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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法人客戶綜合融資服務和管理

發布時間: 2021-06-14 13:52:32

A. 蘇州中融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是2002年5月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成立的一家全國性專業融資擔保公司。目前下設深圳、蘇州、昆明三家獨立運營的分支機構,全國化發展的網路和管理布局已經形成。集團注冊資本為7.9億元人民幣.
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一直致力於搭建一站式全國綜合擔保融資服務平台。利用覆蓋全國的擔保網路體系和信息化系統為客戶提供中小企業融資、個人融資、農村金融領域的權威融資服務。建立以中融信集團為主,聚集大量企業和個人客戶的資源資料庫,提供多樣化的擔保延伸創新金融服務。與客戶同發展,共成長。最終實現中融信「融通天下」的宏偉戰略。
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自成立以來得到各地政府相關部門的充分肯定。2003年被深圳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評為「優秀中小企業」;深圳市信用協會理事;2004年被商務部和中國市場信用協會聯合授予深圳市唯一一家「中國企業誠信建設示範單位」;深圳市信用擔保同業公會副會長單位;蘇州擔保協會副會長單位;歷次人民銀行評級中均被評為A+級以上資信等級企業。2008年2月被蘇州市委蘇州市政府授予「蘇州市中小企業服務示範機構」。2009年12月被蘇州市委市政府評為「蘇州市十強擔保公司」;2010年10月被江蘇名牌事業促進會及江蘇省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授予「江蘇省優秀企業」稱號。
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秉承「構建誠信社會,實現誠信價值」的企業宗旨,堅持「纖毫必償,誠信為本」的經營理念,實行可持續的發展戰略。以推進行業發展為己任,積極進行業務探索與實踐。通過點滴積累、鍥而不舍的艱苦奮斗,努力在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領域、農村金融服務領域和個人融資擔保領域去實現客戶的夢想,使自己成為最權威的融資專家。
蘇州中融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是中融信擔保有限公司(總公司)為了發展全國業務,於2006年9月專門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融資擔保公司。目前注冊資本3.9億元,經過多年努力,公司業務在蘇州民營擔保公司中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長足進展。已經在蘇州擔保行業中占據了前五的地位,特別是在中小企業擔保業務方面,更加突出,受到了各合作銀行的好評,合作領域與規模也在不斷擴大。之所以能取得如此的成果,這與公司擔保業務風險評估與控制的規范性、誠信經營及合作銀行的大力支持、信任密不可分。隨著公司不斷的壯大,對於優秀金融、財務人才的需求也不斷增長,目前蘇州公司在職員工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佔97%,碩士生佔16%。公司的發展也給公司員工提供了廣闊的發展平台和發展空間。
法定代表人:孫曉林
成立日期:2006-09-12
注冊資本:39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江蘇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8792304263B
經營狀態:在業
所屬行業:金融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名:Suzhou Zhongrongxin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Assurance Co., Ltd.
人員規模:100-500人
企業地址:蘇州市滄浪區干將路857號瑞基大廈205室
經營范圍:融資性擔保業務: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其他業務: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企業管理咨詢、經濟信息咨詢、投資咨詢、財務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B. 客戶授信功能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法人客戶是指依法設立並與農信社建立信貸關系的公司客戶、非公司制企業法人客戶,學校、醫療、交通等事業法人客戶及其他具備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本辦法所稱自然人客戶是指農村信用社轄區內的具有固定戶口的自然人,戶主年齡男55歲以下,女50歲以下的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客戶評級指農信社或外部評級機構根據《寧夏農村信用社企業客戶信用等級評定指引(試行)》確定的信用評級要素、標識及含義,運用統一的評價方法,對客戶一定經營期間內的償債能力和意願,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從而對客戶的信用等級作出真實、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判。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授信是指農信社通過核定客戶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統一控制對客戶融資風險總量的管理制度。
授信包括表內授信和表外授信。表內授信包括貸款、項目融資、貿易融資、貼現、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購等;表外授信包括貸款承諾、保證、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
本辦法授信的范圍為貸款五級分類中的正常、關注類貸款客戶及有信用需求的新客戶,對次級以下的存量貸款客戶不予以授信。對沒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以及法人機構內設部門不得授信。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即內部授信額度,是指對客戶的資信情況及融資風險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的基礎上,對兩個以上業務品種核定的客戶最高融資風險限額。在最高綜合授信額度項下可根據風險控制需要分列專項授信額度,用於辦理專項融資業務。
本辦法所稱客戶綜合授信額度,即公開授信額度,是指農信社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一定條件下和一定知悉范圍可向客戶提供的授信額度,其折算的融資風險總量不得超過最高綜合授信額度。農信社核定客戶公開授信額度後,應與客戶簽訂授信協議。
本辦法所稱循環授信額度,是指農信社根據客戶需求、管理能力、擔保價值等,在一定時期內,客戶可循環周轉使用的授信額度,循環授信額度不得超過客戶公開授信額度。
本辦法所稱特別授信額度,是指農信社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對不符合綜合授信條件或需要突破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的客戶給予的授信額度。
本辦法所稱低風險授信是指以足值的存單、國債、銀行承兌匯票、全額保證金及省聯社認可的其他低風險有價單證作質押的授信業務。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用信是指客戶按照授信協議約定的程序和條件使用信用額度的行為。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七條 客戶的信用等級評定實行內部評級和外部評級相結合、委託評級和直接認同相結合的原則。
內部評級是指農信社根據本辦法規定對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定,確定其信用等級。
外部評級是指農信社以外的評級機構對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定,確定其信用等級。
委託評級是指由農信社委託社會中介評級機構對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定,確定其信用等級。
直接認同是指對社會普遍認可的評級機構評定的客戶信用等級直接引用。
第八條 客戶的授信管理應當遵循先評級、後授信、再用信的原則。
客戶信用等級是農信社確定客戶信用風險系數,計算客戶授信額度的依據,對客戶進行授信是農信社辦理信貸融資業務的前提。
第九條 客戶授信在中衛市聯社范圍內,實行授信主體、對象、額度相統一的原則。
授信主體的統一是指對同一客戶,農信社只能由一個網點按規定程序和審批許可權核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和公開授信額度;
授信對象的統一是指所有與農信社系統建立融資關系的客戶都必須納入授信管理范圍。
授信額度的統一是指農信社網點對同一客戶提供的各種融資。
第十條 客戶授信採取定性分析與定量計算相結合、常規授信和特別授信相結合的原則。
定性分析是指對客戶財務因素和非財務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定量計算是指依本辦法規定的方法測算客戶的授信額度。
常規授信是指按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核定客戶的授信額度。
特別授信是指對符合本辦法特別授信條件的客戶核定特別授信額度,辦理信貸融資業務。
第十一條 客戶授信額度一經確定,應保持相對穩定,非特殊情況不得調整。
法人客戶評級授信期限原則上為一年,每年調整一次。在授信有效期內的用信不受授信期限的約束,但用信額度必須控制在授信額度之內,若年度授信額度調低後,用信額度超過授信額度的,應及時收回超額的用信。
自然人客戶授信實行分類核定的辦法,自然人客戶劃分為自然人一般農戶貸款和自然人其他貸款兩種類型。對自然人類客戶,原則上以客戶家庭為授信單位,每個家庭應確定一名家庭成員作為借款人。如客戶需要以夫妻雙方、父(母)與未婚子(女)名義同時申請借款,則對客戶家庭成員的合計授信額最高不能超過市聯社對該家庭核定的授信總量。
1、自然人一般農戶貸款(不進行授信,以實際需求按條件發放);
傳統農業戶:即以家庭農田耕作為主,耕作土地面積在10畝以內;
種養戶:即以種植某一種糧食、經濟作物或養殖某一種水產品、禽畜為主;
2、自然人其他貸款:即經營規模種養業、農村個體工商業、農產品加工、銷售、運輸服務等2個以上主營業務,且年收入在3萬元以上。
作為同一授信對象的成員,夫妻之間、父(母)與未婚子(女)之間、個人及個人投資或實際控制的企業之間不能相互提供第三方保證。但以房產、土地、有價證券等資產提供抵(質)押的除外。

第三章 客戶信用等級評定
第十二條 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的對象指農信社已經或可能為之提供信貸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客戶。
第十三條 客戶信用等級分三等九級,即AAA、AA、A、BBB、BB、B、CCC、CC、C。
1、AAA級:客戶的市場競爭力很強,管理水平很高,有很可靠、可預見的凈現金流量,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均具有最大保障,不確定因素對經營與發展的影響最小,對農信社的業務發展很有價值,信譽狀況很好。
2、AA級:客戶的市場競爭力強,管理水平較高,凈現金流量較好,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很強,不確定因素對經營與發展的影響很小,對農信社的業務發展有價值,信譽狀況較好。
3、A級:客戶的市場競爭力強,管理水平高,凈現金流量好,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較強,未來經營與發展易受外部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會產生波動,對農信社的業務發展有一定價值,信譽狀況好。
4、BBB級:客戶的市場競爭力一般,管理水平一般,凈現金流量一般,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一般,未來經營與發展受外部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會有較大波動,約定的條件可能不足以保障本息的安全。
5、BB級:客戶的市場競爭力較差,管理水平較差,凈現金流量較差,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較弱,經營與發展狀況不佳,支付能力不穩定,有一定風險。
6、B級:客戶的市場競爭力差,管理水平差,凈現金流量差,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較差,企業經營困難,支付能力具有較大不確定性,風險較大。
7、CCC級:客戶的市場競爭力很差,管理水平很差,凈現金流量很差,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很差,企業經營困難,支付能力很困難,風險很大。
8、CC級:客戶的市場競爭力很差,管理水平很差,短期和長期償債能力嚴重不足,企業經營狀況很差,促使企業經營好轉的內外部因素很少,風險極大。
9、C級:短期債務支付困難,長期償債能力極差,企業經營一直不好,基本處於惡性循環狀態,促使企業經營好轉的內外部因素極少,企業瀕臨破產。
每個信用等級可用「+」、「-」符號進行微調,表示略高於或略低於本等級,但不包括「AAA+」。
第十四條 客戶信用等級與農信社業務裙帶關系。
AAA級客戶:積極營銷,可以發放信用貸款;
AA級客戶:積極支持;
A級客戶: 還款意願強,還款能力有保障的,可以支持;
BBB級客戶:不能新建立信貸關系。以存量維護為主,伺機退出;
BB級以下客戶:制定退出預案,堅決退出。
第十五條 內部評級。
(一)、企業客戶信用等級評定是信用社對企業客戶授信的依據。在評定中應遵循「統一標准、程序評定、適時調整、客觀真實」的原則。
中型以上企業,是指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上(不含)或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不含)、或在信用社單戶貸款余額在500萬元以上(不含)的企(事)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等。
小企業,是指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或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下(含)、或在信用社單戶貸款余額低於500萬元(含)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等。
中型以上企業客戶信用等級評定指標分為市場競爭力、財務指標、企業管理三部分共16項指標(具體指標及測算方法見附件4)。
小企業客戶信用等級評定指標分為管理狀況、財務狀況、經營狀況三部分共36項指標(具體指標及測算方法見附件5)。
(二)、自然人客戶等級劃分為優秀(一級信用戶)、較好(二級信用戶)、一般三個等級,從個人品質、經營條件、經營能力、償債能力四個方面評定(具體指標及測算方法見附件6)。
內部評級的操作程序:
1、組織初評。經辦社組織客戶經理深入客戶調查。搜集生產經營情況、技術裝備狀況、領導者素質等相關資料,核實財務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實性。然後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評級指標和標准進行計算、評定,寫出初評報告,提交經辦社主任初審。
2、經辦社初審。經辦社主任對客戶經理提交的初評報告進行初審,擬定等級,確定意見,並將所有資料報市聯社評審。
3、市聯社評審。按照大額貸款審查程序執行,先經信貸管理部審查,再經貸款審批委員會(以下簡稱貸審會)審定。
第十六條 委託評級。對中小型企業的評級也可由農信社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委託評級的操作程序如下:
(一)發布公告。由市聯社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徵集願意與農信社合作的評級機構。
(二)接受報名。願意與農信社合作的評級機構應向所在地市聯社報名,中介機構並提供下列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管理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2、公司章程;
3、注冊資本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4、信用評級工作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5、最近三年的財務報表;
6、經物價部門核定或備案的收費標准;
7、辦公場所及組織機構的設置情況;
8、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指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簡歷及有關資料;
9、與農信社合作的工作方案
(三)對評級機構的調查、審查。市聯社應從以下方面調查、審查:
1、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流程是否合理;
2、評級機構的信用評級方法是否科學;
3、評級機構的專業評估人員是否具備相應資質;
4、評級機構是否建立實地調查、跟蹤評級、復評、迴避、保密、公示及評審委員會議事規則等制度;
5、與農信社合作的工作方案是否可行。
(四)確定合作評級機構。
(五)簽訂合作協議。
(六)委託評級。評級機構與企業簽訂評級協議書,支付評估費用,評級機構根據評級協議,按評級工作流程組織評定。
評級機構對客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後,應向客戶和農信社出具評級報告。
(七)信用等級認定。農信社對評級機構評定的客戶信用等級進行審查認定,認為評級不準或與實際不符的,應責成進行信用等級調整。
第十七條 評級機構的管理。信用評級機構及其評估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農信社應取消其合作資格:
1、向農信社及徵信主管部門報送有虛假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文件、資料;
2、對本機構的股東及有利益關系者進行評級;
3、同被評對象合謀篡改評級資料從而歪曲評級結果;
4、以承諾、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承諾高等級、壓價競爭、詆毀同行等不正當競爭手段招攬業務,進行惡性競爭;
5、未經被評對象的同意將有關評級資料和信息向社會公布或泄露他人,但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為委託人提供擔保;
7、高級管理人員從事與信用評級業務有利益沖突的兼職業務;
8、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十八條 直接認同。對已經有評級結果的法人客戶,為簡化評級程序,按以下范圍和程序進行信用等級認定、引用工作。
(一)對評級結果直接認同的機構范圍
1、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省級以上機構;
2、經區聯社或同級聯社認可的信譽好、社會認知度高的境內外專業評級機構;
3、與區聯社或同級聯社簽訂評級結果相互承認的其他金融機構
(二)對評級結果直接認同的客戶范圍
1、評定為AA級(含)以上的客戶;
2、評定為A級,但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對農信社業務發展很有價值的客戶。
(三)直接認同的審批程序
1、《信用等級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
2、申請與農信社建立信貸關系時的經營狀況與評級時的狀況是否發生了不利於維持現有信用等級的變化;
3、在金融機構的履約記錄。
第十九條 信用等級的調整。客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是內部評級的,應及時進行信用等級調整;是外部評級的,應書面提請原評級機構進行信用等級調整,外部機構沒有調整的,農信社進行虛擬調整,並按虛擬調整後的信用等級調整授信額度。
(一)貸款利息清償超過三個月的客戶,信用等級調降為BBB級(含)以下;
貸款利息清償是指在評級時點企業應付未付經辦社的全部貸款利息,即積欠農信社的利息總額,但不包括政策性掛帳的欠息;
(二)或有負債超過凈資產50%(含)以上的客戶,其信用等級不得超過AA級;或有負債超過凈資產100%(含)以上的客戶,其信用等級不得超過A級;
(三)提供虛假財務報表的客戶,一經認定,信用等級調降為BBB級(含)以下;
(四)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的企業,直接認定為C級;會計師事務所拒絕發表意見或出具保留意見的企業,信用等級不得超過BBB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帶說明的無保留意見的企業,信用等級不得超過A級;
(五)如果客戶在評級時,在農信社或其他金融機構有呆滯、呆帳、可疑或損失類貸款,信用等級不得超過B級(含);
(六)有不良記錄或被人民銀行徵信登記系統記錄為不良信用客戶的,信用等級調降為B級(含)以下;
(七)因客戶生產經營不正常而無法提供評級所需報表、資料,且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以及列入信貸退出計劃的客戶,信用等級不得超過CCC級。
(八)對現金流較為充分,效益狀況較好,規模較大,並且市場佔有率較高、具有一定壟斷性的客戶,可適當調高其信用等級。但最多隻能上調二級。其中,(一)、(四)、(五)、(六)不能上調信用等級。
信用等級的調整原則上由原等級審定機構調整,但上調等級超過其審批許可權的,應報有權審批部門審定。
第二十條 對一段時間內在兩個(含)以上網點交替有融資業務關系的客戶,原則上由其基本賬戶所在網點負責評級工作;客戶基本賬戶不在信用社或與基本賬戶開戶網點沒有信貸關系的,原則上由最後發生業務的網點負責;也可由市聯社指定一個網點負責。評級時,各相關網點應充分協調,對同一個客戶只能有一個評級結果。

C. 金融機構執行《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的工作方案該如何寫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金融服務二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反洗錢處;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錢部門:
一、金融機構工作安排(一)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執行《指引》的工作方案,報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或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授權對該金融機構實施反洗錢監管的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反洗錢部門。(二)考慮到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工作起步較晚,適當給予其一定時限的制度執行過渡期,但不應晚於2019年7月1日前執行。

(二)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及分支機構反洗錢部門應當將金融機構執行《指引》要求的完善風險治理架構、制定洗錢風險管理策略等情況,作為反洗錢監管重點。<span color:#333333;"=""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rder: 0px none; word-break: break-all; outline: none 0px;">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反洗錢處將本通知轉發至總部注冊地在轄區內的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部門。

D. 法人客戶是什麼意思

法人用戶:如果用戶有法人營業執照就是法人用戶,如果只是"營業執照"那就不是法人用戶。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

法人用戶信用風險管理系統是借鑒國外商業銀行授信管理經驗,吸納巴塞爾協議度量風險的理念,並結合近年來某商業銀行工作實踐經驗和監管部門要求實施的應用系統,系統實現了對法人用戶的信用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對抵質押品進行價值評估、對債項的風險進行評級、對用戶進行授信限額管理,並對用戶風險進行及時預警。

系統與多個業務系統建立數據介面,實現對各項業務的風險控制。系統通過對信息的收集、存貯及再加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科學的、有效的的風險評級和授信管控體系。為提高同業業務競爭能力、提高銀行防範與控制公司法人用戶融資風險、促進信貸業務平穩健康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技術保障。

銀行法人用戶信用風險管理系統的的應用設計,並以某商業銀行法人用戶信用風險管理系統為代表,給出了系統的設計和實現。同時對系統設計中存在的技術難點和重點,做了認真的研究並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

E. 興業銀行如何打造綜合金融服務體系

2018年7月25日,由興業銀行聯合興業證券共同主辦的2018年度首場上市公司合作發展峰會在北京舉行。峰會匯聚上市公司、私募機構、財務公司高管和銀行、證券專家、知名行業分析師等百餘位嘉賓,從宏觀經濟、行業發展、金融監管等多維度穿透資本市場迷霧,「把脈」經濟形勢與投資策略。

截至2018年6月末,興業銀行已與近3000家A股及港股上市、擬上市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其中上市公司服務覆蓋率超過60%,授信覆蓋率超過30%。2017年全年,累計為上市公司客群提供資金支持超3000億元。

截至2017年末,該行企業客戶同比增長9.57萬戶,增幅18.22%;零售銀行(含信用卡)客戶同比增加1076.71萬戶,增幅24.06%;企金優質及戰略基礎客戶、零售VIP客戶同比分別增長23%、14%;金融機構法人客戶覆蓋率升至94%,核心客戶增長10.74%。

成立30周年之際,興業銀行啟動「興光閃耀·攜手共贏」2018上市公司合作發展峰會系列活動,旨在將其打造為服務上市公司客群、研判市場發展方向的綜合服務平台,深入把脈、解決客戶需求的難點和痛點,增強客戶服務的針對性。

F. 你好!你有《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工作方案 請共享一下,收費沒問題的

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為深入實踐風險為本的反洗錢方法,指導金融機構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以下統稱洗錢)風險,合理確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以下統稱反洗錢)工作有效性,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 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總則
一、基本原則
(一)風險相當原則。
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科學配置反洗錢資源,在洗錢風險較高的領域採取強化的反洗錢措施,在洗錢風險較低的領域採取簡化的反洗錢措施。
(二)全面性原則。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機構應全面評估客戶及地域、業務、行業(職業)等方面的風險狀況,科學合理地為每一名客戶確定風險等級。
(三)同一性原則。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流程,賦予同一客戶在本金融機構唯一的風險等級,但同一客戶可以被同一集團內的不同金融機構賦予不同的風險等級。
(四)動態管理原則。金融機構應根據客戶風險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其風險等級及所對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則。金融機構經評估論證後認定,自行確定的風險評估標准或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效果不低於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即可決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但應書面記錄評估論證的方法、過程及結論。
(六)保密原則。金融機構不得向客戶或其他與反洗錢工作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客戶風險等級信息。
二、功能
(一)本指引所列風險評估要素及其風險子項是金融機構全面科學評估洗錢風險的參考指標,為金融機構劃分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供依據。
(二)本指引所確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機構科學整合內部各類資源,特別是發揮業務條線了解客戶的基礎性作用,有效評估、管理洗錢風險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於指導金融機構依據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結果,優化反洗錢資源配置。
三、適用范圍本指引適用於金融機構開展洗錢風險評估、客戶洗錢風險等級劃分及其他風險管理工作。支付機構及其他應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可參照本指引開展相關工作。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風險狀況,自主決定是否將本指引的要求運用於一次性交易客戶。
保險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風險狀況,自主決定是否將本指引的要求運用於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員。
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組織可根據本指引進一步制定分行業的指引。
第二章風險評估指標體系
一、指標體系概述
洗錢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包括客戶特性、地域、業務(含金融產品、金融服務)、行業(含職業)四類基本要素。金融機構應結合行業特點、業務類型、經營規模、客戶范圍等實際情況,分解出某一基本要素所蘊含的風險子項。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增加新的風險評估指標。例如,金融機構可區分新客戶和既有客戶、自然人客戶和非自然人客戶等不同群體的風險狀況,設置差異化的風險評級標准。
二、風險子項
(一)客戶特性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綜合考慮客戶背景、社會經濟活動特點、聲譽、權威媒體披露信.息以及非自然人客戶的組織架構等各方面情況,衡量本機構對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工作的難度,評估風險。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客戶信息的公開程度。客戶信.息公開程度越高,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成本越低,風險越可控。例如,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在規范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的成本相對較低,風險評級可相應調低。
2 .金融機構與客戶建立或維持業務關系的渠道。渠道會對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工作的便利性、可靠性和准確性產生影響。例如,在客戶直接與金融機構見面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更能全面了解客戶,其盡職調查成果比來源於間接渠道的成果更為有效。不同類的間接渠道風險也不盡相同,例如,金融機構通過關聯公司比通過中介機構更能便捷准確地取得客戶盡職調查結果。
3 .客戶所持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越難以查驗,客戶身份越難以核實,風險程度就越高。
4 .反洗錢交易監測記錄。金融機構對可疑交易報告進行回溯性審查,有助於了解客戶的風險狀況。在成本允許的情況下,金融機構還可對客戶的大額交易進行回溯性審查。
5 .非自然人客戶的股權或控制權結構。股權或控制權關系的復雜程度及其可辨識度,直接影響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的有效性。例如,個人獨資企業、家族企業、合夥企業、存在隱名股東或匿名股東公司的盡職調查難度通常會高於一般公司。
6 .涉及客戶的風險提示信.息或權威媒體報道信.息。金融機構如發現,客戶曾被監管機構、執法機關或金融交易所提示予以關注,客戶存在犯罪、金融違規、金融欺詐等方面的歷史記錄,或者客戶涉及權威媒體的重要負面新聞報道評論的,可適當調高其風險評級。
7 .自然人客戶年齡。年齡與民事行為能力有直接關聯,與客戶的財富狀況、社會經濟活動范圍、風險偏好等有較高關聯度。
8 .非自然人客戶的存續時間。客戶存續時間越長,關於其社會經濟活動的記錄可能越完整,越便於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金融機構可將存續時間的長度作為衡量客戶風險程度的參考因素。
(二)地域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衡量客戶及其實際受益人、實際控制人的國籍、注冊地、住所、經營所在地與洗錢及其他犯罪活動的關聯度,並適當考慮客戶主要交易對手方及境外參與交易金融機構的地域風險傳導問題。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某國(地區)受反洗錢監控或制裁的情況。金融機構既要考慮我國的反洗錢監控要求,又要考慮其他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推行且得到我國承認的反洗錢監控或制裁要求。經營國際業務的金融機構還要考慮對該業務有管轄權的國家(地區)的反洗錢監控或制裁要求。
2 .對某國(地區)進行反洗錢風險提示的情況。金融機構應遵循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有權部門的風險提示,參考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英文簡稱 FATF )、亞太反洗錢組織(英文簡稱 APG )、歐亞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組織(英文簡稱 EAG )等權威組織對各國(地區)執行 FATF 反洗錢標準的互評估結果。
3 .國家(地區)的上游犯罪狀況。金融機構可參考我國有關部門以及 FATF 等國際權威組織發布的信息,重點關注存在較嚴重恐怖活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毒品、走私、跨境有組織犯罪、腐敗、金融詐騙、人口販運、海盜等犯罪活動的國家(地區) , 以及支持恐怖主義活動等嚴重犯罪的國家(地區)。對於我國境內或外國局部區域存在的嚴重犯罪,金融機構應參考有權部門的要求或風險提示,酌情提高涉及該區域的客戶風險評級。
4 .特殊的金融監管風險。例如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對於其住所、注冊地、經營所在地與本金融機構經營所在地相距很遠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考慮酌情提高其風險評級。
(三)業務(含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當對各項金融業務的洗錢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高風險業務列表,並對該列表進行定期評估、動態調整。金融機構進行風險評級時,不僅要考慮金融業務的固有風險,而且應結合當前市場的具體運行狀況,進行綜合分析。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與現金的關聯程度。現金業務容易使交易鏈條斷裂,難於核實資金真實來源、去向及用途,因此現金交易或易於讓客戶取得現金的金融業務(以下簡稱關聯業務)具有較高風險。考慮到我國金融市場運行現狀和居民的現金交易偏好,現金及其關聯業務的普遍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金融機構可重點關注客戶在單位時間內累計發生的金額較大的現金交易情況或是具有某些異常特徵的大額現金交易情況。此項標准如能結合客戶行業或職業特性一並考慮將更為合理。
2 .非面對面交易。非面對面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使客戶無需與工作人員直接接觸即可辦理業務,增加了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的難度,洗錢風險相應上升。金融機構在關注此類交易方式固有風險的同時,需酌情考慮客戶選擇或偏好此類交易方式所具有的一些現實合理性,特別是在以互聯網為主要交易平台的細分金融領域(如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交易),要結合反洗錢資金監測和自身風險控制措施情況,靈活設定風險評級指標。例如,可重點審查以下交易:
( 1 )由同一人或少數人操作不同客戶的金融賬戶進行網上交易;
( 2 )網上金融交易頻繁且 IP 地址分布在非開戶地或境外;
( 3 )使用同一 IP 地址進行多筆不同客戶賬戶的網銀交易;
( 4 )金額特別巨大的網上金融交易;
( 5 )公司賬戶與自然人賬戶之間發生的頻繁或大額交易;
( 6 )關聯企業之間的大額異常交易。
3 .跨境交易。跨境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難度大,不同國家(地區)的監管差異又可能直接導致反洗錢監控漏洞產生。金融機構可重點結合地域風險,關注客戶是否存在單位時間內多次涉及跨境異常交易報告等情況。
4 .代理交易。由他人(非職業性中介)代辦業務可能導致金融機構難以直接與客戶接觸,盡職調查有效性受到限制。鑒於代理交易在現實中的合理性,金融機構可將關注點集中於風險較高的特定情形,例如:
( 1 )客戶的賬戶是由經常代理他人開戶人員或經常代理他人轉賬人員代為開立的;
( 2 )客戶由他人代辦的業務多次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 3 )同一代辦人同時或分多次代理多個賬戶開立;
( 4 )客戶信.息顯示緊急聯系人為同一人或者多個客戶預留電話為同一號碼等異常情況。
5 .特殊業務類型的交易頻率。對於頻繁進行異常交易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考慮提高風險評級。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關注開(銷)戶數量、非自然人與自然人大額轉賬匯款頻率、涉及自然人的跨境匯款頻率等。
證券業金融機構可關注交易所預警交易、大宗交易、轉託管和指定(撤指)、因第三方存款單客戶多銀行業務而形成的資金跨銀行或跨地區劃轉等。
期貨業金融機構可關注盜碼交易、自然人客戶違規持倉、對倒、對敲等異常行為。
保險業金融機構可關注投保頻率、退保頻率、團險投保人數明顯與企業人員規模不匹配、團險保全業務發生率、申請保單質押貸款(保單借款)金額或頻率、生存保險受益人變更頻率、萬能險追加保費金額或頻率等。
信託公司可關注客戶購買、轉讓信託產品的頻率或金額等。
在業務關系建立之初,金融機構可能無法准確預估出客戶使用的全部業務品種,但可在重新審核客戶風險等級時審查客戶曾選擇過的金融業務類別。
(四)行業(含職業)風險子項。
金融機構應評估行業、身份與洗錢、職務犯罪等的關聯性,合理預測某些行業客戶的經濟狀況、金融交易需求,酌情考慮某些職業技能被不法分子用於洗錢的可能性。本指引對此基本要素不再細分風險子項,金融機構可從以下角度進行評估:
1 .公認具有較高風險的行業(職業)。原則上,按照我國反洗錢監管制度及 FATF 建議等反洗錢國際標准應納入反洗錢監管范圍的行業(職業),其洗錢風險通常較高。
2 .與特定洗錢風險的關聯度。例如,客戶或其實際受益人、實際控制人、親屬、關系密切人等屬於外國政要。
3 .行業現金密集程度。例如,客戶從事廢品收購、旅遊、餐飲、零售、藝術品收藏、拍賣、娛樂場所、博彩、影視娛樂等行業。
三、指標使用方法
本指引運用權重法,以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來計量風險、評估等級。中國人民銀行鼓勵金融機構研發其他風險計量工具或方法,金融機構自主研發的風險計量工具或方法應能全面覆蓋本指引所列風險子項,並有書面文件對其設計原理和使用方法進行說明。
(一)金融機構應對每一基本要素及其風險子項進行權重賦值,各項權重均大於 0 ,總和等於 100 。對於風險控制效果影響力越大的基本要素及其風險子項,賦值相應越高。對於經評估後決定不採納的風險子項,金融機構無需賦值。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所概括的風險事件,在不同的細分金融領域內有可能導致不同的危害性後果發生。即使是處於同一細分金融領域內的不同金融機構,也可能因為客戶來源、銷售渠道、經營規模、合規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而面臨不同的風險狀況,從而對同一風險事件的風險程度作出不同的判斷。因此,每個金融機構需結合自身情況,合理確定個性化的權重賦值。
(二)金融機構應逐一對照每個風險子項進行評估。例如,金融機構採用五級分類法時,最高風險評分為 5 ,較高風險評分為 4 ,一般風險評分為 3 ,較低風險評分為 2 ,低風險評分為 1 。金融機構應根據各風險子項評分及權重賦值計算客戶風險等級總分,計算公式為 Pi:,其中 a 代表風險子項評分, p 代表權重, m 代表金融機構所選取的風險分級數(例如三級分類、五級分類等) , n 代表風險子項數量。客戶風險等級.得分最高 1 00 分。
(三)金融機構應建立客戶風險等級總分(區間)與風險等級之間的映射規則,以確定每個客戶具體的風險評級,引導資源配置。金融機構確定的風險評級不得少於三級。從有利於運用評級結果配置反洗錢資源角度考慮,金融機構可設置較多的風險評級等次,以增強反洗錢資源配置的靈活性。
四、例外情形
(一)對於風險程度顯著較低且預估能夠有效控制其風險的客戶,金融機構可自行決定不按上述風險要素及其子項評定風險,直接將其定級為低風險,但此類客戶不應具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
1 .在同一金融機構的金融資產凈值超過一定限額(原則上,自然人客戶限額為 20 萬元人民幣,非自然人客戶限額為 50 萬元人民幣),或壽險保單年繳保費超過 1 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超過 1000 美元,以及非現金夏交保費超過 20 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超過 2 萬美元;
2 .與金融機構建立或開展了代理行、信託等高風險業務關系;
3 .客戶為非居民,或者使用了境外發放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
4 .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5 .由非職業性中介機構或無親屬關系的自然人代理客戶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
6 .拒絕配合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對於按照上述要求不能直接定級為低風險的客戶,金融機構逐一對照各項風險要素及其子項進行風險評估後,仍可能將其定級為低風險。
(二)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戶,金融機構可直接將其風險等級確定為最高,而無需逐一對照上述風險要素及其子項進行評級:
1 .客戶被列入我國發布或承認的應實施反洗錢監控措施的名單;
2 .客戶為外國政要或其親屬、關系密切人;
3 .客戶實際控制人或實際受益人屬前兩項所述人員;
4 .客戶多次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5 .客戶拒絕金融機構依法開展的客戶盡職調查工作;
6 .金融機構自定的其他可直接認定為高風險客戶的標准。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客戶,金融機構逐一對照各項風險基本要素及其子項進行風險評估後,仍可能將其定級為高風險。
第三章風險評估及客戶等級劃分操作流程
一、時機
(一)對於新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金融機構應在建立業務關系後的 10 個工作日內劃分其風險等級。
(二)對於已確立過風險等級的客戶,金融機構應根據其風險程度設置相應的重新審核期限,實現對風險的動態追蹤。原則上,風險等級最高的客戶的審核期限不得超過半年,低一等級客戶的審核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級客戶審核期限時長的兩倍。對於首次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無論其風險等級高低,金融機構在初次確定其風險等級後的三年內至少應進行一次復核。
(三)當客戶變更重要身份信息、司法機關調查本金融機構客戶、客戶涉及權威媒體的案件報道等可能導致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事件發生時,金融機構應考慮重新評定客戶風險等級。
二、操作步驟
(一)收集信息。金融機構應根據反洗錢風險評估需要,確定各類信息的來源及其採集方法。信息來源渠道通常有:
1 .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客戶向金融機構披露的信息;
2 .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或櫃面人員工作記錄;
3 .金融機構保存的交易記錄;
4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或中介機構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所獲信息。
5 .金融機構利用商業資料庫查詢信息;
6 .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等公共信息平台搜索信息。
金融機構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應遵循勤勉盡責的原則,依據所掌握的事實材料,對部分難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過高的風險要素信息進行合理評估。為統一風險評估尺度,金融機構應當事先確定本機構可預估信息列表及其預估原則,並定期審查和調整。
(二)篩選分析信息。評估人員應認真對照風險評估基本要素及其子項,對所收集的信.息進行歸類,逐項評分。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重復或交叉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進行甄別和合並。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矛盾或抵觸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刪除不適用信息,並加以注釋。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整理完基礎信息後,應當整體性梳理各項風險評估要素及其子項。如發現要素項下有內容空缺或信息內容不充分的,可在兼顧風險評估需求與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收集補充信息。
金融機構可將上述工作流程嵌入相應業務流程中,以減少執行成本。例如,從客戶經理或營銷人員開始尋找目標客戶或與客戶接觸起,即可在自身業務范圍採集信.息,並隨著業務關系的逐步確立,由處在業務鏈條上的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應的資料收集工作。
(三)初評。除存在前述例外情形的客戶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應逐一分析每個風險評估基本要素項及其子項所對應的信息,確定出相應的得分。對於材料不全或可靠性存疑的要素信息,評估人員應在相應的要素項下進行標注,並合理確定相應分值。在綜合分析要素信.急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累計計算客戶評分結果,相應確定其初步評級。
金融機構可利用計算機系統等技術手段輔助完成部分初評工作。
(四)復評。初評結果均應由初評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復評確認。初評結果與復評結果不一致的,可由反洗錢合規管理部門決定最終評級結果。
第四章風險分類控制措施
金融機構應在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的基礎上,採取相應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一、對風險較高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應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預防風險。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進一步調查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情況。
(二)進一步深入了解客戶經營活動狀況和財產來源。
(三)適度提高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頻率。
(四)對交易及其背景情況做更為深入的調查,詢問客戶交易目的,核實客戶交易動機。
(五)適度提高交易監測的頻率及強度。
(六)經高級管理層批准或授權後,再為客戶辦理業務或建立新的業務關系。
(七)按照法律規定或與客戶的事先約定,對客戶的交易方式、交易規模、交易頻率等實施合理限制.
(八)合理限制客戶通過非面對面方式辦理業務的金額、次數和業務類型。
(九)對其交易對手及經辦業務的金融機構採取盡職調查措施。
二、對風險較低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可對低風險客戶採取簡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在建立業務關系後再核實客戶實際受益人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
(二)適當延長客戶身份資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規模內,適當降低採用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的頻率或強度。例如,逐步建立對低風險客戶異常交易的快速篩選判斷機制。對於經分析排查後決定不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低風險客戶,金融機構僅發現該客戶重復性出現與之前已排除異常交易相同或類似的交易活動時,可運用技術性手段自動處理預警信息。對於風險等級較低客戶異常交易的對手方僅涉及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等低風險客戶的,可直接利用技術手段予以篩除。
(四)在風險可控情況下,允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推測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而無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第五章管理與保障措施
一、風險管理政策金融機構應在總部或集團層面建立統一的洗錢風險管理基本政策,並在各分支機構、各條線(部門)執行。
客戶風險管理政策應經金融機構董事會或其授權的組織審核通過,並由高級管理層中的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金融機構.總部、集團可針對分支機構所在地區的反洗錢狀況,設定局部地區的風險系數,或授權分支機構根據所在地區情況,合理調整風險子項或評級標准。
金融機構應對自身金融業務及其營銷渠道,特別是在推出新金融業務、採用新營銷渠道、運用新技術前,進行系統全面的洗錢風險評估,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
二、組織管理措施
金融機構應完善風險評估流程,指定適當的條線(部門)及人員整體負責風險評估工作流程的設置及監控工作,組織各相關條線(部門)充分參與風險評估工作。
金融機構應確保客戶風險評估工作流程具有可稽核性或可追溯性。
三、技術保障措施
金融機構應確保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所需的必要技術條件,積極運用信.息系統提升工作有效性。系統設計應著眼於運用客戶風險等級管理工作成果,為各級分支機構查詢使用信息提供方便。
四、代理業務管理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機構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等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時,應與受託機構簽訂書面協議,並由高級管理層批准。受託機構應當積極協助委託機構開展洗錢風險管理。由委託機構對受託機構進行的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承擔最終法律責任。
金融機構應建立專門機制,審核受託機構確定的客戶風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