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房地產業融資體系的現狀與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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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地產業投資自1998年以來,已連續5年保持年均近20%的增長。1999年以來,房地產開發貸款占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比重呈逐年上升態勢。房地產貸款至去年為止已佔了貸款余額的20%強。國內房地產開發的資金來源幾乎60~80%依賴銀行貸款。國外房地產行業的融資結構中,銀行債權融資佔10~15%,而股權和各種直接融資則佔70%。與國外開發模式相比,國內銀行所承受的風險明顯偏高。因此,從去年開始,國務院和央行出台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壓縮投資,抽緊銀根,並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央行銀根緊縮無異於扼住了目前我國房地產業的主動脈,如何開辟新的融資方式,建立新的融資平台,已成為眾多房地產商性命攸關的頭等大事。對開發商來說,可以採用的融資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幾種:合作開發或項目公司被收購,企業上市,居民住房按揭貸款,商業抵押貸款,基金、信託、房地產資產證券化以及融資租賃等等。本文將對上述融資方式的概念及其操作可行性進行簡要的分析。
1. 合作開發或項目公司被收購
去年以來,已有多家國內企業與外資成功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2003年7月,摩根士丹利先後與上海永業集團合資成立境外項目公司,投資9000千萬美元,打造「錦麟天地雅苑」,與上海復地集團合作投資5000萬美元,建造上海「復地雅園」;新加坡騰飛基金收購並開發上海騰飛大廈。國際投資機構是否參與國內企業投資合作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項目的基本強弱因素,二是企業形象、專業性和市場化程度。對於國內企業來說,通過與強手合作,可尋找到高質資金的來源,達到投資融資方向的創新及融資渠道的整合提升。
2.房地產企業上市
據了解,在美國,資信前3名的地產企業的市場佔有量佔全國的45%;在香港,也是由七八家資信好的大企業佔了近8成的市場份額。隨著房地產開發的要求越來越高,在未來3年內,中國幾個大城市的房地產開發必將主要集中在少數房地產巨頭身上。
中國證監會在《關於進一步規范股票首次發行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股份公司必須設立滿3年後才能申請首發上市;要求發行人的業務、管理層最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但是,發行股票過程長,手續復雜,成本較高,對企業資質的要求非常嚴格,而房地產開發項目本身具有的投資回收期長,現金流不均勻,業績變化大等特徵,目前大多數房地產公司都無法達到此要求。隨著二板市場的建立,或許能給開發商帶來一點驚喜,但是,這個新投資市場出現,也可能使得部分資金撤出房地產投資市場,更加促進房地產行業優勝劣汰的步伐。
3.房地產投資基金
房地產投資基金以分散投資、降低風險為基本原則,其在一個房地產企業的投資不會超過基金凈資產額的一定比例。按照國際定義,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三個分類。一是股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投資於房地產,收入來自於租金和房產銷售利潤,如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美國國際集團、麥格里銀行、摩根士丹利等;二是抵押借貸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是向房地產主貸款,收入來自於抵押借貸的利息;三是混合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該基金既投資於房地產,也向房地產商貸款。目前國外基金進入我國市場還有一種方式是投資不良資產,比如高盛、摩根士丹利購買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
現在美國有300多隻房地產基金,規模在3000億美元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基金都在交易所上市。由於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國外基金多借財務管理公司、投資公司等形式進入國內市場。國內企業運作的不規范以及房地產市場的不透明,仍是海外基金進入的主要障礙。據統計,中國目前有57隻信託基金,其中20隻投資於房地產,但並非國際定義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因為它們不是在嚴格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相關法律下運作的。隨著信託業「一法兩規」的出台,不僅規范了信託業務,也使信託開始發揮出銀行所不能替代的特殊優勢,開辟了房地產融資的新渠道,其前景被十分看好。
4.房地產投資信託
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程序分為如下幾個步驟:設立房地產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公司發行信託,募集信託資金;信託公司向房地產公司投資,形成股權;項目方(或第三方)承諾股權回購;第三方為股權回購提供履約擔保;項目方對項目進行開發、建設;項目方向信託公司分配投資收益、回購股權;以及信託公司向信託受益人分配信託財產。信託在串接多種金融工具方面獨具優勢,可以引入海外基金,可以充當國內的產業投資信託基金,以固定回報的方式或股權投資方式進入項目公司,在適當的時候將項目公司包裝上市,完成項目前期建設,使項目符合銀行貸款條件。根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全年約有70億元資金通過信託方式進入房地產領域。一般的信託期在3年以內,預期收益率最高達8.4%,絕大部分都在4%以上,預期收益遠遠高於銀行的協議貸款,因此對投資者有相當大的吸引力。
目前房地產企業把信託資金當成債券或貸款來用,成本高於銀行,風險也並不比銀行低。信託產品及其宣傳與營銷策劃還需要有完善的市場來支撐,使其流通更為便捷。信託在國內還不能與銀行貸款相抗衡。因此,盡管信託有著很多優勢,但由於信託產品有一定的先天局限性,又受到嚴格的政策限制,對於個人投資者來說門檻比較高,給融資造成困難。
5.房地產資產證券化(含住房貸款 證券化RMBS和商業物業證券化CMBS)
實施證券化必須建立起獨立的評估體系、信用擔保中間人體系,以及全國性的銀行交易網路。我國目前還沒有完整的住房金融體系和相關的保險體系,住房公積金制度也僅限於部分城鎮地區,在缺乏有影響力的獨立資產評估公司和信用擔保中間人的情況下,對房地產地價、地面建築質地的評估,顯然存在技術難度,增大了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風險。房地產信貸不僅是銀行質量最好的資產,而且增長速度也很快。目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年均增長率達112.8%;個人貸款余額2003年底達到11780億元,是1977年的60倍,占社會貸款余額16.98萬億的6.69%。如果沒有完整的信用擔保體系大面積推行住房信貸資產證券化,將是銀行潛在的風險。資產證券化,不僅有利於房地產商,同樣對銀行有利,降低了銀行單純依賴貸款的風險性。
據悉,關於房屋抵押貸款證券化的方案醞釀了3年,已於2003年3月遞交國務院。相信不久亦將出台。
6.地產金融新產品(含按揭保險和權屬保險)
目前的保險行業可運用資金規模已經超過8000億人民幣。保險公司通過對項目進行專業評估,得到有關建築各方面存在有意外情況發生的可能,並對這種可能採取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另外,保險公司還會請專業人士對建築工程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理,將各種不安全的因素降到最低;對於購買投保了建築保險項目的消費者,保險公司的介入等於為項目增加了一個監理機構,而對於由於意外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將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這無疑降低了投資置業的風險。龐大的保險資金介入長期穩定性的房地產應該是一個新的融資途徑,保險涉足房地產業,這是又一條非常重要的融資新渠道。但現有市場上可用的工具比較少,政策上也有一定的障礙,與房地產業的銜接還有一個緩沖的過程。
7.房地產融資租賃
房地產融資租賃即指擁有一塊土地的開發商,將該土地出租給另外的投資者開發建設房屋,而以每年獲得的租金作為抵押,申請開發項目全額的長期抵押貸款;或者是開發商通過租賃方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和佔用權後,以自己開發的房地產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長期抵押貸款。
房地產融資租賃公司作為一個市場化的經營載體,可以通過吸收股東投資,或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採取借貸、拆借、發債上市等融資手段,吸收社會投資。房屋使用者通過支付租金直接獲得使用權。房地產融資租賃可以為承租人定做靈活的還租安排,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還可以協商租金價格。同時房地產公司還可以通過自己所屬或控股的租賃公司採用房地產融資租賃方式促銷自己的產品。對出租人來說,由於在合同期滿之前,出租人始終是房地產產權人,故大大地降低了房屋消費的門檻,降低風險。出租人通過收取租金獲得收益,以相對無風險的方式獲得高於銀行利息的回報。租賃公司還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以及財產信託等方式將租金收取權轉讓給投資者,分散經營風險。
在租賃業比較發達的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融資租賃業年平均增長達30%,成為僅次於銀行信貸的第二大融資方式。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融資租賃在我國也將成為貸款、證券之後的第三個重要資本市場籌資方式。當前我國居民儲蓄存款多,民間資本充裕,但投資渠道不多,且風險大,這為房地產融資租賃方式提供了空間。
2. 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途徑和方式
一、上市融資 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的有發展潛力的大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資地產基金進入國內資本市場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申請中國政府特別批准運作地產項目或是購買不良資產;二是成立投資管理公司合法規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過回購房、買斷、租約等直接或迂迴方式實現資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與國內房地產企業合作的特點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資金在中國房地產進行投資,大都選擇大型的房地產企業,對企業的信譽、規模和實力要求比較高。但是,有實力的開發商相對其他企業來說有更寬泛的融資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銀行貸款、信託等融資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國房地產的影響力還十分有限。
三、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方式。聯合開發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大多數開發商抱著賣完房子就走的經營思想,不可能對商業地產項目進行完善規劃和長期運營,因此,容易出現開發商在時銷售火爆,但他們走了以後商業城和商業街日漸蕭條的現象。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合作開發可以實現房地產開發期間目標和策略上的一致,減少出現上述現象的可能性。
四、並購 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下,房地產市場將出現兩種反差較大的情況: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資源而缺少開發資金成本的中小房地產企業因籌錢無門使大量項目停建緩建,只有盡快將手中的土地進入市場進行開發才能保證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苦於手中無地而使項目擱淺,因此,不失時機地收購中小企業及優質地產項目,從而實現規模的快速擴張。
五、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 2003年底,中國第一隻商業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法國歐尚天津第一店資金信託計劃」在北京推出,代表著中國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雛形。但它並未上市交易,投資的房地產缺乏多樣性,不參與房地產的開發過程等問題使我國市場以往的 REITS產品與國際上真正意義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風險收益特徵是,股本金低,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其次,收益平穩、波動性小,市場回報高,可享受稅收優惠,股東收益高;同時,REITS實行專業化團隊管理,有效降低了風險。
六、房地產債券融資 發債融資對籌資企業的條件要求較高,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很難涉足。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企業債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國內房地產企業大都不採用該種融資方式。
七、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夾層融資常指不屬於抵押貸款的其他次級債或優先股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在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夾層融資作為房地產信託的一個變種,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夾層融資可以繞開銀監會212號文件規定的新發行房地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開發商必須「四證」齊全,自有資金超過35%,同時具備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的政策。與REITS相比,夾層融資更能解決「四證」齊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資問題。
八、房地產信託融資 防火牆是信託產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優勢。信託財產既不是信託公司的資產,也不是信託公司的負債,即使信託公司破產,信託財產也不受清算影響,實現了風險的隔離。另外,信託在供給方式上十分靈活,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信託產品。信託融資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資規模小;二是流動性差,由於受「一法兩規」的嚴格限制,遠遠無法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轉讓需求;三是對私募的限制,即規定資金信託計劃不超過200份,相當於提高了投資者的門檻。
九、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
十、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採用對購房消費者提供貼息的方式,有利於住宅房地產開發商在房產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可以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暫時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發生債務和財務危機,可以為部分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解決融資瓶頸問題。
十一、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3、6或9個月內還本付息,用以解決企業臨時性、季節性短期資金需求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靈活周轉速度快、成本低等特點,無疑給目前資金短缺的中國房地產業提供了一種可能的選擇。短期融資券對不同規模的房地產企業沒有法律上的約束,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實行承銷制,承銷商從自身利益考慮,必然優先考慮資質好、發行規模大的企業。
十二、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我國正處於房地產證券化推行的初級階段進行中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其現實切入點。
拓展資料:
從狹義上講,融資(financing)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3. 如何看待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的現狀
你好,房地產業是資金高度密集型的行業,開發投資規模大、周期性長、風險大、收益高等特點使得房地產業需要的資金大、集中,企業融資成功與否關繫到房地產項目能否順利進行甚至關系整個房地產企業的生存發展。而傳統的融資方式和渠道已經很難滿足如今房地產業快速發展的資金需要,使得房地產企業面臨著資金嚴重短缺,企業迫於資金壓力紛紛探求新的多元化融資渠道。如何拓寬房地產的融資渠道,使各方都能獲得較好的回報,成為房地產企業共同關心的問題。我國房地產業融資應該建立一個多層次的房地產融資體系以滿足融資多元化的需求。
望採納!
4. 房地產企業如何融資
1、開發貸融資(最常見的,最容易的):即獲取土地、取得四證後向銀行申請開發貸融資,利率通常較低,略高於現行貸款利率20%;但開發貸往往監管較嚴,數量有限,挪用不方便;
2、在建工程抵押融資:原則上與開發貸不能同時獲取,但現在基本可操作;
3、企業債券融資:這種融資通常適用於上市公司,尤其在香港及國外較為常見,利息極低,企業信譽度越高,成本越低,是企業的首選,但需控制負債率;
4、股權融資:企業間的股權合作,資金方的股權投資,向股東募集資金,定向募集,公開募集(增發等)。現在用的比較多的假股增債,即基金公司以股權方式介入,但不參與管理,約定未來某一節點以約定的利息回購股份。
5、其他方式:理財方式,其實通過第三方募集資金,類似於抵押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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