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過程有哪些
相關法律法規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08年1月)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2008年2月修訂)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
1、募集資金專戶數量
一個專戶(存放於專戶) 專戶數量 ≤ 募投項目個數 原則:專戶數量 ≤ 募投項目個數
兩次以上融資的,應當獨立設置募集資金專戶
經交易所同意可以增加募集資金專戶數量 原則:專戶數量 ≤ 募投項目個數
超募資金也應存放於專戶[wing1]
存在兩次以上融資的,應當分別設置募集資金專戶。
2、募集資金到賬後簽訂三方協議時限
兩周內(期滿或變更終止後新協議也要在兩周內簽署) 一個月內(滬深中小創業期滿或變更終止後新協議也要在一個月內簽署)
3、三方協議至少要包括的內容(協議簽訂後及時報交易所備案並公告協議主要內容)
(一)上市公司應當將募集資金集中存放於專戶;(二)專戶賬號、涉及的募集資金項目、存放金額和期限;(三)商業銀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銀行對賬單,並抄送保薦機構;(四)保薦機構可以隨時到商業銀行查詢專戶資料;(五)上市公司、商業銀行、保薦機構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1次或12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出金額的通知觸發時點(口徑統一為募集資金凈額)
上市公司一次或12 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且達到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上市公司應當及時通知保薦機構; 上市公司一次或12個月內累計從該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或該專戶總額的20%的,上市公司及商業銀行應當及時通知保薦機構; 上市公司一次或12個月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募集資金凈額的5%的,上市公司及商業銀行應當及時通知保薦人; 上市公司一次或12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人民幣1000 萬元或募集資金凈額的10%的,上市公司及商業銀行應當及時通知保薦機構;
商業銀行三次未及時向保薦機構出具銀行對賬單或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薦機構查詢與調查專戶資料情形的,保薦機構或者上市公司均可單方面終止協議,上市公司可在終止協議後注銷該募集資金專戶;
4、募集資金的禁止性行為
1、除金融類企業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得為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2、上市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用於質押、委託貸款或進行其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投資。
3、防止募集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聯人佔用或挪用,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關聯人利用募投項目獲取不正當利益。
5、募集資金年度實際使用與投資計劃當年度預計使用金額差異超過30%的處理
無規定 1、應當調整募集資金投資計劃
2、並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原、現投資計劃,實際投資進度,投資計劃變化的原因等 1、應當調整募集資金投資計劃
2、並在募集資金年度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披露原、現投資計劃,實際投資進度,投資計劃變化的原因等
6、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
(1)發行申請文件中未披露,金額不確定
應當參照變更募投項目履行相應程序及披露義務 1、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
2、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3、董事會審議通過 1、注冊會計師出具鑒證報告
2、保薦人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3、董事會審議通過
4、獨立董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5、監事會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6、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2)發行申請文件已披露擬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且預先投入金額確定的
1、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
2、保薦人發表意見後,
3、董事會審議通過
置換後2個交易日內報告本所公告。 不用走程序
無明確報告規定 不用走程序
應當在完成置換後2個交易日內報告本所並公告。
7、上市公司以閑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應符合如下要求:
(一)不得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二)單次補充流動資金金額不得超過募集資金凈額的50%;
(三)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四)已歸還已到期的前次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如適用)。
程序:
1、董事會審議通過
2、獨立董事發表意見
3、保薦人發表意見
4、監事會發表意見
2個交易日內報告並公告 (一)不得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二)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深主板沒有相關規定)
(三)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深主板沒有相關規定)
(四)僅限於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
程序:
1、董事會審議通過
2、獨立董事明確同意的意見
3、保薦機構明確同意的意見。
2個交易日內報告並公告 (一)不得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二)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三)單次補充流動資金金額不得超過募集資金凈額的50%;
(四)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五)已歸還前次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如適用)
程序:
1、董事會審議通過
2、獨立董事明確同意的意見
3、保薦人明確同意的意見。
4、監事會明確同意的意見
2個交易日內報告並公告。 (一)不得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二)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創業板沒有相關規定)
(三)單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四)已歸還前次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如適用);
(五)保薦機構、獨立董事、監事會出具明確同意的意見。
(六)僅限於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
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在2 個交易日內報告並公告。
8、單個募投項目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
(1)用於其他募投項目
1、董事會審議通過,
2、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後
3、保薦人發表意見後
4、監事會發表意見後
低於100萬或低於該項目募集資金承諾投資額5%的,免於程序,年報披露。 無規定 1、董事會審議通過、
2、保薦人發表明確同意的意見
低於 50萬或低於該項目募集資金承諾投資額1%的,免於程序,年報披露。 單個或全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完成後,上市公司將少量節余資金用作其他用途應當履行以下程序:
(一)獨立董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二)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
(三)董事會審議通過。
(2)用於非募投項目
參照變更募投項目履行相應程序及披露義務。 無規定 參照變更募投項目履行相應程序及披露義務。 同上:創業板不區分結余用於募投還是非募投,也不區分結余資金大小
9、募集資金結余
第十三條 募投項目全部完成後,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資金凈額10%以上的,上市公司應當經後方可使用節余募集資金
(一)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意見後
(二)保薦人發表意見
(三)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低於募集資金凈額10%的,應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且獨立董事、保薦人、監事會發表意見後方可使用。
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低於500萬或低於募集資金凈額5%的,免於程序,在最近一期定期報告披露。 無規定 第二十八條 募投項目全部完成後,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資金凈額10%以上的,上市公司使用節余資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獨立董事、監事會發表意見;
(二)保薦人發表明確同意的意見;
(三)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低於募集資金凈額 10%的,應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保薦人發表明確同意的意見後方可使用。
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低於300萬或低於募集資金凈額 1%的可以豁免程序,其使用情況應在年度報告中披露。 同上
10-1募投項目變更的程序和原則
上市公司募投項目發生變更的,應當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人對變更募投項目的意見;投資於主營業務。
10-2 視同募投項目變更的情形:
(一)取消原募集資金項目,實施新項目;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
(三)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
(四)募投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未在發行文件中披露的)
(五)上市公司將項目節余募集資金(包括利息收入)用於非募投項目(包括補充流動資金)的 (一)取消原募集資金項目,實施新項目;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
(三)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
(五)實際投資金額與計劃投資金額的差額超過計劃金額的30%; 同上證所的規定 (一)取消原募集資金項目,實施新項目;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
(三)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
10-3募投項目變更—僅變更地點
可以免於履行前款程序,但應當經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及保薦人的意見。 深圳此款較為嚴格,視同募投項目變更 同上證所的規定 應當經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及保薦人的意見。
11-1上市公司對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檢查頻率
每半年度 每季度
11-2上市公司對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檢查機構
董事會 內部審計部門
11-3上市公司對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處理
1、全面核查募投項目《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2、報告經董事會和監事會審議通過
3、2個交易日內報告本所並公告。 1、至少對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檢查一次,並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2、審計委員會認為違規向董事會報告
3、董事會2個交易日內向本所報告並公告
11-4上市公司對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年度檢查
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董事會《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同半年度) 1、董事會應當對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專項說明
2、會計師事務出具專項審核報告專項審核報告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
12-1保薦機構對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檢查頻率
每半年度一次現場調查 每個季度一次現場調查 無明確約定
12-2保薦機構對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檢查處理
無要求 保薦機構發現募集資金管理存在違規情形的,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
12-3保薦機構對募集資金管理與監督—年度處理
保薦人直接對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專項核查報告,並於上市公司披露年度報告時向本所提交。 1、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對董事會的專項說明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審核報告進行核查並出具核查意見
2、披露年度報告同時向本所提交。 1、保薦人應當在鑒證報告披露後的 10個交易日內對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現場核查並出具專項核查報告
2、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核查報告後2個交易日內報告本所並公告。
13、其他機構監督權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監事會或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可以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核,出具專項審核報告。
2、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注冊會計師專項審核報告後2個交易日內向本所報告並公告。 經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同意,獨立董事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審計。
•
⑵ IPO項目是否都有募投項目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⑶ 企業融資的模式分為幾大類,包括哪些融資模式
企業融資對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關繫到企業資金是否充足,企業能否發展壯大甚至更快發展的問題。近年來,隨著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資本市場的逐步開放與完善,企業融資環境逐漸寬松,融資方式也更加多元化。那麼,企業融資的模式主要分為幾大類,包括哪些融資模式? 解答:企業融資模式分為四大類:第一類是債權融資;第二類是股權融資;第三類是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第四類是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 債權融資模式包括六種:1、國內銀行貸款2、國外銀行貸款3、企業發行債券融資4、民間借貸融資5、信用擔保融資6、租賃融資 股權融資模式包括六種:1、股權出讓融資2、產權交易融資3、增資擴股融資4、杠杠收購融資5、風險投資融資6、私募股權融資 內部融資和貿易融資模式包括十種:1、留存盈餘融資2、應收賬款融資3、資產典當融資4、商業信用融資5、國際保理融資6、信用證融資7、福費廷融資8、打包放款融資9、出口信貸融資10、補償貿易融資 項目融資和政策融資模式包括六種:1、項目包裝融資2、BOT項目融資3、IFC國際融資 4、高新技術融資5、專項資金融資6、產業政策融資
⑷ 募投項目的概念
募投項目是指企業通過IPO或再融資募集來的資金投產的項目,簡稱募投項目。募投項目的設計應充分考慮證監會關於募集資金運用的要求、市場前景、產品技術含量、對環境的影響、與公司現有實際管理能力、銷售能力的匹配等。合理的募投項目是企業通過證監會審核的關鍵因素之一。募投項目在送證監會之前往往需要送各地發改委備案,因此企業往往聘請專業的咨詢機構撰寫募投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⑸ 什麼是企業融資方案融資方案有哪些基本內容
即企業融資的渠道。它可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前者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後者主要指股票融資。債務性融資構成負債,企業要按期償還約定的本息,債權人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資金的運用也沒有決策權。權益性融資構成企業的自有資金,投資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有權獲得企業的紅利,但無權撤退資金
⑹ 企業融資的融資方案
新增就業人口中,絕大多數都在中小企業中就業。江浙、廣東等中小企業發展趨勢良好的地區,成為我國經濟最活躍的地區,但與此形成鮮明的對比的是,作為一個整體,中小企業在融資問題上一直處於一種極為窘迫的狀態,即企業發展中的絕大部分資金來源於內部。佔全國企業總數99%以上的中小企業,所佔有的貸款資源不超過20%,且其他融資方式幾乎與它們無緣。融資困難正成為限制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
如何幫助企業破解融資困難這一難題?針對市場變化和客戶特點,積極創新小微企業融資方案,宜信公司率先在全國推出具有創新性的業務——宜車貸,有效的拓寬了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幫助了企業解決了融資難等問題。在國內來說,銀行一般不做汽車抵押貸款服務,這類服務普遍需要找民間的專業信貸機構來申請辦理。「宜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是專門面向小企業、個體商戶、創業者的一項短期小額信貸服務。宜信公司推出的「宜車貸」信貸服務,其審批額度高、貸款期靈活、手續簡便快捷、無需貸前費用、體貼優質服務。
⑺ 請問企業如何進行項目融資
1.
明確項目融資的目的,樹立正確的投融資觀念企業投資建設新項目,都是與企業的生存、發展息息相關的。融資的目的是投資,投資的目的是獲得利潤,提高企業的競爭力。這點必須明確,不能有半點含糊。有些企業,往往為融資而融資,以為只要融得資金,以後花錢就會寬松,日子就會好過。他們不重視投資項目的收益,或者說根本不打算按照原計劃投資,因為原來的投資計劃只是為融資編造的。這種做法對投資方,對企業自身都極為有害。這也是很多企業感到融資困難的主要原因,因為投資方首先要考慮的是企業融資的真正目的,投資計劃(方案)的真實性和可行性。2.開發、選擇適合公司自身發展需要的項目項目的開發,大致可以分為開發新產品和擴大原有產品的生產規模。前者是伴隨著企業發展的全過程的。企業要不斷向前發展,就需要不斷開發出新產品。一些有前瞻性的公司,如微軟公司,非常注重新產品的開發,往往是生產一代的同時,也儲備一代,開發一代,始終是市場的領頭羊;對於後者,除了要明確市場條件外,還要分析確定不同生產規模需要調動的企業資源和未來的收益,從而確定最適合企業的規模。需要強調一點的是,最佳的生產規模可能不是最適合企業的規模。因為最佳規模的分析存在大量的假設,而有些假設在現有經濟條件下不成立。企業項目開發必然要組織項目開發的工作小組,建議企業可成立市場(研究)部和企劃部(戰略研究部)組成工作小組。前者主要職責是市場的調研、分析與預測,其主要產品是市場數據和市場研究報告。企業也可聘請專業咨詢公
⑻ 募投項目的介紹
募投項目是指企業通過IPO或再融資募集來的資金投產的項目,簡稱募投項目。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後用於投資的具體項目。 公司上市主要是為了從股市中募集資金,用於投資或擴大生產;但是人為活動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股票的投機性。
⑼ 企業融資與項目融資的區別
企業融資的融資主體是已存在的企業
項目融資的融資主體是要成立的項目公司。
A企業有一片地,想要開發商品房賣,但是錢不夠。他去融資,拿過來開發這塊土地,這是企業融資。
A企業有一塊地,想要開發商品房賣,但是錢不夠。他去融資,並以土地作為出資和另一方出資人(融資對象)成立一家公司,專門開發這塊土地,這是項目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