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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交易性金融資產三視頻

發布時間: 2021-06-16 01:04:15

Ⅰ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

選A購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支付的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收益,購買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單獨作為應收項目處理,所以甲公司購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入賬價值=215-15=200(萬元),選項A正確。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00

應收股利15

投資收益 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18

貸:其他貨幣資金218.18

Ⅱ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內容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金融)接受委託採用全額承購包銷、余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的證券,應在收到證券時將其進行分類。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應在本科目核算;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資產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Ⅲ 交易性金融資產包括哪些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並且一旦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為了適應現在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出現的市場交易,取代了原來的短期投資,與之類似,又有不同。

條件
(1) 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
(2) 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 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則不應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特點
1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2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3,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

Ⅳ 資產負債表裡的 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填列

交易性金融資產下有兩個二級科目,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成本核算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即交易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記錄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較上一期公允價值的變動,並且該變動金額相應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金融)接受委託採用全額承購包銷、余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的證券,應在收到證券時將其進行分類。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應在本科目核算;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衍生金融資產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4)交易性金融資產三視頻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

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