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和汽車租賃公司的區別
融資租賃是指別人沒錢買車,你去買瞭然後租給別人;租賃是把已經買了的車租給別人。
性質不一樣,融資租賃反而有點類似貸款,
② 車輛融資租賃和普通租賃有什麼區別
融資租賃的交易一般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參與,至少要有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購買合同),是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交易。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物件和供貨人的選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賃期限結束後,一般由承租人以象徵性的價格購買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轉移到承租人。《購買合同》的決策人是承租人,《購買合同》的買方則是出租人。供貨人根據《購買合同》的約定,向承租人交貨。
③ 汽車消費貸跟汽車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哪個更好
汽車消費貸跟汽車融資租賃主要區別是汽車消費貸買車使用權是你自己,二汽車融資租賃使用權需要是租賃公司還清後你才可以使用。
④ 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和汽車租賃公司的區別
融資租賃是一種依託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礎之上引入出租服務中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特性,租賃結束後將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的現代營銷方式。
通俗來說,是一種新型的大額分期購車方式。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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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⑥ 想買車了,請問銀行車貸和汽車融資租賃哪種好有什麼區別
這個還是銀行貸款更安全,融資公司現在有很多沒有資質,盡量不要選擇。
⑦ 汽車消費信貸與汽車融資租賃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⑧ 汽車的融資租賃和以租代購有啥區別
1、融資租賃可以通過以租代購或將已購設備再通過類似質押方式給投資方,然後選擇分期付款方式融資
2、以租代購是指通過租賃方式使用設備,設備在結束期作價自己收回或租方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