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國首例眾籌融資案」宣判,眾籌真的合法了嗎
海淀法院指出,本案雖系個案,但對於中國發展迅猛的眾籌行業,此案具有積極意義:
一是從判決書內容來看,法院對本案涉及的眾籌融資交易整體上持支持和鼓勵的態度,認定涉案合同有效,這與《指導意見》鼓勵和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指導思想相符,為眾籌融資行業在中國的健康規范發展留下了空間。
二是系統地將當前眾籌融資領域內的一些問題進行梳理評述,也呈現出眾籌融資行業具體交易的細節問題。就社會最為關注的交易合法性問題,法院從裁判角度進行了具體分析和梳理,認為案中交易不屬於「公開發行證券」。
三、法院對案件所涉問題設置了判後答疑階段。其中法官講到,該案裁判結論是在客觀把握個案案情、適度結合當下眾籌行業發展現狀的情況下,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所做的裁判。
當前,包括眾籌交易在內的互聯網金融交易仍在快速發展變化當中,規則的形成也並非一蹴而就,有待於實踐的進一步發展和檢驗。
㈡ 有一位23歲的女孩非法集資7個億的事,誰知道那是怎麼回事(聽別人說的,所以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億萬富姐吳英被判死刑之後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王峰 法治周末記者廉穎婷 發自北京
從艱苦創業到億萬富姐,從本色神話到債務纏身,吳英的人生跌宕起伏。是什麼,成就了吳英,又摧毀了吳英
2010年1月5日,吳永正冒著嚴寒來到了北京,同吳英的律師商討上訴的事情。
3年來,29歲的大女兒吳英成了他生活的中心,吳英因為「集資詐騙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一審判決後,吳英不願上訴。在律師勸說下,吳英在上訴期最後一天同意上訴。
艱苦創業的夢與幻
出身農民的吳永正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他4個女兒中,數吳英讀書最好,小學幾乎每學期都是三好學生。1995年7月初中畢業後,吳英不想讀書了。吳永正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裡學美容。
吳英學了一年多,就跑到浙江省慈溪市,與人合夥開了家美容店。此時,吳英才15歲。在慈溪期間,年輕的吳英結識了許多人,包括以後借錢給她的俞亞素等一干寧波放貸者。
2001年,吳英與東陽本地人周紅波訂婚。兩人在東陽市區十字街開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體沙龍」店。當時,吳英已經積累了不少客源。2002年6月,吳英和周紅波登記結婚。
2003年8月,吳英又開了「貴族美容美體沙龍」,生意火爆。吳永正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吳英的美容院很快成了東陽最火爆的美容院,美容院的主要收入來源,是為顧客注射羊胎素。
「當時吳英把收入目標定在每個月50萬元。」吳永正說。
2005年3月,吳英從別人手中接過當地的喜來登俱樂部。這間KTV的設備、裝飾陳舊,但吳英採取了異於常人的經營方法,對俱樂部分層裝修。「1、2層裝修的時候,3、4層照常營業,然後顛倒,等全部完工時,裝修費都快收回來了。」吳永正說。
這樣的經營方式,頗有些資本運作的味道,重新裝修後,喜來登成為當時東陽條件最好的KTV之一。一個月後,吳英又在東陽開了千足堂理發休閑屋。此後,她還在義烏開了千足堂分店。
此時的吳英,已經是一個身價數千萬元的年輕有為的創業者,她的夢想是成就一個商業帝國,但她自己都沒想到,資本竟比她的夢想來的還要容易。
本色神話的盛與衰
浙江省金華市龐大的民間游資讓吳英很快擁有了「好夢成真」的資本。
2006年2月,吳英在湖北省荊門市開設了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次月,吳英又在浙江省諸暨市,注冊成立另一家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開始介入民間借貸、銅期貨等交易。
吳永正告訴《法治周末》記者,他曾從電話里探聽出女兒女婿在炒期貨,「賺了虧了不知道,但一開始肯定是賺了」。
2006年4月,吳英的本色集團突然在東陽橫空出世:本色商貿、本色洗業、本色廣告、本色酒店、本色電腦網路、本色裝飾材料、本色婚慶服務、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冊,僅2006年8月14日,吳英就一口氣注冊了3家公司。
在這期間,吳英投入近1.6億元購買房產,大部分是沿街商鋪。
2006年10月底,因為杭州、上海幾家媒體的連續報道,吳英及本色集團開始聞名全國。本色集團高層甚至對外宣稱,公司在購買物業和裝修上的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5億元,但沒有一分錢是銀行貸款,全部是自有資金。
事實上,支撐起本色集團的,是難以計數的民間融資,此時本色集團的「資金鏈」已幾近斷裂。2006年12月底,東陽、義烏很多民間借貸人頻頻向吳英催債。
2007年1月24日,吳英在杭州舉行了一個小型記者見面會。
無意中,吳英透露了一個「商業機密」,坊間盛傳她擲資兩億元,購買了當地世貿城3層700間商鋪是假的,那是別人在炒作,她只是出面「做做樣子,帶動一下」。她難卻鄉情,「勉強答應出席」。
吳英說,她沒料到這條新聞上了當地報紙的頭版頭條。吳英認為這是「把大家騙進來,抬高房價」。
這件事,吳永正認為是吳英年輕氣盛、意氣用事、缺乏社會經驗,並「不可避免得罪了一些人」。
2007年2月7日晚10時,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正在北京籌措資金的吳英被東陽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月10日下午,本色集團亦被查封。3月16日,吳英被批准逮捕。
從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團的神話只存在了短短10個月。
億萬富姐的罪與罰
2009年4月16日,吳英等來了法院對自己的審判。當日,30多家媒體200名記者湧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吳英涉嫌集資詐騙案。此時出現在法庭上的吳英,遠沒有了此前億萬富姐的雍容和富態。
吳英還是表現出了屬於這個年紀的「本色」。公訴人問她:「你是什麼學歷?」
吳英答:「中專。」
公訴人又問:「你有能力管好8家這么大的公司(指吳英的本色集團下屬公司)?」
她立刻回答:「那你為什麼說我沒有能力?」
……
庭審慢慢揭開了吳英財富急劇增長的秘密。吳英幾乎所有的資金都來自民間高利貸,已知的銀行貸款,只有工商銀行東陽支行一筆1550萬元的短期貸款。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系公司前,吳英即以每萬元每日35元、40元、50元的高息,從俞亞素等人處集資1400餘萬元。
2006年3月30日,吳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500萬元。至2007年1月5日最後一筆200萬元入賬時,短短9個月時間,吳英從林衛平處借到了4.7億元。
吳英先後從林衛平、楊衛陵等11人處集資人民幣7.7億元,用於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等,實際集資人民幣3.8億元。
庭審中,辯護律師給吳英作無罪辯護。控辯雙方圍繞吳英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該案屬於單位犯罪還是自然人犯罪、吳英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3個焦點,展開激烈交鋒。
但在一審宣判時,辯護律師有關上述3個方面的辯護,未被法院採納。
2009年12月18日,吳英等來了自己的一審判決:死刑。被告人席上的吳英格外平靜。
一審判決後,吳永正來到北京,12月24日這一天,吳英說不想上訴了。12月25日,吳永正回到金華,讓律師張雁峰勸說吳英上訴。
12月25日下午,張雁峰見到了吳英,吳英只是不停地以「沒用」回復律師。最終,勸說之下,吳英帶著兩份律師起草好的上訴狀走回了監室。
12月28日下午,上訴期結束的最後一刻,吳英在上訴狀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民間融資的是與非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吳英一審被判處死刑後,民間對吳英是否罪該至死議論紛紛,尤其在網路上,同情吳英、認為其罪不當死的觀點,占據一邊倒的位置。而事實上,對於民間借貸行為是否合法合理,長期以來都是爭議不斷。
在民間資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加上民間資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間借貸一直盛行,尤其在溫州、金華等地。而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通常很難界定,罪與非罪,涇渭並不分明。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浙江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近200起,集資詐騙立案40多起。其中1億元以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資類犯罪案件集中爆發,涉案金額近百億元。
唾手可得的資本,令吳英忘記了背後洶涌的風險,海量尋求利潤的資本湧向借款人,也掩蓋了其背後尚未明晰的違法底線。
借貸給吳英的林衛平,此前並未和吳英有過接觸,只是大概了解到吳英的「一些項目搞得還可以」,於是,這個前幾年找朋友借5萬元錢都借不到的女孩子從林衛平那裡借走了4.7億元。
林衛平說,「我們一般不會去過多地過問錢到哪裡去,或者它來自哪裡」。
吳英在看守所中寄出的一張明信片上寫著:「記得我開始懂事,我就知道自己的脾氣很像老爸,那麼的倔,那麼的要強,還很執著,為了一個目標不惜犧牲一切。一直以來,我都相信自己是最行的,認為自己的腦子很好使,別人都跟不上。現在我感悟很多,做人、做事一定要順勢而為,當人生的方向坐標錯誤的時候,停止就是進步。」
兩年時間,吳英已沒有了億萬富姐橫空出世時豪擲千金的桀驁,盡管對當時輕易得來的財富神話仍滿含不甘,但此間的巨大落差,讓這個農村女孩瞬即回歸本色。
㈢ 邵東 又是多少億
1、2014年湖南邵東縣GPD總值283億,財政收入16.98億,湖南省縣域經濟排名13位。
2、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縣域經濟課題組完成的《中國縣域經濟發展報告(2015)》於2015年4月29日在京發布。在公布的400個縣(市)中沒有邵東縣的名字。其中湖南排名最後的縣是衡南縣,排名398位。
3、衡南縣與邵東縣的收入情況基本相同。
因此邵東縣在全國的排名應該在400名左右的成績。
㈣ 福清融資案20個億是真的嗎具體怎麼樣
真的,自己看新聞就知道了,這個話題水不到經驗的
㈤ 有個老闆拿著大家融資幾個億的錢跑路了,大家最後都報警了,請問能追回來嗎
這種大案肯定能夠破的,但是錢能不能追回來就不知道了。
㈥ 我遇到了重大詐騙案件融資了5個億怎麼辦
遇到詐騙,應該在案發地帶著證據報警。
警方會鑒別,會調查。
要是詐騙案,警方會積極破案。
案子要是破了,會為受害者挽回損失。
㈦ 融資一個億要判多久
非法集資詐騙一個億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㈧ 我有個市值幾十億的項目,但沒有啟動資金,怎麼樣才能融資
一般人說自己手頭有市值幾十億的項目,我都會懷疑是不是有幾粒花生米都不至於喝成這樣,不過我還是回答一下給想創業的朋友做下參考。如果您手裡真的有一個市值幾十億的項目並且沒有啟動資金,想要融資的話需要走以下幾種途徑。
找一些創投機構這其實和天使投資人有一點類似,但是它是以機構的形勢,並且在融資方面更加嚴格。當然這種機構是對投資過小的項目看不上眼的,如果你確實有個幾十億的項目,那麼找他們是最合適的。這些機構一般都會有自己的網站、自媒體渠道以及固定的辦公地點,你可以先從線上咨詢一下他們。如果他們對你的項目感興趣,會對你主動約談。不過這種機構對項目要求很高,要求你對項目的前中後期都有一個明確的規劃。如果你只有一個項目的雛形,那麼獲得他們幫助的概率非常小。我覺得如果您真的有幾十億的大項目,還是先自己借錢做出點成績最好,這樣後續的融資也相對容易。否則只是想靠著融資把項目推起來,那麼成功的可能性基本上為0。不過還是要說一句現在整體經濟形勢不算太好,創業一定要謹慎,切不可賭博式創業,否則最後肯定會一敗塗地。
㈨ 非法融資3億刑法幾年
按實際情況,非法融資涉嫌非法集資詐騙,詐騙金額達到3億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具體的量刑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
三、根據《決定》第八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構成集資詐騙罪。
「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
行為人實施《決定》第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㈩ 邵東肖正紅非法集資
你敢噴肖正紅???? 你也不去查查別人的底,就算他非法集資,你也奈何他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