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資產減值
第2個正確,第1個錯誤。
因為壞賬准備不做資產減值損失處理,而是單獨設立個賬戶,在確定之後直接進入管理費用或者回轉到應收賬款賬戶上去。
持有至到期投資在發生了資產減值的時候才做資產減值損失進入資產減值賬戶
『貳』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中,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計算公式是怎樣的,講詳細敘述!
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計算
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應當根據該資產預計的未來現金流量和折現率在資產剩餘使用壽命內予以折現後的金額確定。
如果各年的現金流量不等,則各年的現金流量應按照復利現值折現,然後加總。計算公式如下:
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第t年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1+折現率)t)
如果各年的現金流量相等,則按照年金現值折現。
【例】某運輸公司20×0年末對一艘遠洋運輸船隻進行減值測試。該船舶原值為30 000 萬元,累計折舊14 000萬元,20×0年末賬面價值為16 000萬元,預計尚可使用8 年。假定該船舶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難以確定,該公司通過計算其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確定可收回金額。
公司在考慮了與該船舶資產有關的貨幣時間價值和特定風險因素後,確定10%為該資產的最低必要報酬率,並將其作為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使用的折現率。
公司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該船舶歷史營運記錄、船舶性能狀況和未來每年運量發展趨勢,預計未來每年營運收入和相關人工費用、燃料費用、安全費用、港口碼頭費用以及日常維護費用等支出,在此基礎上估計該船舶在20×1 至20×8 年每年預計未來現金流量分別為:2500萬元、2460萬元、2380萬元、2360萬元、2390萬元、2470萬元、2500萬元和2510萬元。
根據上述預計未來現金流量和折現率,公司計算船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為13 038 萬元,計算過程如下:
年度 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萬元) 現值系數(折現率為10%)
(可根據公式計算或者直接查復利現值系數表取得) 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萬元)
20×1 2 500 0.9091 2 273
20×2 2 460 0.8264 2 033
20×3 2 380 0.7513 1 788
20×4 2 360 0.6830 1 612
20×5 2 390 0.6290 1 484
20×6 2 470 0.5645 1 394
20×7 2 500 0.5132 1 283
20×8 2510 0.4665 1 171
合計 13 038
『叄』 會計初學者請教!關於金融資產減值的例題
1)2005年5月1日購入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296000
應收股利 4000
貸:銀行存款 300000
這個不用多說 可供出售的交易費用計入成本 如果是發行權益性證券而發生的傭金則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不足的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2)2005年5月10日確認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4000
貸:應收股利 4000
(3)2005年12月31日確認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6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6000
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 260000-296000=-36000
為什麼是資本公積而不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內公允大幅度波動的話如果反映到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會造成當期利潤大幅度波動 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利潤情況
(4)2006年12月31日,確認股票投資的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176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6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40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塊資產減值 是計入公允價值變動 然後把前面公允價值發生變動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的也要轉出來 理解跟處置一樣
(5)2007年12月31日,確認股票價格上漲: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0000
貸:資本公積一其他資本公積 80000
對於權益性證券的資產減值轉回不能走損益科目 所以是資本公積 而不是資產減值損失
『肆』 處於第一階段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賬面余額-減值損失嗎一直認為第三階段才需要減呢
個人理解哈兩個科目反應的情況是一樣的只是對應的不同對於應收賬款一類的對應使用信用減值損失對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類的對應使用資產減值損失供參考
『伍』 金融資產模型有哪些知識點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以下是金融資產轉移知識點內容: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減值計量的處理原則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在計算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採用的折現率應為原實際利率或原合同規定的利率。
(3)短期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現值相差很小的,在確定相關減值損失時,可不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
(4)對於存在大量性質類似且以攤余成本後續計量金融資產的企業,應當先將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區分開來,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5)對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准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6)外幣金融資產在計量減值時,應先按外幣確定折現值,再按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折成記賬本位幣額,最後與其賬面記賬本位幣比較認定減值損失。
(7)減值損失計量中計算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所採用的折現率應作為後續利息收入的利率標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減值計量的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按應減記的金額】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收益】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
(2)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應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
貸:資產減值損失
(3)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在該權益工具價值回升時,應通過權益轉回,不得通過損益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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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2017新會計准則下金融資產減值怎麼處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的賬務處理
1.計提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等
2.轉回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等
貸:資產減值損失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賬務處理
1.計提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柒』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減值處理
現在沒有了「長期債權投資」這個科目了吧,應該是「持有到到期投資」。
我們就這個債權投資來講攤余成本=賬面價值。實際上你只要看一下長期債權投資這個一級科目的賬面余額是剩多少就可以了。
在剛購入的時候「長期債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20837萬元包括(面值20000萬和溢價837萬元)
12月31日計提了利息做了一筆貸:長期債權投資(溢價)150萬,這時「長期債權投資」的賬面余額等於20687(包括面值20000萬和溢價687萬(837-150)了。
『捌』 金融資產減值的概念
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
金融資產減值,是《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
『玖』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第六章 金融資產減值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第四十一條 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是指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後實際發生的、對該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企業能夠對該影響進行可靠計量的事項。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下列各項:
(一)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二)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三)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四)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五)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六)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後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七)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八)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九)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第四十二條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不包括尚未發生的未來信用損失)現值,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並考慮相關擔保物的價值(取得和出售該擔保物發生的費用應當予以扣除)。原實際利率是初始確認該金融資產時計算確定的實際利率。對於浮動利率貸款、應收款項或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可採用合同規定的現行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
短期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現值相差很小的,在確定相關減值損失時,可不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
第四十三條 對單項金額重大的金融資產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或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單獨測試未發生減值的金融資產(包括單項金額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資產),應當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再進行減值測試。已單項確認減值損失的金融資產,不應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金融資產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第四十四條 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准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第四十五條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應當將該權益工具投資或衍生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六條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攤銷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後的余額。
第四十七條 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十八條 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但是,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四十九條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後,利息收入應當按照確定減值損失時對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採用的折現率作為利率計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