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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地下管網融資租賃評估

發布時間: 2021-06-16 17:56:18

融資租賃之前用的是道路管網做抵押,被查出違規,現在想使用土地做抵押,這一變更過程是叫什麼變更

嚴格來說,可以說是擔保方式變更,道路管網那個不能叫抵押,是用道路管網收益權作擔保,應該叫權利質押。用土地做抵押叫土地使用權抵押。由質押變抵押,擔保方式變了。
通俗籠統一點,也可以說是抵押物變更,抵押物由道路管網收益權變更為土地使用權。
融資租賃關系中,出租人通常是按照承租人的指定和要求提供了特定租賃物,如果承租人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者提前違約終止合同,出租人會遭受重大損失,因此會要求承租人提供擔保,擔保可以是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擔保物。特定收益權可以做為權利質押的標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做為抵押的標的。

② 融資租賃的資產評估方法是什麼

所謂融資租賃資產作為企業取得對資產控制權的一種方式。其評估融資租賃合同權益的基本方法為收益法,具體可分為預期收益法和成本節約額法。當難以重新取得新的相同資產的融資租賃合同時,原融資租賃合同是不可替代的,這時就應用預期收益法進行評估,將利用該合同所取得的收益扣除為取得和履行該合同所需支付的費用後的凈現值作為該合同的價值。(在評估實務中,有時雖然原融資租賃合同並不是不可替代的,但要得到相關信息比較困難,這時也可使用預期收益進行評估)。當能夠通過簽訂
新的融資租賃合同取得相同的資產時,就應用成本節約額法進行評估,將新合同與原合同之間價格差融資租賃按承租方最終能否取得承租資產的所有權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在承租期滿後,資產所有權轉給承租方;另一種是在租賃期滿後,出租方將資產收回。在第一種方式下,融資租賃有些像分期付款,但不完全一樣。融資租賃只是在租賃期滿後才取得資產的所有權,而分期付款取得的資產在一開始就擁有資產的所有權。正是這種差別,使融資租賃資產不宜作為固定資產評估,而應作為無形資產——租賃合同權益來評估。因為在租賃期滿之前,承租方還沒有取得資產的所有權,只有將其權益列為無形資產,才能恰當地反映被評估資產的形態。此外,由於合同還未執行完畢,在合同的剩餘期限內,還存
在合同不能履行、承租方最終得不到資產所有權的風險。而只有將融資租賃資產作為無形資產評估,才能更好地考慮到這種風險。在多數情況下,融資租賃合同已經執行了一段時間,承租方已經支付了一些融資租賃費。這些已付的租賃費在經過調整後可以列入資產,
但未付的租賃費不應列入資產,應付的租賃費也不應再列入負債。此處將已付的租賃費看作資產,但並不是固定資產。已付的租賃費除了在支付的當期為承租方帶來收益外,在合同期滿取得該資產的所有權後仍能為承租方帶來收益。已付的租賃費應該看作是為取得上述收益的權利而付出的代價,是無形資產。
在第二種方式下,融資租賃類似經營租賃,只是期限較長。這里,融資租賃合同只是一
種權益,只能作為無形資產來評估。因而,既不能將已付和未付的融資租賃費作為資產,也不能將應付的融資租賃費作為負債。異的現值作為該合同的價值。

③ 請問:融資租賃的項目評估報告怎麼寫啊祈望專業人士指點

評估報告需要對承租人的企業的產業特點,經營狀況,項目情況,償還能力等進行評估。

④ 熱力公司給用戶供熱的供熱管道在地下,長達幾千米,資產評估公司怎麼評估管道價值,還有折舊、增值怎麼計

暖設備生產。。。

但很多業務需要辦增項,不是拿著供熱公司的執照就能直接做。

想雞西大盛供熱集團,他們有10多個分公司。業務非常全。

⑤ 公租房地下管網能做融資租賃嗎

合川公租房在那裡啊,現在還能申請嗎?

⑥ 融資租賃的設備如何評估

並沒有專門的評估辦法,就按照國家關於固定資產評估的規定進行就可以了。
如果融資租賃中租入方和融資方是國有,要遵守國有資產評估辦法和實施細則。如果是民營,就自己制定規則吧。

⑦ 目前國內融資租賃公司會做二手設備的融資租賃嗎為什麼如果做的話,怎麼評估設備價值

你的意思是,要用融資租賃的方式購買二手設備,還是用目前自有的舊設備來融資?

⑧ 地下管網在做融資租賃時,是否存在產權不清的情況如發生風險,是否可以處置

理論上地下管網屬於構築物,應該歸為不動產。產權登記才生效,所以產權確實不清。實際上在做地下管網的時候,很多稅務局還認為這是不動產,不能做。

但是。。。。。既然行業內有這么多做的,而大家都不是傻叉,所以說肯定有措施了。第一,風險的評估是寄希望於企業不出問題,不是寄希望於處置資產,第二,即使產權不清,合同無效,按照民間借貸合同也可以追償啊。第三,真正走到資產出資的時候,估計政府先瘋了。

所以,無所謂產權清楚不清楚,只要標的企業不出問題,誰管資產是啥啊。

⑨ 納稅人在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提供管道運輸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是否可以享受即征即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7號)文件規定:「三、其他政策
(四)一般納稅人提供管道運輸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3〕106號)第二條有關規定適用的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在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繼續執行。
四、本通知規定的內容,除另有規定執行時間外,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