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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不足

發布時間: 2021-06-14 11:05:50

⑴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51資金項目網投融資專家認為:
1、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元。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
2、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
3、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
4、擔保基金的運用問題。
5、政府幹預。
6、政府財政資金不能滿足廣大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
7、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

⑵ 關於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怎麼辦

中小企業私募債發展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羈絆,主要是初期相關的配套制度還不完善,最突出的就是中小企業的增信措施難以實現。
中小企業占我國企業總數的99%,提供的就業崗位佔到75%以上。但中小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仍然不容樂觀,中小企業發展依然受到籌資難、融資難的制約。
目前我國並沒有發達的信用衍生品市場,發債時提供擔保成為必要條件,因此當下建立多層次擔保體系就顯得尤為重要
據了解,多層次擔保體系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是建立各級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擔保部門,擔保部門可以用政府的財政、專項基金來扶持對中小企業增信的機構,並對這些機構採取稅率減免等優惠措施。
其次商業銀行除為中小企業放貸以外,還可以建立相關部門為中小企業做擔保。
最後,擔保公司應該逐漸將業務范圍向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傾斜,為其融資提供一些擔保扶持,不知道速可貸你你有沒有聽過說
企業首先應該評估所有的運營和可自由支配開支,從旅行和庫存費用到長途電話費率,甚至包括會員費。在不影響運營和士氣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削減費用

⑶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四個方面的建議。
一是要發展地區性中小銀行。地區性中小銀行一方面沒有財力支持大企業的大項目只能支持中小企業的小項目。而且,地區性中小銀行對當地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家的人品、能力等和大銀行的分支機構比較起來有信息優勢。所以,地區性的中小銀行在給地區性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上有比較優勢。從外國的實踐經驗上來看是如此,中國的情形也是這樣。像浙江台州的台州市商業銀行、泰隆銀行等地區性中小銀行,在提供當地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呆壞賬的比例非常低。
第二是發展民間擔保公司,給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服務。
第三是可以像外國一樣,成立專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機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主要功能是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以2003年為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給6.7萬多個項目和企業提供擔保,擔保的資金達到110億美元,中國的政府也可以在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上發揮同樣的作用。
最後,其實是最重要的,但是,需要的時間可能最長、難度也可能最大,就是建立個人和企業的信用體系,以及企業的評級徵信機構。這方面目前迫切需要有一個法,必須讓分散在銀行、政府機構的信息通過這些信用體系搜集起來進行處理,然後按照有償的原則提供信用信息服務,來減低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服務時必須面對的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問題。

⑷ 我們國家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自身原因和外部因素都有哪些

一、中小企業制度更新滯後,與市場環境轉換不同步
我國中小企在上世紀末經過了一段快速增長期,雖然速度較快但質量卻不高,增長方式多為粗放型,最顯著的表現就是企業的管理方式較為傳統,許多制度早已陳腐不堪,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目前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仍然實行傳統的家族式公司治理結構,這樣的治理結構很容易孳生腐敗,就像中國有句老話說的「富不過三代」。國有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傳統的大型國有企業沒有什麼本質差別,他們大致存在兩個問題:其一是類似於家族企業式的「一把手」管理;其二就是企業的創新意識不強,也就是說生存危機意識薄弱,因為國企的背後有國家財政作保證,虧損之後有國家補窟窿,盈利之後,除少部分上交國庫之外,剩下的就是企業內部自己消耗掉了,從而員工越發沒有積極上進的願望,他們只會消極地守住這個金飯碗。如果我們留意的話,就不難發現,一些鄉鎮企業已演變成了傳統的家族式企業,子承父業式的經營模式。 同時,對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外部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最顯著的表現就是市場和國家發展戰略的變化。在市場方面,賣方市場的時代逐漸離我們遠去,買方市場已成為經濟生活的主流。在國家發展戰略方面,隨著黨中央和諧社會的提出,在經濟領域中,國家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資源環境之間的和諧統一,而不僅是單純地注重經濟總量的增加。但由於部分中小企長時間積累下來的詬病,諸如管理不科學,體制機制不健全,它們往往跟不上外部環境變化的步伐,不能及時改善經營管理、更新制度,從而問題就不斷暴露出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產品積壓,營運能力下降,利潤率降低。為了挽救企業,就不得不尋??各種補救手段,其中就包括為解決資金不足而對外尋求資金幫助。
二、中小企業規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約其融資能力
通常來說,企業需要融資時,其自身也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五個方面,那就是資本、能力、擔保、品德和經營環境。但就實際情況而言,我國中小企業很少採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大多數採用的是合夥制或個人獨資的形式,因而其資本規模就不會像前兩種形式那樣大。考慮到小規模的企業基礎不雄厚,實力不強,為了避免產生較大的財務風險,銀行通常對這些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設置較高門檻,有些條款近乎苛刻,甚至有些金融機構直接拒絕他們的申請。
同時,許多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它們本身並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財務制度,尤其是資金管理混亂,這樣的狀況,在其對外融資時,自身形象就已經大打折扣,可想而知,融資結果不容樂觀。另外,由於信用信息網路建設的滯後、信用信息不完善以及傳輸渠道的不順暢,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的嚴重不對稱,企業對於銀行的信用政策了解不透徹,而銀行對企業真實的信用水平也了解不深,雙方之間的不信任程度越來越大,這就極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貸滿足率。
三、缺少可供擔保抵押的財產,融資成本高
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的偏好,因而一般不願接受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抵押。固定資產投資一經完成,在資金佔用數量上便保持相對穩定,而不像流動資產投資那樣經常變動。從這點看來,銀行偏好於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也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手段。而就中小企業自身情況而言,由於其規模有限,資金有限,因而固定資產比重較低,特別是高科技企業,鑒於其特殊的行業性質,固定資產比重較少,而無形資產卻佔有較大比重,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高科技企業一旦研發出一項新技術或者發明出一件新產品,那麼它產生的利潤將不是一般製造業企業可以睥睨的,但正所謂高回報高風險,通常高科技企業有較高的經營風險,致使金融機構不願對其發放貸款。
通常擔保機構的擔保貸款期限在半年以內,最長不超過一年。而且它們基本上只對短期的流動貸款提供擔保,因為我們都知道長期負債償債風險較大,這也就意味著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較大。同時,多數擔保公司往往提高擔保條件或者在擔保過程中要求過於繁雜的擔保手續,種種的這些限制,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也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中小企業普遍認為,現行的擔保機制加重了企業的負擔,首先企業需要向擔保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擔保費;其次,擔保公司會要求企業進行一定形式的反擔保,而且企業融資過程中增加信用擔保的環節必定會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再次,企業更是常遭受擔保公司的「違規操作」,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隱性成本,而這些額外的成本必然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從而影響融資效率。
四、信用歧視。
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五、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
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六、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
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七、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
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八、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九、中小企業貸款困難,銀行也感到放款難。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取得銀行貸款難。主要表現是:一是抵押難。中小企業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並且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中小企業普遍難以承受;二是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不願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而中小企業相互之間的擔保常常變得有名無實;三是一些基層銀行授權有限,辦事程序復雜繁瑣。即使錢到手,可能已錯過商機。而一旦借到款後,一些企業寧肯接受罰息,也不願意辦續藉手續,免得再經歷一番評估、登記、公證等全套貸款手續。這使得許多中小企業視銀行貸款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間借貸的途徑。
十、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中小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很少對中小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及票據兌現。由於資金結算渠道不通暢,資金進帳時間過長,甚至發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業競爭的實力。
十一、在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我國目前尚缺乏統一的中小企業服務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政策法規,缺乏一部統一規范的中小企業立法,造成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⑸ 與大企業相比 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的缺點是什麼

(一)內部原因
1.中小企業自身基礎薄弱
中小企業多數為鄉鎮企業,街道企業,經營規模小,發展渠道狹隘,自身資金有限,固定資產落後陳舊,技術含量也落後,在面臨眾多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完全沒有立足之地,直接影響企業信用,從而導致融資能力。另外,人員配備方面也是一個問題。許多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都不願意選擇中小企業,而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老闆原來是工人、農民、小商販等,文化水平都不高,缺乏經營管理的理念,使企業在經營管理上總是處於無序狀態,產前沒有市場調查,沒有認真進行成本核算,沒有質量控制,沒有制定營銷策略,產後沒有完善的售後服務。因此人力資本的短缺也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能力和融資能力
2.中小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性欠缺
我國企業整體上會計信息都不夠完善,更不用說一些中小企業,為了逃避稅收或是爭取優惠政策,往往有意不真實反映經營與財務狀況,以致企業無帳可查,有的甚至長期同時准備幾本帳,用於應付稅務部門和國家各級檢查部門或者投資單位。帳目不清。由於信息的不對稱,導致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貸款給中小企業時持有一種過分謹慎的態度,從而大大提高了對中小企業信息披露的規范性、全面性和及時性的要求。而中小企業薄弱的會計信息基礎,使借貸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矛盾更加尖銳,加上缺乏可靠的抵押擔保,進一步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
3.中小企業信用不良
在中小企業現狀中也提到過,現在很多中小企業信用體系都不完善,信用度都不高這樣就打破了「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良好循環。企業會以千方百計的理由來逃避外債,總之,信用缺失已成為梗阻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原因之一。當然,信用問題不是企業一方面的事情,它與金融機構和政府,與整個社會的金融體系和制度供給都有密切關系。這些將在下文中仍將提及。
(二)外部原因
1.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的制約
由於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贏利性是銀行貸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業存在過高的經營風險,使得銀行加強對企業的貸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難。國內外研究表明,中小企業具有較高的失敗率,因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必然是高風險的,這不符合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在強化信貸資金管理後,對貸款更加謹慎,貸款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貸款的責任更加明確,貸款的環節越來越復雜,也使得中小企業貸款成本越來越高,加重了融資難度。商業銀行也會從自身利益出發,在貸款方面力求效益最大化(商業銀行在為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經辦貸款業務時,所花費的時間和人力相差無幾, 但產生的效益明顯不同)。中小企業貸款絕大部分都是流動資金貸款,項目本身不穩定因素多、風險大,貸款管理成本高。再加上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就是上面所說到的許多中小企業的信用缺失,在充滿競爭的市場經濟中,企業靠信譽活著。然而,市場經濟的洗禮,讓人類在構造財富大堤的同時,涉世與交往的原則也發生著嚴重的水土流失,誠信隨著個人私慾的急劇升溫正在日漸汽化。國外的安然作假,施樂作假,世界通信作假……;國內的「鄭百文事件」,「銀廣廈事件」,「藍田事件」……。國際國內的大型企業及企業集團都面臨著信譽危機,更何況中小企業。故在大型金融機構對地方企業了解程度相對較差,銀行受評估正確性、銀行無法分擔和自身對商業化改革適應性的限制,不會願意過分冒險。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由於規模小、經營不確定性大、用於抵押的固定資產少、會計透明度差,銀行更是難以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盈利前景做出判斷。信息不對稱的加劇,使得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難以得到滿足。許多商業銀行、國有銀行等金融機構都將資金紛紛投入國有大中型企業,只有投入有保障的企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才有利可圖。
2.政府層面及相關法律法規
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始終不夠,政府部門仍然保留著計劃經濟的觀念,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盡管近年來,政府出台了一些相關政策和措施,如由財政對中小企業實行創業資助,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還採取了差別利率、兩免三減或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但由於中小企業大多是小規模納稅人,在生產經營中,本應享受的優惠政策往往最終無法實現。故這些措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不足問題。
另一方面,國家對中小企業資本市場沒有有效的扶持政策,使得中小企業從資本市場融資幾乎不可能。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容量有限,因而對投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而中小企業一般規模不大,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條件。創業板推出遲緩,也使得我國的中小企業不能有效的利用資本市場進行股票債券的融資。

⑹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⑺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的存在問題及對策

中小企業的迅猛發展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勁動力之一,隨著我國加入WTO及市場競爭的進一步加劇,中小企業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如何正確認識中小企業發展中融資存在的問題,並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解決的對策,對中小企業的發展,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從中小企業所面臨的現狀分析其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惜貸;融資渠道;融資策略;風險;信用評級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存在問題
中小企業缺乏資金支持,融資相當困難,特別是非國有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就更加突出。資金短缺,生產能力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機構的「惜貸、恐貸、拒貸」現象;現行上市融資、發行債券、信託融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導向不完備(剛推出的中小企業板,進入門檻仍較高,絕大部分中小企業仍難以進入);風險投資機構少、規模小;區域性資本市場不健全,財政扶持能力不足,招商渠道太少,信用擔保剛剛起步等,都使企業缺乏有效的資金補充機制。同時,國家加強宏觀調控,銀根抽緊,商業銀行加強金融風險防範,人民幣市場利率管制尚未完全放開等,也嚴重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所以,「融資難」這一老大難問題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據統計,中小企業90%以上的資金源於企業內部籌集、家人和朋友,還有各種非正常的渠道(如私下高息借款、攬蓄等),這些不僅加重了企業經營成本,也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新形式下的中小企業融資策略
(一)建立中小企業行業協會或聯盟
這種協會或聯盟應是互助型的,它不僅可以為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提供經營所需的信息,而且可以為中小企業相互間交流人才、技術、管理、資金等提供場所和條件。協會或聯盟內的中小企業應加強互助合作,資金充裕的企業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資金支持,技術先進的企業則可以為其他企業提供技術指導,還可以相互間提供貸款擔保。這樣,某些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則可以在協會或聯盟內得到解決。而且,這種協會或聯盟為其以後發展為集團公司或聯營公司奠定了基礎。
(二)創造新的直接融資方式
直接融資具有能夠得到不需要償還的外部所有權融資、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有效配置社會資源等優勢,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渠道單一的重要途徑。 一是對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吸收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優點,更適合當前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它通過清產合資、確認股權後再進行招股、擴股,在吸引社會閑散資金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二是發展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是一種以長期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某一產業,特別是出於創業階段的新興產業,以追求因企業成長而獲得的長期收益為目標的一種投資基金。此類基金最直接的收益者是從事高新技術的新興中小企業,其功能之一在於將成千上萬分散的中小額風險投資資金集聚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風險投資。建立風險投資基金有助於加快高新技術的產業化,有助於區域性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直接投資方式。三是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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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拓展間接融資渠道
根據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運動的特點,推出靈活的、多樣化的結算工具,暢通匯路,為中小企業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工具。應盡快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托收承付、匯票承兌與貼現業務。另外,還應利用金融機構網點眾多、佔有信息量大的行業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商機、經濟政策、經營與投資決策咨詢等多方面的信息服務。另外,我們還可以在其他方面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擴大其資金來源,在政策上給予積極且持久的扶持與傾斜,並逐步實現其在融資方面與大中型企業真正的「國民待遇」。
(四)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
現有針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條文主要是《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和《鄉鎮企業法》,這兩部法規是按所有制性質和不同的組織形式分類立法的,缺乏統一的立法標准和行為規范。在金融信貸方面更是缺乏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扶持保護法規。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各方面的政策和金融支持離不開立法支持。法律保證可從以下幾個層次進行考慮:保護中小企業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法》,日本的《中小企業法》;專業性、區域性或行業性的法律,如美國的《小企業技術創新開發法》,日本的《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反對壟斷的法律,如美國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和德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應盡快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的法律或規定。首先,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其次,要明確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再次,要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
(五)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
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修訂國有商業銀行信用等級的評定標准。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級不利於中小企業,含有對中小企業的心理歧視。實踐證明,盲目擴大經營規模的綜合型企業集團並不比專業化生產的中小企業更能適應市場的變化和產生更穩定的效益,信用更強。因而,國有商業銀行在企業信用等級的評定上也應及時調整策略,變重視企業經營規模為重視企業經營效益,取消某些歧視性的評價項目。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其它國家的經驗,我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應該是一個以政府擔保為主,其它擔保形式並存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可成立多種形式的信貸擔保機構,開辟多種渠道籌集擔保基金:由政府、社會中介組織、企業和銀行共同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切實改進中介機構的服務,簡化手續,降低標准;金融機構可適當擴大有效財產的抵押范圍。
(六)積極尋找風險投資資金
我國約有95%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其資產在1000萬元以下,企業規模小造成費用投入不足,一些成果因企業財力不足不能進入測試而被束之高閣。因此,對於那些處於良好發展階段且有良好前途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應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建立聯系,尋找風險投資資金。同時,中小企業應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其生產經營運作,塑造其良好形象,並應當加強其信息交流和商務溝通,從各種渠道,包括政府部門、咨詢公司、銀行等各方面獲取信息,積極與國內外的風險投資機構進行交流,尋找其支持和幫助。
參考文獻:
[1]俞建國.WTO與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戰略[J].宏觀經濟研究;
[2]馬有才.入世後中小型出口企業面臨的風險及其防範[J].國際貿易問題;
[3]陳紅蕾著.加入WTO後,國有中小型外貿企業改革的幾點思考[J].經濟師;
[4]葉林:《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分析》,《四川教育學院學報》。

⑻ 小企業融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世界各國的實踐表明,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瓶頸是融資難問題。因此,剖析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成因,回顧中小企業融資基本實踐,針對中小企業融資中的體制性、政策性及操作性障礙,研究提出緩解融資難的政策建議,對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與造成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2003年,我國GDP的56%、社會銷售額的59%、稅收的46%、出口額的62%和就業的75%均是由中小企業創造或提供的。然而,中小企業所獲得的金融資源與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卻是極不相稱的。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是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我國300萬戶私營企業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僅佔10%左右。2003年全國鄉鎮、個體私營、「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占銀行全部短期貸款的比重僅為14.4%。據調查,2001年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僅為20.1%。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人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據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8月的調查顯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供應的98.7%來自銀行貸款,即直接融資僅佔1.3%。
三是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成因
一是金融資源分布與中小企業布局不匹配,政策力度不強。為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一律實施「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戰略,大規模撤並基層網點,上收貸款許可權,使那些與中小企業資金供應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有責無權、有心無力。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我國已經設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基金,但每年只安排10多億元,無法滿足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從1999—2004年5月,針對個人創業的小額擔保貸款全國也只發放18億元,相對於中小企業的巨大資金需求,只能是杯水車薪。
二是擔保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與企業信用能力提升的需求不適應。據調查,中小企業因無法落實擔保而拒貸的比例高達23.8%,因無法落實抵押而發生的拒貸比例高達32.3%,二者合計總拒貸率高達56.1%。但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還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歧視,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與損失分擔及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三是多層次資本市場尚未形成,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不協調。據有關數據表明,2003年前兩季度股市融資僅佔1.6%,前三季度股市融資佔2.2%。在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結構極不協調的前提下,證券市場還是以主板為主向大型企業傾斜。加之低門檻的創業板遲遲不開,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被紛紛取締,非正規融資缺乏法律支持,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加劇。
四是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弱、信息不對稱,影響銀行的積極性。中小企業管理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加之關聯交易復雜,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低,資信度不高。中小企業借款的特點是「少、急、頻」,銀行常常因中小企業信用信息不對稱、貸款的交易和監控成本高且風險大而不願放款。2003年我國主要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平均不良率為32.1l%,比商業銀行貸款的平均不良率高出15.7個百分點,貸款質量較差也影響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
二、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所採取的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國家高度重視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
1998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並兩次調整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利率,以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並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和引導各類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比如,中央銀行通過再貸款、再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形式對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予以支持;適當下放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許可權;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可以發放信用貸款,簡化審貸手續,完善授信制度,擴大信貸比例等。上述激勵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調動了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積極依託城市商業銀行網路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業務,並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試行再擔保。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廣東發展銀行決定三年內向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放貸1000億元,並為此精心打造了「民營100」專項金融服務方案。針對企業在「創業」、「成長」、「發展」三階段的不同融資需求,專門設計了八大套餐,以有效解決企業貸款難問題。據調查,目前城市商業銀行80%以上的客戶是中小企業,70%以上的信貸資金投向各類中小企業。
(二)採取多種融資方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近年來,各級政府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建立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快速發展。從1999年到2003年,國家共投入33億財政資金,支持了全國4946個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有力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創業與發展。二是建立產權交易市場。目前,我國已經建立200多家不同程度、不同規模的產權交易市場,其中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的產權交易市場已具相當規模。2003年上海產權交易所的交易額已突破3000億元,為各類中小企業資產重組、產權多元提供了交易平台。三是充分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工具作用。到2003年底,我國典當行已發展到1000多家,資本金60多億元,為中小企業通過典當融資帶來便利;融資租賃規模也不斷擴大,2003年僅浙江一省的融資租賃業務就超過700億元。四是開通直接融資渠道。今年5月,深圳交易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為優強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據統計,目前已有34戶完成了公開發行,總規模為8.34億股,發行總融資額82.21億元,平均發行規模2452萬股,平均融資金額2.42億元,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平均為83%。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性中小企業將獲得上市融資機會。
(三)構建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突出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
地方各級政府在借鑒發達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組織推動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工作。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一體」指主體,模式強調「多元化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績優者扶持」;「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作為必要補充;「四層」指中央一級,省(市、區)一級,地市一級、縣(市)一級。近年來出台了擔保的有關法律、政策和稅收優惠等,有力地促進了擔保業的形成和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3年6月底,全國已設立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966家,共籌集擔保資金287億元;累計受保企業約5萬戶,累計擔保總額約1180億元,受保企業新增銷售收入118億元,新增利稅102億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尋保難問題。
(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培育信用需求、規范信用市場、完善信用制度、營造信用環境,對於提升中小企業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抵禦信用風險,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具有緊迫的現實意義。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中小企業徵信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向銀行等機構提供企業信用信息,表彰守信用的中小企業,樹立信用典型,大力宣傳和推廣信用管理先進模式和經驗;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加強企業內部的合約管理、營銷預警、商賬催收、財會管理和雇前調查等,對企業經營、管理、檢測等人員開展信用和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信用調查分析、評價和監督等專業人才。目前,有關部門已在北京、山西、吉林、浙江、四川等城市進行試點,通過建立企業信用檔案、信用評級、企業信用制度等,不斷提升企業自身的融資能力。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政策建議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融資體制、信用環境、企業自身及融資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等諸多因素,需要綜合協調、配套解決。建議遵循三項原則:一是貫徹產業政策和就業優先原則;二是完善針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激勵原則;三是堅持獨立審貸、自主發行的市場運作原則。
具體政策建議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小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允許新創設立或改建設立區域性股份制中小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設立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政策性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積極吸引非公有資本人股,進一步壯大和完善為城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實力和機制。農村信用社應吸收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小企業人股,加快改善股權結構,加大對農村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力度。
(二)鼓勵各類銀行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通過稅收支持、擴大利率浮動幅度以及再貸款、再貼現等方式,鼓勵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合理確定中小企業貸款期限和額度,切實發揮銀行內設中小企業信貸部門的作用。要鼓勵政策性銀行依託地方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開展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
(三)鼓勵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
要針對中小企業自身特點,改進對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開展授信業務;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拓展公司理財和賬戶託管業務;放寬融資租賃公司的准人條件,支持開辦融資租賃;開展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支持中小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使用國外貸款。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對中小企業的服務方式和手段;進一步發揮典當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
(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繼續發揮主板市場作用;在完善現有中小企業板塊基礎上,加快建立中小企業上市育成和輔導體系,適時啟動創業板市場;逐步擴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整合和規范現有產權交易市場,為非公有制企業股權轉讓提供服務;繼續推動中小企業企業境外上市工作。鼓勵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探索債權融資方式。通過稅收政策支持開展創業投資。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五)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以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信用擔保的機構經核准可免徵營業稅。加快建立全國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准人、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監管,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
(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級、發布制度以及獎勵懲戒機制,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資料庫,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試點。對資信等級高的中小企業,應簡化工商年檢手續,逐步實行備案制。加強中小企業內部信用制度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