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資產減值哪些資產會發生減值(要求做出各項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
資產減值准備 企業的固定資產可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量,按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減值准備。對於可收回金額須以相關技術、管理等部門的專業人員提供的內部或外部獨立鑒定報告,作為判斷依據。
2006年財政部新發布的《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該准則中的資產包括單項資產和資產組。如果某項資產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難以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資產組,則不應按照該單項資產為基礎確定其可回收金額,而應當按照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可回收金額,然後據以確定資產的減值損失。資產組概念的延伸就有資產組組合,最典型和常見的實例有總部資產。企業總部資產包括企業集團或其事業部的辦公樓、電子數據處理設備等。這些資產的顯著特徵是難以脫離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獨立的現金流入,而且其賬面價值難以完全歸屬於某資產組。如果有跡象表明某項總部資產可能發生減值,企業應當計算確定該總部資產所歸屬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然後將其與相應的賬面價值進行比較,據以判斷是否需要確認減值損失。
為何要對沒有發生只是可能發生的資產損失作確認呢?因為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存在著各種風險和不確定因素,所以制度要求: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即要求企業在面臨不確定因素的情況下做出職業判斷時,應當保持必要的謹慎,充分估計到各種風險和損失,不高估資產或收益,也不少計負債或費用。確保資產的真實,符合資產定義(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要求。
我國目前的關於資產減值准備規定不僅說明了謹慎性原則的重要性,也是為了避免資產的虛增導致企業利潤的虛增,同時保證企業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可比性。需要注意的是,運用謹慎性原則並不意味著企業可以設置秘密准備,否則就屬於濫用謹慎性原則,將視為重大會計差錯處理。
B.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
並不是,要看是否真的發生減值(計入資產減值損失)
還是暫時性的公允價值下跌(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通常做題的時候會有描述,比如發生的價值下跌不是暫時性的,或者發生了嚴重的下跌,這就是要計提減值了
C. 資產減值損失 哪些資產減值可以轉回
不是說所有的資產減值損失都是不能轉回的,只是針對特定的資產類別,如固定資產等,其減值准備不得轉回,而存貨的減值准備,是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轉回的。
不可轉回的有:
1)長期股權投資
2)成本模式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3)固定資產
4)生產習慣生物資產
5)油氣資產
6)無形資產
7)商譽
可轉回的有:
1)應收帳款
2)持有到期投資
3)存貨
(3)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損失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於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新會計准則規定資產減值范圍主要是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
《資產減值》准則改變了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的減值准備計提後可以轉回的做法,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消除了一些企業通過計提秘密准備來調節利潤的可能,限制了利潤的人為波動。資產減值損失在會計核算中屬於損益類科目。
損失確定:
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准備。
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後,減值資產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資產在剩餘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調整後的資產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
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但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記入當期損益 。
D. 什麼情況下要確認金融資產減值損失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
1 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條件1符合
2 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條件2符合
3 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嚴重下跌一般指達到了20%的幅度)
條件3到達50%,所以符合
4 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 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因此,本題1234都要確認金融資產減值損失,1,2中債權人應改為債務人
吧,而且金融資產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股權投資、債券投資和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E.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的賬務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貸款減值准備
壞賬准備
對於上述已確認的減值損失,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的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時發生的事項相關的,應在原確認的減值損失范圍內按已恢復金額,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等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等科目。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賬務處理
1.計提減值准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其他綜合收益(或借方)(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減值准備
2.債務工具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3.權益工具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減值准備
貸:其他綜合收益
【提示】公允價值變動上升的金額超過原確認的減值損失: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一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F. 金融資產減值准備包括哪些准備是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嗎
你好,
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金融資產減值問題,除了一種金融資產不需要計提減值准備,其他的所有的金融資產都是需要計提減值准備的。
不計提減值准備的金融資產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他變動記入到當期損益中去的金融資產,即具體有兩種:1、交易性金融資產,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變動且其變動計入到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這一種情況很少見,一般只作為理論表述而已)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G.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計量是什麼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計量指的是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計入當期損益。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對於存在大量性質類似且以攤余成本後續計量金融資產的企業,在考慮金融資產減值測試時,應當先將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區分開來,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實務中,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單項金額重大的標准。該項標准一經確定,應當一致運用,不得隨意變更。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攤銷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後的余額。
2.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應在原確認的減值損失范圍內按已恢復的金額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後,利息收入應當按照確定減值損失時對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採用的折現率作為利率計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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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關於金融資產減值損失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攤余成本進行後續計量,其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並考慮相關擔保物的價值(取得和出售該擔保物發生的費用應當予以扣除)。原實際利率是初始確認該金融資產時計算確定的實際利率。對於浮動利率貸款、應收款項或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可採用合同規定的現行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即使合同條款因債務方或金融資產發行方發生財務困難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確認減值損失時,仍用條款修改前所確定的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計算。 短期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現值相差很小的,在確定相關減值損失時,可不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 2.對於存在大量性質類似且以攤余成本後續計量金融資產的企業,在考慮金融資產減值測試時,應當先將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區分開來,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實務中,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單項金額重大的標准。該項標准一經確定,應當一致運用,不得隨意變更。 3.對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准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4.外幣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先按外幣確定,在計量減值時再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成為記賬本位幣反映的金額(先折現後折匯)。該項金額小於相關外幣金融資產以記賬本位幣反映的賬面價值的部分,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賬務處理如下: 計提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壞賬准備 轉回時 借:壞賬准備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計量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資本公積 2.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3.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通過權益(資本公積)轉回。
I. 可供**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如何處理借方的資產減值損失按什麼計入
可供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按照會計新准則規定也要計提減值損失,按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