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溫州市總商會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注冊號:****所在地:浙江省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王寅虹企業類型: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營性質企業控股)登記狀態:存續登記機關:溫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地址:溫州市鹿城區泰力路48號鹿城區金融廣場地上2層B區
法定代表人:余文敏
成立時間:2007-04-04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30000005384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新城大道140號1707室-2
Ⅱ 請問中小企業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的行政職能都有哪些依據哪些法律法規。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職責:
1、為企業發展和改革當好參謀,協助制訂.鄉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履行政府職責,貫徹執行《鄉鎮企業法》。
2、積極開展外引內聯,促進個私經濟發展。
3、引導、督促鄉企業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系以及經濟活動關系。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4、指導企業管理,為企業經營活動,產品展銷、項目申報、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融資、創立品牌、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提供咨詢和服務。
5、負責管理鄉企業集體資產,提高資產營運效益,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和增值。
6、負責鄉企財務、統計等各項報表的編制工作,做好上傳下達,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中小企業局屬於單獨的政府部門。是事業單位性質,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一般是經當地經信委批準的,並在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非企業公益性的為中小企業服務性的機構。
Ⅲ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性質是什麼具體是個什麼單位
中小企業局屬於單獨的政府部門。是事業單位性質,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一般是經當地經信委批準的,並在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非企業公益性的為中小企業服務性的機構。業務部門有:綜合服務部、融資擔保服務部 、管理咨詢部、事務代理部、信息化服務部、技術服務部、人才培訓部、市場開拓部。
拓展資料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職責:
1.為企業發展和改革當好參謀,協助制訂.鄉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履行政府職責,貫徹執行《鄉鎮企業法》。
2.積極開展外引內聯,促進個私經濟發展。
3.引導、督促鄉企業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系以及經濟活動關系。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4.指導企業管理,為企業經營活動,產品展銷、項目申報、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融資、創立品牌、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提供咨詢和服務。
5.負責管理鄉企業集體資產,提高資產營運效益,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和增值。
6.負責鄉企財務、統計等各項報表的編制工作,做好上傳下達,完成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和任務。
Ⅳ 佛山天使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佛山天使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01月1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企業投資、融資項目策劃、協調,融資咨詢及通過互聯網提供融資信息咨詢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邢紅珠
成立時間:2012-01-19
注冊資本:55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60200025153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同濟西路12號一座912室之一
Ⅳ 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如何打造
如果您運營一個融資服務平台杭州融都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不錯的選擇。
詳情可咨詢
Ⅵ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需要什麼條件該找哪個平台呢
我朋友的公司用的是虎虎企業社交辦公雲服務平台的OA辦公,聽他說管理層能夠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態,隨時關注員工在不在線,隨時下達任務給他們,即時的對其進行鼓勵指導督促。真的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哦。。。
Ⅶ 溫州百家易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溫州百家易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3月,同年6月份成立地方金融風險控制研究中心和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修治
成立時間:2012-03-01
注冊資本:6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302000134490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溫州市鹿城區百里西路工會大廈2幢901室
Ⅷ 溫州《關於開展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試點的實施意見》(暫行)
對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試點的性質和原則、試點內容、風險控制、監督管理和政策扶持方面提出了整體思路:初期在市區和瑞安、樂清兩市先行試點;中心為民間借貸機構和相關配套服務機構提供場地、綜合信息匯總和發布、借貸登記等綜合服務;並通過相應的進駐機構為個人、機構、企業提供資金供需撮合以及融資信息、第三方鑒證、資信評價、信用管理、金融產品經紀代理、融資擔保等專項服務。
《實施意見》規定該中心服務流程為:建立資金供求信息庫,提供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和提供民間資金的供給信息,通過信息服務系統實體和虛擬平台進行信息配對和對接,安排資金供需雙方面談,協助其辦理手續並登記備案,最後整理借貸資料歸檔,並向主管部門備案。
但這只是總體原則,並不是具體實施細則,參與該中心組建工作人士表示,該平台更像是一個實體市場或者交易所,由政府出面「招商引資」,將大批相關機構引駐到該大樓內。
上述參與組建工作人士表示,由於溫州此舉是中國民間的首次嘗試,並無參照,各方建議始終難統一。他透露,組建工作在市政府催促下艱難推進,但目前各方可以明確的是,先由鹿城區政府主導並搭建平台,剩餘細節和爭議部分,隨後再逐步協商解決。
改造民間借貸模式
作為溫州地區已經運營的民間借貸融資的電子信息網站,溫州民間借貸網為借貸雙方牽線搭橋,促成資金需求雙方完成交易,為急需資金者尋找合法的資金來源。
該網站發起人溫州攀遠律師事務所主任顏貽潘看來,溫州民間借貸網是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的雛形,初步具備該中心功能。溫州民間借貸網自2010年5月運營
據了解,溫州民間借貸網在具體業務操作過程中,完成撮合交易借貸額單筆最低為30萬元。從資金供需雙方信息發布到最終完成撮合交易,最快需七天,前提是借款利率能直接匹配,且有足額的抵押品,否則時間會更長。
顏貽潘認為,中心的成立,可以解決兄弟親友間難以啟齒的借款利息、還款拖拉、手續不到位等問題。但不可否認的是,效率和手續上將更加繁瑣,原本快捷、靈活、廣泛、具有人情味的民間借貸行為面臨模式上的轉變。
多年的實踐表明,民間借貸最大的特點是快捷,數額較小的資金數小時內可以完成,借貸關系大多數只需口頭承諾或者出具借條。快捷的特徵適應了中小企業使用資金通常沒有縝密計劃所造成的資金臨時缺口。
民間借貸通常在固定的范圍和地域內、在親緣網路和熟人圈子中進行,具有風險共擔,互惠互利的綜合功能。借貸雙方所在的以親緣、地緣為中心的人際關系網路,是民間經濟活動最根本的信用基礎,雖然沒有任何成文規定,但是參與各方都遵守約定俗成的慣例。民間借貸具有很濃厚的人情味,借貸期限較短的或者關系較親密的,甚至可免息。
倘若按照溫州市政府的設想和規劃,將參與各方逐步引入到公開的操作平台,交易完成後備案登記,這將改變傳統的民間借貸非公開的服務模式。上述直接參與組建工作的人士表示,中心並無強制職能,為自願參與,成立後有多少資金供需方會通過此渠道融資,連政府部門也沒有十足把握。
更為關鍵的規定和爭議是對利率水平的限制,《實施意見》要求中介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法律規定的民間借貸利率,及借貸利率不得高於同期銀行借貸利率的4倍,職能部門將監控資金交易利率和場內交易中違規行為,並及時處理。
但對於逐利熱情高漲的民間資金,依靠中心撮合發放貸款,並非最優選擇,最直接的損失就是利差。據人民銀行溫州支行官方統計,2011年9月,當時溫州地區的民間借貸的年利率在40%左右,此利率水平相當於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的6倍多。
而熟悉溫州情況的金融界人士則認為,上述統計可能仍然存在誤差,他們所感受到的溫州地區實際民間利率遠高於40%的水平。對這些可以獲較高利益的放貸人而言,是否主動納入官方的協調管理體系,事實上有不少難度。
此外,一些可能涉及資金來源存疑的灰色民間借貸關系,更不會輕易浮出水面。
細則仍待完善
政府試圖整頓金融秩序的良好願望,還面臨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問題,尤其是在指導意見的執行過程中,許多操作細節可能導致政策設計的初衷走偏。
多位直接參與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規則和組建工作的人士均表示,在政策層面,政府提出了原則性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基本框架,但在操作層面,涉及到該中心組建內容的細節、運營模式、業務流程等方面的細則仍不明晰,還在商討過程中。
最核心的問題是哪些機構入駐該平台,尚未確定,而相關的選擇標准,有可能陷入爭議之中。
根據《實施意見》要求,試點初期,從事民間借貸撮合的投資(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先行入駐,其次引導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寄售行、舊物調劑行等中介機構進入,隨後逐步引導從事民間借貸的一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進場登記管理。
據了解,目前人人貸、宜信等網路借貸中介都在考慮進入該平台,浙江當地全球網、溫州民間借貸網也計劃與該中心介面。
溫州市金融辦主任張震宇在2011年底曾透露,2012年將引入三家到五家P2P(Peer to Peer 簡稱「人人貸」)企業入駐該中心。但據了解,在溫州政府該中心的實施細則尚不明晰的情況下,此類機構還在觀望。
《實施意見》規定,市場相關各方進場後自願達成交易,如借貸發生違約,該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此杭州全球網執行董事高紅冰認為, 1對1的借貸交易,中介機構撮合即可完成,如果出現違約,中心可不必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是1對多的交易,中心的角色不再局限於1對1交易中的簡單撮合,這種情況下,違約發生後的法律責任如何界定,還需討論。
其次,《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中心由國有公司主導或者當地優秀民營企業發起組建,採取市場化方式運作,以向會員和進場機構收取一定的服務手續費為贏利模式。
既然中心的發起人股東往往帶有利益訴求,如何平衡該中心的公共服務職能和商業贏利要求。參與組建工作的人士表示,應該提前出台相關政策,確定收費標准。而目前溫州相關部門尚未明確具體標准。
此外,接近溫州市金融辦人士透露,中心業務服務范圍界定也未明晰,是服務溫州地區,還是面向更大地域,各方還存在爭議。
該中心能否像設計者期望的那樣發揮強化監管的作用,業界部分人士對此仍存疑慮。
溫州市提出成立該中心的最終目的是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給民間資本提供合法、陽光的平台,打擊非法高利貸行為。為此,《實施意見》規定,資金供給方所出資金必須為自有資金並提供相關證明,嚴禁銀行資金流入、非法集資和吸收公眾存款。
但是2011年溫州借貸危機的動因之一便是,大量銀行資金流入高利貸市場,起到推波助瀾作用。一位國有大行溫州分行人士表示,銀行往往只能監控信貸資金流出的第一賬戶。據該行統計,該行溫州地區中小企業貸款95%的信貸資金流入非實體經濟領域。
參與組建該中心的人士也坦言,在辨別放款人資金來源、防止銀行信貸資金流出方面,中心的作用可能非常有限。對相關資金的深入核查,事實上涉及人民銀行、銀監局等多個部門的監管職能,絕非一個新成立的中心可以承擔。
溫州攀遠律師事務所主任顏貽潘則認為,伴隨著民間借貸陽光化,個人財產信息也將公開化,而很大一部分民間資金持有者,並不願意公開個人財產信息。這帶來一個挑戰就是,中心如何保障放款人個人隱私,消除放款人的疑慮。因此他們提醒,中心的設立也可能就是一個階段性的嘗試,意在恢復和重構當地金融秩序,而並非一定要替代民間借貸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