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用虛假項目融資,進行民間借貸,屬於詐騙嗎
不算。只要確實有
借條
,有借貸關系,就是債權債務關系,不是詐騙。
『貳』 如何防止融資詐騙
1.區別真假融資服務機構的方法
(1)是否站在企業的角度考慮問題;
(2)是否具有融資的經驗和專業度;
(3)收費與其提供的服務價值是否一致,質量價格比如何;
(4)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
(5)簽訂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條款陷阱;
(6)與資金方的關系是什麼,位置是否獨立;
(7)服務機構的背景及融資服務人員的品質如何;
(8)贏利模式不同,真正的服務機構以提供智力服務或者風險代理為目的。
2.區別真假投資公司方法
正規的資金方在服務工作流程上與上述設置騙局的機構有很多相似之處;但仍有很多區別,主要包括:
(1)自己承擔交通費;
(2)在融資過程中不要求企業進行資產或項目評估;
(3)在操作過程中需要中介機構介入時,自己不指定融資服務機構,如事務所、評估機構;
(4)自己承擔全部或一部分運作過程費用;
(5)對擬投資的項目或擬合作企業從一開始就運作非常細致;自己親自和企業及其融資服務機構一起進行項目論證;
(6)有嚴格的投資方向、投資原則;
(7)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往下進行;
(8)在成功以前不收過程費用;
(9)不急於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10)簽訂的合作協議非常公平,沒有設置合同條款陷阱。
3.企業應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1)對投資公司或融資服務機構進行調查確認。
(2)謹慎接受朋友的建議。不論是企業團隊的關系人,還是其他人介紹資金方或融資機構,這都不是企業進入融資騙局的根本。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融資企業應該從工作流程和選擇標准上進行嚴格把關,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技術。
(3)不要有投機取巧的心理。
(4)提高判斷力。企業對投資公司及融資服務機構缺少判斷能力,是陷入融資騙局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企業在融資實踐過程中應不斷地積累經驗,主動地學習有關知識。
(5)請專業融資顧問全程跟蹤服務。企業可以選擇具有職業操守、經驗豐富、能夠站在企業角度的融資服務機構做融資顧問,或者請律師參與,事先對機構的性質和真實性進行判斷,在簽署協議前謹慎抉擇,防患未然。
『叄』 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詐騙45萬元,怎樣判刑
您好!
1、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為手段,目的是為了詐騙,在刑法理論上稱之為牽連犯,擇一重罪處罰,也就是說只定詐騙罪即可。
2、詐騙罪超過五十萬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本案詐騙四十五萬屬於「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具體判多少刑期,由法院根據案件的量刑情節與公訴意見、辯護意見確定具體刑期。
建議委託專業刑事律師辯護,爭取最輕處理。希望能幫助您!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肆』 理財公司非法融資屬於金融詐騙嗎
非法融資本就不屬於金融詐騙,這是兩個概念。
一、非法集資罪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行為破壞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危及社會穩定,因此有必要予以打擊。對於某些危害較大的非法集資行為,依靠讓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手段來規制是不夠的,而必須用刑事的手段來予以打擊。目前我國刑法規定了四種非法集資類的犯罪,它們分別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依據《刑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該罪是目前我國發案最多的一種非法集資類犯罪。至於何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目前並無相應的司法解釋,但一般會參照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來理解。該《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在現實生活中,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一般比較容易理解和識別。如某房地產公司因資金緊張,以宣稱將給與高額利息或其他回報的方式直接向公眾借款,就屬於比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為。而對於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由於其形式多樣,並且經常花樣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對較難以被識別。如以發展會員、特許加盟店、專賣店、代理店等為名,許諾以高額回報,非法吸收資金;以出售返租產權式商鋪的名義,宣稱低風險高回報,非法吸收資金;以支持生態環保、發展綠色產業、植樹造林等為幌子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等。對於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需要我們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法律特徵來加以識別。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只有具備一定的數額或情節才能構成犯罪。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下稱「《追訴標准》」)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
刑法規定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金融詐騙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罪行認定
司法實踐中如何正確認定金融詐騙罪與非罪的界限?
關鍵在於認定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首先,看是否具有法定的金融詐騙犯罪行為之一。金融詐騙犯罪都是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除了貸款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惡意透支外,刑法列舉的實施票據詐騙、金融憑證詐騙、信用證詐騙、信用卡詐騙(惡意透支外)、有價證券和保險詐騙犯罪的具體行為表現,是認定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重要依據。
(2)其次,根據司法實踐經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①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②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③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④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⑤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⑥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⑦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需要說明的是,這7種情形都以"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為前提條件,既不能僅根據這7種情形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相關法律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同上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同上
(一)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的;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財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第一百九十二條相關規定:
(一)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證的;
(三)騙取信用證的;
(四)以其他方法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同上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九十七條 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同上
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第二百條 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伍』 公司涉及非法融資,行政人資需承擔什麼責任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下簡稱《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二)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三)非法發放貸款、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四)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前款所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實踐中爭議主要在於《辦法》能否作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定罪量刑的依據。
『陸』 如何識破融資騙局和欺詐
如何防範融資詐騙
1.區別真假融資服務機構的方法
主要包括:
(1)是否站在企業的角度考慮問題;
(2)是否具有融資的經驗和專業度;
(3)收費與其提供的服務價值是否一致,質量價格比如何;
(4)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
(5)簽訂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條款陷阱;
(6)與資金方的關系是什麼,位置是否獨立;
(7)服務機構的背景及融資服務人員的品質如何;
(8)盈利模式不同,真正的服務機構以提供智力服務或者風險代理為目的。
2.區別真假投資公司方法
正規的資金方在服務工作流程上與上述設置騙局的機構有很多相似之處;但仍有很多區別,主要包括:
(1)自己承擔交通費;
(2)在融資過程中不要求企業進行資產或項目評估;
(3)在操作過程中需要中介機構介入時,自己不指定融資服務機構,如事物所、評估機構;
(4)自己承擔全部或一部分運作過程費用;
(5)對擬投資的項目或擬合作企業從一開始就非常細致;自己親自和企業及其融資服務機構一起進行項目論證;
(6)有嚴格的投資方向、投資原則;
(7)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往下進行;
(8)在成功以前不收過程費用;
(9)不急於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10)簽訂的合作協議非常公平,沒有設置合同條款陷阱。
3.企業應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1)對投資公司或融資服務機構進行調查確認
(2)謹慎接受朋友的建議不論是企業團隊的關系人,還是其他人介紹資金方或融資機構,這都不是企業進入融資騙局的根本。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融資企業應該從工作流程和選擇標准上進行嚴格把關,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技術。
(3)不要有投機取巧的心理
(4)提高判斷力企業對資金方及融資服務機構缺少判斷力,是陷入融資騙局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企業在融資實踐過程中不斷地積累經驗,主動地學習有關知識。
(5)請專業融資顧問全程跟蹤服務企業可以選擇具有職業操守、經驗豐富、能夠站在企業角度的融資服務機構作融資顧問,或者請律師參與,事先對機構的性質和真實性進行判斷,在簽署協議前謹慎抉擇,防患未然。
『柒』 偽造公文進行詐騙的,是吸收犯還是牽連犯
牽連犯。區分吸收犯和牽連犯有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就是看行為的對象是不是同一的。偽造公文的對象是公文,詐騙的對象是財物。舉一例子,如A綁架B,將B困一房子中,這里有一個非法拘禁的行為,但是被吸收到綁架罪中了。非法拘禁的對象和綁架的對象都是同一個對象。
『捌』 之前公司做幫企業融資,找人買原始股,但現在客戶買了原始股一直沒有上市,算不算詐騙
嚴格定義算是詐騙吧,後果也比較嚴重,屬於刑事放罪,如果不能盡快上市,還是將購買原始股的錢返還給對方比較保險。
『玖』 #騙子評估公司# 北京中水致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結合虛假投資公司,對融資項目方實行詐騙
我是2008年前從青島三利逃出來的,那會剛畢業什麼都不懂稀跟著學校就進了三利這個人間煉獄.
不廢話進入正題,進三利你會被那裡的景色迷住,真的很美,環境很好,公司里有三(現在吹成6星)星級酒店,有花園,有美麗的住宅區,但是這都是他們騙人,迷惑人的外表。還沒說什麼呢,我的心裡已經是不寒而慄,真的!
要進三利首先要繳納所謂的「風險抵押金」8000塊,當然感畢業的學生可以少交點,最少3000,但是以後的5000要從工資里扣除,還有就是以後每個月的工資要扣除20%,來作為公司的發展基金。這些只是進入三利的門檻,還有更可怕的是勞動合同最少要簽15年,除了廚師和廠里的司機,保安都是10年以外.
說白了,那家公司誇三利的人都是三利的老闆(張明亮)的親戚,或者老鄉,都是山東臨朐的人,他們也都是沒辦法,因為他們的大部分都是農民出身,都在那家單位幹了很久,自己每個月壓的20%的錢都有了很多,所以他們都現在已經完全被洗腦,都是一群張明亮的狗腿子了。
到目前我已經離開那裡2年了。可是我的朋友(和我一起逃出來的)畢業證仍然在那家公司壓著,拿不出來,也找了很多法律程序但是無濟於事,尤其是我們這些外省來的,你沒有工作根本耗不起,所以很多恐怖的事情你只有打碎了牙齒往自個肚子里吞.
我再來說說那家公司的布局,進入三利大門左側是三利酒店(3層),你對面是行政樓(3層),行政樓後面是車間,所謂車間就是焊接的,他們那裡的工人們主要是焊接工,還有就是從臨朐職業中學招來的接線的操作工,這個企業最大的工人群體就是做銷售的,這些人里什麼樣的人都有,很復雜!車間後面是花卉公司,說白了就是幾個塑料薄膜弄得養花的東西。現在我來告訴大家一件事情,其實這家所謂的集團公司其實就是他的三利酒店還有花卉公司(薄膜棚)還有水務公司(就一間辦公室,裡面是張明亮的兒子).這家公司有自己的法務部,專門打官司的用的,那會的經理叫什麼翠芳,估計現在已經換了。還有監審部,其實就是打手部,還有人資部(一個培訓講師,一個招聘的,一個管理給你辭職辦手續的,還有一個經理,培訓講師的職責就是負責洗腦),還有一個售後服務部。還有財務部,財務部都是張明亮的親戚,行政副總就在裡面。(財務室裡面有個辦公室)。我主要說下監審部(打手部)以武聯合為首,下面很多保安都是剛畢業的職業中學的學生,包括女的.武聯合說話有點結巴,為人狡詐,經常笑臉相迎,阿諛奉承,見風使舵,跟屁溜煙最為擅長。每天就是到處找員工的問題,誰被找到,告訴你你完了,最輕是曝光罰款,開批鬥大會是常有的事情,具體後面再說.這家公司有吸煙室,再大門的左側,三利酒店前面,和保衛室呼應,但是這家公司絕對不許抽煙,包括公司以外,一旦被武聯合或者其他人揭發,後果不堪設想.
到了這家公司,你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說什麼話你都要誇贊張明亮好,那裡你經常會聽到父母給了我生命,張董給了我生活的資本,生活的….等等,反正一句話,在那裡張明亮比你父母還重要。每年的元旦,是三利所有員工集合的日子,所有的銷售人員必須趕回來,所謂集合其實就是某些人,就是上面說的犯錯的人的批鬥大會,這個夜晚將是在三利人最黑暗的夜晚,因為這個批鬥大會最少開12個小時以上,一個主席台,上面會有很多人發言,犯錯的人會站在主席台一邊,接受很多人的謾罵和羞辱,打手就在一邊,其間很多領導層為了取悅張明亮會讓很多員工發言,其實為非就是誇贊三利多麼好,董事長多麼偉大,還有那些犯錯的人多麼無恥等等,那種環境下,你不得不說,真的很恐怖!很有幸我參加過這樣一個會,就在那之後我和我的朋友逃了出來,但是畢業證怎麼也沒拿出來,那會天真的認為通過法律的武器可以拿出來!但是不敢想像我真的無能為力,一個人拿什麼和一個公司去耗.
忘了提醒大家,進了這家公司你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因為你已經深陷狼窩,和任何人說話要注意,因為他們那些人尤其是武聯合,監審部的人,還有人資部的人,他們手裡都有錄音筆,你犯了所謂公司的規章制度,都不要以為你向他們道歉了,認錯了,就沒事了,後果我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絕對讓你銘記一輩子.
那裡上班是指紋打卡,在行政樓的大廳有2台指紋打卡機,早上每天要跑操,跑完操是打掃衛生的時間,那裡很講究,確切的說是變態,吃到,衛生打掃不好都是要返款的,每個月尤其是剛去的學生,交了風險抵押金,還有那8000的餘款,你跟本拿不到錢的,這家公司工資是發現金的,記得第一個月我拿了120塊錢,絕對不夠你交罰款的.不信有去過三利的人都知道,在三利的沙發下面你都找不到灰塵,不然等待的就是罰款.很變態真的!那裡走路都有規定的,不能隨便跑步,三人成行,四人成列。如果走錯了,罰款!!武聯合每天沒事就是抓這些人的。吃飯的時候自助餐,你打的必須吃完,吃不完噎死也要吃完,一旦給人看見你沒吃完,你就要給批鬥,給罰款,再三利永遠被人鄙視.我要是記得沒錯的話,那裡的餐費一天是48塊(其實18塊都不值),早上8塊,中午18.下午20塊,你是否會覺得吃的真好啊,呵呵,你錯了!這些錢名義上是公司的出的,其實根本不值48,只要你離開公司,這些錢你都要為你每天的48塊買單的,那不是一般的黑啊!你如果離開的那一天你繳納的8000,和你每個月的20%跟本拿不到,都給三利黑掉了!如果你還有值錢的東西,比如你帶的自己的電腦等大件的東西,你根本帶不出來,都要留給那個黑暗的煉獄!當然了,那是只要你人能翻牆跑出來已經是萬幸了,電腦,錢財都已經顯得那麼微不足道.
其實我感覺還有很多值得一說的地方,但是我所說的這些我覺得只要是一個聰明的人都已經覺察到這家公司的黑暗,足以讓很多剛畢業的朋友引起一個注意.這家公司真的不能去,我向天發誓,我所說的沒有點假的地方和誇大的地方,因為這些都是我親身經歷.我不想更多的剛畢業的朋友在經濟危機的的影響下盲目就業,被這家騙子公司給黑了!父母的錢都是他們的血汗錢.忘了補充一點,進這家公司還要交畢業證,美其名曰統一管理,其實就是防著你走的那天!!!他們要畢業證一點沒用,但是他就是不會給你!只要你交了,我敢肯定你肯定拿不出來!
最後,我總結一下,准備去那裡面試的朋友去了可以對照一下,看我說的對不對.如果有曾經也在那個人間煉獄出來的朋友看到了,請幫幫我們這些剛剛畢業的學弟學妹們,看我說的是不是昧良心的話,還是事實就是如此!
三利集團也叫三利給水,右邊是一家做高壓鍋一類的企業,前面是一個村莊,有很多話吧,小商店,檯球桌一類小店.進入三利右手側是保安室,左側是吸煙室,左側大概10米左右就是三利酒店,大門對面是一個花園,花園前面是行政樓,行政樓後面是製造車間,再後面就是養花的大棚.然後左面的酒店後面是員工住宅區,2棟樓好像是.(說到這里,再說一個變態的事情,那會我剛去聽說哪個員工吐了口談在董事長的門口的樓梯上,不是故意的,然後董事長就下令必須把這個不知好歹的傢伙查出來,武聯合,但是還有一個和武聯合一樣的角色的人,忘了叫什麼了,查了一個月,沒查到,最後是全體員工,包括副總級的人物,還有沒住那棟樓的員工都受到牽連,全部罰款處理)扯遠了,員工住宅區後面是一個側門,在他的正面是一排小平方,專門給那些剛來的學生和車間的員工住的,8人間和普通學校的一樣,沒學校的好,不知道現在拆了沒!這家公司的廠服是統一的那種墨綠色的,有肩章,扣子上有五星標志。車間上面是學海爾的。有8個大鐵字「快速反應,馬上行動」.去過和准備去的朋友們,看我寫的對不對!我用我血的教訓先告訴那些准備去還沒去的朋友們,千萬不要上了這個賊船啊,不然你也將失去畢業證.失去錢,失去做人的尊嚴!
這家所謂的集團公司是有水務公司(一間辦公室,裡面是張明亮的兒子),法務部(一個經理,一個法務專員),咨詢部,人資部張雪蓮,監審部王新玲,審計部,財務部馬林華,工會(裡面有個叫孫建軍馬屁精,很變態比武聯合變態),售後服務部,工程部(主要是搞機械設計的,在2樓最右邊)製造部(那會是王偉是副總,現在不知).考管部(是個戴眼鏡的小矮子做老大的)--------考管部,和監審部別的公司是沒有的,因為這2個部門其實就是打手部.
『拾』 空殼公司進行融資是算詐騙嗎
空殼公司也就是皮包公司吧,他在進行融資的話,他就屬於詐騙行為,要付法律責任的,這類公司是很坑人的,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