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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金融資產重分類如何理解

發布時間: 2021-06-15 05:36:52

㈠ 為什麼金融資產之間禁止重分類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企業直接指定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從該金融資產的類型定義上我們就可以知道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記入當期的損益,在利潤表上予以反映。從而影響企業當期的經營成果。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2006年)的規定該類資產是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型(1.應收賬款和貸款2.持有至到期投資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的,這里不能重分類,只是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作這樣的規定,是基以一定的如下現實考慮的。
1.既然企業將一項資產起初確認為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或直接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那麼企業就不能隨意的改變這種承諾。因為投資者是根據你企業會計報表信息來做決策的,企業隨意改變自身的決策和承諾。那麼市場的投資人又怎們憑借會計報表信息來做決策。
2.基以企業利用會計准則規范調節利潤的考慮,也不宜允許以上資產的重分類。如允許這種重分類的存在,那麼企業在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較高時以公允價值計量,在資產價值持續下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重分類,重新確認為其他類型的資產(如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計量是以攤余成本計量)。以成本計量,資產的公允價值的下跌不必進行帳面的反映,而以成本計量,就能避免企業在財務報表上體現這種損失,來粉飾報表的數字。如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來確認,雖然其也一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公允價值的變動不是計入損益,而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在利潤表上也沒反映這種損失。
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其他資產。在當前是有爭議的。有人認為公允價值計量誇大了股票市場的損失,是造成當前金融危機的根源之一。

㈡ 關於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和其他三類金融資產之間進行重分類。除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其他三個金融資產之間可以重分類。

㈢ 金融資產重分類問題

第一個問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後續計量是採用公允價值計量,但是投資收益的計算是用攤余成本,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不影響攤余成本,所以2008年期初攤余成本是930,確認投資收益是930*6%。
借:應收利息 5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利息調整) 5.8
貸:投資收益 55.8
第二個問題:我算了也是25.8,暈了,30.8的話公允價值和攤余成本就調到905了,和可變現凈值不符呀。這答案確定是對的?麻煩你要確定了也告訴我一下

㈣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分錄怎麼理解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重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就是其他債券投資變成了債券投資,終止確認其他債券投資,新確定債券投資初始金額就可以。

減值不同於公允價值計量:

(1)僅確認單向的下跌,不確認高於成本的增值;

(2)可收回金額是公允價值與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兩者的較高者,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公允價值計量。

對債權性投資,最終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要轉入損益,所以區分減值損失和其他綜合收益還是有必要的。權益性投資在新准則下無需考慮減值問題。

(4)金融資產重分類如何理解擴展閱讀: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攤余成本後續計量,其發生減值時,應當在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並考慮相關擔保物的價值(取得和出售該擔保物發生的費用應當予以扣除)。

原實際利率是初始確認該金融資產時計算確定的實際利率。對於浮動利率貸款、應收款項或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可採用合同規定的現行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

即使合同條款因債務方或金融資產發行方由於發生財務困難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確認減值損失時,仍用條款修改前所計算的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計算。

㈤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定義

金融資產重分類,主要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任何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到期前出售或重分類了的一部分(較大比例),表明它違背了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那麼,剩餘部分也不能再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而應該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且在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能把任何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這「兩年」的限制是一種懲罰。兩年以後,符合條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㈥ 關於金融資產重分類的問題

ABCD 沒有違背持有至到期的初衷、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本金、企業無法控制事件引起的

㈦ 2018年新會計准則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問題

1.需要結轉公允價值變動

㈧ 為什麼金融資產要重分類

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部分出售或重分類的金額較大且不屬於例外情況,使該投資的剩餘部分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企業應當將該投資的剩餘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剩餘部分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㈨ 金融資產之間重分類

本期攤余成本為上期攤余成本-本期支付的利息+按實際利率計算的利息。
從債券發行至到期,債券價值由發行價格(期初攤余成本)逐漸向票面價格逼近,至到期時與票面價格相等。
從其中的某一時點來看,其利息調整則為攤余成本與票面之差。

㈩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什麼意思 是重新分類的意思

你好,
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解析:
我們通常會計上核算的金融資產,共分為四類:
第一類: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縣公允價值變動記入到當期損益,此類又分為兩個小類,1、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到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交易性金融資產。
第二類:持有至到期投資
第三類:貸款和應收賬款
第四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上就是四分類的金融資產了。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