗試和大膽舉措,既促進了浦東新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平台建設,又推動了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的良性循環使用。
武漢模式作為一種混合模式,在實踐中也進行了一些創新。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引入了專業擔保機構——武漢科技擔保公司,一定程度上分解了銀行的風險,促進了武漢市專利權質押融資的開展。截至目前,交通銀行武漢分行、武漢市科技擔保公司以「銀行+擔保公司+專利權反擔保」的模式,共為11家企業提供了總額為6,000萬元的貸款。可見武漢的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已經有一定進展,但是至今尚未推出一筆直接質押貸款。
北京、上海浦東、武漢三種模式的個性和共性問題
三種模式雖然具有許多特點和優點,但在運作過程中仍存在著一些個性和共性的問題。就個性問題而言,北京模式:門檻高、小企業難以受益。具體表現為:一是貸款門檻高、風險大,貸款額度一般是1,000萬元,最高不超過3,000萬,一旦發生壞帳,銀行和其他中介服務機構將承擔巨大的損失;二是貸款對象有一定的局限性,貸款客戶群主要集中在處於成長期、有一定規模和還款能力的中型企業,基本上將小型和微型企業排除在外。上海浦東模式:政府承擔著重要風險。在推行過程中,我們注意到科技專項資金的利用效率較低。2006年至2010年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每年安排2,000萬元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至今,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專項資金已達1億,按2倍杠桿放大,其可撬動商業銀行貸款2億元。然而,該業務開展四年多以來,貸款量只佔可貸金額總量的二分之一左右。另一方面,一旦產生壞帳則主要由政府買單,政府將承擔較大風險。所以從長遠來看,這種做法並不可取,也不具備推廣價值。因此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正在通力合作,嘗試推出一種以金融創新和知識產權創新推動科技創新,且符合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定位、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全新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武漢模式:操作過程中受實際條件制約。武漢直接質押貸款尚未開展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當地銀行認為直接質押貸款風險過大,難以控制和操作,不願意嘗試;二是武漢資產評估機構服務水平與武漢市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武漢城市經濟發展水平有限,客觀上難以支撐中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大規模開展。
同時,三種模式在運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的風險問題,具體為:
一是法律風險,缺乏相應的保障。由於目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建設尚不健全與完善,受知識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存在較大的權利不穩定性,以及權利人的權屬與權益的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權屬爭議。法律風險的核心風險是確權風險,它決定了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否有意義、質押能否成立,以及當出現風險時能否順利變現。
二是估值風險,缺乏可靠的評估。受知識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本身存在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導致其財產權利在市場化過程中存在不確定性,進而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由於其價值評估與傳統意義上的有形資產估值存在較大差異,因此評估立場、技術、方法、模型、參數的選擇直接影響其市場評估價值。估值風險主要是價值評估的不確定性風險,它決定了貸款額度等基本授信要素,還決定著企業的還款來源和還款意願。
三是經營風險,缺乏確定的價值。企業作為權利人,其自身經營管理與資源配置決定了商標權或專利權能否創造應有的市場價值,是否能夠給企業帶來穩定的現金流,即決定了借款企業的第一還款來源。
四是處置風險,缺乏流通的渠道。受產權特徵所決定,商標專用權和專利權的交易方式、手段和場所均有特殊要求,變現過程復雜且存在不確定性,進而,當貸款出現風險時,質物處置通道不暢,風險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轉移、分散或化解,貸款銀行信貸資產質量將會惡化。解決質物處置問題,是商業銀行健康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的關鍵問題之一,也將真正考驗貸款銀行經營風險的能力
㈦ 專利權質押是什麼需要注意什麼
專利權質押是什麼?需要注意什麼?在現實的生活中質押有好多種方式,就看是通過那種方式來質押的,一般最為質押的有房屋、汽車等其他事物,但是對於專利人來書其實還可以通過專利質押的方式。那麼如何理解所謂的專利權質押,專利質押能給專利人帶來哪些好處呢?其實主要的表現有通過專利融資、還有貸款方面作用,這些都能為專利實現眼前所需要的一些事情。關聯文章《專利質押貸款》專利權質押是什麼?需要注意什麼?所謂專利權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擁有的專利權擔保其債務的履行,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有權把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專利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物權擔保行為。專利權質押的特徵專利權質押或者專利權中的財產權質押屬於權利質押,它是指以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作為質押的標的物,在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優先受償。(1)專利權質押的標的物是權利;;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作為標的。。(2)在專利權出質期間,質權人是絕對沒有權利許可他人使用或轉讓該出質的權利的,質權人只有佔有和保全該權利的權利。(3)在專利權出質期間,維持專利權本身的一切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如專利年費、專利規費等。(4)專利質押登記生效。動產質押要把質物交付質權人生效。專利質押方式有很多種方式,質押就以該專利權去作為抵押當然這樣的方式需要專利權人深思熟慮之後做出決定,假如由於質押的融資合作虧損,或者是貸款中沒有按照條例規定的相關知識條款執行的話,該專利權重則會直接到導致失去,因此這里提醒下專利人對於專利質押要做好思想准備,是否有必要竹資源做出專利權質押。
㈧ 什麼叫專利權質押 專利權質押應具備哪些條件
專利權質押是指專利權人以專利權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專利權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將該專利權折價或轉讓、拍賣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債務。專利權質押應具備哪些條件作為一種擔保方式,專利權質押無疑將對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專利權質押應具備以下一些條件:(1)專利權必須有效。專利權具有時間性,而為了保障債權實現,質押也不可能是無限期的,在質押期限內,必須保證質物是無可爭議的有效專利。(2)作為質物的是專利權中可轉讓的財產權,即因取得專利權而產生的具有經濟內容的權利,系指獨占權和由此派生的許可權、轉讓權、標記權等。在債權未受清償前,出質人應用其質物(專利權)的全部來擔保債權的實現。(3)專利申請權雖然是獲得專利權的前提,依法可以轉讓,但其明顯的法律上的不確定性,使之不能作為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財產權,因而不能將專利申請權作為質物進行質押。專利權質押合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一、專利權質押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它從屬於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的主合同。二、專利權質押合同是一種要式合同。三、專利權質押合同以向管理部門登記為生效要件。四、專利權質押合同與一般的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許可合同不同。作為一種擔保行為,質押過程中一般不發生專利權的轉移,即在專利權質押合同生效後,專利權不發生轉移,仍屬於出質人所有;而專利權轉讓合同生效後,即發生專利權的轉移。另一方面,專利權轉讓合同是一種獨立的主合同,而專利權質押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它依附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
㈨ 專利權如何做質押
第五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辦理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的,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辦理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的,可以委託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第六條 當事人可以通過郵寄、直接送交等方式辦理專利權質押登記相關手續。
第七條 申請專利權質押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簽字或者蓋章的專利權質押登記申請表;
(二)專利權質押合同;
(三)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四)委託代理的,註明委託許可權的委託書;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專利權經過資產評估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交資產評估報告。
除身份證明外,當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種文件應當使用中文。身份證明是外文的,當事人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
對於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的文件,當事人可以提交電子掃描件。
第八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質押登記申請文件後,應當通知申請人。
第九條 當事人提交的專利權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與質押登記相關的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三)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四)專利權項數以及每項專利權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授權公告日;
(五)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事項外,當事人可以在專利權質押合同中約定下列事項:
(一)質押期間專利權年費的繳納;
(二)質押期間專利權的轉讓、實施許可;
(三)質押期間專利權被宣告無效或者專利權歸屬發生變更時的處理;
(四)實現質權時,相關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十一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自收到專利權質押登記申請文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予以登記。
第十二條 專利權質押登記申請經審查合格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登記簿上予以登記,並向當事人發送《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質權自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時設立。
經審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並向當事人發送《專利權質押不予登記通知書》:
(一)出質人與專利登記簿記載的專利權人不一致的;
(二)專利權已終止或者已被宣告無效的;
(三)專利申請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的;
(四)專利權處於年費繳納滯納期的;
(五)專利權已被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的;
(六)因專利權的歸屬發生糾紛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對專利權採取保全措施,專利權的質押手續被暫停辦理的;
(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超過專利權有效期的;
(八)質押合同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專利權歸質權人所有的;
(九)質押合同不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
(十)以共有專利權出質但未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專利權已被申請質押登記且處於質押期間的;
(十二)其他應當不予登記的情形。
第十三條 專利權質押期間,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現質押登記存在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所列情形並且尚未消除的,或者發現其他應當撤銷專利權質押登記的情形的,應當撤銷專利權質押登記,並向當事人發出《專利權質押登記撤銷通知書》。
專利權質押登記被撤銷的,質押登記的效力自始無效。
第十四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專利權質押登記的下列內容:出質人、質權人、主分類號、專利號、授權公告日、質押登記日等。
專利權質押登記後變更、注銷的,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登記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