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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融資工具和金融產品

發布時間: 2021-06-14 15:27:37

1. 關於直接金融工具和間接金融工具是如何劃分的,按什麼標准

(1)按期限的長短劃分按期限的長短劃分,金融工具分為短期金融工具和長期金融工具。

(2)按融資方式劃分按融資方式劃分,金融工具可分為直接融資工具和間接融資工具。

(3)按投資人所擁有的權力劃分金融工具可分為債權工具、股權工具和混合工具

債券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上面載明債券發行機構、面值、期限、利率等事項。根據發行人的不同,債券可分為企業債、國債和金融債三大類。

股票

優先股和普通股

A股、B股、H股、N股

③可轉讓公司債券

證券投資基金

(4)按金融工具的職能劃分

按金融工具的職能劃分,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用於投資和籌資的工具,如股票、債券等;

第二類是用於支付、便於商品流通的金融工具,主要指各種票據;

第三類是用於保值、投機等目的的工具,如期權、期貨等衍生金融工具。

2. 目前金融市場的金融工具有哪些

金融工具有:

1、法定貨幣符號:這是指現代的信用貨幣。現代信用貨幣有兩種形式:紙幣和銀行活期存款,可看做銀行的負債,已經在公眾之中取得普遍接受的資格,轉讓是不會發生任何麻煩的。這種完全的流動性可看作金融工具的一個極端。

2、有價證券:這些金融工具也具備流通、轉讓、被人接受的特性,但附有一定的條件。包括存款憑證、商業票據、股票、債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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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認為,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徵:

1、償還期

償還期是指借款人拿到借款開始,到借款全部償還清為止所經歷的時間。各種金融工具在發行時一般都具有不同的償還期。從長期來說,有l0年、20年、50年。還有一種永久性債務,這種公債借款人同意以後無限期地支付利息,但始終不償還本金,這是長期的一個極端。在另一個極端,銀行活期存款隨時可以兌現,其償還期實際等於零。

2、流動性

這是指金融資產在轉換成貨幣時,其價值不會蒙受損失的能力。除貨幣以外,各種金融資產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不完全流動性。其他的金融資產在沒有到期之前要想轉換成貨幣的話,或者打一定的折扣,或者花一定的交易費用,一般來說,金融工具如果具備下述兩個特點,就可能具有較高的流動性:第一、發行金融資產的債務人信譽高,在已往的債務償還中能及時、全部履行其義務。第二,債務的期限短。這樣它受市場利率的影響很小,轉現時所遭受虧損的可能性就很少。

3、風險性

指投資於金融工具的本金是否會遭受損失的風險。風險可分為兩類:一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風險。這種風險的大小主要取決於債務人的信譽以及債務人的社會地位。另一類風險是市場的風險,這是金融資產的市場價格隨市場利率的上升而跌落的風險。當利率上升時,金融證券的市場價格就下跌;當利率下跌時,則金融證券的市場價格就上漲。證券的償還期越長,則其價格受利率變動的影響越大。一般來說,本金安全性與償還期成反比,即償還期越長,其風險越大,安全性越小。本金安全性與流動性成正比,與債務人的信譽也成正比。

4、收益性

是指金融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給持有人帶來收益的特性。金融工具收益性的大小,是通過收益率來衡量的,其具體指標有名義收益率、實際收益率、平均收益率等。

由於金融工具具有表外風險,國際會計准則和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均要求操作金融工具的企業在財務報表的主體和附註中披露金融工具的信息。規定的會計處理大多數與衍生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則包含在應付債券、投資、股東權益等准則之中。

3. 融資工具與金融工具是一樣的概念嗎直接和間接分別有什麼

融資工具是指在融資過程中產生的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
早期的信用是利用口頭承諾的方式進行的,這種口頭承諾局限性很大,毀約風險也大,於是人們通過書面證明來確認雙方的信用關系。它記載著融資活動的金額、期限、價格(或利息)等,對債權債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效力。這種書面憑證反映了一定的信用關系,融通了貸借雙方的貨幣餘缺,因此融資工具也可稱為「信用工具」或「金融工具」。
直接和間接主要是指融資企業是否通過自身能力進入資本市場融資如發債,股權融資等為直接融資,通過銀行的為間接融資.

4. 信用工具,金融工具,投資工具,籌資工具結算工具,金融商品,金融資產,這些概念有什麼不同

信用工具是指以書面形式發行和流通、藉以保證債權人或投資人權利的憑證,是資金供應者和需求者之間繼續進行資金融通時,用來證明債權的各種合法憑證。信用工具也叫金融工具,是重要的金融資產,是金融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對象。
金融工具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金融工具指的是人們可以用它們在市場中尤其是在不同的金融市場中發揮各種「工具」作用,以期實現不同的目的。比如:企業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債券達到融資的目的。股票、債券就是企業的融資工具等。強調的是運用金融產品的過程目的,強調動詞效應。
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 ,實物資產的對稱。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5. 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的區別


1、分類不同

金融產品可分為基礎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和衍生(高級)證券如期貨、期權等兩大類。

金融工具分為二大類:現金類和衍生類。現金類分為證券類和其他現金類(如貸款,存款)。衍生類分為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和櫃台金融衍生品。另外,也可以根據財產類型分為債務型和所有權型。

2、功能不同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因為它們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買賣的產品,故稱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能達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資、避險等,故稱金融工具;

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中,它們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可以證明產權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憑證,故稱有價證券。絕大多數的金融工具或稱產品、資產和有價證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

3、內容不同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交易的對象,它是隨信用關系的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現代錯綜復雜的資金融通關系,不可能靠口頭協議辦事。口說無憑,容易引起爭執,也不能使債權或所有權在市場上轉讓、流通。為了適應多種信用形式的需要,產生了商業票據、銀行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

金融發展是一環扣一環,循序漸進的,因此金融產品可分為基礎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和衍生證券如期貨、期權等兩大類;其次,根據所有權屬性,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產權產品如股票、期權、認股證等,和債權產品如國庫券、銀行信貸產品等兩大類。

6. 金融行業標准化產品和非標准化產品的區別和特點

1、業務不同:

非標准化產品有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類似於一種債權資產的一種OTC轉化業務;

標准化產品是銀行傳統業務的金融產品比如貸款、債券、證券、貿易融資等就是標准化產品。

2、在國家級交易所的管理不同:

標准化產品是在國家級交易所可以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非標准化產品不可以在國家級交易所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

特點:

非標准化產品:這類資產一般不公開發行,風險較高,流動性也低,缺乏標准化的證券特徵,但名義收益率會高很多。

標准化產品:公開發行、流動性高,安全等級最高,但利率偏低。

(6)融資工具和金融產品擴展閱讀:

金融業標准化工作的四項主要任務:

1、建立新型金融業標准體系,全面覆蓋金融產品與服務、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統計、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等領域;

2、強化金融業標准實施,發揮政府、行業協會、認證機構、企業等各方面的作用;

3、建立金融業標准監督評估體系,分類監督強制性標准和推薦性標准實施;

4、持續推進金融國際標准化,在移動金融服務、非銀行支付、數字貨幣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口專家排出力度,爭取主導1-2項國際標准研製。

7. 投融資中的金融工具

一、利用可轉換債券融資
可轉換債券是附有「轉換條件」的公司債券,其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確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發行人的普通股。
1.可轉換債券融資優點。主要有三個:其中,溢價發行,減少對每股收益的稀釋程度。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通常高於新股發行價的10%—30%,對於少數
發展較快的公司,轉換溢價比率可能高於30%,而配售新股通常需折價發行,因而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而不是配股,發行公司的每股收益稀釋程度下降了,或在相
同稀釋程度下,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比配股籌集更多的資金。其二,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的利息率低於直接債券利息率20%—30%,我國發行的可轉換債券
利息率更低,如1999年7月發行的五年期「茂名轉債」首年票面利率僅為1.3%。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既可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承諾,又可以在發債公司股
價上升時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獲取股票價差收益。這種可轉換特點對投資者的價值越高,公司為發行可轉換債券所付的利息率就越低。對處於成長階段的公司來說,
低利息的支付顯得更為重要,因為利息支付越少,公司用於發展的現金越多,並且,新公司或者那些信用等級稍低的公司出售直接債券較為困難,利率較高,但市場
歡迎這些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不是因為其可轉換債券質量高,而是因為潛在的普通股質量。其三,相對於發行直接債券,發行可轉換債券可降低代理成本。直接債
券持有人關注公司為了股東利益轉移公司財富而損害自身利益,而可轉換債券意味著潛在的股票,減少債權人擔心的程度,從而降低相關的代理成本。
2.可轉換債券融資適用范圍
(1)高風險的企業宜發行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通常被認為是直接債權與普通股期權的結合物。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公司現金流入越不穩定,或者說風
險越高,那麼債券的價值越低,換個角度說,風險越高,為了吸引投資者就必須支付越高的利息率,另一方面,現金流入越不穩定或者說波動越大,股票收益率標准
差越大。根據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股票收益率標准差越大,期權的價值越大。由此可見,對於經營風險較大的公司,發行債券就必須對新增負債支付較
高的利息率,然而,由於公司經營風險較大,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手中的期權價值也較大。這表明,盡管高風險的公司不能以較合理條件出售直接債券,但期權特性使
可轉換債券在市場上很有吸引力。因此,可轉換債券是未來收益很不穩定公司一種較好的融資方式。
(2)股市低迷時宜發行可轉換債券。股
市低迷時往往也是經濟周期的相對蕭條期,社會資金緊缺,銀行利率高,股市交投清淡。此時若想進行增資配股,由於公司股價較低,配股價也較低,一定的配股額
所能籌集的資金較少,而且市場交投不活,投資者比較看淡後市,股東配股熱情不高,使得公司即便是低價也未必能籌到足夠的資金。而此時如通過發行可轉換債券
進行融資,則往往容易被市場認同並接受,公司籌資計劃一般容易實現。因為可轉換債券一般被認為是一種「防守—進攻型」的投資工具,它既有在股市下跌時獲取
本金和利息收入的安全性,又有在股價上漲時轉股獲取資本利得的可能性,常常被喻為「有保證本金的股票」。加之投資者對股市的周轉性變化認識普遍會形成未來
股市會盤出低谷和股價走高的心理預期,因此這時發行可轉換債券,投資者易於接受,甚至成為熱銷品種。同時,由於股價較低,轉換價格設定也較低,一旦大勢回
暖,股價上揚,轉換的機會增多,債券轉換成功的概率較高。
(3)風險較小、業績增長迅速與業績增長穩定的公司都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融
資。風險較小、業績增長迅速的公司,未來股價的上升空間較大,甚至可能出現猛漲,這類公司可以先通過發行普通債券融資,然後待未來業績上升股價上漲後再增
發新股,用增發新股籌集的資金贖回已發行的普通債券,這樣在同樣的股本稀釋程度下,可以籌集更多的資金。而通過可轉換債券融資,由於未來股價猛漲,投資者
因此獲取了超額利潤,從另一個角度看,企業股東就損失股票增值的好處;對於業績增長穩定的公司,其現金流入比較穩定或者說波動不大,因而期權的價值較小,
沒有充分利用可轉換債券融資的特點和優勢。
(4)股價高漲時,企業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籌資。在很多情況下,可轉換債券是作為一種「延
期」的普通股來融資的,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希望這些證券未來被轉換為普通股。但可轉換債券畢竟不是股票,其可轉換特性既可能偏向股權方面,也可能轉向債
權方面,未來的股價水平是決定這種偏向的關鍵因素。當股價處於高位時,未來一段時期內股價下跌的可能性很大,債券轉股成功的可能性下降。如果轉股不成功,
企業就無法擺脫負債。因而對於負債率較高企業來說,如果真想通過權益籌資,在股價高漲時,不宜通過可轉換債券籌資。深圳寶安公司可轉換債券的最終轉換率僅
為發行總額的2.7%,其主要原因正在於此。
二、通過可交換債券融資
可交換債券也是附有「轉換條件」的公司債
券,與可轉換債券相比,其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按事先確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發行人持有的某種既定的普通股。可交換債券在大多數方面與可轉換債券
是相似的,如它們均有期權的特性,債券票面利率較低,然而,兩者也有一些區別。可交換債券的債券和股票不再是屬於同一家公司,而是債券為一家公司發行,股
票為另一家公司發行。可交換債券的吸引力是低利息支出和可能在高出市場價的情況處置普通股投資。例如,A公司希望轉讓所持B公司5%的普通股以換取現金,
但目前股市較低迷,股價較低,此時,A公司就可以考慮發行可交換債券,一方面可以以較低的利率籌集所需資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價比率賣出B公司普通
股期權。與可轉換債券相比,可交換債券融資方式的一個優點是風險分散化,直接債券價值和股票價值無直接關系,一家公司收益低、財務狀況惡化並不會同時導致
直接債券價值或普通股價格的下跌,如果這兩個公司分散於不同的行業,那麼投資者風險就更分散了。由於市場不完善,信息不對稱,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風
險分散使可交換債券的價值大大高於可轉換債券價值。可交換債券在稅收上也有不利之處,交換時,債券成本與普通股的市場之間差價被當作資本利得,計入納稅所
得額計繳所得稅,而對於可轉換債券來說,只有普通股被出售後才會有這個問題。總之,可交換債券作為可轉換債券的一種變化形式,盡管我國目前仍沒有公司發行
這種債券,但在融資工具不斷創新的今天,它獨特的作用會使它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特別是在股價比較低的情況下轉讓其它公司的普通股,可交換債券是一種較
好的金融工具。國內已有專家建議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來變現國有股。值得注意的是,發行可交換債券的決策會導致所持有別的公司的股份額下降或消失,因而這種
融資決策必須經過慎密的考慮。
三、利用附認股權證的債券融資
認股權證是在指定的時期內以約定的執行價格(通常高
於認股權證發行時的市價)購買普通股的期權。對於處於風險邊緣或資信稍差的公司來說,認股權證通常被認為是公開發行債券的甜點心,投資者可以在發債公司股
價攀升時行使認股權,獲取股票價差收益的好處,因而,採用認股權證方式可使投資者放棄苛刻的契約條款,並能降低債券利率,致使公司支付較少的利息。有時,
公司也直接出售認股權證,用以換取現金。附認股權證的債券價值在多數方面也與可轉換債券有相似之處,如債券票面利率低、具有期權特性等,但兩者也有一些明
顯區別:
第一,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權與債券不能分離,而附認股權的債券發行成功後,債券與認股權證可分離並單獨流通。
第二,對於可轉換債券來說,隨著債券轉換為股票,企業負債減少,同時,股本增加,但並沒有增量資金流入,企業不能繼續使用低利率債券,而採用附認股權證
債券籌資,隨著認股權證被執行,認股新資金流入,企業股本增加,但負債不減少,企業可以繼續使用低利率債券。因而,如果企業資產負債率較低,想以負債籌
資,但由於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較高,或者企業資信較差,債券籌資成本較高時,可以考慮採用附認股權證債券籌資。
第三,應用附認股權證債
券融資,債券到期需要還本付息,而隨著可轉換債券被轉換為普通股,企業已無負債,因而可轉換債券常被稱為「不用還本的貸款」。此外,認股權證還有助於達成
只有當公司需要資金時,才將資金帶給公司這一理想的理財目標。因為當公司成長時,一般都需要籌措新的資金,而與此同時,公司的成長勢必導致普通股股價上
漲,促使認股權證持有者用現金換購普通股,使公司獲得額外的權益資金,相反,如果公司經營不善,發展緩慢,則所需的資金自然就會減少,這樣,公司的股價就
不會漲到足以誘使認股權證持有者行使換購普通股的權利的地步。
總之,各種融資方式的利弊很難劃一而論,企業管理者需根據投資項目的特點、融資規模、目標資本結構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結合對籌資環境的分析,把握籌資最佳時機,選用籌資工具時應充分考慮其融資優勢,這樣方能優化資本結構、降低籌資成本,從而提升企業價值。

8. 投資工具和金融工具有什麼不同

投資工具包含在金融工具的概念中
金融工具包括投資工具和融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